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产业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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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4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产业构成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130-1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各个时期的农业占比和工业占比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产业构成 农工业

内容

农业比重
  唐宋时期,泗门经济以制盐为主业,在汝仇湖东种植水稻。宋末引种棉花后,农业比重稍有增加。明清时期,海涂北延,吸引大批移民垦殖,农业、盐业均有发展。清初,垦汝仇湖为田,增地万余亩。清雍正十二年(1734)筑利济塘(四塘)后,农业遂成主业。清末因海涂淡化,盐业逐渐萎缩,至民国初年,泗门成为以植棉为主的农业区。民国时期,境内农业比重占社会总产值的95%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稳步发展,工商业、副业发展迅速,农业比重逐渐下降。20世纪60年代,农业占社会总产值的80%左右,70年代降至70%。1981年,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至80年代末,农业比重降至30%以下。90年代后,农业产值由不足1亿元攀升至近4亿元,由于工业快速发展,农业占工农业生产总值比重还是快速下降。2004年,农业产值3.9713亿元,仅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2.89%。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济收入构成发生显著变化。1949年,农村收入中农业收入占90%左右。60年代,社队工业开始起步,至70年代,农业收入占85%左右。1981年,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工、副、商业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摆脱单一农业生产的传统结构。农村收入构成中,农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1989年,农业收入占23.53%;1992年,农业收入占15.73%(工业收入占79.70%,商贸服务收入占4.57%)。90年代后,执行稳农、强工、活商政策,一、二、三产业得以协调发展。至2004年,农业收入占3.43%,工业收入占88.82%,商贸服务收入占7.75%。
  工业比重
  清末至民国时期,泗门工业以粮油、食品加工为主,仅有4家机器生产企业。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镇工业产值3.45万元,不足工农业总产值的1%。20世纪50年代,由于大办工业,工业比重有所上升,占9%左右。60年代,二轻工业、社队企业开始起步,1977年的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25.83%,1981超过50%。1992年后,乡镇工业持续发展,工业比重逐年递增,1999年达93.18%。2002年,原市属大集体企业全部归属乡镇管理,至2004年,工业产值已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7.11%。
  商业比重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镇商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5%左右。后一直与工农业发展相适应,比重基本稳定。20世纪80年代初,个体商业迅速发展,市场活跃,商业比重有较大提升,1989年已上升至10.33%。2000年商业体制改革后,个私商业遍布全镇,现代物流业方兴未艾。至2004年,商业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15%。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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