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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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242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5
页码: 157-1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司法行政概况、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法律援助质增量涨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司法 行政

内容

【概况】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主旋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新问题,抢抓新机遇,把握主动权,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法律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先进集体”。
  【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开展法律服务企业活动。针对经济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市司法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45名执业律师和12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进百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坚持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注重实效、公益服务为原则,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疏导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抵御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四项服务:一是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解答相关法律条文,从法律专业角度为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同时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培训等途径,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已与119家规模企业签订法律承诺书,开展法制讲座31次,向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107场次。在由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上,20余名企业家踊跃向现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问,场面热烈融洽。二是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人员主动参与协调企业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采用事前预防和事后维权的措施,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助推企业改善发展环境。在服务中,法律服务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企业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参与起草、洽谈、签约等一系列环节,做到事前预防,引导企业防范合同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在处理合同纠纷案时,采用非诉为主、诉讼为辅的维权方式,对劳动争议案件主动参与协调,依法化解矛盾。活动开展以来,法律服务人员已介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立项签约1件,项目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参与处置企业群体性事件4起;参与企业并购重组3件;代理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200余起,大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开展法律体检。法律服务人员以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从法律角度排查、梳理、解决有关问题,完善厂规厂纪、规范劳资关系,为企业在内部规章制度、合同文本签订、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法律体检,出具“法律体检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法律风险措施和对策,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已为结对企业现行规章制度开展法律体检44次,出具法律意见12件。通过法律服务人员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100家急需获得法律服务的企业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度过危机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在2008年全面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重点抓规范化建设。全体农村法律顾问一律与行政村签订无偿的顾问合同,提供全免费的顾问服务;若涉及合同外有偿服务内容的,则在与村级组织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严格执行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为行政村提供“三个一”的基本法律服务:即上好一堂法制课,举行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为村级组织提交一条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已开展法制宣传129次,解答法律咨询1680人次,帮助修订法律文书218件,协助处理涉法事务207起,处理群体纠纷79起,配合调解纠纷338起。
  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年初对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和1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专门力量对考核情况较差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整顿。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完成年检、注册工作,并及时把通过注册的法律服务人员名单在司法行政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为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投诉案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局机关成立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监察组,整合机关行政执法力量,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上半年对3名涉嫌违规执业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纯洁法律服务队伍。继续发挥律师事务所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对6名申请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进行审查,严格把好人员进入关。继续实施实习律师参与148法律咨询制度,通过“坐堂门诊”的形式着力提高实习律师的综合能力。同时,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承担社会责任,提升队伍形象。两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律师积极参政议政,17名律师参加每月的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为市领导处置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解答,《人民日报》专版报道此事。在宁波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上,阳明律师事务所徐敏、鑫浩律师事务所窦鹤年分别当选为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和理事。
  发挥公证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市公证处继续秉承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积极为省、市重点工程招投标及国有土地出让提供公证服务。针对不利的经济形势,为帮助企业顺利融资度过危机,还创新推出“不动产再抵押”公证服务。公证介入到“不动产再抵押”信贷方案,既拓展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空间、增强融资能力、为中小企业升级转型注入活力,又为金融单位和担保公司降低风险、增加信贷的额度,有效实现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三赢的局面。全年为企业解决2300余万元的信贷资金。加强农村公证服务的宣传,聘请22名农村公证信息员,建立农村公证信息网络,为公证服务“三农”夯实基础。全年共计办理各类公证3810件,业务收费294.59万元,比2008年增长6.25%。
  【法律援助质增量涨】
  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资格认定制度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对每一个援助案件指定专人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进程、遵守执业纪律情况、受援人反馈意见、案卷的归档结案及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质量考评。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听取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和评价。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委托制度,方便农村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0月,市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案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弱群体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6件,受案总量达369件。“12348”法律咨询热线继续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文明、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年解答来电咨询494件、接待来访1437批2492人次。援助中心还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团法律援助站面向一般经济困难来访对象直接开展减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计办理63件。
  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市、乡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重新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每季一次更新法律援助宣传窗的内容。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的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通过广场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图版等方式,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各乡镇街道也以各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产生更加积极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在活动月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下发各种法律援助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50余幅,展出宣传挂图400余幅,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人民调解长足发展】
  “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经过数月准备,市委、市府于10月份出台《关于成立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领导小组充分整合司法、综治、公安、信访、国土、劳动、安监、卫生、环保、建设、城管、规划、工商、工会等部门的工作资源,建立快捷、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营造相互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态势,有效化解影响全市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促进全市社会稳定。
  专业调解组织不断发展。在已建立的交通事故调委会、涉诉纠纷调委会的基础上,积极把人民调解延伸到卫生、城管、城建、工商、贸易等多个领域,相继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专业调解组织,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切实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质量不断提升。一方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检查,市局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全市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在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检2个行政村(社区)的人民调解案卷,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错误一一进行整改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提升调解干部业务能力确保调解工作质量。组织两期人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和交通、涉诉、医疗等三个专业调委会调解员共360人参加培训;还组织全市司法所长赴杭州等地学习考察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人民调解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的人民调解案例及时进行梳理,编撰成册,总结经验,发掘亮点,把基层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调解员和典型案例在省、宁波市和本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同时,5月份还推出《人民调解工作简报》,把人民调解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典型案例向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推广和参考,不断提升全市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调解数量再创新高。全年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0736件,比2008年增长46%。其中乡镇、街道和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3597件,调解成功3555件,成功率达98.8%。市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调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6700件,调解成功6382件,调解成功率为95.3%,涉案金额达4092万元,事故当事人均告满意。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共接待咨询40余人次,受理医疗纠纷67起,调解成功60起,涉及金额192.7万元,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无一例提出反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经常、快速和有效运转,使得“医闹”现象明显减少,有力地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涉诉纠纷调委会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件372件,调解成功271件,调解成功率达72.8%,调解后自动履行率达100%,大大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司法资源,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组织司法所全力做好春节、“两会”、国庆60周年等重大时期的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计排查矛盾纠纷258起,处理成功253起,有力地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
  【基层基础进一步牢固】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动作。一是市委、市政府于年初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文件,改变全市司法所长期存在的机构不够健全、队伍不够稳定、管理不够规范、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根据文件精神,从3月份起,所有基层司法所统一更名为余姚市司法局XX乡镇(街道)司法所,同时将尚未使用的35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全部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并已着手开始人员招录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编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统一制作司法所的牌子和印章,完成定编定人定岗“三定”方案。新建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明确开发区司法所的基本工作职能,至2009年年末司法所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已基本完成。
  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45名,经社区矫正后,期满解除矫正249名,再犯新罪1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67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全年召开4次办公室成员会议,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将相对不诉的未成年人纳入社区帮教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填补相对不诉人员管理的空白,也在全省开创先河。同时,各基层司法所主动加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基本落实每月一次的核对制度,大大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的现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的各项工作,制订方案,成立组织,专门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也根据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五目标六内容”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以规范建设促质量提升。协同检察院开展2次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发展。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研发“余姚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具备网络办公功能,实现数据录入和查询、日常管理、工作审批、解矫提示、信息提醒和发布、档案管理、报表统计等功能,在市公安局及派出所和看守所、市司法局及各司法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法委等部门实现联网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矫正程序的规范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有效减少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矫正质量。这一系统填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的空白,属全省首创,得到省、宁波市等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高度肯定。针对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年初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名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经上岗培训合格后,充实到矫正工作任务繁重的乡镇(街道)从事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抓好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各乡镇(街道)共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42次,参训面达90%以上。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扎实。继续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春节前会同政法委、法院、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实地帮教;配合省三监做好一名监内服刑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对该年老病重的犯人实行保外就医;指导各司法所对一般归正人员和涉黑归正人员分别开展大规模的调查摸底;举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全市共有五年内归正人员1698人,落实帮教1633人,帮教率为96.2%,落实安置1564人,安置率为92.1%,重新犯罪20人,重新犯罪率1.18%。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中心抓好组织谋划。着眼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出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市长学法年度计划;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力量,对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补充和调整。5月下旬召集10家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联络员,交流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布置“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阶段的准备工作,为迎接2010年“五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
  突出重点抓实“法律六进”。年初市普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出台《余姚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建立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于5月份会同市委组织部对33名拟提任的市管干部进行首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委书记、市长参加并顺利通过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10月份组织市四套班子的19位领导干部参加宁波市市管领导干部考试,并取得最高分100分,平均分95分以上的好成绩;认真做好《宁波市“五五”普法2009年公务员学法作业本》的领取、发放、批改和归档工作,各机关班子成员共上交学法作业本516本。以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丈亭镇中学开展“法制与安全”系列教育活动,内容包括法制板报评选、地震逃生演练、青春期健康知识讲座、模拟法庭、学习论坛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探索与研究,指导部分乡镇重新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与“余姚市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管理处”创建“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组织全市37所中学参加“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绩喜人。以新农村法制教育“百千万工程”为契机,抓好“法律进农村”工作。结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普法活动。参与指导鹿亭乡成立“农民学校”,依托“农民学校”这一平台,有效地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点教学内容,在开设常规法律课程的基础上,组织12名律师上山,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农民讲授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促进山区的科学发展、和谐稳定。11月25日,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活动,全市265个行政村的共530名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参加考试,掀起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和高潮。大力开展普法示范单位建设,以“一村(社区)一企一校”普法示范单位建设为载体,明确示范建设的标准、内容和工作要求,培育、扶植示范典型,建立相应的制度与台账资料,不断将“法律六进”工作推向深入。以帮助企业共渡危机为重点,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市委组织部“姚江讲坛”平台,邀请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律师,作《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企业危机》讲座,召集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高层次人才,传授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的法律对策、措施;配合“法律服务企业”活动,编写法制宣传小册子和《帮助企业应对经济危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征订《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等资料,发放到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法律扶持;10月份组织全市300余家企业参加以“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题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掀起高潮。结合上一轮民主法治村创建情况,分批进行复查、走访,召开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几点意见》跟进指导。5月份接受宁波市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对全市已命名的宁波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检查,得到检查组的一致肯定。在排队梳理的基础上,确定凤山街道永丰村申报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村”,已通过全国公示等待批复;确定兰江街道三凤桥村、马渚镇沿山村、低塘街道汤家闸村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确定临山镇临海村、牟山镇魏家村、鹿亭乡李家塔村申报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扎实做好各类申报村的创建指导工作。同时,为宣传、动员、指导新一轮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力量摄制《民主法治满眼春》的电视短片,总结回顾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历程,展示以谢家路村、回龙村、幸福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
  普法的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结合“法治宣传月”工作,开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10项活动,配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防震减灾法等专项宣传教育。为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着手筹建全市普法电子资源库,至2009年年末已收到相关部门报送的普法光盘88张,内容涉及法律知识讲座、法律解释、案例精解、忏悔录、警示录、启示录、成果展示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法制类电影等,资料库建成后,将成为各地开展普法工作时随需随借随取的重要资源。同时组织力量制作编印《余姚司法行政》画册,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展示。此外,《余姚日报・普法资讯》全年共刊出5期,发放宣传挂图1600份,下发普法小台历300本,及早部署开展第九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黄前平)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0

《余姚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内容包括:2010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综合;农业;工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政及其他等十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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