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747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5
页码: 145-1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审判包含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法院管理、落实监督机制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审判 社会管理

内容

【概况】
  2010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管理,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1066件,办结11124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68%和5.39%,收结案保持良性循环,有关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各项主要指标,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宁波市各基层法院第一。
  【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经济企稳回升。进一步加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司法应对,重视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妥善审理执行好在调整经济结构、深化经济改革、推动出口增长等方面引发的各类纠纷。妥善审结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各类商事案件2352件,诉讼标的金额7.48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1.97%和31.96%,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及时制订出台《关于为我市“两个年”活动和“六大行动计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将党委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举措,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经济发展大局相适应。确立“主动服务、司法暖企”的工作理念,开辟涉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建立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定期分析、专项报告和联动应急机制。通过法官进企业走访、举办法律与经济论坛等方式,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采取提前介入、灵活保全、“放水养鱼”等方法,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慎重处理群体性纠纷。通过依法拍卖资产,宝诚集群案履行债务8.2亿多元,其中实现银行债权7亿元,其关联企业宁波瑞宝不锈钢有限公司自2009年初恢复生产后,至2009年12月产值已达1.2亿元。
  服务创业创新发展。围绕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关于服务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两个文件,积极营造保护和激励企业创业创新的司法环境,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审结公司解散、股东权益、合伙等案件36件,诉讼标的金额605万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4件,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依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制止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自主品牌,激发创造活力,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件,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1件2人。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案件48件,有力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始终把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作为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明确“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全力支持”的工作原则,妥善审理执行涉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22件,切实保障国家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顺利实施。紧紧围绕城市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服务,对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强制执行申请,坚持从快、优先原则进行处理,全年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0件,准予执行325件,妥善处理涉及四明广场、市政府东侧康复路地块和中山中路及凤山周边地块改造等重大工程的强制拆迁案件,保障“项目突破年”活动顺利开展。围绕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专门成立调研课题组,对2007至2009年期间全市行政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梳理,着重分析行政案件尤其是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向市政府报送。年度被省高院列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做到不枉不纵。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87件,比上年下降4.6%。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两抢”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案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强奸、故意伤害案件115件,审结抢劫、抢夺、盗窃案件387件。为配合世博会期间维稳工作,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及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快打击,共审结此类案件421件923人。对严重交通肇事犯罪,根据省高院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自首,严格适用缓刑,共审结交通肇事案件77件78人。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20件。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依法打击网络赌博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审结此类案件34件,判处罪犯85人。严格执行该宽则宽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惩教结合,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共对409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4人免予刑事处分。
  加强调解工作。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联合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诉调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行业调解由法院快速确认的工作机制。推进退休资深法官、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的制度创新,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或者主持调解、和解,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59.47%,比上年提高13.24个百分点。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使64件刑事案件的被害方及时获得1237.27万元经济赔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审结行政案件40件,其中经法院协调后撤诉21件。
  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和重信重访的解释说明工作,尽可能避免涉案矛盾积累激化成新的上访,努力做好判后答疑和案结事了工作,一审民事息诉率达95.09%,比上年上升1.38个百分点。严格贯彻信访案件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制度,通过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措施,花大力气解决信访难题,共处理来信来访200件,比上年下降56.71%。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上级交办的17件涉诉信访逐案定责,现已化解11件,结案率为64.71%。
  落实综治措施。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地区社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大特殊人群帮教保护工作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报道、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以案说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共开展法律咨询10次,在宁波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93篇。针对全国法院系统面临的严峻安保形势,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安保投入,认真抓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机制和机关安保工作。
  【创新社会管理】
  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环境。共执结案件3038件。抓好集中执行长效机制,每月开展凌晨、夜间、节假日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密度和强度。共进行统一的集中执行37次,执结案件465件,执结标的金额257.6万元。加强执行威慑,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56人,依法对57件案件追加迟延履行金180余万元,拘留3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人有期徒刑1年,彰显司法权威。深入开展申请执行人为中小企业、涉农民工工资等8类重点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共为660名农民工执行到工资款378万元。
  保护涉案民生。依法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6211件,比上年上升13.61%。妥善处理离婚、扶养、继承等纠纷1002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1558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纠纷260件,全力化解劳资矛盾,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审慎处理相邻权等权属纠纷136件,努力保护财产权利,维护邻里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原金属材料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164件系列案件,解决一大批群众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困难。针对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存在假债现象,与公安、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预防、打击力度,防止个别当事人通过法院调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以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虚假诉讼案件1件3人,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等刑罚,有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深化便民服务。巡回审判、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诉讼举措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审判综合大楼改造,完善立案大厅便民设施,拓展司法服务功能,实现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收退费等“一站式”服务。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80.84%的民商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院长电子信箱,收到并及时回复来信18件,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有431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115.7万元,为5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25万元。拓宽救助领域,制定出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为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6.5万元。
  【创新法院管理】
  创新资源配置。按照科学设岗、明确职责、按责定员、分类管理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顺利开展部分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工作,各部门职能更清晰、分工更合理。实施法官员额制度,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选任13名符合法官任职条件、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审判法官,形成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法官组成的法官群体,使法官群体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推行法官和法官助理“1+1”模式,合理界定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职责,使审判法官卸下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专心办案,保证案件质效的提升。人员配置坚持向“一线”业务部门倾斜,优化审判部门的人员素质,缓解人案矛盾。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使各类各级人员按岗位“对号入座”,对同类同级法院工作人员,用统一的标准管理,简化干部人事管理,从根本上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健全质效管理。建立由审监庭负责,以案件督查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兼职质评员为延伸的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案件质量管理模式。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庭审抽查和案件检查,全面剖析存在问题,努力构建“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内外结合、即时救济”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创新评查方式,利用数字法庭进行庭审评查。突出评查重点,加强对涉案金额400万以上案件的评查。强化节点管理,将立案、送达、开庭、合议、宣判等10个时间节点作为信息采集点,计算各节点之间的审理用时,对各个部门、审判人员和各类案由的案件在每个节点的用时进行分类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和重点人员,定期通报。加强审判委员会建设,新补充委员10人,人员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修改完善工作规则,使审判委员会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作为我院最高审判组织的作用。平均审理天数、上诉率、同期结案率等办案质效数据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案件质效管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最高法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在全国法院系统刊发推广余姚工作经验。
  推进公开机制。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力求以公开促公正。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门户网站顺利建成后,着力丰富网站内容,不断拓宽审务公开范围,对所有排期开庭案件实行网上预告,供社会公众查阅。加快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共建成25个数字法庭,实现远程提审、庭审同步录像等功能。积极开展“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社区群众、党员干部等15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了解。强化执行权的阳光运作,认真总结执行经验,出台阳光执行12条措施,并通过资料发送、执行公示等渠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布,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透明度,得到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共告知申请人案件执行进展1563人次,165名申请人参与见证案件执行过程。
  强化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把司法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着力加强廉政机制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为客观、准确地选人用人、评价干部提供依据。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确定10类工作岗位89个主要风险点,对岗位廉政风险的预警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宁波中院在余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推广会,专门推广余姚法院做法。以建立廉政文化基地和举行法官宣誓授职典礼为载体,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干警改进纪律作风,凝聚团队精神。被省高院列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试点单位。
  【落实监督机制】
  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2009年10月,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以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和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开展法院院长与辖区内省人大代表的定期联络工作,悉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批转交办的案件16件,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评议,全年共邀请旁听庭审40余人次。更加主动接受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完成62名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38件。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1

《余姚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1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1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阅读

相关人物

陈力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