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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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姚江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11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
页数: 7
页码: 168-174
摘要: 本章记述了余姚市姚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关键词: 环境管理 姚江 余姚市

内容

第一节 水土保持
  一、基本情况
  姚江流域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古时常绿阔叶林资源丰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原始植被已演变成次生植被类型。流域的地形、气候、土壤等因素,决定了流域内由自然条件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自清代开始因毁林种粮,水土流失渐趋严重。近10多年来,水土流失总面积呈下降趋势。水土流失使土壤变薄,肥分流失,土地生产能力下降;湖泊、水库、河网淤积,生态环境恶化。
  造成水土流失有地形、降水、地面组成物质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的原因。流域内低山、丘陵面积大,山区土壤主要为红壤、黄壤,抗侵蚀能力差,其中的疏林地、坡耕地易产生水土流失;流域内降雨强度大,降雨集中,特别在梅雨期和台风期常发生洪涝灾害,造成相对强烈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人为因素主要是采石、采矿、取土制砖等资源开发,基本建设项目随意弃渣、弃土,陡坡地开垦,绿化造林方式不当,乱砍乱伐,破坏植被等。近年来,流域经济发展迅速,各类建设项目众多,弃渣、弃土现象普遍,而进行相应水土保持的不多,且措施不够有力。据1999年统计,余姚有矿山企业215家,慈溪矿山企业149家。矿山企业规模小,开采点多,开采工艺和设备落后,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废渣、弃土乱堆乱放,同时,还有多处废弃采石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山区25°以上坡地尚有个别开垦,而15°~25°坡地存在顺坡种植经济作物而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
  1999年,省水利厅公布全省水土流失普查结果,与1987年普查结果相比,流域内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轻度侵蚀面积比例明显下降,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由于经济发展引起生活生产燃料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等原因,自然植被得以很好恢复,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大为改善。但普查结果表明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侵蚀有所增加,可见人为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有明显增加。流域内部分市(区)1999年水土流失状况见表4-1。
  二、水土流失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流域内各级政府综合运用工程、生物、调整耕作制度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并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1)工程措施治理。1949年后,特别是1958年至20世纪60年代,在山区、丘陵区掀起了兴建水库、山塘高潮,建造了大量水库、山塘,还开展溪道治理。平原建闸开河,培修塘堤,排涝除渍。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流域内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对沟、渠、路、林、田进行综合治理。这些工程措施提高了流域的整体防洪除涝标准,对防止和减轻水土流失起到积极作用。
  (2)生物措施治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每年均开展绿化活动,封山育林、植树造林。但因所有制几次变动,林权归属不定,山林资源遭破坏,特别是1958年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山林破坏严重。20世纪70年代末,流域内尚有较大面积荒山荒地。20世纪80年代初,通过定山林权属、定承包山、定自留山的林业“三定”工作,明确了林业生产的责、权、利。把荒山包给群众经营,绿化荒山,群众植树的积极性高,调动了群众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四旁植树等得到较好开展。1996年3月,余姚市小路下村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2001年3月,余姚市人民政府被评为全国营造林工作先进单位。持续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使流域内森林覆盖率及路、河、渠、堤绿化,农田林园化,城镇、村庄绿化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余姚市森林覆盖率从1984年的36.0%提高到1998年的45.8%。良好的植被提高了流域水土涵养能力,减轻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3)调整耕作措施治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20世纪80年代开始退耕还林、退耕还水。至2000年,仅余姚市累计退耕还林5000亩。平原地区,特别是以粉砂土质为主的滨海地区,提高作物复种指数,尽可能减少土地裸露时间,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扩大大棚生产面积和减少土地抛荒以及种植多年生作物。从多方面着手调整种植方式和耕作制度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水土保持工作在注重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同时,重视加强了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1997年9月,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水利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及造成水土流失的要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和防治费,同时还规定水土流失补偿费和防治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流域内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采石、采矿、取土制砖等资源开发活动的治理整顿力度。余姚市制定了《石料矿产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并在2000年底前关闭迁移了30家采石场。慈溪市强行拆除了一批毁土制砖、水土流失严重的钢板窑。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姚江水污染整治
  姚江原为潮汐河,江水含盐量较高,旱季上游径流减少,下游咸水上溯,江水常不能用于灌溉。1958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久晴无雨,姚江咸潮上
  溯至通明坝。1959年7月,姚江河口建成姚江大闸,挡潮蓄淡,姚江遂成内河。20世纪80年代以前,姚江水质较好。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后,随着经济和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排入姚江的污染物越来越多,姚江水体污染日趋严重。到20世纪90年代,姚江污染已相当严重。排放姚江的各类污染物为:每年COD14170吨,其中工业污染9270吨,生活污染2600吨,农业污染2300吨;每年氨氮85吨(均为工业污染);每年各类重金属7.67吨。水面长期发黑发臭,大面积死鱼事故频频发生。据环保部门监测,部分河段水质为超V类。
  姚江水质污染给沿岸工农业生产、渔业资源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宁波、余姚两级人大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治理姚江。1993年,余姚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姚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姚江污染治理的领导。宁波市人大制定了《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并经省人大批准,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姚江污染治理开始纳入法制轨道。余姚市政府加大治理力度,关、停了沿江重污染企业,并采取严格措施控制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排摸和研究,1997年3月开始,余姚市先后关、停了包括化纤厂浆粕车间在内的8家重污染企业和3个重污染车间,搬迁了2个企业。同时加强对姚江沿岸电镀、印染、拉丝酸洗等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到2000年,全市累计投资2亿多元,新建、扩建污水治理设施86套,新增废水处理能力9800吨每年,削减COD排放量8206吨每年。1999年,下姚江郁浪浦、浦口闸、丈亭三江口、车厩4个断面主要指标都已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比治理前提高42.8%。下姚江的余姚三江口、下陈渡、咸池3个断面是污染最严重的。经整治,三江口断面DO从2.17毫克每升提高至4.10毫克每升,上升率88.9%;CODmn从14.86毫克每升降至5.48毫克每升,削减率63.1%。下陈渡断面DO从1.18毫克每升提高至4.54毫克每升,上升率284.7%;CODmn从10.18毫克每升降至5.37毫克每升,削减率47.2%。咸池断面DO从1.88毫克每升提高至4.94毫克每升,上升率162.8%;CODmn从9.33毫克每升降至5.72毫克每升,削减率38.7%。3个断面水质提高2个级别。
  通过历年治理,姚江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逐步抑制。据1998年姚江16个地面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分析,自第九个五年计划以来,大部分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姚江水面黑臭现象基本消除。但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近几年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量大大增加且直接排入江河。农业和生活污染已分别占姚江污染负荷的38%和43%,同时尚有少部分企业的废水排放未达标,以及上游其他县市污水排入和姚江底部积淀污染物尚未完全清除,姚江水体尚未全面恢复到满足正常使用功能的Ⅲ类水质标准。
  二、姚江水污染治理措施
  1.姚江干流污染治理
  姚江干流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污染渐重,到90年代中期,水质降至V类水标准,甚至超V类标准。姚江污染源主要是工业污染,其次是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水污染。工业污染主要有化纤、造纸、皮革、洗染、电镀、酸洗、食品等行业。农业污染主要是超量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流失。生活污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和含磷洗涤剂使用,无序排放。1995年《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开始对姚江污染进行全方位的治理。从1997年开始,余姚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采用了关、停、转、搬等措施。先后关停了18家污染企业或车间;取缔了违法扩建的19条电镀生产线;搬迁集中改造15家企业;对丈亭印染厂、华丰制衣厂、造纸厂、龙胜染丝公司、长江皮革公司、酒厂、毛巾厂、华宁公司等企业进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企业对姚江的污染。
  姚江干流治污的另一项措施是组织水上清洁队,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和对余姚城区河道进行清淤、清障。专门成立了城区河道保洁所,组成3个保洁队,配置了10多艘专用船只,对候青江、中舜江、最良江进行全天候清理。余姚市政府结合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对3条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并开始着手进行城区生活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分别排放的工程建设,同时开始实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等工作,从全方位进行干流污染治理。
  2.姚江支流污染治理
  在姚江干流进行治理的同时,为了达到姚江干流的“长治久清”,以切实的措施对姚江支流污染进行全面治理。对姚江支流的45个重点污染源限期进行治理,先后对10家企业实施了关闭和停产处理;1家企业实施转产;34家企业全面治理合格。对拉丝酸洗、电镀两个行业进行整治。关闭酸洗厂点10个。另有28家酸洗企业建立了相应的治理措施。这些企业对各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进行分类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处理中产生的重金属采用机械脱水,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根据河道的大小、作用划分成市级、镇级和村级河道。每年逐条、逐段组织进行清淤,并对清理后的河道,按级组织进行保洁管护。经清淤,支流河道水质普遍提高,许多支流从V类水质提高到Ⅲ类、Ⅳ类水质。支流清淤对改善姚江干流水体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重点饮用水源保护
  四明湖水库、陆埠水库和梁辉水库是余姚市城乡人民主要的饮用水水源。为保护四明湖水库水质,上游梁弄镇对集镇和沿湖10多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压缩处理后,外运至市垃圾填埋场,消除生活垃圾及其渗滤液对四明湖水库的污染。对环湖10多个工业污染源实施关闭或搬迁处理。狮山宾馆、环湖大酒店、卫生院、职技校等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单位建成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梁弄集镇雨、污分流设施和四明湖环湖截流工程正在建设中。陆埠水库是余姚城供水的主要水源。水库上游橡胶、拉丝酸洗企业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是主要的污染源。按计划,企业已开始向库区外搬迁,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上游洪山乡也采取垃圾集中压缩处理并外运到市垃圾填埋场。梁辉水库上游有污染的企业被限制生产。生活垃圾被妥善处理,同时结合山区移民工作,逐步营造生态区,减少上游山区居住人口。四明湖水库、陆埠水库和梁辉水库水质达到符合饮用水源标准的Ⅱ类水。

知识出处

姚江志

《姚江志》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自然界的姚江和人类作用于姚江的各种活动及业绩,反映了江河同经济、文化的关系。本书资料翔实,叙述精当,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全面地、客观地反映了姚江流域相关县市区十几年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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