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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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59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村庄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4
页码: 400-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的村庄规模、中心村建设、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村庄 规模

内容

第一节 村庄规模
  1989年5月,塘后乡并入泗门镇,全镇行政村总数由5个增至18个。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行政村数为43个。各行政村规模大小不一,人口相差甚大,小的行政村仅200~300人,大的行政村达1300~2300人。
  2001年3月,行政村、居委会调整,全镇划分为14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2003年5月,原属朗霞镇的水阁周村、大庙周村划归泗门镇,行政村增至16个。各行政村除上新屋村外,一般人口都有2000~4000人,村庄规模基本相同。
  第二节 中心村建设
  1995年,镇政府在建成区外选择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且又处区域中心的湖北村、庙山路村、谢家路村、戚家路村、洪家路村、东蒲村和万圣村为中心村,后因规划未被上级政府批准,中心村建设实际未实施。
  2003年,上级政府批准实施《泗门镇2003~2020年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全镇确定4个中心村,包括:
  湖北-小路下居民点用地规模222.4公顷,人口规模2万人,下辖小路下、湖北、庙山路、楝树下、庙山中路、农场等自然村;
  谢家路居民点用地规模129.5公顷,人口规模1.5万人,下辖谢家路、戚家路、隆昌、老丘、相公潭等自然村;
  万圣居民点用地规模73.2公顷,人口规模0.8万人,下辖万圣、海防等自然村;
  东蒲居民点用地规模45公顷,人口规模0.7万人,下辖东蒲、张家、西江沿、陆家庄等自然村。
  各中心村均设置学校、幼儿园、医院、金融、邮电、公交车辆停靠站、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2004年,4个中心村已建文化公园5个,总占地53.5亩。
  第三节 农村住宅
  新中国成立前,大古塘南北两侧农村住宅多为砖木结构平房,间有楼房和草舍。利济塘以北 地区以草舍为主,间有少量瓦平房。
  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经济有所发展,陆续新建一批砖木结构平房,草舍逐渐减少。80年代初开始,农村住宅向砖混多层建筑发展。此时农村住宅用地管理失控,土地浪费现象较为普遍。1988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 法》,农村住宅建设开始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农村住宅一般由居住房、辅助房、院落三部分组成。居住房为堂屋、卧室、厨房;辅住房为厕 所、杂屋、禽畜圈舍;院落用于家禽饲养、翻晒
  农副产品等。为节约土地,提倡建造二层以上楼房。是年,镇政府配备专职土管员(兼规划建设员),明确农村住宅选址必须按照村庄总体规划,用地指标必须按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至2004年,全镇80%以上的农户新建或翻建住宅,部分房屋式样已发展
  为洋楼别墅,农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45平方米。
  第四节 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公共设施建设速度缓慢。80年代起,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公共设施不断完善。
  至2004年,全镇农村实现村村通公路,路面平均宽度为10~20米;村村通有线电话网络,家庭有线电视普及率达92%;村村设合作医疗室;村村有村委办公楼,内设多种活动室;村村通电、通自来水;村村在公共场所及主要道路安装路灯;村村在主要道路两旁和个人住宅前后栽树种花;村村在主要河江两岸砌石驳坎,疏通河道,改善水域环境;村村设垃圾箱,并有专人负责收集和处理。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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