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进一步鼓励发展模具行业若干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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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348
颗粒名称: 余姚市进一步鼓励发展模具行业若干意见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328-3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余姚市进一步鼓励发展模具行业若干意见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鼓励发展 模具行业

内容

模具行业被喻为制造业的“金钥匙”,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重要行业。加快模具行业发展,是推进余姚市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促进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有效载体。为切实推动余姚市模具行业做大做强,加快模具行业转型升级,打造模具区域品牌,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鼓励模具行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对当年模具产品纳税销售收入超过800万元(含)且分别环比递增10%、20%、30%及以上,同时实缴税费比上年有一定增长的企业,年终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实施重组并购。由市模协牵头,鼓励本市优质规模模具企业兼并重组经营困难模具企业,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确认,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新增财力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三)鼓励企业争取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模具企业达到一定生产规模时,由市模协帮助企业申请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政策。每申请成功1家,市财政给予市模协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四)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经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评定,获得国家精模一等奖的模具每副奖励1.8万元;获得精模二等奖的模具每副奖励1.5万元;获得精模三等奖的模具每副奖励1.2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新产品的模具每副奖励8万元。市质监局对获得国家精模奖的模具,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给予相应品牌的认定。
  (五)开展优质特色模具评选。每年在全市各模具企业生产的大型、多层、多腔、多色、精密等模具中评选出30副优质特色模具,给予每副1万元奖励并在本市媒体上进行公布和报道。(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
  二、着力提高模具行业技术含量
  (六)推广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凡企业引进应用快速成型、快速制模、高速切削、热流道、精密测试等先进工艺或技术的(先进模具技术导向目录每年由市经济发展局会同市模具城管委会和市模协公布),且先进工艺或技术投入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在引进应用后,市财政按技术投入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若《目录》内鼓励引进技术依附于设备且不可分割的,参照第(七)条政策执行。
  (七)大力引进高端关键设备。由市经济发展局会同市模协根据余姚市行业发展要求,每2年提出《余姚市模具行业高端关键设备鼓励引进导向目录》。对引进列入目录范围内的先进设备,单台
  金额在10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400万元、400万元(含)以上的,市财政分别按设备额的8%、10%、12%给予补贴;对进口产地在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先进设备,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2个百分点给予补贴,单台设备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根据《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同时,加强日常宣传,推动企业积极享受新购入设备允许抵扣增值税政策。
  (八)加快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对模具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350万元以上,至少有一台设备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限在2年内的技改项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向宁波申请技改补助,市级财政给予相应配套补助。
  (九)积极鼓励使用模具标准件。对年使用模具标准件在15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
  (十)大力引进境内外先进模具企业。积极鼓励境内外先进模具制造企业来余姚投资,对当年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成本)的生产性项目或当年实到外资在100万美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
  (十一)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凡企业新实施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M(计算机辅助制造)集成系统,经认定审核后每家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新实施CAD/CAM/CAE(计算机辅助工程)集成系统,经认定审核后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新引进ERP(企业资源计划)等管理软件且投入额在20万元(含)以上,实施管理系统化并且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经认定审核后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大力推动模具行业外向拓展
  (十二)扩大优质模具出口。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主动帮助模具企业申请自营出口权,凡模具企业当年出口模具产品在20万美元(含)—50万美元、5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100万美元(含)以上的,每1美元分别奖励4分、6分、8分,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三)鼓励孵化模具出口企业。鼓励出口孵化服务企业帮助本地模具企业出口模具产品,每孵化一家出口模具产品达到20万美元(含)以上的本地企业,奖励1万元;每孵化一家出口模具产品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本地企业,奖励2万元。
  (十四)鼓励参加模具展览。模具企业参加国外模具展并设有标准展位的,每个展位给予2万元补助;参加国内模具展览会的,每个展位给予2000元补助。同一企业当年度参展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市模协组织行业内企业以余姚模具形象集体参加国内(国际)模具展览会且每次参展企业在25家以上的,每次给予4万元的布展经费补助。
  四、不断优化模具行业发展环境
  (十五)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市政府每年在模具城、滨海产业园等区块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用于模具行业后期开发;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或实到外资300万美元(含)以上的模具项目,经市经济发展局会同市模协认定推荐需征用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国土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十六)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吸引模具行业高级模具技工(设计人员)来姚服务或创业,按照本市相关人才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鼓励企业开展培训,其培训费用按照工资总额的2.5%内据实列入成本开支;积极支持、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国内有关院校举办模具设计等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对行业协会组织专题讲座,每次给予2万元资助。
  五、有关说明
  (一)除国家政策外,享受本政策的模具企业要求在余姚注册纳税并独立核算,当年纳税商品模销售收入100万元(含)以上且模具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年企业销售收入的80%(含)以上或当年纳税商品模销售收入300万元(含)以上。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市级各项优惠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上级补助奖励要求本级配套的,本级奖励视作配套,并奖励差额部分。建立信用制度,对弄虚作假者,追回财政奖励补助资金,并在今后3年内不得申请市级各项政策的奖励和补助。对企业的各项奖励和补助原则上在年终由市财政汇总市级各项政策后再兑现。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各项奖励、补助累计不超过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对当年新办模具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达到限额规定,可不受地方财政贡献率的限制;各类优质模具的奖励单列。企业涉及偷税、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或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原则上不得享受政策。
  (三)本意见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并由市经济发展局会同市模协制订有关实施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余政发〔2005〕47号文件同时废止。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0

《余姚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内容包括:2010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综合;农业;工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政及其他等十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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