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海塘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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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47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海塘管理
分类号: K291.55
页数: 2
页码: 214-2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民国前历代海塘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海塘管理等。
关键词: 泗门镇 海塘管理 海塘禁令

内容

第一节 民国前历代海塘管理
  自宋庆历七年(1047)余姚县令谢景初始筑东部塘,至庆元二年(1196)县令施宿重筑东部塘、西部塘,全县海塘养护管理制度随之建立。南宋楼钥在《海堤记》中记载:“思其重大而慎于守护,县之官分季临视,庙山(今属临山镇)、三山(今属慈溪市匡堰镇)两寨官,月遣十兵巡之,乡豪仍伺察焉。稍损缺,即白诸邑,补治之。复议刮上林海沙地二百三十亩,及汝仇湖外之地六百八十亩,桐树废湖七百四十亩,凡为田一千六十八亩,又将益求旷土,以足二千亩之数。筑仓于县酒务之西,储其岁入,以备修堤之用。”
  元代,每年二三月间,聚众修堤。余姚州知州汪文璟在《海塘记》中记载:“日与判官杨君及州之民巡行堤上,视损缺罅漏者,补而筑之。立石州门之左,以示来者。”
  明代,据嘉靖《余姚县志》记载:“有司重民命,岁治堤防备非常。”
  清雍正十二年(1734),民灶按丁捐筑利济塘。海塘日常管理重点放在利济塘。据乾隆《余姚县志》载:“乾隆十八年(1753),奉部咨于鸣鹤、石堰二场(泗门属石堰场)民户、灶户按田捐钱,每年共额征五百二十四千五百二十八文,积收成数,分年修筑支销。”乾隆二十三年,依“千字文”编号落实专管人员,每20丈立碑一块为号。泗门所属梁下仓有“火官始制服裳位让国有虞民周商汤坐问道垂拱平章爱育黎首臣伏戎羌遐迩体率宾归王鸣凤在竹白驹食场化被草木赖及万方盖此身发大常恭惟鞠养岂敢慕贞洁男效才良知得能莫忘罔谈恃己长信使可器欲量墨丝染诗赞羔羊景行维贤克念作圣德建名立形端表正谷传声堂习听因积福缘善庆尺璧宝寸阴是竞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力忠命临履夙兴温清似兰斯馨如松之盛息渊澄取映容止思言辞安定笃初诚美慎终宜令荣业所基籍甚竟学优登仕摄职从政存以甘棠去”计197号,共3923丈。乾隆二十六年发公捐钱(随课灶带征,每钱六文,民国元年停征),在塘边排积土牛1554座,每10丈一个土牛,以防海塘抢险时取土困难。塘外留护沙二十丈,禁刨土刮淋以卫塘基,并勒碑于海塘中道。
  民国时期,新筑各圩塘多由宗族、祠堂自行管理。对海塘禁令和乡规民约亦不少,如规定夏秋汛期,利济塘禁割柴草,禁放畜牧。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海塘管理
  1950年解放塘筑成后,余姚县人民政府县长郭子栋专门就海塘管理管护工作发出公告,明确禁止开垦、埋葬、放牧、建房等事项,还刻石碑多处立于塘上。1951年,县成立水利委员会,区成立分会,乡设水利委员,具体管理水利、海塘工作。沿塘各村派专人管理养护解放塘、胜利塘,泗门区水利会定期检查督促。
  1960年后,湖北、夹塘、万圣等公社先后成立海塘指挥部,负责海塘抢险抛石、围筑新塘前期准备和日常的管理养护。各公社配备2~5名专职人员,在海塘第一线建造管理用房,做到现场指挥管理。经费主要由公社自筹,县财政适当补助。1986年,湖北养殖场塘筑成后,撤销湖北乡海塘指挥部,湖北段海塘由市水利局养殖公司管理养护。1987年,余姚市成立海塘管理养护处(为全民事业单位),加强对海塘的专职管理。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改由泗门镇海塘指挥部统一管理全镇海塘。
  2004年5月,全市临潮海塘统一由市海塘管理养护处专业管理,经费亦由市政府、市水利局拨款。海塘工程出现险情时,由管理处向上级报告,并落实海塘防汛抢险措施。凡遇抗击风暴潮或海塘险情特别严重时,实行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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