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国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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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3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国时期
分类号: D035.1
页数: 5
页码: 6-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泗门镇行政区划的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

内容

民国初年袭清制。
  民国17年(1928)推行村里制,县以下设区、村(城区曰里)。农村百户以上为一村,不足百户由数村联合为一村。全县划为7区、512村、50里。原四门乡析为1里、19村,即四门里和南谢村、第十堡村、后塘河村、皇封桥村、洪家路村、大庙周村、水阁周村、陶家堡村、谢家路村、车路边村、石角丘村、倪家路村、夹长路村、大路头村、周洪丘村、方家路村、祠堂丘村、相公潭村、陶家路村,均隶属于第四区。
  民国19年,改村里制为乡镇制。全县设乡163、镇28,7区如故。首置泗门镇,镇境范围为原四门里、南谢村、第十堡村、后塘河村。现镇境内还有申明乡,乡境范围为原皇封桥村、洪家路村、大庙周村;莲风乡,乡境范围为原水阁周村、陶家堡村;夹塘乡,乡境范围为原谢家路村、车路边村、石角丘村;七甲乡,乡境范围为原倪家路村、夹长路村、大路头村;万圣乡,乡境范围为原祠堂丘村、相公潭村、陶家路村。原周洪丘村、方家路村组成镇海乡,现属小曹娥镇。时湖北一带称庙山乡,由原属湖堤乡的庙山路村、大丁路村、马家路村、罗家路村组成。东蒲一带称华西乡,由原属第五区天华乡的沦林村、双桥村、东蒲村、水路村组成。海南村的洪家路、施家一带时属第五区朗霞镇,上新屋村时属第五区道塘乡。
  民国23年,推行保甲制,改村为保,保领甲。至民国29年,整编结束。余姚县下设8区、55乡、12镇。区冠其名,废顺次排列。第四区改称临山区。七甲乡并入泗门镇。时泗门镇辖14保、193甲、2594户。各保辖区如下:
  一保:大湖门、沙堰、费家湾、南南谢、二门堰、南谢;
  二保:第十堡、湖里、后湖;
  三保:大义桥、长水漕、杨家道地;
  四保:东河沿、南石洞;
  五保:阁老府;
  六保:大方伯、窎桥头、白鹭头;
  七保:后街、新市街;
  八保:后塘河东;
  九保:后塘河中;
  十保:后塘河西;
  十一保:夹长路、冯蔡魏、二塘头、半路舍头;
  十二保:大路头、戚家道地、冲二房;
  十三保:黄家道地、钱家道地、张家道地;
  十四保:倪家路、小李家。
  是时,现境内除泗门镇外,还有:明风乡,由原申明、莲风两乡合并而成,辖7保、95甲、1432户;四海乡,由镇海、万圣、夹塘三乡合并而成,辖14保、175甲、2499户。庙山乡并入湖堤乡。以上均属临山区。上新屋及海南村的洪家路、施家一带时属周巷区朗霞乡。东蒲一带时属周巷区天华乡。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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