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采购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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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54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采购 销售
分类号: 泗门镇;采购;销售;F713.3
页数: 19
页码: 331-3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粮油购销、生产资料购销、生活资料购销和农副产品采购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采购 销售

内容

第一节 粮油购销
  境内大古塘以南主产粮食、菜子油,大古塘以北主产棉籽油。20世纪80年代后,棉籽油因农药残留原因不再食用。
  征购
  粮食 民国时期,镇上祥丰、黄茂泰、翕和、万顺、祥顺、谢祥记等粮米店均收购稻谷。日升米厂代客轧谷加工大米,同时经营销售大米。天丰油坊除代客加工榨油外,也兼营粮油销售。湖口街林松寿、杨巨茂、阿毛等开设的各粮行,专门从事大小麦、蚕豆、大豆购销业务。
  1950年,中粮公司余姚支公司委托泗门供销社代购粮食,私商购粮减少。1953年,实施粮食统购统销,由国家粮食部门对农村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禁止私商收购。初期因评产过高,出现购过头粮。1955年3月,粮食购销业务及资金划归泗门粮管所统一经营管理。10月,粮食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三年不变。自上而下框定统购任务,按人年均口粮不超过270千克、种子每亩5~7.5千克、每头肉猪饲料25~50千克、公母种猪每头75~100千克,计每户实际产量,除去口粮、种子、饲料“三留粮”,分“余粮”、“自给”、“缺粮”三种户型。余粮在25千克以下免购,25.5千克以上为余粮户,落实统购任务。1958年4月,实行粮食包干制度,确定统购、统销数量后,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免,五年不变。后连续三年因粮食减产而估产又过高,造成征购困难。
  1961年7月,为鼓励农民完成统购任务,确定每投售1000千克原粮,奖售棉布15尺、胶鞋1双、香烟3条,允许在同等金额内选购国家指定的其他工业品或手工业品。1962年3月,实行粮食采购加价奖励办法。1964年1月,粮食换购化肥,以成品粮0.5千克换购化肥0.5千克。1965年10月,调整粮食购销指标,“一定三年”办法延续到1970年。1966年8月,国家提高粮食统购价格。
  1971年,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政策,延续到1978年。1979年,再次调整购销指标。
  1982年11月,对粮食实行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1985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后,棉区春粮种植面积逐年减少,鲜蚕豆作冷冻食品由冷冻厂自行收购。11月,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1986年,实行粮食购销、牌价、议价“双轨制”政策,开始出现私营粮贩。1987年,粮食征购实行“三挂钩”办法,每销售50千克粮食奖化肥21.25千克、柴油0.5千克,并发放预购定金,鼓励农民完成合同定购。1989年,取消“三挂钩”办法,合同内价格高于议价。是年,早稻收购仓满为患,连凉棚、露天场地也堆满稻谷。
  1992年11月,改合同定购为合同收购。1999年11月,撤销粮管所,粮食由市场自由购销。
  油料 民国时期,油料由私营粮商代购或油坊收购。1953年,油料实行统购统销,由国营油脂公司委托供销社代购。1956年起,油料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实行比例收购:油菜子按产量75%统购,25%换油;棉籽除每亩留种10千克外,全部统购。1957年,改为全部统购。1962年,实行以生产队为单位“食油包干,统购余油”,余油队只购不销,缺油队和自给队不购不销。1966年5月,收购油菜子(油)实行奖售,菜子每担奖售化肥3.15千克、棉布2.5尺;菜油每担奖售化肥9千克、棉布7尺。1966年7月,提高新棉籽收购价格,每50千克甲级洋棉籽收购价5.35元,本棉籽收购价3.9元。1978年6月,对超售油菜子在加价30%基础上,每超售0.5千克补贴原粮0.5千克。1995年后,油菜种植面积大幅减少,农民多以自食为主,少有投售。
  1985年前,芝麻、花生安排计划面积种植,按定产均作统购处理,并与粮食挂钩。超定产或个人零星种植的作兑油,按出油率付给油票。
  大豆,亦称黄豆,境内仅有零星种植,归属于粮食类统计。
  在零星杂地种植的非食用油原料蓖麻籽,采用每50千克换食用油20千克办法。1987年5月,撤销购销牌价及奖售办法,实行议购议销。
  销售
  粮食 民国时期,粮食销售多由私营粮店经营,亦有农民直接在市场交易的。20世纪50年代初期,供销社代销与私营粮商销售并存。1953年冬,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镇上居民口粮实行计划供应。按全年人均消费245千克原粮为标准,把计划控制数下达到居委,根据每户人口多少、劳动强度等,居民小组民主评议,确定供应量,分户发证,按月供应。1955年3月,粮食销售划归泗门粮管所统一经营。同年9月,全国实行票证制度。同年10月,农村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确定销售指标分配到乡到户。同月,粮食复制品挂面、切面、米粉、年糕均实行凭购粮证购买抵口粮。
  1960年1月,城镇居民推行以人定量、计算到户、按月供应的办法。居民依年龄分成十三档,每人每月供应成品粮3.5~12.5千克不等;中学生(含高中生)分成四档,每人每月14~15.5千克;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人员等脑力劳动者分为三档,每人每月13.5~14.5千克;工人则按工种、劳动强度,每人每月17.5~21千克。年龄增长,以岁调整;工种调整,以季核定;临时变动,如出差、夜餐等,以月申请补助。每季核定调整,发浙江省定额粮票。装订购粮证,买粮凭票凭证,按月记录。1960年3月,饮食行业销售的熟食品、面条、年糕等,实行凭粮票供应。1961年3月,为防治妇女、小孩浮肿病,凭医生证明,由供销社供应患者“营养粉”。1961年10月,城镇凡不满10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发糕饼票0.5千克。1962年四季度起,全民所有制职工每人每月增发熟食票0.5千克。1963年1月,城镇和农村由国家常年供应口粮的人口,每人每月增发熟食票0.5千克。1966年8月起,国家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对干部职工实行粮价补贴,每人每月2元。
  1985年4月,改革粮油票证发放政策,对1985年版浙江省农村粮票按比例价供应,不再印发周转粮票、奖售粮票等。1992年9月,停止使用粮票,粮食敞开供应。1999年,泗门、夹塘、湖北、东蒲4个粮站均停止营业,粮食销售由市场调节。
  1983年前,对酿酒业等工业用粮实行计划供应。1984年,酿酒业用粮列入专项计划供应,价格在平价和议价之间,1987年后由市场调节。熟食业、副食业、豆制品等行业用粮,1986年前计划供应,1987年后由市场调节。
  油料 民国时期,专营居民食用植物油的有天丰油坊和大墙门头的万象(后改名万春)油烛店,部分由南货店供应。20世纪50年代初期,油料由供销社代销,后归粮管所经营。1954年1月起,食用油实行计划供应,凭证不限量。1956年11月起,凭证定量供应,居民每人每月不超过4两(16两制)、单身户6两。1957年3月,发放居民购油票,每人每月3两、单身户4两,对婚丧喜庆、产妇、病人等发给特种油票给予照顾,凭票购油。
  1961年10月,农村实行油脂包干政策,对余油队只购不销,缺油队或自给队不购不销。对城镇和农村吃“国家粮”的人口,继续实行定量供应。行业用油实行计划供应。1964年6月,提高植物油销售价格。8月,用计划定量油票购买棉籽油,可按票面数量增加一倍供应。1965年10月起,城乡非农业人口食用油供应,每人每月由3两增加到4两(10两制),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另有补助供应。
  1985年起,居民每人每年补助供应平价食油1.5千克,并敞开供应议价油。不久取消油票,食用油料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储存
  宋、元、明期间,历代官府在现境内的东山乡三都、开元乡二都、开元乡三都均建有义仓。清康熙年间,在开元三都(今大义桥一带)建县西仓。清末及民国时期,各宗祠、义庄以及大户人家,均建有积谷仓。1950年,泗门区粮库接管皇封桥岳庙、大义桥孔长官庙、六板桥朝北庙、龙王堂、西街关帝庙、谢氏始祖祠堂、东山义庄、后塘河十二房祠堂、后塘河崇贞堂、水阁周朝北祠堂、纶辉祠堂、谢氏四房祠堂、源长当铺、谢氏大房祠堂、阁老府、三门堰李家祠堂、红桂路回六公祠堂(即谢氏七房祠堂)、蔡元房伦记、后漕斗成之仓、人和庄、南漕斗茂三仓等祠堂、庙宇和大户人家,作临时收购点和仓库。1956年8月1日,境内遭强台风袭击,1952年在后塘河广和大厦火烧基建造的仓库倒塌。以后又陆续废弃或拆建部分仓库用房。
  1960年,在东洋桥西南侧建中转仓库,至1979年,形成“四仓三站”。“四仓”即一分仓(蔡元房伦记)、二分仓(纶辉祠堂、中转仓、棉籽仓)、三分仓(后塘河十二房祠堂)、四分仓(谢氏始祖祠堂、东山义庄),“三站”即泗门供应站、泗门收购站、光明购销站。以后又新建湖北购销站。1992年,划进东蒲购销站,是年全所总仓容量达到12160吨。2000年粮管所撤销,所有仓库移作他用。
  20世纪60年代起,粮管所还帮助农村社队建粮食仓库,有泗门镇二大队(今属汝湖社区)的土圆仓(后因气候条件不宜而放弃)、湖北公社四大队(今湖北村)的薄壳方仓等。
  20世纪50年代,粮食保管注重粮食安全保卫和防范鼠雀、霉变。主要包括:严把入库关,要求晒燥、干净入库。落实5天一小查、10天一大查、风雨及时查的检查制度,同时组织四邻小组加强护粮护仓工作。1954年,推行“四无”(无虫、无毒、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达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杂草、瓦砾、污水),使用化学药剂对仓库、填底大糠、有虫粮进行熏蒸,消除虫害。
  1972年,推行保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验质抽查制度、储粮检查制度、器材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同时,还不定期帮助检查农村社队储备粮仓。
  蚕豆主要是蚕豆象危害。1955年起,对入库蚕豆进行熏蒸杀虫。1957年起,对农村社队蚕豆种子进行熏蒸处理。1964年开始,对蚕豆利用缸、坛、柜进行全面熏蒸,使蚕豆象危害率下降到5%。1986年后,蚕豆象危害又逐年回升。
  调拨运输
  民国时期,境内缺粮由私营粮商外购。大古塘以北的春粮,由私营粮商代购,再船运外地销售。
  1949年后,调入粮食主要是稻谷、大米、面粉,调出大麦、小麦、蚕豆等春粮。油料在1957年以前,调入成品食用油,调出油菜子、棉籽。1958年后,棉籽油、菜子油外调量较大。
  20世纪50年代初期,泗门区粮库把所征粮食供运宁波驻军。1953年开始,粮食由国家统一调拨,实行计划调运。1957年,慈溪县粮食局按月向粮管所下达调运计划,根据各站仓库存、收购量、销售量、加工量,安排接收和调出,调运主要由调出方负责。为减少往返运输,采用直线调运,相邻地域可跨界收购。1979年前,时属余姚县东蒲公社的水路头、吴巷、南宅等村粮食,就近到泗门粮站和泗门米厂投售。
  1985年后,粮油议购议销范围扩大,计划调拨减少,至2000年全部由各民营粮商自行运输。2004年,粮油运输多由发货方提供大吨位汽车(或油罐车),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到仓。
  粮油市场
  民国时期,粮油自由买卖。附近农民少量自产粮油上市买卖,一般通过三友、锦源等米行做中人(中介)。种田大户则由中人上门牵线、司秤,为私营粮商收购粮食,从中赚取佣金。因市场由私人粮商操纵,粮价波动较大。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严禁私营粮商买卖粮食。1954年10月,政府在泗门开设粮食市场,允许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进场销售,缺粮户和经批准的用粮行业单位可以进场收购。1956年4月,撤销粮食市场,粮食购、销、调、存均由粮食部门经营。
  1961年9月,恢复粮食市场,允许小杂粮及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的主粮上市交易。1964年12月,兴办粮油交易所,关闭粮油自由交易市场。
  1973年,适度开放粮油自由交易市场。1979年起常年开放,同时经营议购议销、代购代销业务,价格制定以“随行就市,收得进、卖得出,保本微利”为原则。
  1986年,议销粮购销价差率最高不得超过11%。因粮油种植面积减少,地产粮油极少上市,多向外地采购,购销由市场调节。
  1999年,撤销泗门粮管所,组建泗门粮油经营公司,下设两个粮油批发中心。
  2002年,泗门粮油经营公司停业,下属两个批发中心各自成立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其中懋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拥有经营场地3600平方米、仓库30间、储油罐三只、容量140吨、职工21人,经营的粮油品种有大米、面粉和食油等,固定客户400余家,2002~2003年共销粮油44000余吨。
  2004年,规模较大的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还有史永明、裕良两家。全镇经营企业。1956年起,手工业社所需金属边角料由慈溪县手工业联社经理部供应,1963年改由新成立的慈溪县物资局供应。1979年后,金属材料实行多渠道经营,除余姚县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外,经营单位还有余姚县建筑材料工业公司、余姚县有色金属材料公司等,供应办法为计划分配与议价供应双轨制。20世纪90年代后,镇北路两侧陆续开设十余家经营钢材、铜材、铝材、模板等金属材料的供应点。
  2004年,全镇经营金属材料的商店有18家。其中,经营钢材的有杭州钢材泗门批发部、余姚市盛利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等;经营铜材的有余姚市长振铜业有限公司门市部、钱财铜材店、北虹铜带销售、姚北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等;经营铝材的有振兴路铝材店、乔嘉铝材等;经营模板的有余姚市财洋模钢有限公司、余姚市振华模钢经营部、志江模板等。
  化工材料 民国时期,油漆、颜料等化工类产品经营,有周泉林颜料玻璃店、王兆霖颜料店、同福和漆店、王振泰漆店等。新中国成立后,化工类产品实行计划管理,由供销社兼营。1979年后,化工类产品多渠道经营,私营油漆、颜料店增加,各企业所需塑料、胶木粉等化工产品,仍需向外埠购买。
  2004年,全镇有经营化工材料的商店近20家。其中,经营油漆、颜料的商家有阿光油漆店、农行路五交化店、北虹桥五交化店、西洋桥油漆涂料店、施筒红油漆店、立邦漆专卖店、合兴金属化工电镀材料店、柏军五金油漆等;经营润滑油的有镇北润滑油店、远博润滑油店、伯安润滑油店等;经营轮胎的有焕军摩托车行、西郊轮胎店、西郊汽配店、津辉汽配店、列锋摩托修理部等;经营塑料的有讯旺塑染店等。
  机电设备 20世纪50年代,境内所需少量机电设备由企业向外埠自行采购。60年代,机电设备(主要是农用设备)由慈溪县物资局统一经营。1977年,泗门供销社百货大楼设机电专柜,经营品种多为各类导线、水泵、工具、量具等中小型机电设备,直至80年代末,大型机电设备仍需去余姚城区购买。90年代后,镇北路两侧陆续开设十余家经营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工仪表的商店,多为销售和修理兼营。
  2004年,建成区经营机电设备的商店有正宗电器供应站、振兴电动工具店、许楚清电器商店、镇北路电工器材店、天地塑机电器店、张建校塑机配件店、天立塑机电器店、西郊汽配店、洪利塑机变频店等15家。
  建筑材料
  木材民国时期,成泰(在三门堰)、三泰(在万安桥六房晒场)等木行,多从宁波、福建等地购入木材,再供应泗门当地市场。
  20世纪50年代初期,木材自由交易。1953年,泗门供销社设木材供应点,木材开始纳入计划经营,逐步关闭私营木行。至1978年,木材一直按计划平价供应,远不能满足群众需要。1979年,泗门供销社试行计划平价和议价双轨制,当年共调入三类竹、木52车皮,以西洋桥东生产调拨仓库为主,多点销售,敞开供应。1984年后,开放木材交易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木材多从宁波、温州、衢州、龙游、遂昌和福建、湖南、云南等地调入。2004年,全镇有木材行近10家,其中西洋桥至光明路329国道线两侧有4家。
  石灰水泥等 民国时期,陶家堡开原桥南有合和砖灰行,经营石灰、砖瓦等建筑材料。20世纪60年代后,石灰、水泥由泗门合作商店下属的陶山商店经营,该店与生产厂家订有合同,常年均有供应,周围乡镇用户亦到此店购买。店址始设义嘉桥北后河塍,80年代初期迁至镇北路菜市路口,80年代末关闭。80年代中期起,境内陆续开设多家私营建筑材料商店,供应水泥、瓷砖、马赛克、墙纸、卫生陶瓷、玻璃等,单位和居民建房用石灰多自行向沙堰头石灰窑订购。
  2004年,建成区有农建公司、振兴玻璃店、镇南装潢店、兴友装潢店、宏发化建商店、军桥五金装潢店、伯江装潢店、陆小康建材铝合金店、吴焕钊建筑装潢店、北虹桥水泥店等建筑材料商店21家。
  砖瓦沙石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现境内有乡镇办、村办砖瓦窑近20家,其中以塘后轮窑(今塘后小学址)规模最大。1978年前,砖瓦由各窑自产自销。80年代,砖瓦供不应求,市计划委员会向部分砖瓦厂下达生产订购任务,产品部分由市计划委员会分配供应,部分自产自销。90年代后,境内砖瓦窑逐步拆除。至2004年,单位和居民建筑用砖瓦多向牟山、黄家埠等地砖瓦窑订购。境内历来不产黄沙,多从上虞等地购入,石料多取自镇南大湖门山。
  农资材料
  化肥农药 民国时期,农作物多使用绿肥、河泥、野草、人畜肥等有机肥料,使用化肥极少。遇农作物虫害,则使用雷公藤、烟筋、鱼藤筋等灭杀。
  新中国成立后,化肥、农药由供销社经营。供应地点始设后塘河村谢锡藩家(称第二供应站),后迁至谢氏始祖祠堂。50年代,化肥以硫酸铵为主,农药有六六六杀虫粉、二二三、西力生、赛力散、硫酸铜,以及高效剧毒农药1605、1059等。1956年起,按种植面积分配供应化肥,棉花每亩6.15千克、水稻2.8千克、小麦1.55千克、油菜2.3千克。1959年,化肥、农药供应不足,泗门供销社职工应水正自制土化肥、土农药,支援农业生产。土化肥有硫酸铵钙、苦沾磷肥、烟中取氨、氯化钾等,土农药有硫酸铵精、松碱乳剂、1605配剂、417配剂、辣料乳剂等。
  60年代,化肥、农药品种增加,货源充足。化肥有高含量氮肥(尿素)、液氨(氨水)、磷肥、钾肥等,其中磷酸钙销量增加较快。农药主要是六六六、二二三。供销社在收购棉花时实行化肥奖售。
  70年代,供销社开始供应稻瘟净、稻脚青、杀螟松、除草醚、杀虫醚、井冈霉素、呋喃丹、杀虫双、甲胺磷、久效灵及菊酯类农药品种;淘汰1605,改供敌百虫、八八九、毒杀芬、三氯杀螨砜、马拉松等农药。1979年,供销社实行“一次管理,自由购买”,使农民自主掌握施肥主动权,化肥销量激增。
  80年代后,停用有机氯农药,推广杀虫双、叶蝉散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允许多渠道经营化肥、农药。
  2004年,农药品种主要有毒斯蜱、阿维菌素、三唑铜、杀毒矾、杜邦福星、丁草胺、拉索等,化肥有氮肥、磷肥、钾肥、含硫复合肥、硼肥、调节素等六个大类近百个品种。甬舜农资公司在境内开设经营农药、化肥的连锁店27家。
  农机具 新中国成立前,铁、竹、木制农具由杂货店、山货行、铁匠铺等供应,或从庙会集市选购,或向工匠作坊定购,或请工匠上门加工。铁匠铺以后河塍“永茂”号规模最大,有十间半店面,由谢芳洲创办于清光绪年间。
  1952年,供销社开始出租或代销农具。1956年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后,泗门铁业社在后河塍设立门市部,供应小农具。1963年开始,拖拉机、农用动力及农机配件业务由慈溪县农机公司经营,在泗门设修配供应点。
  1981年后,中小农具多渠道经营,敞开供应。至2004年,拖拉机、插秧机、脱粒机等大型农机具由余姚市农机局统一供应,市、镇地方财政对购买者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食盐
  清代以前,泗门沿海设有盐场,供应充足。民国时期,因海水淡化,大面积制盐停止,除沿海少数农民用盐仍自家晒制外,大部分食盐由廒商通过油酱商店供应。间有沿海贫苦农民充当私盐贩子,走村串坊上门兜售。
  新中国成立后,食盐由供销社供应。20世纪70年代后,榨菜业兴起,食盐供应量逐年增加。2000年,泗门供销社食盐公司下属7个网点,年销售食盐4万余吨,销售额3000余万元,利润200余万元。2002年,供销社代销业务终止,市盐业公司在湖北、万圣等榨菜主产地设食盐批发点,居民生活用盐则通过超市、百杂店代销。2004年,全镇食盐销量1.5万吨。
  第三节 生活资料购销
  猪肉
  民国时期,镇上大墙门头有合丰肉店,原为谢姓开设,后转女婿陈成尧经营;义嘉桥旁有戚福根肉店,合伙人谢开其;西街有谢茂福肉店。逢年过节,亦有农户在河塍路、西街等处设临时肉摊,销售私宰猪肉。
  20世纪50年代初,供销社和私商并存经营。1956年,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957年后,猪肉实行凭票供应,鼓励农民投售生猪。1962年春节,农民每投售50千克以上生猪1头,奖励卷烟2条(可调换食糖2.5千克)、胶鞋1双(可调换卫生衫1件或卫生裤1条)、饲料15.5千克(可调换黄酒15.5千克)、火油1.5千克、12.5尺绸被料1条(可调换棉毯1条),并按毛猪10%重量发给肉票。1965年敞开供应。
  1976年,对城镇居民实行凭票限量供应。1979年10月,县食品公司泗门食品站成立,提高猪肉销售价,敞开供应。在义嘉桥开设门市部,同时设立曹娥、光明、海塘3个食品组,并在市场上设鲜肉销售点。
  1985年1月起,猪肉购销全部放开,价格随行就市。2004年,泗门农贸市场有肉摊35个,年销鲜猪肉1150吨。
  蔬菜禽蛋
  民国时期,河塍路、大墙门头一带为蔬菜、禽蛋交易集散地。卖方多为临时摊贩,亦有久茂蔬菜行、同丰蔬菜行、鲍协和蔬菜行、吴周镛蔬菜鱼鲜店、广茂蔬菜行、谢三员蔬菜鱼鲜店、森记蔬菜行、童玉其蔬菜鱼鲜店、诸志友蔬菜鱼鲜店、永泰来蔬菜行等固定店铺。附近农民家养的鸡、鸭、鹅等,多通过谢仁如、谢显瑞等中介(称“鸡中人”)交易。
  新中国成立后,蔬菜、禽蛋仍以市场交易为主。1979年,县食品公司泗门食品站兼营鲜蛋、咸蛋、皮蛋、冷冻禽肉等,1985年后逐渐退出市场。2004年,泗门农贸市场有固定蔬菜摊位30个,全年销售蔬菜3200吨,销售家禽11万只、禽蛋300吨。
  水产
  境内杭州湾盛产鲚鱼、梅童鱼、鲻梭鱼等小海鲜(俗称“鲑菜鱼”)。明清时,小海鲜集中在河塍路、大墙门头一带销售,根据季节和潮汛时间,形成早、晚两市。民国时期,同丰、广茂等水产行(鱼行),主要经营黄鱼、带鱼、梭子蟹等东海水产品。亦有小贩从鱼行批发后,在四乡流动零售。地产内河淡水鱼俗称“上江鱼”,主要是鲫鱼等各类杂鱼蟹虾,农民多在农闲时自捕自卖。青鱼、鳙鱼等淡水鱼则需从绍兴等地贩入。
  新中国成立后,小海鲜和淡水产品仍以市场交易为主。1958年起,东海水产品由义嘉桥东的供销社交易所经营。20世纪70年代,泗门、曹海等海涂水库陆续建成,淡水鱼产量增多。1979年后,水产品放开经营。80年代相继开发海涂鱼塘,各种水产品销售量增多。2004年,泗门农贸市场有水产品摊位40个,年销售水产品2000吨。
  食糖
  民国时期,食糖由广和功、瑞康、五昌、同馨、同昌、美和、恒大、和祥等南货店经营,品种以台湾糖为主。民国31年,三北游击司令部海防大队大队长张大鹏为筹集粮饷,从福建贩运数十吨白糖,通过仁济久号谢久樵委托同馨、同昌两家南货店销售。
  新中国成立后,因货源受阻,食糖供应趋紧。1954年底实行定量供应:产妇2千克,婴儿每月0.25~0.5千克,其他每人每月0.1~0.25千克。1965年后,红糖、白糖、古巴砂糖等逐渐敞开供应。
  糕点
  民间称糕点为茶食、茶点,传统糕点有香糕、蛋包、蛋卷、麻酥、雪花饼、芝麻饼、花生酥、糖花生米、杏仁饼、夹沙龙凤喜饼、甜饺饼、红菱月饼、百果软糕、猪油绿豆糕、芝麻豆酥糖、桃玉片、胖麻枣、人物花片糕等。民国时期,著名茶食商号有穗芳斋、三益、广和功、同昌等,多前店后工场,自产自销。
  1958年后,糕点业产销分离。由泗门供销社食品厂加工生产,品种有香糕、大饼(龙凤饼)、油枣、蛋糕、桃酥、豆酥糖、麻酥、饼干等十余种,负责供应泗门区所辖小曹娥、朗海、镇海、万圣、夹塘、湖北、临海、兰海、横塘、塘后、泗北、海南及泗门镇共13个乡镇的副食品销售网点。60~70年代,因原料紧缺,生产糕点不能满足市场需要,采取凭证定量供应办法。1979年,食品厂从南河塍原同和酱园门市部迁至三门堰酱油厂对面。80年代后,民营食品工业发展,沪、杭、甬产各式糕点涌入境内。
  烟酒
  民国时期,烟业商号有大昌盛、升和、史记等,销售烟丝及卷烟,其中以大昌盛烟店规模最大。酒类实行自由销售,同润、同和两大酱园均生产黄酒和白酒。
  1949年后,烟丝渐绝。1953年起,烟、酒由国家专卖,通过供销社、合作商店销售。60~70年代,烟酒凭票定量供应。80年代,中高档卷烟实行平价限量销售,低档烟敞开供应。酒类放开供应,品种增多,啤酒、红酒销量激增。90年代后,卷烟放开供应。1998年1月,市烟草专卖局在泗门设门市部,向烟草零售户批发卷烟。2004年,全镇有烟草零售户1209家。
  纺织品与百货
  民国时期,镇上经营纺织品、百货的商店有18家。其中绸布业8家,著名商号有德兴昌、元泰等,货源多出自绍兴、宁波、上海等地;百货业8家,以仁济久号百货店规模最大,进货渠道同绸布店;帽业1家,店主陆志浩,经营各类礼帽(俗称大帽)。
  1950年后,泗门供销社开始经营纺织品和百货。1953年,全年共销售白布30382尺、色布84088尺、花布76349尺、袜子3395双、毛巾695条、两用衫及背心57件。1954年9月,棉布实行统销,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凭票供应,是年人均发布票20.5市尺。1958年,卫星人民公社供销部(即泗门区供销社)在每个管理区(后改称公社)建立供销站,货源除由县供销总社计划调拨外,还派多名专职采购员去全国各地采购,纺织品和百货品种增多,销售额上升。
  1966年,泗门供销社全年共销售棉布446.4千米、绸缎15935米、毛绒3771米、袜子50241双、毛巾14921条、棉毛衫裤8935件、汗衫背心11779件、卫生衫裤7372件、毛线8732斤、热水瓶2726只、缝纫机43台、肥皂124623条、火柴1622件、钟145只、陶瓷面盆1360只。
  1979年后,纺织品和百货放开经营。2004年,建成区有经营纺织品和百货的商店约180家,其中服装店近100家、鞋店20余家、床上用品店近10家、棉布店十余家、百货(百杂)店近40家。
  五金交电
  民国时期,五金商品由私商和个体手工业经营,品种限螺杆、螺帽等日用小五金。
  20世纪50年代起,供销社兼营圆钉、铁丝等小五金。1955年,供销社开始供应自行车。1959年,自行车实行计划分配,凭票供应。60年代,收音机、灯泡、灯管、电度表销量激增。1966年,泗门供销社共销售圆钉10972千克、镀锌铅丝15879千克。此后圆钉和铁丝持续20多年供不应求,实行凭证限量供应。80年代,黑白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等开始上市。1986年,市五金公司泗门批发部成立,后出现私营五金、交电商店。90年代,电器增加空调、电脑等品种。2004年,建成区有五金、交电商店近40家。
  日用杂品
  民国时期,由杂货店经营镬、碗、缸、甏等炊事用具以及草帽、草席、扇子、雨伞、卫生纸等生活用品。20世纪50年代,日用杂品以供销社为主经营,60年代后由合作商店所属陶山商店经营,80年代后多为私营杂货店经营。
  燃料
  民国时期,燃料以烧柴为主,柴行集中于河塍路一带,店主有谢文怤、谢松泉等。20世纪60年代建泗门煤球厂,开始向镇上居民供应煤制品,实行按人定量凭证供应,每人每月7.5千克。亦有居民以煤油作燃料,泗门供销社在1966年共销售煤油116063千克。80年代初出现瓶装石油液化气,使用范围由集镇逐步向农村扩展,90年代中期基本普及。至2004年,全镇共有泮溪、水阁周、谢家路3家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年销售石油液化气2900吨,其中泮溪供应站年销售1800吨。
  医药医疗用品
  民国时期,医治疾病以中草药为主,镇上有瑞生堂、介寿堂、葆生堂、广济堂、延春堂等5家国药店。介寿堂历史最为悠久,创办于清康熙年间。延春堂规模最大,中药品种较为齐全。兼营西药的商号则有仁济久号等。1949年底,蒋扬均在西街开设公平西药房,为境内首家专营西药店,亦是上海公平药房在浙东农村开设的首家连锁店。
  20世纪50年代后,西药销量渐增。1956年,瑞生堂国药店、延春堂国药店和公平西药房实行公私合营,合并后改建为泗门供销社国新药店,主要经营药品零售。1983年,泗门供销社在西街设医药批发部,负责泗门区各医疗单位及乡村医生医疗药品供应。
  2000年,泗门供销社国新药店解散,原从业人员相继开设益寿参药店、东街药店、西街中西药店、延春堂药店、葆生堂药店、天一大药房有限公司、天和药店、余姚市百信大药房小路下分店等医药医疗用品商店。同年,泗门供销社医药批发部改为余姚市万隆医药有限公司,有职工33人,经营品种以西药为主,兼营中药液剂和片剂,品种超过1600余种,供应对象涉及余姚、慈溪、上虞、宁波的医疗机构、乡村卫生室、药品连锁店、个体药店等,是年销售额900多万元、利润40万元。2004年销售额达2200万元。
  第四节 农副产品采购
  棉花
  清咸丰年间,谢氏在南河塍开设万盛花行,棉花收购后销往宁波、上海、杭州、福建等地。同治年间,倪家路李融春在后塘河开设宝泰祥花庄。继有仁泰花庄,股东马渚瑶湖苑王氏。光绪年间,河南屺县人王启堂在后街开设泰生元花布行,兼营棉花收购,以象牌为商标,行销宁波各花号。至清末,泰生元因投机失败而破产。
  民国建立后,宝泰祥由谢兆林任经理,改组为和丰泰,旋又改通久;数年后再改为和丰四庄,股东谢叔叙,经理周荣昌。继起者有谦益、谦泰、复兴、永升、永泰等6家花行,规模以和丰四庄最大,谦益居二。和丰四庄专为宁波和丰纱厂收购棉花,谦益为自营企业,其余花行或为宁波花庄代收,或自营。民国18年,各花庄全年合计收购棉花约40万千克,每担(50千克)棉花时价12元。20世纪30年代,和丰四庄改名祥泰花庄,经理谢岳祥。另还存谦益、永升2家花行,复兴、谦泰等花行因投机失败而破产。民国30年4月余姚沦陷后,祥泰改为益记,经理谢裕源,后被汪伪政府查抄。民国33年,中共余上县委与陈松卿、谢久樵等商界人士合股在泗门中街开设信大花行,秘密收购棉花、土布等物资运往四明山革命根据地。抗日战争胜利后,除谦益、永升、信大花行外,新市街一带亦新开数家小型花行。民国37年,谦益、永升等花行次第歇业。同年,现境内先后成立明风、四门合作社,主营棉花收购,次年5月余姚解放时歇业。
  1950年,境内棉花由临山供销合作站收购。1951年8月,设泗门棉花收购站,由县供销合作总社棉麻收购指导组负责指导代购业务,确定棉、粮收购比价为:0.5千克皮棉折大米4.25~4.5千克,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901000元(旧币)。1952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890000元(旧币)。1954~1962年,棉花实行统购,由供销社统一经营,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86.5元。1963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89.5元。1968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104.38元。1972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104.8元。1978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115元。1980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145.8元。1984年,每百斤标准级皮棉收购价163.3元。1951~1984年,棉农投售棉花均有粮食、化肥等奖励。
  1985年,取消棉花统购政策,收购量逐年下降。1999年,泗门棉花收购站解散,原万圣、夹塘、湖北3个棉花收购站转为民营。2000年,3个棉花收购站共收购籽棉412.5万千克,2004年为369万千克。
  土布
  民间称地产棉布为土布,有花布、白布、新式布、老式布、手巾布、腰布、包布等品种。清咸丰年间,万盛花行收购的棉布销往舟山、东阳、义乌及河南屺县等处。同治年间,宝顺、松茂、谢德盛等布行相继而起。光绪年间,后塘河新开义丰布行,后街新开泰生元花布行,万盛花行则拆分为源盛、公盛、鼎盛3家。宣统年间,因洋布充斥市场,土布滞销,布行仅存谢德盛、松茂两家,至民国19年前后亦相继关闭。民国30年4月余姚沦陷后,洋布货源断绝,土布市场复苏,小型布行遍布各村,所收土布多销往上山(指非沦陷区)。抗日战争胜利后,土布购销再度衰落。
  蚕茧
  1983年,现境内夹塘乡开始发展蚕桑业。至1987年,泗门区产蚕茧791担。是年,市土特产公司在夹塘乡设收茧站。1989年,夹塘乡全年产蚕茧1162担,每担收购价175元。1992年后,因丝绸出口受阻,养蚕业渐息。
  废品回收
  民国时期,废旧金属和日用废品多由小贩串村走巷,以兑糖或现金收购,经清理加工,运销宁波、上海等地。
  1952年,泗门供销社在后塘河村谢锡藩家设第二供应站,兼营废旧金属回收。1955年,第二供应站专营废旧物资回收,回收种类有杂铜、废铅、废钢铁、破布、破鞋底、废纸、废麻、杂骨以及人畜毛发等。1958年,在西街关帝庙后设生产中心商店,兼营废旧物资回收。是年“大办钢铁”,群众献售铁门、铁窗、铁制生活用具等,泗门区供销社下属4个分社、8个供应站均设废旧物资收购点。
  20世纪60年代,回收种类扩大至牙膏壳、破玻璃、河蚌壳、鸡内金、橘子皮、桃核、甲鱼壳等,回收的废旧物资按计划调上级公司或生产单位。1966年第三季度,泗门区供销社各废旧物资收购点共收购杂铜3893.5千克、废钢铁679担、废橡胶39担、破布338担、破鞋底164担、废纸202担、杂骨28担、头发942千克。1967年恢复小商贩收购破旧衣服业务。
  1979年建立废品代购员制度,农村代购代销商店兼营废旧物资回收,供销社按废旧物资的质量及紧俏程度,向代购员给付3%~6%的手续费。
  1983年,供销社废旧金属回收工作归县金属材料公司废旧金属回收站经营。后又放开经营废旧物资回收业。
  2004年,全镇有私营废旧物资回收店5家。回收品种主要为有色金属,包括各种铜废料、铜末、旧铜件、铁、铝、铅、锡等;塑料类有各种破损塑料生活用具、塑料农具、塑料瓶罐、塑料鞋、编织袋等;造纸原料有旧纸板箱、废旧书刊报纸等。
  粮票
  附 票证
  票证是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家为保障供给而发放的购买某些物品的凭证,其中粮票使用时间最长。
  1953年11月,居民开始凭居委、村、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粮站购买粮食。1954年1月使用购粮票,同年7月改为购粮证。1955年9月,在全国实行票证制度。粮食供应票证主要有“四证三票”,即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以及全国通用粮票、地方粮票、地方饲料票等,后又增加熟食粮票、周转粮票、奖售粮票等票证。其间,县级部门也印发粮、油、饲料等供应票证。区粮管所在县核定指标内,为控制计划,也自制印刷诸如桐油票、梓油票、糠票、酱渣票、豆渣票、水作品票等。到1987年,用统销价供应的有全国通用粮票、侨汇粮票、浙江省粮票、浙江省定额粮票、军供价购粮票、行业用粮证、浙江省流动人口食油票、军供油票、特殊用油证票、侨汇油票、居民油票。用比例价供应的有:浙江省农村定额粮票、全(半)经供食油票、余姚市食油票、余姚市棉油票、副产品供应通知书、县计划饲料支拨书、棉仁饼票、牛食饼票。其他尚有临时性的春粮兑换粮票、菜子换菜油票、棉籽换棉油票、卖谷退粮票等。至1992年,各类粮票停止使用。
  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供销社大多数商品需凭票证购买。副食品部有香烟票、黄酒票、糖票、粉丝票以及各类茶食票等;百货部有钟票、表票、热水瓶票、钢精锅(即铝锅)票、铝制品票、剪刀票、镜子票、电筒票、灯泡票、陶瓷碗票,购买各种针织棉制品需要布票;生产部有化肥票、农药票、铁制农具票、木制农具票。在棉布部,购买各种棉布及呢绒绸缎,均要用布票。另还有火柴票、肥皂票、肉票、带鱼票、火油票、煤球票等。在土产部,供销社根据投售者的投售品种及金额,发放票证予以奖励。
  各类票证名义上是国家无偿分配的购物凭证,无价值,因按计划限量,在民间私底下常可兑换鸡蛋等实物,亦可兑换人民币,变相成为另一种货币。为加强票证管理,粮管所、供销社均成立票证办公室,根据业务组确定的计划数,印发票证至各公社,再由公社发至所属单位、居委、大队。单位、居委居民小组和大队生产小队编制明细账单,发放至各家庭户。1~3人为小户,4~6人为大户,7人以上为特大户。
  1964年后,手表、茶食、糖果、铁木制农具陆续敞开供应,而自行车、三五牌台钟、香烟、黄酒、鲜肉等票证,至20世纪80年代初方取消。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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