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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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316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1
页码: 287-2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社会生活概况、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创新载体促进就业、强化就业培训服务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社会生活 概况

内容

就业再就业
  【概况】
  受经济发展变化的影响,全年就业形势呈现上半年就业难、下半年用工难特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突出阶段性重点,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8%以内。
  【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
  临时性减征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两个月的五项社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1.04亿元。自2009年1月1日起,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调整为12%,执行期暂定为2年,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24亿元。制订并实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办法,1至3季度为41家次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发放3个季度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762.5万元。进一步深入企业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引导企业根据《用工管理指导性意见》规范劳动用工,指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确定合理的工资待遇水平,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合理化解用工风险。
  【创新载体促进就业】
  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全年有24个社区(居委)通过达标验收,累计已有47个社区成功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上半年,针对就业难问题,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共向224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再就业援助和社保补贴279.65万元,推荐77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1007人次发放帮扶金81.19万元。同时完善帮扶政策体系,制订并下发《关于完善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费发放办法的通知》和《余姚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就业帮扶资金的使用。12月,提请市政府同意并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并实施“充分就业市”创建工作。
  【强化就业培训服务】
  为帮助企业招聘员工及劳动者实现就业,市人力资源市场每星期举办2~3期交流洽谈会,全年共举办各类交流洽谈会89场,共有35305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下半年,针对企业招工难问题,进一步完善网上视频招聘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方便,通过此平台共为727家企业招聘员工1874名;积极开展与省外技工院校的劳务对接,组织部分用工需求大的企业赴内蒙古包头、山西大同、重庆南川等地招聘技工3591名。积极发挥纵向到各行政村的职业介绍服务平台,帮助劳动者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共发布就业信息141033条,共有63663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全年共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9565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6075人,分别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的l15.1%、151.9%。同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农民15531人、再就业培训1430人、创业培训200人、技能鉴定9405人、高技能人才培训938人、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提升培训7600人,分别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的142%、102%、200%、122%、102%和100%,农民转岗就业率达93%。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用工管理
  【概况】
  2009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难点,着力破解,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效率】
  加强调解网络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全年有122起案情相对简单、标的较小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庭前委托调解的方法化解在基层。开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办案流程规范化,案件数据汇总即时化,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绿色通道”,对涉及残疾人、群体性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及时调解。全年共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11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66件,结案1072件,结案率为84.7%,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等损失共1418.2万元。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
  建立市级监察机构专职监察员、乡镇(街道)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级队伍,初步形成任务、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净化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等专项监察共6次。做好日常监察和企业联审工作,加强对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调处,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93起,结案268起,为544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扣克的工资、押金共344.9万元;劳动保障联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共联审资料11047份,超过省下达指标的10%。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力推进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体系,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年共签订劳动合同29.7万份,基本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目标;依法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及时公布全年社会保险待遇计发依据、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通知,全年共审核工资集体协商协议638份,涉及职工23105名。在全市建立100家企业联系点,动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做好企业裁员和群体性欠薪预警处置工作,全年共妥善处理7家企业裁员,涉及职工273名。联合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工伤事故多发或有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检查指导,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严格把好工伤受理、审核、时效、程序和依据关,共受理工伤认定7178起,作出工伤认定6988起,对3930起简易工伤认定进行严格审核和快速办理。认真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共受理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823人,其中伤残鉴定1680人,职病残鉴定143人。同时,对312家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企业,经审查批准予以行政许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2009年,余姚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根据省政府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几易其稿的基础上,向市政府上报《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省政府审批,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当月为107070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每月70元的基础养老金。根据省、宁波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完善的调研,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并于2010年1月起实施。此外,为配合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出台并实施《余姚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障)及缴费补助的实施意见》,还按照宁波市政府、余姚市政府及余慈统筹要求,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调研起草《余慈统筹劳动保障政策衔接工作方案》,并按计划逐步推进劳动保障余慈统筹的实施T作。
  【落实提高各项社保待遇】
  1月份起,调整提高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32元,至年底月人均离退休费达1436元。被征地人员、城镇老年居民待遇享受人员人均月增加30元,农民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人均月增加20元,上述三项预计年多支出7106万元。全年共支付各类养老待遇8.6亿元,其中支付基本养老金5.3亿元,支付被征地人员、城镇老年居民及农民养老保障金3.3亿元,使31061名退休职工、54410名被征地人员、2947名城镇老年居民和19934名农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1月份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保调整政策,5月份在不增加企业、个人和财政负担的情况下,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县级统筹地区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年均多支出医疗保险基金4500多万元。
  【加强社保扩面基金征管】
  建议市政府把社会保险(障)扩面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一并列入考核内容,并建议市政府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同时,会同市地税、工商等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全力推进社保扩面工作,编印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通报6期。至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7977人(含退休)、232946人、143750人、173340人和33627人,分别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指标的107.6%、100.8%、116.8%、108.1%和140.1%;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别净增参保6134人、14485人和23785、16682人和10237人,分别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指标的122.7%、289.7%、792.8%、444.9%和1678.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8865人,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管理,配合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审计任务,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采取延长银行定期存款时间的办法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年末各类基金结余38.03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42亿元,支付能力达到45个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09年,全市共出生5337人,出生率6.42‰,自然增长率负0.87‰。出生人口中:一孩4333人,一孩率81.19%;二孩986人,二孩率18.47%;多孩18人。全市计划内出生5177人,违法生育160人。全年出生人口中男性2686人,出生性别比101.32;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97%;全年初婚3240对;综合避孕率92.67%,意外妊娠率0.51%。年度创建全国首家“人口家庭‘12356’服务中心”,获省优生“两免”先进县市等荣誉,并承办国家东部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会议总结会。
  【宣传教育】
  优化宣教载体。通过“年画宝宝”评选、制作年画及宣传品、培育早教实验基地,成立人口文化讲师团、办好计生品牌栏目等形式,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得到普及。
  坚持理论创新。积极发挥市人口学会理论研究优势,通过征文、理论研讨、成立课题组等形式,对山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较多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全年共征集理论文章39篇并进行交流,其中6篇文章在省《当代人口》杂志上发表。加强阵地建设。以婚育文明为主题,在世南西路临界墙面制作5块宣传浮雕;继续加强婚育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兰江街道磨刀桥村、泗门镇泗北村等镇村开展婚育文化园建设。
  【优质服务】
  创建服务模式。创建人口计生系统全国首个人口与家庭“12356”服务中心,实现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无纸化、信息化管理。全年累计呼出、接听电话3万余人次,生殖健康建档15万人次,随访服务23万余人次,服务中心的创建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成为全国“东部地区在2010年率先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的样板。
  构建服务网络。建立市计生指导站、市级分站(中心站)、乡镇(街道)服务站、村服务室网络体系,加快乡镇服务站二次发展步伐。已有15个乡镇服务站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172个村(社区)完成计生规范化建设。
  推进服务工程。扎实推进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全年累计完成妇女生殖健康检查16万人次,免费查环查孕12万余人次;出台优生“两免”政策,对已参加婚检、优生检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对象实施800~1200元的分娩报销,婚检率和优生检测率分别提高至91.6%和81%。拓展服务内容。创建计生服务项目,关注独生子女家庭生殖健康需求,投入200余万元启动“‘12356’在行动——宫颈疾病TCT免费筛查万户行”行动,为全市1万户计划生育家庭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检查。
  【利益导向】
  健全“人性化”利益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定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共1620人,累计奖励扶助享受对象10348人,发放金额1315.284万元。同时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兑现工作,全年共有65户家庭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发放补助48.3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38户,计划生育伤残家庭27户。全市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5029人,兑现金额802.17万元,其中农村独生子女父母42076人,兑现金额407.68万元;双农独女放弃二孩生育对象奖励1573人,兑现金额300.88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11380人,兑现金额96.61万元。
  健全“社会化”帮扶救助体系。一是设立基金帮扶。年初将“建立生育关怀基金”作为附加分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已建乡镇级基金或专项资金9个,村、企建立生育关怀专项资金55个,筹集资金380万元。二是开展项目帮扶,市、镇计生协会重视“少生快富”项目基地的发展,已建项目基地12个,其中乡镇及基地9个,共吸纳上千户计生家庭参与,为生活困难计生家庭增加收入200余万元。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宣传教育求实效。统一印制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优惠政策和应尽义务的即时贴20万份,在每户出租屋内上墙;印制40万份小型宣传页,粘贴在居住证背面;发放“条例”宣传册和知识读本4万余本。
  提供服务求实效。通过数据导入、基层采集补录等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已建有10502名外出流动人口、44.8万名外来流动人口的数据库;通过推出梨州医院等平价分娩医院、发放免费四项手术服务卡、分娩救助卡等举措,较好地减轻外来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负担。
  加强管理求实效。建立“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在凤山街道试点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计生、外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工作机制;对2004年后出生及怀孕对象展开调查和专项处置,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势头。加强与外省(市)的联系,先后与安徽等11个省(市)42个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合作协议,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实现计生互动管理。
  【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工作提质提速。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市共受理并办理再生育审批877件、特殊情况审批119件、中止妊娠审批37件,受理办理时限缩短至12天,且无一例错批错报。
  加强违法整治工作督查。建立以联系乡镇为单位分片组的长效督查机制,加大违法生育集中整治力度,对违法生育较多且漏报严重的4个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指导。整治效果显著,重点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进度加快,全市违法生育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抚养费力度加大。充分发挥是人民法院执法联络室作用,督促乡镇计生办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育行为,违法生育案件办结率逐年提高。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社会抚养费应征对象194例,已立案165例,立案率85.05%,已开征收决定书92例,应征收金额543.57万元;已征收81例,应征金额392.99万元,实际征收金额365.1万元,征收率92.9%,其中全额征收30例,征收金额189.92万元。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出台《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对“一法三规一条例”所作的处罚规定予以进一步细化,同一处罚标准,解决基层自由裁量权不明确的难题。
  【基层基础】
  改革考核评估办法。调整考核评估时间,以年底评估为主转为以年终督查结合平时抽查为主开展评估;调整考核评估人员,安排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一同参与考核;调整考核评估反馈方式,以实地督查结果为依据,按乡镇逐个与年初考核评估要求进行对比,并及时将问题和建议反馈给乡镇(街道),督促改进提高。
  规范推进村(居)民自治。全市693个基层协会(包括企业协会及流动人口协会),按要求在年内完成评估认定工作,对经评估认定的村(社区)普遍落实村(居)民自治措施,做到网络齐全、工作规范、活动正常、服务到位。
  加快信息化建设。全市村级信息平台因管用应用率达90%以上。从村级入手,每月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确保基层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准确率。配合国家做好监测工作,补充录入2500条数据库空值和逻辑错误信息。
  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机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新任计生办主任、教文卫分管领导的政策法规、统计业务培训;举办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和领导现场指导;多方面学习考察外地经验,多次组织机关干部、指导站工作人员赴外地学习取经;增配“1235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茅巧女)
  民政工作
  【概况】
  2009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突出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主线,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宜居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先后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省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
  【社区建设】
  全年新建汇翠、蕙兰、东江3个社区。全市累计共有社区35个,其中阳明街道8个、兰江街道5个、梨洲街道7个、凤山街道5个、泗门镇4个、马渚镇3个、丈亭镇1个、梁弄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有社区工作者278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中共党员227人,占81.7%。在性别构成中,女性227人,占81.7%。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151人,占54.3%。年度开展第二轮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市有17个社区通过群众满意度评估,被评为宁波市级和谐社区。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受到民政部的表彰8月5日,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2009~2012年全市完成80%以上农村社区建设和每年完成50村的任务目标。年度以农村社区服务大厅为突破口,完成5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任务。至年末,完成103个农村社区建设,占总村数的39%。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按照城镇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60%的要求,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至年末,全市共有低保对象8126户计10773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861户计1219人,农村低保对象7265户计9554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161.7万元。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马渚镇等被推荐为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双拥工作】
  制订《余姚市双拥四年规划》,完善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召开纪念建军82周年表彰会,评选出15个共建先进单位和16名先进个人。全市65个军民共建单位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活动,“八一”建军节举行“鱼水情深、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双拥文艺晚会。实施东航军事光缆工作。春节前夕,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走访慰问宁波军分区、东海舰队、驻余姚部队指战员和武警官兵。各有关部门全年共走访慰问5758人,发放慰问金300余万元。
  【优待抚恤】
  全市于7月、10月两次提高1487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一级至四级在乡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下拨在乡抗战老战士、新中国成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在乡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中的在乡老党员一年一次性的生活补助金。同时,做好精减复员军人的年终补差及遗漏烈士子女和参核参战困难人员的临时补助工作。下拨1955年至1959年兵和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临时补助。
  全市城乡有义务兵880人,全年经费总支出为10926150元。其中在内地服役的义务兵649人,家庭优待金每户(人)为9900元;西藏服役的义务兵64人,家庭优待金每户(人)为29700元;在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等边疆五省区服役的义务兵167人,家庭优待金每户(人)为14850元,比2008年提高2.5%。
  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对8户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进行修理、翻建或重建。根据《余姚市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实施细则》,对7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以不同比例给予医疗费补助,支出总额约140余万元。组织60位重点优抚对象分批开展为期一周的疗养活动。邀请由省荣军医院领导和专家医生等组成的医疗小分队到泗门镇为3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一次医疗巡诊咨询活动。发放轮椅车、坐厕椅、助行器、不锈钢拐杖、手杖等120余件。
  【退役士兵安置】
  全年接收退役士兵431人,转业士官8人。其中62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207万元;369位农村退伍军人回农村安置,发放创业补助金211万元;8名转业士官中,安置到全民事业单位1人,办理自谋职业手续3人,包底安置4人。调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补偿金标准和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补助金标准,分别调整至25200元和5500元。开展安置对象的岗前培训,开设电脑、驾驶、电工等专业技能课程,组织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
  【村委会建设】
  2009年,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领导小组分四批35人次对全市30余个行政村进行抽样检查和指导,着重加强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和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同时研究制定村民代表会议运作规程,规范村民代表的产生、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等程序。2月份,余姚市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表彰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
  【救灾救济】
  5月12日,举办由17个部门联合参加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板块100条块,分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8月6日,受第8号台风“莫拉克”袭击,全市受灾人口20955人,倒塌及损坏房屋476间,直接经济损失5408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迅速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20955人。全年投入救灾资金180.09万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因灾倒塌房屋基本修复。继续开展“避灾工程”建设工作,建“避灾场所”21个,可同时安置6650名受灾群众。同时开展减灾社区创建工作,阳明街道长安社区被国家减灾委确定为全局减灾示范社区。
  【五保供养】
  2009年,牟山镇、兰江街道、梨洲街道敬老院先后完成改建、扩建工程,批准五保对象共70人,核减五保对象37人,实际增加33人。全市已累计落实五保对象1246人,其中有l195位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供养,有51位五保老人实行由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代管的院户寄养,36位不宜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实行散居供养。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97%以上。部署对2003年后五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做好五保集中供养资金的核拨。
  【区划地名管理】
  市民政局涉及并监管的界线有市级界线1条(宁绍线)和县级界线1条(鄞余线),监管的界桩有:宁绍线的2号AB桩、4号桩;鄞余线的1、2、3、4号桩。牵头制定“鄞余线平安边界”创优活动方案,并按照平安边界建设创优标准落实全部界桩基座硬化和警示牌设置任务。审议通过《余姚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共命名住宅区名称11个、建筑物名称2个,设置街路牌180套、巷弄牌170块、幢牌380块、门牌250块。建立地名数据动态管理制度,对地名网站的信息进行及时补充和更新。
  【社会组织管理】
  新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5家,重新核发登记证书53家。采用即时年检和查看单位账本等方法,对全市494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5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8家)进行年检。制定《余姚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推进“平安余姚”为目标,着力规范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全市共创建融合性社会组织188家。组建“余姚市互融共建文化联谊会”,开展以“弘扬姚江文化、同筑友谊桥梁”为主题的文化交流研讨马渚渚山怡乐园邀请艺术团为老人表演姚剧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507对,比2008年下降29.6%。办理离婚登记1473对,比2008年上升18.1%。出具单身证明4612份。办理收养登记167件,比2008年上升165%。
  【殡葬管理】
  全年火化遗体6173具,火化率100%。依法平毁滥建坟墓146座,治理“三沿五区”坟墓1341穴,累计拆迁“三沿五区”坟墓14万座,治理率达85%。制定《公墓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公墓清理整顿工作会议,明确清理整顿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全市公墓共补办林地使用手续0.4公顷;对11家因违规规建造墓穴的公墓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4家公墓予以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共计罚款6.6万元。
  【社会救助】
  全年为700个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20万元。修缮房屋190户,发放助房救助金89.48万元;232户235名低保家庭子女取得助学救助,发放助学救助金101.9万元。200余位困难白内障患者参加初检,46人分批送往宁波第六医院进行复明手术。全市17家慈善爱心超市共发放物资约600万元,有近2500人获得救助,其中低塘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对象、救助形式、救助内容丰富,获得社会好评。元旦、春节期间,对每户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三老人员”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发放500~9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共计2000余万元,受助人数3.2万人。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0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3人。
  【福利企业】
  全年福利企业被注销或自行退出2家,新办、转办3家。至年末,全市有福利企业88家,完成工业产值26亿元,实现销售25亿元。共解决就业岗位6224人,安置残疾人员上岗2207人,安置比例35.46%,同比增长3%。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1310元,同比增长8.5%;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职工全部参加“五险合一”的社会综合保险,月人均参保额423元。
  【福利彩票发行】
  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0261余万元,同比增长24.7%,市场份额由2008年的49.3%提高到2009年的53.9%。其中电脑彩票8781余万元,同比增长34.8%,完成考核任务的137.2%,争取目标数的134.0%;即开票1464万元,同比增长10%。于12月15日上线的中福在线,实现销售16万元。至年末,电脑彩票投注站共79家,即开票销售网点近90家。
  (陈传统)
  民族工作
  【概况】
  2009年,全市有常住和暂住少数民族人口共49306人。其中,户籍人口中有33个少数民族成分共3096人,以婚嫁到余姚为主;暂住人口中有44个少数民族成分共46210人,以到余姚务工为主。人数过千的有土家族、苗族、布依族、壮族、侗族、彝族、仡佬族、回族。全市民族工作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年初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健全民族工作网络,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深化民族关爱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呈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态势。
  【民族工作新举措】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落实中央、省和宁波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制订《关于进一
  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在财政投入、扶贫帮困、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社会管理等方面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多项优惠政策,明确每年安排30万元作为民族发展帮扶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各乡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帮扶资金,积极开展帮困扶贫工作。年度继续以“山区少数民族发展致富工程”为抓手,着力培植好龙凤丽养殖场、吴昌丽民族饭庄、杨再菊养殖场、杜三妹养猪场四个典型,对七个民族发展项目进行创业帮扶。特别是苗族妇女龙凤丽在自己致富的同时,还帮助其他6位少数民族姐妹发展土鸡养殖业,成为以点带面、帮助周边少数民族群众走上脱贫致富之路的典型。
  【少数民族联络联谊活动】
  9月29日,举办“全市少数民族十佳歌手”大奖赛,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自各乡镇(街道)13个民族的20名少数民族歌手参加比赛,近千名观众观赛。同时,为挖掘、研究全市民族宗教和谐文化,弘扬和谐文化,开展“市民族宗教和谐文化征文比赛”活动。
  【民族团结文化宣传】
  全年编印《和谐智语100句》和《民族谚语选编》两本小册子,全方位宣传民族知识、弘扬民族文化。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采用对话场景,结合真人真事,制作长60余米的卡通漫画宣传墙和标语宣传墙,形象生动地展现全市加大少数民族扶持力度、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和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
  【鹿亭乡外来少数民族女性幸福工程】
  鹿亭乡把关注外来少数民族女性健康、生存、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实施外来少数民族女性幸福工程。乡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少数民族女性家庭进行帮扶,并为每一位外来少数民族女性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少数民族妇女走上致富道路。鹿亭乡还对少数民族女性在政治上关心爱护,积极做好各类推荐工作。
  【少数民族联谊会】
  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充分发挥社团优势,履行社团职能,年度承办“少数民族十佳歌手”大奖赛和“民族宗教和谐文化征文比赛”活动,为少数民族同胞搭建一个展示自我,沟通、交流的平台。3月份,联谊会副会长金嫦华向鹿亭和大岚两个乡镇的学校及幼儿园各捐赠1000套立体拼图,以改善山区教学设施。
  (陈芳)
  宗教事务
  【概况】
  全市现有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三大宗教,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7处,可统计的信徒20000余人。其中,佛教场所27处,教职人员224人;基督教场所38处,信徒近19000人;天主教场所2处,信徒730人。宗教团体2个,即佛教协会、基督教“两会”;爱国领导小组1个,即天主教爱国领导小组。另有民间信仰点334处。全市宗教管理工作总体呈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听取和研
  龙凤丽养殖场
  究宗教工作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意见》。二是网络健全。市、镇(乡、街道)、村都建立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三是依法管理。宗教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严格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四是局面稳定。通过狠抓宗教团体思想、制度、队伍等建设,宗教团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宗教界总体呈团结稳定局面。
  【宗教工作属地管理机制】
  市民宗局按宁波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机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作明确的规定。各乡镇(街道)成立由党群副书记任组长、有关办所参与的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各村都建立宗教工作管理小组,特别是要求有宗教活动场所或存在非法宗教活动的村都充实加强宗教工作管理小组的成员。市、镇、村三级宗教管理组织都建立定期学习宗教政策、定期分析研究宗教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制度。
  【民间信仰点规范管理】
  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民间信仰活动日益活跃,规模不等、属性不一的信仰点在民间大量存在,对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也一度出现失控失管、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的现象。市民宗局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政策上要明确,体制上理顺,加强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调研,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采用“以镇统村,以村管点”的方式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星级创建活动】
  2008年起,开展“余姚市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星级创建活动。2009年上半年,对全市67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通过发文、会议布置、举办档案文书培训班,各宗教活动场所对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添置专门的设施设备,并由专人负责,场所管理不断规范,宗教活动依法有序。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市民宗局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围绕“打牢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以“平安场所”创建工作为抓手,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年初专题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场所负责人会议,重点部署平安宗教场所建设事宜。同时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请市消防大队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通过分发场所安全制度手册、安全知识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场所安全意识,增强自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完善组织,构建网络。建立“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与乡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责任状。各乡镇街道也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标明确,层层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使宗教领域的平安稳定工作网络全覆盖。三是健全机制,狠抓落实。采取政府宗教部门指导、宗教团体主导、宗教场所设计制定及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的形式,建立宗教内部自治自律机制及安全双向交流监督机制。
  【宗教团体建设】
  2009年是全市宗教团体的换届之年,为使换届顺利,市民宗局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经费,提前做好准备。一是配齐配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利用换届契机,使一大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的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骨干充实到班子。佛教协会常务理事由7名增加到11名,领导班子由原来的一名会长、两名副会长调整到一名会长、五名副会长。基督教两会常委由10名增加到15名,领导班子由原来的一正两副调整设立一名主席、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兼副主席,另加一名秘书长和一名总干事。二是注重宗教界后备人员的培养。积极帮助各宗教团体制订落实后备人员培养计划,建立宗教界30~50岁中青年人才数据库,并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等方式和老一代爱国宗教人士的“传、帮、带”以及外送深造培养等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爱国守法、有较高宗教造诣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形成新一代的爱国爱教骨干力量。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启动宗教人才五年培训规划,年度共计选派30余位宗教界人士参加宁波市、浙江省的各类培训学习。三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建立健全与宗教团体负责人约谈制度,主动加强联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同时,立足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引导宗教团体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如市佛教协会为鹿亭乡捐款5万元用于该乡幼儿园的设施增添,捐款1万余元用于社会救济。宗教界在扶危济贫、救助孤寡老人、失学儿童等方面的事迹层出不穷。
  (陈芳)
  老龄工作
  【养老福利机构】
  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9个,床位322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21家,床位2279张。
  【基层组织机构建设】
  全市共有基层老年人协会308个,覆盖率100%。全年举办市级协会骨干培训班两期,有250余名协会骨干参加,分发各类培训资料1000余份。市老龄办还组织人员送训下乡共4次,500余人受训。开展第二届老年人协会“双十佳”评选活动,对十个先进个人,十个先进协会进行表彰。
  【“双创”工作】
  制定老龄工作规范化行政村创建“十条标准”,即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组织机构健全规范,基础工作夯实稳定,活动设施建立完善,老年文化活跃繁荣,养老保障形成制度,敬老宣传形成气候,医疗卫生不断发展,老有所为平台搭建,老年维权服务到位,使农村老龄工作有客观的评判指标,提供衡量工作的尺度。至年末,全市共有老龄工作规范化行政村173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4%。社区“3587工程”创建率达90%。
  【节日慰问工作】
  老人节期间,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有关领导分别上门慰问老人。向全市46名百岁老人各赠1000元的慰问金及其他慰问品。“七一”前夕,联合宁波市福彩中心、宁波市老龄办到梁弄镇走访慰问部分困难老党员,向50名老党员赠送500元慰问金。全年全市共有38873人享受老年人员生活补助金,总支出2500万元。
  【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的评估机制,出台具体评估标准。下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对新建的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补助50万元,对31个试点村给予每村2万元的资金补助。鹿亭乡探索推行的“以老助老”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得到副省长陈加元的批示肯定,并引起新华社内参、《中国老年报》、《浙江日报》和《宁波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养老服务“鹿亭模式”在宁波市、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开展空巢老人帮扶服务试点】
  2009年,余姚市作为全省三个开展“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试点县市之一,在泗门镇谢家路村、鹿亭乡李家塔村、三七市镇三七市村和兰江街道三凤桥村等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项目试点。
  【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市老年电大春季招收学员5715人次,占老年人口的3.9%,秋季招收9335人次,占老年人口的6.3%。7月15日,召开市老年电大先进表彰暨秋季招生工作会议,表彰2007~2008年度老年电大办学成绩突出的“先进教学点(班)”、“优秀办学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学员”。年度还扶持20个经济薄弱村建立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搭建活动平台,组织开展书画摄影展、百人竞技麻将赛及一系列老年人运动会。
  (胡霞)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0

《余姚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内容包括:2010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综合;农业;工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政及其他等十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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