第十六编 政权与议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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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627
颗粒名称: 第十六编 政权与议政机构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6
页码: 465-5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政权与议政机构的介绍,概括了权利机构、政府机构、议政机构等。
关键词: 泗门镇 政权 权利

内容

题范以贞太守去思碑〔明〕谢迁千里崇阴去后思,宛陵真续召南诗。
  流芳宁复需贞石,终古闾阎口似碑。
  第一章权力机构新中国成立初期乡镇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4年7月起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66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文化大革命”而被迫中断,1980年12月得以恢复。
  第一节代表选举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是年底,现境内各乡镇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人民代表除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邀请外,多数由各人民团体、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民主协商产生。1950年1月至1953年3月,现境内还有多名代表参加县各界人民代表第二次至第七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仅限城区代表),合计150人次。1953年6月实行普选,按《选举法》程序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再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9年,出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镇(公社)和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方部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民主协商,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是年,乡镇未召开代表大会。1980~2004年,县(市)、乡镇人大代表均由选民差额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选举机构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由乡镇选举委员会主持。第一届至第六届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第七届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由镇(公社)革命委员会主持,第八届以后的县(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由乡镇选举委员会主持。1991年前,泗门区公所成立选举办事处,指导辖区内各乡镇的县(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市、镇两级人大任期不同,第十三、十四届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由市选举委员会在泗门镇设立选举办事处并主持选举。
  人大代表结构县(市)人大代表结构比例由县(市)选举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镇选举委员会(办事处)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时予以体现。
  镇人大代表结构比例,中共党员不超过35%,妇女代表不少于22%,兼顾社会各界,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要求分配代表名额。
  人大代表选举程序自1953年第一届人民代表选举开始,就依法形成“建立选举委员会—划分选区—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的选举工作程序。第一届至第六届县选举委员会要求各乡镇在规定时段内完成选举任务,未明确规定统一的选举日。县(市)第八届至第十一届人民代表选举,除试点乡镇外,由县(市)统一选举日。“文化大革命”前,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任期同步,届次一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选举中断,届次遂不一致。1992年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分别为5年、3年,市十二届人民代表与乡镇人民代表同步选举。以后历届市、镇人民代表分别按任期换届,全市统一换届年的1月5日为全市选举日。
  第二节镇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3月,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至1963年,共召开五届。1966年第六届人代会因“文化大革命”未召开。1980~2004年,镇人民代表大会历经8届,召开29次会议。
  1954年第一届至1963年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因档案资料缺失,仅有每届会议召开时间记录。
  第一届1954年3月31日第二届1956年10月23日第三届1958年4月10日第四届1961年11月第五届1963年6月
  1966年第六届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未召开大会。
  按届次顺序,1980年12月召开的镇人民代表大会应是第七届,由于当时无档案资料可据,仅凭回忆排列,是届镇人民代表大会被列为第五届,以后历届均按此排序。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0年12月18~20日召开,会期3天。应出席代表128人,实际出席125人,列席代表30人。大会选举16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镇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同心同德,专心致志,为加快泗门镇建设而努力奋斗》的新一届镇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工作报告和议案审查报告。选举顾梁成为镇长,同时选举副镇长4人。
  第二次会议1982年4月27~28日召开,会期2天。出席代表130人,列席代表29人。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议案审查报告。收到议案、建议、批评共106件。
  第三次会议1983年4月9~10日召开,会期1天半。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议案审查报告,收到议案、建议、批评共55件。
  第四次会议1983年11月4日召开,会期半天。出席代表104人,列席代表8人。会议听取镇政府关于政社分设报告,审议政社分设方案,通过镇政府工作条例,宣布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名单。通过镇经济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议程,公布经济联合社候选人名单和选举办法。
  1983年11月8日召开镇经济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应到代表76人,实际出席69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15~16日召开,会期2天。应出席代表95人,实际出席91人,列席代表30人,特邀代表13人。会议选举16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审查报告、镇规民约、卫生条例、村镇建设和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选举孙登云为镇长,同时选举副镇长2人。共收到议案、建议、批评93件。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17日召开,会期1天。出席代表78人,列席代表30人,特邀代表13人。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议案审查报告,还通过筹措办学经费的若干规定。收到议案、建议共48件。
  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15日召开,会期1天。出席代表92人,列席代表48人。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提案审查报告、实施镇总体规划的几项规定、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意见。收到议案、建议共31件。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3月9~11日召开,会期3天。应出席代表51人,实际出席47人,列席代表29人。会议选举7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文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议案建议审查报告。收到议案、建议共63件。孙登云再次当选为镇长,同时首次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副镇长2人。
  第二次会议1988年5月20日召开,会期1天。出席代表46人,列席代表24人。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议案审查报告、河塍路拓宽老街控制基建的暂行规定、镇卫生管理实施细则。收到议案、建议共27件。
  第三次会议1989年3月29日召开,会期1天。出席代表45人,列席代表36人。会议听取镇政府关于《全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促进工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财政预决算报告、议案审查报告。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4月11~12日召开,会期2天。应出席代表78人,实际出席77人,列席代表30人。会议选举11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审查报告、第八届主席团组织条例、执行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若干问题规定。选举周渭成为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孙登云再次当选为镇长,同时选举副镇长4人。共收到议案、建议49件。
  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19日召开,会期1天。出席代表71人,列席代表30人。会议审议通过镇政府工作报告、八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方案建议审查报告及浙江省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的实施办法。收到议案、建议共67件。
  第三次会议1992年3月召开,会期1天。(资料缺失)第四次会议1992年6月2日召开。因行政区域调整,出席代表由原泗门镇、万圣乡、夹塘乡、湖北乡、东蒲乡的人大代表组成,共计287名。会议选举谢忠良为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谢桂灿为镇长,另有5人当选为副镇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2月23~24日在泗门大会堂召开。应出席代表188人,实际出席179人。会议审议通过镇第八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村镇建设用地的若干规定》、《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思路及说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农业基础设施管理办法》、《镇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和《泗门镇“八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工农业总产值20亿元、镇财政收入8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2200元的任期目标。选举谢忠良为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谢桂灿再次当选为镇长,同时选举副镇长5人。
  第二次会议1994年2月25日在镇文化娱乐中心召开。出席代表187人,列席代表100人。会议审议通过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中学教学网点布局、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城建总体规划要点、动迁镇政府大楼等五项提案。
  第三次会议1995年春召开。资料缺失。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6年1月21~22日在镇文化娱乐中心召开,会期1天半。应出席代表80人,实际出席78人,列席代表40人。会议选举15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镇第九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泗门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确定“大开放、大开发、大规模、大发展、大提高,争创省级经济强镇”的发展战略,提出以开发西区为重点,改造老区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建路带房,以房补路,路房结合,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城建方向。大会选举张文康为人大主席、陶尧土为镇长,同时选举人大副主席2人、副镇长4人、人民陪审员5人。共收到议案、建议116件。
  第二次会议1997年1月18日在镇文化娱乐中心召开。出席代表80人,列席代表45人。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补选副镇长1人。
  第三次会议1997年10月15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代表78人,实际出席70人。会议通过陶尧土辞去镇长职务的提请,补选诸申富为镇长,增选副镇长1人。
  第四次会议1998年1月18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8人,列席代表56人。会议审议通过人大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1997年度财政决算和1998年度财政预算报告》。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1月17~18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1天半。应出席代表80人,实际出席代表78人,列席代表59人。会议选举14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镇十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发展机遇,脚踏实地抓发展,团结拼搏创新业,把泗门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城镇”,坚持“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贸拓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初步建成余姚副中心城市格局的中期目标。任期内实施“85219工程”,即工农业总产值破80亿、建成区面积扩展到5平方千米、集镇人口达到2万、财政收入过1亿、人均收入破9000元。选举陶尧土为镇十一届人大主席,诸申富为镇长,同时选举人大副主席2人、副镇长5人。
  第二次会议2000年1月15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8人,列席代表52人。会议审议通过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2001年1月10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2人,列席代表55人。会议审议通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同意诸申富、马光荣、倪定华辞去镇长、副镇长职务的提请,补选马建利为镇长,同时补选副镇长2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2年1月17~18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1天半。应出席代表79人,实际出席75人,列席代表48人,特邀代表29人。会议选举14名代表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镇十一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关于提请申报谢家路等七个村村庄总体规划》的决议案。提出建省级经济强镇、创省文明镇、努力成为国家科技示范镇和综合改革试点镇的目标,坚持以发展创新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科技进步为动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选举陈新良为镇十二届人大主席,马建利为镇长,同时选举人大副主席1人、副镇长4人。
  第二次会议2003年1月15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2人。会议审议通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许水珍辞去镇人大副主席的提请,增选副镇长1名。
  第三次会议2003年5月28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1人。会议听取镇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严如珍辞去副镇长职务的提请,补选副镇长1名。
  第四次会议2003年8月8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3人。会议通过马建利辞去镇长职务的提请,选举张国锋为镇长。
  第五次会议2004年1月7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5人。会议审议通过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吴继芳辞去副镇长职务的提请,选举镇人大副主席1人、副镇长2人。
  第六次会议2004年7月12日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73人。会议听取镇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镇人大主席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通报,审议通过关于申报泗门镇城镇建设送审方案。通过朱刚辞去副镇长职务的提请,补选副镇长1名。
  第三节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954年,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依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首次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1954年至1986年3月间,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镇人民政府(镇人民委员会)召集,大会主席团是会议的临时机构,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行使职权,大会闭幕,主席团即完成任务。1986年12月2日,按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990年4月,依据《浙江省人大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选举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开始行使闭会期间工作职责。1992年6月,镇人大主席团设专职常务主席、副主席。1996年后,设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活动,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协助市人大开展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1992年后,镇人大主席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例会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集一次主席团会议,必要时临时召集。例会议题主要有:交流代表活动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审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政府部门提交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组织代表约见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
  议案建议办理对每次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收到的议案、建议,经议案审查小组汇拢初审后,由主席团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审查报告。第九届至第十二届历次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8件议案列入大会议程,按议案办理程序办理,其他议案均按代表建议办理。第九届至十二届历次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215件,由主席团交镇政府各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领导负责,专人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向代表作出答复,并报告主席团。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主席团再发还办理部门,限期办理。主席团适时邀请部分代表,听取镇政府各部门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
  视察调查1993年2月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后,人大主席团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围绕当年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开展2~4项视察调查。内容涉及企业体制改革、海塘防护、教育体制改革、卫生保健、环境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每次视察调查均由人大主席、副主席带队,主席团成员和有关代表组成视察组,镇政府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基本步骤为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执行。对于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组织代表事后跟踪监督。2000年,主席团在镇人大代表中试行代表持证视察调查,就市政府派出机关的工作、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需市政府及市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视察调研。主要有:泗马公路交通现状;海涂坍缩、海堤防护问题;牟山湖水质保护;北排江管理;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姚北排污工程建设;余姚大道和南北大通道前期建设;经济案件执行情况等。在泗门的市人大代表,除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外,或与镇人大代表联合组队,或单独组队,每年开展2~3次视察调研。
  评议制度1996年后,镇人大主席团建立评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各部门开展工作评议。1999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开展对市政府派出机关的评议。对机关部门的工作评议采取两种形式:一是每年选定2~3个工作部门,按计划开展工作评议;二是年终组织各代表组,采用书面征询的形式,对所有镇机关部门、市政府派出机关、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开展评议。1996年后共组织4次。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代表走访选区选民,调查、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召开评议会,听取工作汇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000年起,在试点基础上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主要是以选区为单位,主席团会同选区中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十一届镇人大代表参加述职评议共35人,占44.7%;十二届镇人大代表参加述职评议56人,占70.8%。
  代表联系制度1989年前,历次会议主席团只行使大会会期的职责,闭会期间,主席团和镇人大代表不单独组织活动。1990年后,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镇人大代表活动。镇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始于1992年,全镇按选区就近划分成7个代表小组,主席团常务主席联系主席团成员,主席团成员联系各代表小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定期联系选区选民。1995年完善代表联系制度, 明确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选民的方式。1999年起建立代表联系卡制度,每位代表在各自选区确定10名以上选民作为长期联系对象。2002年,夹塘代表小组建立代表活动室,代表小组每2个月活动1次,开展小组学习、视察调查、走访选区单位等活动。
  市(县)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建立于1957年7月,时现境内建有5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定期活动以征集选民意见。逢县政府人大代表接待日,派组长或代表向县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1984年9月后,以区为单位建立代表中心组,配备兼职人大联络员,代表小组和代表中心组活动开始规范化、经常化。工作主要内容有: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学习讨论、走访选区选民、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等。附出席县(市)以上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表名录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2002.2〜 )崔登来小路下村党委书记,宁波云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3.9~1988.3)施玉瑛女,泗门供销社生产商店经理谢庆桃夹塘乡石角丘村生产合作社社长谢桂泉塘后乡夹长路村养兔专业户宁波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8.3~1993.3)谢庆桃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3~1998.2)许水珍女,小路下村党总支书记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98.2~2002.2)崔登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2002.2〜 )陈亦贺宁波铜钱桥食品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1953年,参加共七次)第一次(1949年9月24~260)谢久樵【注】会议仅限城区代表,泗门镇无正式代表参加,谢久樵作为工商界民主人士被推选为特邀代表。
  第二次(1950年1月11~16日)何光炎徐双全杨家钱沈小牛吴维涛第三次(1950年7月10~13日)陈旭何异之房宝良戚周癢陆善根陆宝康邵赓年熊信元杨松鹤吕时盛董建森谢国权李成海王阿五杨廷芳吴文德张金梁符永茂郑秀符光耀谢渭生马金奎傅文桥周焕良徐景铃熊水康洪行先单春生吴才德谢宜生周之康万祥林徐登来邵阿毛陆洪洲周茂余诸庭芳谢荻寿杨寿春朱英刘六元谢甲初龚德威杨源漪周树生陈军贯邵文正 第四次(1951年12月10〜14日)曹高泉熊维新张金良蒋福昌陆锦贤马孝福徐士江刘炳森周金炎王阿五钱永青谢荻寿谢建陛谢甲初周树生邵文正岑卓甫第五次(1952年4月290〜5月2日)陈旭施志传严茂源虞中祥吴才盛干金岳徐维森汪金尧陈光尧周志康杜敖生徐登来许云先顾国安吴银海郭炳南张水根周洪才周炳华周焕良周之光马加水谢荻寿谢甲初谢建陛第六次(1952年11月8~11日)史宝树陈旭熊余山施亚仙符永茂符水根钟文焕王大良范祥林周志康徐永尧杨鹏顺何炳传熊水康周仁泉马来仁邵德兴沈凤桂陈大林冯金水鲍阿根张日胜谢勋徐永泉李培华戚惠珍吴凤英周树生谢荻寿刘六元谢彭年钱云程谢甲初第七次(1953年3月28~31日)万祥林洪筱樵符成坤王登来傅文桥徐金泉符永茂杨鹏仁熊登记陈光尧王登楚胡德兴胡兆和谢荻寿谢家珍冯少卿邵文正董彩娟杨爱婵方雅琴李水珍严志惠戚惠珍余姚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7~
  1954.10)祝瑞英(女)张利铃王月姑(女)王志根谢启桂朱庚夫徐七江陈苗荣陈健康严志惠(女)岑卓甫谢友云(女)许长根沈宝泉吴凤英(女)洪筠(女)许志根裘延章戚惠珍(女)董鉴林熊章海熊永康王元和熊登记郭子栋张日淼范祥祯谢礼福宋明林谢家良徐炎昌诸德文谢荻寿周树生龚清和谢青云(女)【注】1954年10月泗门区划属慈溪县,区境有所变动,有25名原余姚县人大代表转为慈溪县人大代表,增加周巷、临山两区划入16人,合计41Ao慈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10〜1956.12)毛登尧施日新沈宝泉林致中岑卓甫严志惠(女)王月姑(女)王志根王元和谢友云(女)祝瑞英(女)张利铃陈健康许长根谢志根裘延章陆荣辉熊登记应茶娥(女)顾招娣(女)邵张夫沈金德陈水和成佳忠杜生荣干金海徐荣根李积生范祥祯施成桥徐炎昌陈旭郭子栋张日淼谢青云(女)谢礼福谢家良龚清和傅友法诸德文谢荻寿慈溪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56.12~1958.6)陈旭张日淼杨寿春刘六元谢荻寿阮永年(女)徐炎昌谢嘉梁范祥祯陆志清顾德贞(女)徐均敖吕守玉王元和周顺泉沈炳铃谢雅琴(女)严志惠(女)周水金(女)陈雁姚爱凤(女)李杏花(女)沈杏美(女)马月仙(女)陈志和章传根伍森茶李炳铃慈溪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6~1962.7)刘六元杨寿春韩德渊李家骥阮永年(女)陆志清陈观亭张日淼徐均敖徐炎昌顾德贞(女)谢嘉梁谢成坤周企祥周顺泉王元和严志惠(女)周水金(女)汪阿香(女)俞忠芳余才良李杏花(女)章传根伍森茶李炳铃戚多香(女)张新法姚调花(女)慈溪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2.7~1963.12)王康才范锡康陆志清李家骥阮永年(女)刘六元韩德渊杨寿春张金春徐炎昌徐均敖张宏林谢久林吴来云陆吾省严志惠(女)王根炳张昌耀周翠琴(女)戚张芳王元和李招娣(女)夏福传 李炳铃王杏森伍甲茶姚调花(女)宋春花(女)魏如蓬慈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12~1966)范锡康陈森治李家骥韩德渊杨寿春张金春陆志清徐炎昌徐均敖张宏林宋炎森陈永江谢爱娣(女)沈金标宋春花(女)孙亚飞(女)严志惠(女)王根炳谢国权赵刚戚雅琴(女)周顺泉洪云铃 陈秀昌刘六元王菊珍(女)沈小牛吴长根姚调花(女)施绥炎张来潮慈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注】因“文化大革命”开始,选举中止,未召开大会。
  慈溪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78.12~1979.12)梁国生张玉英(女)陈宝森谢荣富吕钦章汪成翠(女)谢忠良谢炳荣谢夏珍(女)周炳泉汪小花(女)陆志清李家骥周小花(女)毛卫元戚君尧毛元林蔡林堂魏建华(女)戚惠芳吕善根俞纪康贝苗英(女)金长根张佳安杨涨荣马光荣沈光和杨彩花(女)俞惠炎金渭清张文康倪连潮姚安根倪秋梅(女)樊丽芬(女)【注】以上历届县代表缺东蒲乡资料。
  余姚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0.12~1984.6)顾梁成吴琢如周培森俞焕凤(女)谢宝来戚加初周成荣王玉培吕善根陈文妙(女)陈均堂魏建华(女)俞纪康陈启堂邵水康李杏花(女)张文康魏忠坤陈秀娟(女)谢庆桃吴继芳刘泽民潘长洪吴浩申 余姚县(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7~1987.4)孙登云严国范(女)何蓉英(女)陈宝森金玉婉(女)周培森徐八达诸桂鸿马张德许志敖姚惠如谢建华潘长洪王永海汪青云(女)张文康谢庆桃王南昌吴继芳邵志良成明周成荣陈文妙(女)陈如浩谢志良魏益庆 余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5~1990.4)王秀荣王新民成家槐孙登云严国范(女)张国铃邵小仙(女)邵志良单洲海单爱芬(女)俞惠炎洪征军宣登苗倪永康徐八达屠杏珍(女)谢宝来谢家炽谢桂灿 余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90.5~1993.2)干凤苗马国宏王秀娣(女)成家槐孙登云李友水应绥琪陆兰珍(女)陈宗道崔登来范兰英(女)周悦乔宣登苗徐八达倪永康屠杏珍(女)戚丽庆(女)谢小泉谢庆桃谢金初谢宝来谢桂灿余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3~1998.2)干凤苗方宝镇成家槐沈登槐宋岳新陆兰珍(女)陈敏娟(女)范友水周雅珍(女)顾凤娟(女)钱建康徐渭明诸菊英(女)崔登来符建康屠杏珍(女)谢玉琨(女)谢忠康谢金初谢桂灿谢隆昌余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98.2~2003.2)陶尧土张文康诸申富贺富昌朱德孚黄连丽(女)刘玲娣(女)刘惠珍(女)严金尧杨如苗沈烈标宋长洪范友水闻向阳余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2003.2〜 )马文龙马建利王柏森王彩娣(女)朱德孚孙书林杨华科应鸿基汪玲丽(女)沈丽萍(女)张琦琦(女)陆丽清(女)陈新良范友水闻向阳钱建康陶尧土谢建华 第二章政府机构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始置四门乡,至1949年5月泗门解放,泗门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先为自治,后为县政府委派,不属一级地方政府。1949年6月,成立泗门镇人民政府。1954年6月,实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乡镇行政机构的法律地位,乡镇政府成为最基层的地方政府组织。2004年,泗门镇政府管理16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一节民国时期政权民国元年(1912)至16年,乡村政权沿袭清旧制,各乡设乡董管理地方事务。乡董由地方推选,县公署备案,实行地方自治制度。据民国《余姚六仓志》记载,辛亥革命前后,四门乡乡董有:谢维镛,清宣统三年(1911)选;谢棫树,民国2年(1913)选。后任乡董尚有谢茂祜等,因资料缺失不能详列。
  民国17年,推行村里制。
  民国19年,改乡镇制。现境内置泗门镇及申明、莲风、七甲、万圣、夹塘、庙山、华西等7乡,各镇(乡)分别成立镇(乡)公所,设镇(乡)长1人,副镇(乡)长1~2人,文书1人,配警备班3~5人。
  民国29年,现境内置泗门镇及明风、四海2乡,各镇(乡)分别成立镇(乡)公所。
  余姚沦陷时期(1941.4~1945.9),国民党泗门镇公所以“游击”状态保存建制。汪伪政权于泗门集镇设泗门镇地方维持分会,设正、副会长。历任会长:谢烈承(又名谢卓人)、谢禄成(又名谢受之)。现境内湖堤乡地方维持分会会长符祥林。民国32年初,成立汪伪政权泗门镇公所,谢禄成任镇长,谢烈承任副镇长。
  民国34年2月,中共临山区委、区署以湖堤乡为试点,各抗日阶层按“三三制”原则建立抗日民主政权,选举中共党员王德春为湖堤乡民主政府乡长。5月,现境内泗门镇、四海乡亦陆续成立民主政府,选举中共党员吴维涛任泗门镇镇长,民主人士陈松卿任泗门镇副镇长;中共党员俞根法任四海乡乡长。同年10月,各乡镇民主政府因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而解体。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余姚县政府还治,在现境内设镇(乡)政府,各置镇(乡)长1人、副镇(乡)长1~2人,配警备班5人。至1949年5月余姚解放时解散。
  1949年初,中共在泗门沿海重建乡民主政府,任命王德春为湖堤乡乡长。第二节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公社)
  1949年6月,成立泗门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由中共余姚县委任命,配委员若干名、文书1名。1950年4月后,镇长由镇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1954年3月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副镇长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政府下设合作社、文教卫生、民政、财粮、治安保卫、人民武装、调解等工作委员会。是时,现境内还建有泗北、海南、万圣、夹塘、湖北、东蒲等6个乡人民政府。同年8月,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乡镇人民委员会(简称乡镇人委)。1958年10月,泗门镇并入卫星人民公社,称第十三管理区(后改称泗门人民公社第十三大队),建立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实行政社合一管理。1961年5月,撤销第十三管理区管委会,建立泗门镇人民公社管委会,仍实行政社合一管理。管委会下设工业、农业、财经、文教、卫生、民政、治安、武装、调解等委员会。是时,现境内共建有泗门、湖北、夹塘、万圣、塘后、海南、泗北、东蒲8个人民公社管委会,机构设置相似。1966年恢复泗门镇人民委员会。1968年2月,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一切权力归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1980年,撤销革委会,恢复镇政府,现境内各公社恢复公社管委会,由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镇长(管委会主任)、副镇长(管委会副主任)。1983年8月政社分设,泗门镇建立经济联合社,主管全镇经济工作,实际并未发挥职能。社会事业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由镇政府内设的社队工业办公室(后改称乡镇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教文卫办公室、政法办公室、财政组(后改称财政所)、城镇建设办公室担负。经济联合社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分管具体经营业务,至20世纪80年代末自然撤销。是年,现境内各乡政府机构设置与镇政府相似。1989年5月,塘后乡并入泗门镇。
  1992年5月,万圣、夹塘、湖北、东蒲4个乡并入泗门镇,镇政府工作暂时由市政府任命的政务组管理。同年6月,召开由原各乡镇人大代表参加的泗门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长、副镇长。此后,历届镇政府均由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市政府公布任命通知。镇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教文卫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政法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财政所。为方便开展工作,在原各乡镇设立工作片组(后改称办事处),作为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指导、协调各村工作,至2001年4月撤销。1992年后,镇政府内设职能机构数次调整,先后增设司法所、审计所、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因阶段性工作需要,设置城镇建设前期办公室、商贸办公室。2004年,镇政府内设8办3所2中心(其中合署办公2个,附挂牌子2个),另设有阶段性工作办公室2个。第三节泗门区公所泗门区公所是余姚市(县)政府派出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各乡镇行政、社会事务和经济工作,组织开展跨乡镇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经济事务,联系协调市(县)派驻泗门行政司法部门工作。自1950年4月建立至1992年5月撤销,其间经历三次撤销、恢复,机构性质和职能基本不变。
  区公所设区长1名、副区长1~3名,初期配民政、财粮、文教等干事或助理及会计、文书,后增设公安特派、司法调解、土地管理、计生服务等工作人员,并陆续设置水利、农技、农机、林业、文化、广播、多种经营、工业等事业性站(办)。第四节基层行政自治组织新中国成立前基层行政自治组织现境内唐代始置里,里直接领于乡。宋时一度改里为保,乡设都,都辖保,时现境内有谢拱保、陈秀保、陈众保、倪贤保等。元代改里为图领于都。明代复改图为里,按离县城远近,以一、二、三、四序次名里。清承明制。民国初年,仍沿清制。历代都、里、图、保主事者由地方望族富户推举,为县衙服事,费用由地方公摊或由县衙税赋捐外别列捐费。
  民国17~19年推行村里制,下以50户为闾、10户为邻,原四门乡分为19村、1里,共有104闾、495邻、5903户。民国23年推行保甲制,改村为保,保领甲,至民国29年整编结束。现境内合计设48保,其中泗门镇置14保、193甲;明风乡置7保、95甲;四海乡置14保、175甲;东蒲一带时属天华乡,设4保;湖北、马家一带时属湖堤乡,设5保;水阁周、大庙周、上新屋部分自然村时属朗霞乡、道塘乡,设4保。保设保长办公室及保队副办事处,每保设保长1人、保丁1~2人。保长名为地方公举,实由豪强富户推举,镇(乡)长委任,主要职责除协助县、镇(乡)摊丁派税,还负有维护地方治安职责。日军侵占余姚期间,泗门集镇为日伪控制,沿海一带属抗日民主政权管理,保甲制依然延续。解放战争时期,集镇上各保为国民党政权控制,多持中立态度,沿海各保为中共基层组织控制。
  民国23年推行保甲制后,泗门集镇(一至七保)历任保长如下:
  一保:杜宝康、杜友根、朱国新、谢显桢、干炳忠
  二保:黄锦芳、杨志芳
  三保:吴康庭、吴友增、黄建成、吴维涛、谢增炎
  四保:诸茂铨、谢茂勋、谢显鹏、楼国庆
  五保:朱左庆、谢嘉春、谢茂根、张寅昌、杨金龙
  六保:谢庭镳、蒋国均、谢显淮
  七保:陈善琏、谢永银、谢显仍、张宝仁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基层行政自治组织新中国成立初期村公所1949年5月余姚解放后,废除保甲制,镇(乡)以下建村,泗门镇设14村。村管理机构称村公所,设村长、农会主任、青年民兵队长、妇女队长等不脱产干部若干人。村公所大多无固定办公场所,主要是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围绕阶段性任务开展工作,担负组织全村的生产、治安、卫生等职责。时现境内共置57村。
  农业合作化时期村级组织1953年开始实施农业互助合作,1955年又实行农业合作化,村的各项工作事务逐渐转移到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初,现境内普遍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其规模相当于村,村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所替代。是时,泗门镇有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境内共建有5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个农庄。
  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化期间,高级社改为核算单位(1958.10~1959.3称生产队),时泗门镇设5个核算单位。1961年11月,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核算单位改名为生产大队。每个生产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2名,另视岗位配置会计、出纳、妇女主任、青年、民兵、治保、调解等专兼职人员,负责处理行政、经济、社会等事务。生产大队以下,以合作化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为基础,建立有独立核算职能的生产小队。每个生产小队设队长、妇女队长各1名,配会计、出纳、保管员,主要负责全小队生产、经营、分配等事务,协助生产大队管理其他社会事务。1981年,泗门镇有5个生产大队,时现境内共有52个生产大队、2个农场。
  村民委员会
  1983年,泗门镇及现境内各人民公社先后完成政社分设,生产大队复名为村,建立自治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每村设主任1名,副主任视村规模大小而设。下设爱国卫生、教育、治安调解等委员会,负责全村行政、社会等事务管理。与村民委员会平行设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一般与村民委员会交叉兼任。同期,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全面推行。各村推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原生产队集体资产并入村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生产小队更名为村民小组。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全镇共有47个村民委员会。1993~2000年,先后撤并6个村。2001年4月,全镇34个村并为14个村,另有7个村与居民委员会合并重组。合并后的村民委员会配5~9名不等的脱产工作人员,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7名。村经济合作社设正副社长各1名、委员3~5名,村、社干部交叉兼职。下设各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村脱产工作人员分工负责。2004年,全镇有16个村民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后集镇基层行政自治组织
  1950年土地改革时,集镇上从事工商服务业及无业无地的人口不参与土地分配,泗门镇组织这些居民建立4个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各居委会设主任1名、文书1名,由镇政府定期津贴,处理日常事务;委员3~5名,均为兼职义务服务。
  1954年,实施粮食统购统销及城乡社会主义改造,进入计划经济时期,户籍身份差别明显拉开,居委会专门从事城镇非农业户籍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居委会下设爱国卫生、治安调解等委员会,按居民居住情况,设置若干居民小组。居委会无独立的集体经济,其工作经费由政府下拨、社会募集。至2001年4月前,全镇建有6个居委会。
  2001年4月,建成区7个村与6个居委会撤并重组,设4个居委会。新组成的居委会保留经济合作社,管理、经营原各村集体经济,其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村民委员会一致。2002年后,居委会改称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社区化管理。
  第三章议政机构第一节乡自治会镇(乡)民代表会议据民国《余姚六仓志》载,清宣统年间,四门乡成立自治会,讨论决议全乡自治事项,设议长1名、议员若干。民国初沿清制。历任议长有:谢葆濂(清宣统三年当选)、周缉熙(民国元年当选)、谢祖寿(民国2年当选)。
  民国中后期,现境内各乡镇成立镇(乡)民代表会议。民国30年4月余姚沦陷后,镇(乡)民代表会议解体。民国34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镇(乡)民代表会议,邵奋、戚允江先后任泗门镇镇民代表会议主席。民国35年,谢显曾、戚允江、陈竟成、诸晴岚、邵奋、谢月华、干振家等由镇民代表会议推选,成为第一届县参议会参议员。经县参议会推选,谢显曾为浙江省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干振家为浙江省第一届参议会候补参议员。1949年5年余姚解放,镇(乡)民代表会议解体。
  附清及民国时期县以上部分议员、参议员名录谢元寿清光绪三十四年浙江省谘议局议员谢葆濂民国4年余姚县议会议员(不赴)谢显曾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民国35年浙江省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民国35年第一届国民大会候补代表
  1952年7月递补为台湾“国民大会代表”戚允江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陈竟成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诸晴岚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邵奋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谢月华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干振家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民国35年浙江省第一届参议会候补参议员周盛民国35年余姚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第二节政协泗门联络委员会的建立与发展
  1956年3月6~9日,慈溪县政协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泗门镇韩德渊、王福兴被选为县政协委员。其中王福兴是特别邀请人士,韩德渊作为慈溪县工商联筹委会代表还被选为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66年,慈溪县政协因“文化大革命”中断活动。
  1979年9月,余姚、慈溪调整县界,泗门区复归余姚县。1980年,余姚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鉴于当时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统一战线队伍扩大,增加集镇政协委员名额。是届,泗门镇有县政协委员3人。
  1988年6月,市政协六届十六次常务委员会决定建立泗门集镇委员小组,先后指定施招智、陈新良为召集人。泗门集镇委员小组由泗门区的市政协委员组成,区委宣传委员兼任组长,组织闭会期间的小组活动。1992年5月后,泗门集镇委员小组由泗门、小曹娥两镇的市政协委员组成,泗门镇委宣传委员兼任组长。1998年2月,设专职政协联络组组长,负责联系泗门、小曹娥两镇的市政协委员开展各项活动。
  2003年3月,建立市政协泗门联络委员会,联络组组长改称联络委员会主任,负责联系泗门、小曹娥两镇的市政协委员。附泗门镇历届市(县)政协委员名录慈溪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1956.3~1966)韩德渊王福兴余姚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1980.12~1984.7)施招智(女)李家骥陆志清余姚县(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1984.7~1987.5)张彩娟(女)施招智(女)陆志清余姚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1987.5~1990.5)张彩娟(女)施招智(女)谢馥之陆志清费纯中白志丹(女)吕红(女)陈新良谢建立余姚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1990.5~1993.3)干楚标施招智(女)吕红(女)史济芳傅斌根谢建立费纯中白志丹(女)陆志清何国平余姚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1993.3~1998.2)黄冬林白志丹(女)陆志清吕红(女)沈元孝傅斌根费纯中胡勉东王志泉余姚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1998.2~2003.3)蒋炳善陈泉根沈金木吕红(女)宋丽丽姚永利金渭千余姚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2003.3~)马彩娟(女)姚永利陈亦贺成家槐王芽(女)谢剑华诸毓仙(女)谢玲玲(女)第三节政协泗门联络委员会活动在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分别参加市政协各工作组(委员会)的活动,政协泗门联络委员会(即原集镇委员小组)不组织单独活动。在市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政协泗门联络委员会组织委员不定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主要内容有:政治协商每年定期参加镇统战部门组织的座谈会、联谊会,发挥委员作用,在文化、医疗、教育、工商界人士及港、澳、台、侨眷属中开展联谊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不定期组织政协委员与镇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协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计。
  民主监督努力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先后有12位委员被聘请为镇党委政府及行政、司法、执法部门廉政勤政、行风建设监督员,通过视察、调研等形式,对经济发展、村镇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社会治安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2000~2002年,组织委员3次视察自来水厂、牟山湖水库,向市、镇两级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牟山湖水资源保护等建议。2003年,委员们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交《加强作风建设,贵在落实》的调研报告。1986年后,联络委员会单独或与市人大泗门代表组联合开展调研15次,提出书面调研报告、工作建议11件。
  参政议政在市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组织组内政协委员开展调查走访,征集当地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汇总归纳后形成会议提案和大会讨论发言材料。联络委员会主任(集镇委员小组组长)列席镇党委、政府会议,参与全镇重大事务讨论。在镇的市政协委员列席镇人大历届各次会议,部分政协委员列席镇党代会,参与泗门“三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大政方针的讨论。联络委员会不定期听取镇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通报工作情况,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进程,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1988年后,向党政部门提交书面调查材料11件,集体确定大会提案20余条,每年听取工作通报1~2次。
  协助市政协开展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协常委会及各工作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协助做好对涉及泗门镇区域的视察、调研活动。1988~1991年,在市政协文史组指导下,完成《泗门古今》的编纂工作。
  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在集中活动时,均安排时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按市政协部署,选派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报告会,及时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当地党政机关的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到每位委员。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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