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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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930
颗粒名称: 武装·政法
分类号: E283
页数: 14
页码: 125-1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2年余姚市的人民武装、公安、检察、审判和司法行政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武装 政法

内容

人民武装
  【概况】
  2012年,市人武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主题主线,按照“强班子、打基础、抓规范、正风气、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抓基层打基础,抓队伍强素质,抓风气保稳定,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人武部全面建设有新的起色和发展,呈现积极向上、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政治理论学习】
  把政治理论尤其是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来抓。制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党委中心组带机关理论学习,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先后开展“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赞颂科学发展成就,忠实履行历史使命”、“始终不忘战斗队,立足岗位有作为”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动员、主题辅导、参观见学、党性分析和辨析交流,引导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思想情况分析会,把握每名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真正搞清楚他们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掌握动态思想,及时排忧解难。营造团结共事的氛围,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进一步纯正机关风气,提高信党、爱党、跟党走的自觉性。
  【军事斗争准备】
  依据日常战备工作规定,结合人武部实际,按照基于任务、突出重点、完善功能、安全保密的原则,投入经费20万元添置和整治战备基础设施,各类库室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提高;根据《省后备力量基层建设规范》,以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为重点,坚持硬件、软件齐头并进,全年共投入110万余元,用于应急连(排)森林防火、水上救援、反恐维稳能力建设,民兵分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得到加强;突出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战备执勤,正规战备秩序,在防抗“海葵”等台风中,落实24小时值班,在“十八大”期间,落实主副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置情况。按照上级明确的民兵组织规模、种类和数量,着眼“一队多装、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的建设目标,抓好民兵整组,实现队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专业对口、人装配套等基本要求;坚持以党委班子岗位练兵和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抓好部首长机关训练,提高机关干部的组织指挥和业务技能;针对全市山林火灾、洪涝灾害易发多发的特点,在抓好按纲施训的基础上,先后组织4批320人次的民兵应急分队森林灭火、水上救援和反恐维稳等训练,民兵应急应战能力明显增强,在军分区组织的应急连(排)考核和综合演练中,取得较好成绩。专武干部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结合整组、综合演训等重大任务,采取授课辅导、汇报交流、典型引领等方式,教方法、传经验、引思路,强化专武干部姓军爱武意识,解决好“专武不专、业务不精”等问题;集中强化促提高,4月份采取“理论辅导、个人作业,讲解示范、实装操作,训考结合、以考促训”等方法,先后两次组织专武干部集中强化训练,特别是依托象山县民兵训练基地实行异地强化训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思路,以军事素质和技能为重点,固强补弱,专武干部整体素质得到加强。
  【党委班子建设】
  部党委领导都有把人武部建设搞上去的决心和行动,工作标准高,自我要求严,不论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上都能够带好头,做好表率,平时带头安心实干,没有守摊子、混日子的临时观念,想得最多的是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和舞台,如何抓住比学赶超的机遇,团结协调,主动作为;带头严格自律,遵章守纪,做到公道正派,公正用权,在钱财物、对外交往、接待宴请等方面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慎小细微,思想上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十六字”方针和《政工条例》、《党委工作条例》要求,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到党委工作全过程,在战备规范化建设、人武部办公大楼搬迁等事关人武部建设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以及干部培养使用、经费开支、工程建设、征兵工作等敏感问题上,能放在阳光下操作,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坚持搞好团结协调,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管工作主动通气,对方工作主动支持,遇到不同意见主动沟通。注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不同意见敢于正视,对棘手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敢于负责,妥善处理。
  【党管武装】
  坚持做到“五个纳入”,即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武装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统一划拨、把后备力量建设纳入党委任期目标、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计划、把拥军优属纳入创建内容。市委书记毛宏芳先后4次到市人武部,带头履行第一书记己的职责义务,自觉做到兼职要尽职,兼任要胜任,努力当好党管武装“明白人”。全市爱武装、管武装、用武装的氛围浓厚,党委议军、双向兼职、第一书记现场办公、过军事日活动等“七项基本制度”有效落实,各级领导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都能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导落实。“八一”前夕,市四套班子和相关局办领导,与驻军单位一起座谈,听取部队意见建议,研究改进措施。组织民兵预备役和驻军单位支援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为共同打造“和谐幸福新余姚”、实现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作贡献。年度还组织全市204所中小学开展暑期军训和“缅怀先烈业绩,兴我锦绣余姚”主题教育,指导实验小学等少年军校建设,编写《我是小军人》、《我是消防小战士》等训练教材,开展“颂长城、爱中华”演讲比赛,营造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建,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参与防台抗台、森林防火、治安维稳、应急救援等工作,在防抗台风“海葵”中,组织近千名民兵帮助人员转移、物资抢运、道路疏通、海塘加固等,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安全工作】
  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学习教育,结合每口交班和周一大交班,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做到应知应会内容人人皆知,每月组织一次人员思想分析和谈心交心活动;落实形势分析制度,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先后2次联合公安部门组织职工政治审查,了解其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工作表现和家庭、社会关系、对外交往等情况,确保队伍纯洁可靠;对民兵应急连训练、水上分队训练、专武干部集训等重大军事训练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事事想在前、谋在前,确保人员装备安全。突出重点抓安全工作,结合人武部实际,以人、车、枪、弹、密为重点,有力有序抓好工作落实。
  【征兵工作】
  做到“一确保两无三减少”:即确保征兵任务完成;无责任退兵、无违规违纪问题;逃避、拒服兵役的青年减少,到部队后不安心服役的青年减少,征兵协调沟通问题减少。市征兵办先后3次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征兵形势,拿出办法措施。在征兵工作的每个阶段,都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确保征兵工作顺利、有序、安全推进。市政府和各乡镇街道签订征兵工作责任书,强化征兵工作的政府主导意识;部党委委员分片包干,加强业务工作指导;依据《兵役法》和国家、省《征兵工作条例》,协调市法制办制订《余姚市逃避、拒服兵役处罚实施细则》,对逃避、拒绝兵役登记、征兵体检和拒服兵役等作出明确具体的惩处规定,促使适龄青年自觉、自愿依法服兵役。在宣传发动方面,采取传统办法印发2000余份宣传册,标语、横幅、宣传画进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利用现代传媒在主要商业区依托电子屏宣传,电视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好男儿当兵去”,新闻报道几乎天天见报,编写的《算好参军“五笔帐”》在青年和家长中引起强烈共鸣和反响,并被省市征兵办转发;卫生部门规范体检方法和程序,严格体格检查标准,审慎处理边缘性问题,防止把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加强走访调查和区域联审,确保征集的新兵政治上合格。
  (市人武部)
  政法综治
  【概况】
  2012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围绕服务经济、改善民生、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线,以创建“平安余姚六连冠”为目标,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和综治委更名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和机制体制创新,在化解社会矛盾、严密治安防控、强化基层基础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全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8168起,比上年下降4.0%;受理各类信访13032件16099人次,下降7.1%和5.1%;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62起,死亡131人,各降1.9%和7.7%。未发生省级平安考核中六类被一票否决的重大事项。取得“一个保持、五个下降、六个未发生”的良好成效,实现“平安余姚”创建达标六连冠。
  【维护社会稳定】
  年度维稳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平安余姚”建设为中心,以实现不发生负面影响超越市境范围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为目标,调整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考评办法》、《各级重大活动期间择机上访的考核办法》,依托“进村入企大走访”、“双月攻坚行动”等活动载体,推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包案破难、落实基层法治促进员等工作制度,做好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处置一批因征地拆迁、企业倒闭、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294件,调解成功率94.3%。健全完善市、镇二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体系,细化评估评估制度,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稳信访部门督导考核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出台《深化推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完成风险评估96件,未发生因评估不及时、不全面而引发的涉稳事件;未发生影响面超越市境范围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基本实现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较大规模的赴省集体访、无中央和省级挂牌信访积案的“三无市”创建目标。
  【严打整治斗争】
  以民意为导向,树立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组织开展“打击盗抢”、“打黑除恶”、“扫黄禁赌”、“缉枪治爆”、“缉毒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刑事案件立案8168起,破案7321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418名;发生命案15起,破获14起;现行严重刑事案件破案率为100%;破获八大类涉恶案件152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38人。摧毁犯罪团伙114个。抢劫案件下降23.1%,抢夺案件下降18.4%。同时,开展针对城乡结合部等治安混乱地区的专项整治行动,减少犯罪滋生点。落实对行业场所的分级管控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外来人口聚居区域、治安乱点(区域)、行业场所的排查整治,先后对排查出来的76个治安重点地区和25家行业场所进行整治,较好地解决这些地区治安混乱、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基层基础工作】
  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为契机,调整综治委组成人员,成立10个专项组,完成21个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和265个村、35个社区、156家规模以上企业的更名工作。规范“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市265个行政村和35个社区已建立网格1551个,组建网格服务团队4897支。抓好网格服务团队组建,强化对网格长的培训,推行网格长负责制,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强专门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市已有17个乡镇(街道)建立新余姚人调解委员会,118家规模企业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同时,加大对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的支持帮扶力度,发挥资深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搭建救助关怀、帮教服务和监管稳控三大平台,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落实对特殊人群的救助、关爱、帮教、监管措施,实现特殊人群“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依靠全市专职巡逻力量、巡特警巡逻力量和接处警民警,完善三级巡逻机制,加强街(路)面巡逻,构建网格化布警、多警种联动、全时空控制的街(路)面“大巡防”格局,提高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和抓获率。同时,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加大社会治安动态视频防控体系建设力度,规范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全市已完成一、二期治安监控2500个点位接入,实现与上级数字视频平台共享。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组织编撰宁波首个县域范围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划纲要(2012~2016)》,细化任务、明确节点。制订下发《<中共余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重新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在上年12个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把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完善和深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8个相对比较成熟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点推广,对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等7个宁波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重点建设。余姚市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的做法在宁波市和全省被推广;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并在《浙江政法》期刊上进行刊登;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管理得到宁波市的肯定,并在宁波信息《工作交流》第29期推广;创新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出台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政策,探索完善“小餐厅、大课堂”、“小车间、大安全”、“小庭院、大和谐”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模式,得到宁波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推广出租房屋村企结对模式,已累计建设336个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有5万余名外来人员入住,实现村、企业、房主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四方共赢;围绕“五零”目标,建设“五型”城管的做法和健全公民思想道德体系的做法被宁波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推广。
  【创建“平安余姚”】
  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展开、推进,紧扣发展主题主线,把牢“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工业强市推进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年”等重点,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发力点,提升平安建设工作的质效和水平。特别是突出为企业发展“保好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各类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多采用调解、和解等方法处理劳资、债务、合同等涉企经济纠纷,确保企业安心做实业;突出为项目建设“护好航”,围绕重点推进实施的重大项目,全面排查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打击强揽工程、强填塘渣、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挥市民中心、双联中心作用,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身边“110”等便民服务工作品牌,使全市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成率达到100%,规范化建成率达60%以上,并争创1个以上省级“示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使网格成为社会管理中的坚强基石。深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拓展领域、扩大覆盖、增强实效。
  【政法队伍建设】
  结合“创先争优”和“做文明崇德余姚人”等活动,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按照“人人参与、人人提高”的工作要求,先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政法窗口服务质量评查,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大走访等专项活动,提升政法干警在创先争优、忠诚为民、公正执法、防腐拒腐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接访活动,集中力量受理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真公开、真接访、真化解、真督促的“四真工作法”,得到宁波市委和省委政法委的肯定。
  (董友根)
  公安
  【概况】
  2012年,市公安局以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为主线,按照宁波市局提出的“两个最大”、“三个治安”的理念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继往开来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再接再厉建设和谐幸福新余姚”的总要求,围绕年初局党委确定的“五个有更加作为”(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更加作为,在强化基础工作上有更加作为,在严打违法犯罪上有更加作为,在推进执法规范上有更加作为,在队伍教育管理上有更加作为),努力实现“五大目标”(确保社会稳定、确保治安平稳、确保管理有力、确保执法规范、确保警民和谐),为富裕和谐幸福新余姚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年共发刑事案件8168起,比上年下降4.02%;破刑事案件2428起,上升6.17%;抓获犯罪嫌疑人2283人,上升1.51%,其中抓获各类逃犯255名,摧毁犯罪团伙114个441人;共立行政(治安)案件12888起,下降2.98%;查处行政(治安)案件12863起,上升0.14%;处罚7302人,其中治安拘留4602人。
  【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年度把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提早谋划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赖根法为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十八大安保攻坚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订安保工作方案,以确保实现“八个坚决防止发生”为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节节细化措施,全力做好重点人员稳控、矛盾纠纷化解、打击突出犯罪、开展治安防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队伍管理等十八大安保各项工作,为全市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处置民间涉日保钓活动。8月份发生群众示威游行、悬挂标语横幅等涉日保钓活动后,局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全警投入、全力以赴,及时妥善处置相关活动(信息),全力维护9月16日示威游行期间治安、交通秩序,全市在敏感时间节点未发生打砸抢烧等情况,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见事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围绕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矛盾易发领域和民师、涉军、农村电影放映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治安案(事)件48起。
  做好公安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312起,组织开展公安局长开门接访活动3次,成功办结公安部交办的涉警信访积案2起(件),办结率100%。强化常态化管控,全面排查信访对象并严格落实十八大涉警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坚持打击整治主业】
  打击违法犯罪。贯彻“命案必破、黑恶必除、丑恶必扫、盗抢必打、赃物必追”的理念,牢牢把握民意导向,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和余姚治安实际,部署开展“打击盗抢”、“打黑除恶”、“扫黄禁赌”、“缉枪治爆”、“缉毒整治”、“打非治违”、“打四黑除四恶”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发命案15起,破14起。全市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等侵财型案件总数比上年下降5.14%,共打击涉毒犯罪嫌疑人188人,查处吸毒人员1039人次。在破案的同时,注重追赃工作,尽力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
  推进“破案会战”专项行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工作,组织开展“破案周”专项行动,助推“破案会战”深入开展。会战期间,全市共立经济案件636起,破获233起,移诉经济犯罪嫌疑人696人。
  开展治安整治。加强对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外来人口聚居区域、治安乱点(区域)、行业场所等的整治,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给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年共组织开展行业场所治安重点整治26次,出动警力近3000人次,检查行业场所327家次,检查房间2000余间,核查各类人员身份3150余人,尿检1300余人。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办案区安全管理。把执法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守办案区“五查五禁”制度,注重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采用实地检查和值班民警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引导,邀请宁波市局及市检察院、法院的业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民警的安全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调整刑事案件办案模式。基于派出所警力不足和提高执法质量的需要,坚持向素质要警力,经过认真调研,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模式作内部调整,由各派出所负责刑事强制措施采取前的侦查工作,强制措施采取后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相关业务大队,由相关业务大队继续进行案件办理,刑事“下行”需撤销的案件(包括转行政处罚案件),也由各业务大队负责办理。
  严格案件审核评判。加强日常审核把关,提高审核标准。制订出台《余姚市公安局个案质量评判实施细则》,加强个案质量评判。对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科所队长办案和行政案件公开查处调解、立受案和立案登记管理制度等内容,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制订《余姚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案件卷宗全面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刑事案件卷宗电子化,提高案件电子化率。所有进入执法办案平台的案件都要求输入执法监督平台,并由单位兼职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和审核部门进行个案评判打分,将该平台的应用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执法质量考评成绩。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联动推进“三访三评”、“进村入户大走访”、“两排查一促进”活动。将“三访三评”活动贯穿全年,做到统一名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任务、统一督导考核,安排“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等15项工作内容。
  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成立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派出所工作。明确派出所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考评指导,优化派出所的警务勤务机制。加强“110”接处警工作,组织学习象山接处警工作经验,完善接处警各项工作,建立“扁平化”指挥体系;参谋市委、市政府,配合筹建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和市社会治安动态防控联勤指挥中心(简称“双联中心”)。在上年城区派出所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中心镇(街道)派出所和其他乡镇派出所推广“民调入所”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室”,减轻民警接处警压力,提升工作效率。推动警力下沉,配足配强派出所警力,年底前达到宁波市公安局规定的派出所警力占全局总警力45%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推进流动人口综管员队伍重组工作,将各乡镇(街道)综管员队伍整体移交派出所管理使用。
  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调研、改革,把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作为发展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警力下沉。调整城乡社区警务室设置,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规定社区民警警力配备不能少于派出所总警力的三分之一(其中一类警务室社区民警达到2人以上,协警4人以上;二类警务室社区民警达到1人以上,协警2人以上)。全市已设立警务室69个,配备社区民警109人。出台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社区民警30项基本工作内容,指导、规范社区警务工作。抓社区警务e超市信息质量,出台信息采集目录和规范。组织各派出所e超市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及社区民警进行操作应用技能强化培训及能力测试共6期,141名单位领导、民警参加。提高标准地址、上图标注、虚拟建房、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匹配的质量,狠抓检查通报。
  开展“温州鹿城经验”大情报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自8月份被省厅确定为学习“温州鹿城经验”省级试点单位以来,按照省厅、宁波市局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余姚实际,积极谋划,借鉴其他公安机关先进工作经验,组织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制订出台《余姚市公安局深化大情报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情报机构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深化资源整合,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大情报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抓防控建设遏制发案。树立“防控也是打击”的理念,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打击、巡逻、防控工作的模式,正确处理“打”跟“防”的关系。严格控制发案,把预防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强化街面巡逻、设卡,强化安全防范宣传,强化如实立案,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
  【推进公共服务管理工作】
  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8万余起,查处酒后驾驶2413起,追究醉酒驾驶人刑事责任328人;上报交通事故231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22人。推进城区疏堵保畅工作,优化路面勤务安排,推行路面民警路段(片区)包干制度,加强对城区疏堵保畅先行区、先行路段、示范岗等重点区域的管理,突出早晚高峰时段、双休日和夜间等时段,强化违法行为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发挥科技设施作用,优化路口信号灯配时,加强早晚高峰时段与路面民警交流互动,在城东路安装使用首批新型路口电子警察。深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开展酒驾、“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辆、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集中整治,强化国省道和近年来新开通道路等重点路面的管控,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和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顺应山区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新期盼,在四明山镇、大岚镇、鹿亭乡等山区乡镇设立交通管理警务室,于5月1日起正式启用。
  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的收官之战和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完成宁波市级消防平安镇村创建考核工作,夯实防火工作基础,提升执勤作战基础能力。全年共出动消防车2094辆次,消防官兵12869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87人,抢救财产价值1830.3万余元。发现火灾隐患5250处,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51份,责令三停33家,罚款共计113万元,行政拘留16人。
  【抓好队伍管理】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战时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结合队伍现状,研究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十八大安保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全体民警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各单位落实“五谈五访”、政工例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队伍状况定期分析,组织观看《营盘镇警事》电视剧等,使广大民警坚定理想信念,稳定思想,增强对公安工作的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开展教育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加应急处突能力、基层基础工作、社区警务工作、群众工作能力、接处警实战技能的课程,推广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优秀民警上台讲解等教学方式,提高民警应急处突、信息应用、执法办案和群众工作能力。探索新警培养机制,通过以师带徒、以老带新、跟班学习、业务点评、业务比武、岗位交流等方式,在实战中提高业务水平,营造“比、学、干、帮、超”的良好氛围。
  开展作风建设。抓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广大民警开展工作。抓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正警风”、“防渎职侵权、防泄密失密”教育整治活动,抓好“五条禁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改变“庸、懒、散”的不良习气。抓党风廉政建设,出台《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组织民警分期分批参观宁波市局廉政教育基地,提高民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开展“快乐警营”建设。抓住“快乐警营”建设主题,树立“爱民也要爱警”理念。提高民警福利待遇,重视民警办公环境,落实大岚派出所迁建新址,加强办公走廊文化建设。落实《余姚市公安机关倾听制度》,畅通民警反映诉求的渠道,改进和加强“局长信箱”运行管理,帮助民警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加强对警营文化的重视和扶持力度,开办警营文化专题网站,做大做实警营俱乐部,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沈洪龙 邵海民 李迪锋)
  检察
  【新设机构】
  年度新设泗门检察室,为市检察院派出机构,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泗门检察室在泗门镇及周边乡镇辖区内代表市检察院依法履行以下法律监督职责: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并根据授权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对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处理涉检信访;落实检察环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外联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承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全年批准逮捕企业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7人,提起公诉19人。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力度,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20人。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70人,提起公诉239人。
  积极服务工程建设。主动介入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姚江干流防洪整治工程、牟山湖休闲度假区建设工程等市“六大百亿工程”项目,通过定期联合检查、不定期走访、重点部门岗位抽查等方式开展联合预防,保证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制订检察环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水平。
  提升办案综合效果。综合考虑社会稳定形势、经济发展趋势、劳动就业态势等因素,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把握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提升办案综合效果。对非法集资、偷税、行贿等涉企犯罪案件,把握执法导向,依法妥善处理。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80件2147人,批准逮捕1337件19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96件3670人,提起公诉1990件3032人,报送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6件60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全年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68人,提起公诉2159人。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2批89人次,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14件。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实现涉检信访零积案。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过失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尽力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全年共对97人作构罪不捕处理,对11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社区、学校、司法行政机关等合作,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制度,将3名涉罪未成年人纳入社区帮教系统。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管理,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监督平台,做好对监外服刑人员的动态同步监督和约见谈话工作,提出纠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检察建议25份。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坚持“机制联动、高效应对”的处置方针,成功处理4起涉检舆情。
  【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9件4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7件32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2人。突出大要案、窝案查处,先后查处模具城拆迁项目中窝串案5件5人、广电系统腐败窝串案11件12人。所查案件中,大案28人,一般要案8人,市本级现职要案4人。
  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市供电局为试点开展“检企联防共建”,以职务犯罪预防列入“平安余姚”考核为契机,将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列入全市农村干部大课堂。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对城管城建、社保等领域典型案件开展个案预防,深入水利、交通等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提供查询服务619次。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授课和法治宣讲8次。
  发挥信息工作参谋助手作用。立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提出建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针对摆放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呈现“分散式设点、委托式经营、公司化管理”新动向所撰写的情况反映,高检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批示;针对近年来反映村干部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案件一直高居不下的情况,及时撰写信息,市委书记毛宏芳批示要求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123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213件716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192件250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17件1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43人、追诉漏罪漏犯75人。立案监督、追诉的犯罪嫌疑人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0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6人。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采用强制措施错误、超期羁押、违法取证等行为依法纠正4件。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已发回重审。对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或者建议抗诉20件,已改判12件,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对裁判适当或基本适当的申诉案件予以释法说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审查减刑、假释呈报2072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人。组织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在押人员刑期计算、在押人员被扣押财物等专项检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09件。推动驻所检察室与市看守所、武警中队监控联网,实现对看守所管理与执法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同时建立监测防范、应对处置、反馈跟踪、责任追究等四项机制,确保联网发挥实效。
  【推进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组织理论研讨、设立文化长廊、开展演讲比赛、检察长讲授党课、召开廉内助会议等多种方式,培养检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展“承诺、亮诺、践诺”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引导全院干警创先争优。
  加强专业化建设。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排查问题促稳定”活动为载体,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践中提高检察干警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和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以刑诉法修改为契机,推进全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组织各业务线干警开展“刑诉法修改与应对”专题调研工作。自行组织、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岗位练兵、培训450人次。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先后组织开展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落实、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案件评查等专项检查,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监督员、检察监督联络员工作会议,虚心接受外部监督。开展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
  (市检察院)
  审判
  【概况】
  2012年,市人民法院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53件,办结14795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0.96%和10.31%,各项办案指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在宁波法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实现“五连冠”。
  【坚持依法履职促公信】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全年共收刑事案件2035件,办结2040件,判处罪犯3140人。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1251件。依法严厉惩处危害食品安全、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164件。对于开设赌场、醉酒驾驶、贪污贿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格认定自首立功,严格适用缓刑。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共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809人.7人免予刑事处罚。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039件,办结8002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2.35%和12.7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探索“边审查、边调解、边立案”工作模式,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形成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全年6988件可调撤民商事案件,有4542件得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办结,调解撤诉率达65%。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1件,办结81件。针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行政纠纷,构建行政纠纷多元协调化解平台,从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全年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32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39.51%。坚持审判职能延伸,加大司法建议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提升执行效果。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全年公开曝光“老赖”258人次,司法拘留23人,依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3人。探索司法网络拍卖以及对部分民生类案件实行主动执行的新举措。全年新收执行案件4387件,办结4262件,有效执结率67.79%,全年执结申请标的额9.1亿元,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3.2亿元。
  【坚持能动司法促公信】
  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按照“严格审查标准、多适用听证程序、尽量促成自行履行”的工作原则和“裁执分离”工作要求,审慎做好强制搬迁的司法审查工作。共依法受理强制搬迁案件12件,动用强制力量实际执行9件,执行和解3件,未发生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有效保障玉皇山公园、余姚大道、高铁新城枢纽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差异化处置涉企纠纷。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涉企纠纷高发情况,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走访30余家企业,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明确差异化处置工作原则。对于有市场有前景的涉诉企业依法帮扶,慎重采取保全措施,保护企业的有效生产力;对于确实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依法引导走市场化破产之路。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5件,实现十余年来零的突破,涉案标的达2.5亿元。
  妥善审理涉金融债权、民间借贷案件。制订《关于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的实施意见》,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共审结涉金融债权案件144件,审理标的达9870.68万元。稳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严格把握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全年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474件,涉案标的7.22亿元,比上年分别上升31.61%和154.23%。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6件,比上年上升186.02%。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18人,分别上升83.33%和12.55%。选取10起典型案例通过《余姚日报》向社会公众发布。
  【坚持司法为民促公信】
  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案件,建立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制度。对受害人、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或者急需救治而义务人暂时无力赔偿的案件,及时实施司法救助。全年共司法救助67件79人,救助金额66.52万元。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全年共减、缓、免94.62万元。
  确保有理有据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对于那些举证能力薄弱、诉讼知识匮乏的当事人,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建设和民商事统一裁判标准机制建设。全年判决结案共5267件,其中服判息诉的4856件,占92.2%,提起上诉的411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1.05%,排名居全省法院第3,全年案件质量考评成绩名列宁波法院系统第1名。
  确保当事人在法定审限内尽早获得裁判结果。建立小额诉讼速调速裁速执新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各类诉讼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21.78天,居全省第2位、宁波市第1位。
  确保当事人能便捷参与诉讼并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落实“阳光司法”各项举措,通过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制定司法信息公开规定,建立案件进度查询平台,确保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确保当事人的合理司法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强化院长一把手信访接待,建立每周信访情况集中处理和每月通报制度,实行信访案件再审式评查。建立以信访咨询、诉讼引导为主要功能的群众工作室。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302件,化解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10件。信访工作经验被省高院以工作简报形式予以推广。
  【坚持创新管理促公信】
  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审判执行权分配,明确院庭长、主审法官、执行员等不同主体的分案标准和审判执行权限,确保案件难易程度与个体素质相匹配,案件分流与人员分层相结合。全年院庭长共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277件。
  强化分权制衡。改变单兵作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推行1+X团队办案模式,明确主审法官、法律助理、事务助理各自的岗位职责分工。探索执行权配置改革,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实施权、异议裁决权、标的处置权、财产分配权,将执行过程划分为执行准备、查控、强制、结案四个阶段,分别交由“一庭三科”不同部门和人员行使。
  完善审判管理。整合审判管理力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实现审判质效调控、流程管理、绩效考核三位一体。,坚持向科技要管理,先后建成“文书纠错”、“办案助手”、数字审委会等智能系统。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范性制度,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实现对信访案件、上诉案件、再审案件评查的全覆盖。
  【坚持创新管理促公信】
  加强主审法官选任。推行主审法官员额制度,奉行宁缺毋滥、少而精的配置原则,控制主审法官数量,限额严格选任,努力把审判权集中在优秀人员手中,防止能力不强、品行不佳、经验不足者行使审判权。
  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加强司法后续人才培养,对新招录人员进行2个月的岗前培训,使他们“接地气”、解民意。坚持“师傅带徒弟”的实践培养模式,为优秀资深法官选配事务助理、法律助理,加大青年干警的实践培养。组建法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开设青年干警论坛,加强青年干警的自我教育和管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周活动。接受宁波中院为期1个月的司法巡查,巡查结果为优秀。实行公共接待场所全程视频监控,接听答复当事人电话全程录音,庭审活动全程录像存档,司法文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若干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6件,其中维持原判3件,改判2件,裁定终结11件。委托上海零点公司就司法公信力状况进行独立、专业的第三方调查。加强人民陪审员力量,全年共陪审案件1983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7.97%。
  (市法院)
  司法行政
  【概况】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推进】
  “六五”普法有序开展。及时研究制订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指导监督。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公布市“六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及宣讲课题,为社会各界提供菜单式的普法宣讲资源。对全市“六五”普法联络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充实,组建由410人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开展“法律六进”工作。领导带头,推进全市“法律进机关”工作。点面结合,拓展“法律进企业”工作。走访协调,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抓住契机,推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工作。
  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联合市民政局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从过去的重数量达标向重质量达标转变。择优晋级,提升全市创建工作档次。全市已有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2个,宁波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0个,余姚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分别达89.4%和77.1%。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借鉴经验,理清法治文化建设思路。结合实际,拟定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性文件。筑牢阵地,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一地一品”,形成城乡法治文化样板景观。挖掘资源,开展法治文化相关历史理论调研。
  【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提升】
  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两个创建,提升司法所整体形象。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司法所内部建设。加强所长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并根据要求进行布置落实,统一标准,分步推进,有4家申报宁波级规范化调委会的创建,全市265个行政村和35个社区均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年末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达60%以上。
  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各村(社区)调委会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在重大节日及“两会”、“十八大”期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上报预警信息,掌握各地重大矛盾纠纷的发展态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824件,调解成功10246件,调解成功率94.66%,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上百起。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
  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市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92人,其中被判处管制的55人,被宣告缓刑的562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5人,被裁定假释的133人,被判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37人。年度接收474人,解矫423人。通过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矫正队伍建设,落实监管帮教措施,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也未发生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
  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在接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把信息资料传递到各司法所,全年共完成124名罪犯的信息核查反馈工作。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保障生活”的原则,共衔接468人,落实责任田153人,提供就业服务115人次,社会救济29人次。推进分类管理工作,确定帮教等级,落实相应帮教措施,做到有的放失。同时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规范化。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
  【公证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在原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综合服务窗口基础上,增设人民调解窗口,将司法行政职能充分整合。在原有“12348”法律咨询基础上,转接“96345”市民服务热线,与社会服务平台充分融合。全年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29件,其中民事类1481件,刑事类176件,非诉讼案件72件;解答解答来电咨询299件,接待来访3861批,5588人次。
  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年修订涉法文书275件,处理群体性纠纷37件,开展法制宣传156场次,配合调解纠纷20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26人次,代理诉讼事务78件。
  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围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为下山移民安置户提供房屋产权转让协议公证达100余件。参与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城区各街道拆迁安置房的抽签达20余次,为近2000户拆迁安置户抽签提供公证服务。还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开展三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体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得以提高。
  完善组织建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巩固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
  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公开竞聘选拔中层干部,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市司法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3

《余姚年鉴201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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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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