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业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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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4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商业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1
页数: 4
页码: 124-1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工业体制改革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工业体制改革、商业体制改革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工商业 体制改革

内容

工业体制改革
  工业体制改革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工业企业由点到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调整和理顺行政与企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等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扩权范围,县属大集体企业有15个方面50条,乡镇集体企业有10个方面23条。境内无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多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销售、分配等方面享有较多自主权,经营机制灵活。第一阶段改革偏重于理顺政企关系,调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主要改革内容有:
  改革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调节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实施奖金制,实行以绩利挂钩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1979年前,公社集体企业职工工资是由企业拨给生产队,生产队记工分,企业职工参加生产队分配。1979年后,企业职工工资与生产队实行半脱钩办法。企业按职工工资的5%拨给生产队,职工在生产队参加粮、油、柴草等分配,其余工资直接发到职工。企业实行评级工资制,评级工资报公社备案,同时实行职工奖金制,由公社工业办公室按照前三年平均利润和企业发展情况,确定利润包干基数,超利润包干部分按适当比率作为职工年终奖,经工业办公室审核后由企业分配到职工。公社内各企业的工资基本一致。如塘后公社男职工每月33~39元,女职工每月28~34元。1983年,各企业实施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办法,以后逐步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取酬。至1987年,基本形成浮动工资、计件工资、超额工资、计时工资、联利计奖、记分计奖、职务补贴等多种分配形式。对供销人员,采取核定基数、超额分成的报酬形式。二轻系统大集体企业和原泗门镇镇办企业,1983年前采取评级工资形式,1983年后分配形式开始多样化。
  实行厂长负责制。1983年,乡镇集体企业开始实行以厂长(书记)为主的集体承包制。1985年实行厂长负责制,确认厂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厂长有人事任免、职工奖惩、机构设置的权力;主持制订和组织实施生产规划的权力;对人员、资金、物资调度和处理的权力;决定企业经营政策、制订技改计划的权力;安排产品品种、产量,决定产品价格浮动的权力;以法人身份对外履行经营、司法责任的权力。1984年,在厂长负责制试点之初,乡镇工业办公室对企业的厂长(书记)实施百分考核,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年终单独考核,强化以厂长为代表的承包责任制。1989年,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
  推进企业改组和经济联合。20世纪80年代初,乡镇和市属大集体企业逐步实行内部行业结构的调整及外部经济联合,陆续出现跨部门、跨地区、冲破所有制界限的经济联合体和多种横向经济联营。主要形式,有以名牌产品、传统产品为龙头的联营,如黛丽日化、鼎铃剃须刀、叶大昌酱菜等;有以大中企业为主体同行业间专业协作生产的联营,如电冰箱配件厂、高强度标准件厂等;有借国营企业技术优势开发新产品的技术协作,如特型钢材厂等。其他还有为扩大资金来源,解决原料困难的补偿贸易联合;为扩大产品销路的工贸联合;为扩大生产门路的市内企业间联合。80年代末,企业开始寻求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行教育、科研、开发等“一条龙”协作。至1989年,全镇共有联合企业11家,其中市属大集体企业4家、乡镇企业7家。
  第一阶段的工业企业改革使企业增加活力,工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均有明显提高。
  第二阶段是进行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1993年5月,选定余姚市电器五厂、余姚光明锁厂、万圣帆布厂、东蒲电镀厂4家企业开展4种类型的经营机制转换试点工作,推行股份合作制。当年10月,由镇转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转制工作全面铺开。主要步骤为:企业自行组织清产核资;镇转制领导小组成员到企业实地评估;评估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审定;上报市乡镇工业局、财政局批准,组成股份合作制形式的新企业。1997年后,全部企业实行资产拍卖,原集体股、职工股亦陆续退出,形成由企业经营者独资或合资经营的民营企业。市属大集体企业转制至2002年结束。与镇属集体企业同步转制的还有村办集体企业。村办集体企业转制工作是在镇转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直接负责,方法步骤与镇属企业相似。至2000年4月,镇办集体企业除泗门自来水厂外,78家企业转制结束,评估总资产14349.77万元,净资产2374.31万元。
  第二阶段改革使企业产权得以明晰,企业经营者的责、权、利达到基本统一,民营企业进入迅速发展时期,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打下良好基础。商业体制改革
  1979年起,逐步改革商业体制,扩大商业流通渠道,全面开放集市贸易,鼓励和扶植合作商业、个体商贩的发展。提倡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打破城乡封锁、条块分割、行业单一的局面。棉布、食油、粮食及大多数商品由统购包销逐步改变为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批代销、自由购销。供销部门所属商业网点逐步由统一经营、统一核算转为商店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3年,泗门供销社转为集体所有制,以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办社原则,重新清股扩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1984年,合作商业与供销社脱钩,成立泗门商业公司。
  2000年6月,泗门供销社、泗门商业公司先后改制。所有在职职工按工龄补偿,供销社资产实行拍卖、租赁,商业公司资产全部拍卖。供销、合作商业结束在泗门商品流通领域长达40余年的主导地位,促进个体商业和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形成、发展。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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