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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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5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制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3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财政体制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泗门镇 财政 体制

内容

1955年前,乡镇不建财政,只作报销单位。1956年,现境内的泗门、塘后、光明3个乡镇人民委员会全部建立财政,实行以收代支,不足由县拨补。杂项收入分成,乡镇得20%,不抵作经费;自筹资金分别列收列支。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财政实行县统管,县按定员定额预算拨经费,公社包干使用。
  1986年1月,重建乡镇财政。现境内的泗门、塘后、万圣、夹塘、湖北、东蒲等6个乡镇均成立财政组,主要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乡办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监缴、农业税征收及国库券发行等。乡镇财政组组长均由乡镇长兼任,各设专职总会计1人、兼职出纳1人。泗门区财政税务所同时设总会计1人,负责所属乡镇财政组工作,进行预算资金的划拨和结算。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泗门镇财政组改建为泗门镇财政所,潘永土任所长,预算管理、行政事业财务、企业财务、农业财务等专线工作均由专人负责。1997年2月后,由镇财政所负责全镇会计管理,财政所工作遂涵盖全镇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2002年,成立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1986~2004年,相继实行分成制、包干制、分税制等财政管理体制。其中1986~1991年为分成制,先后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上缴(定额补助),增收分成,定期包干”及“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收支挂钩”的办法;1992~1994年为财政收支包干制;1995~1999年为分税包干制;2000~2004年为分税制,先后实行“划分收入,收入总额分成,定额补助或上缴”和“核定基数,环比递增,超收分成,短收赔补”的办法。
  1990年,市财税局在泗门区试点建立乡镇国库。余姚支金库委托农业银行余姚泗门分理处代理,办理泗门区所属7个乡镇的财政固定收入及市、乡镇两级分成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工作。至2003年停办。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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