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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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742
颗粒名称: 武装·政法
分类号: E289;D926.11
页数: 18
页码: 134-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包括人民武装、政法综治、公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社区宣传活动、审判、司法行政等。
关键词: 余姚市 人名武装 职务犯罪

内容

人民武装
  【概况】
  2010年,市人武部在上级军事机关和余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确保武装工作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总体目标,坚持抓班子强队伍、抓学习强素质、抓龙头促全面、抓安全促稳定,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圆满完成以推进大规模作战准备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人武部全面建设水平又有新的提升。
  【注重学习创新理论】
  各类专题教育以创新理论为主线,做到“进班子,到干部职工;进思想,到工作实践”。用党的创新理论梳理人武部的建设思路,检验工作实效,坚定政治思想,培育干部职工的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以创新理论为牵引,着力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当前的形势,始终牢记使命;端正价值追求,勇于献身使命;提高打本领,坚决不使命”。对照省军区提出查纠的“八个方面问题”,从党性的高度、理论的深度、发展的角度,联系单位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创新理论学习的深化,转化为提高思想认识、指导工作的科学决策、探索发现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途径,全面推进人民武装工作的发展。
  【推进军事斗争准备】
  根据担负的战备任务,组织对非战争军事行动方案修订;采集更新211K作战数据;完成地方与部队技术对口专业人员分布调查;对2009年退出现役转服预备役士兵进行预备役登记,核实完善预编预备役士兵信息系统数据,为应急作战提供准确数据。上海世博会期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民兵信息站30人,做好世博安保情报侦察工作,从3月起至11月初,对辖区侦察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重点监测,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数十条,多条信息被上级采纳。同时始终保持一支156人的民兵备勤队伍,确保随时有效完成多样化任务。
  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结合民兵预备役部队整组工作,突出基层规范化建设力度,对标准、要求进行细化量化明确。4至5月,对乡镇、街道武装部和行政村(社区)民兵连部正规化建设进行抽检验收。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国防教育进课堂活动,协调组织学生军训工作,结合第十个国防教育日,组织“牢记历史,富国强军,共筑长城”国防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参加军分区组织的领导干部“国防在我心中”电视论坛,提高全民国防意识。10月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成立武装部。高标准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从提升大规模作战为核心的多样化军事行动能力和可能担负的任务出发,以年度训练任务为课题,以训练大纲为依据,加强首长机关训练,提高新老“六会”技能和指挥能力。3月底,组织民兵道桥抢修分队8人,携贝雷钢桥1座参加全省后备力量建设研讨观摩会装备展示。4月上旬组织民兵信息员、民兵兼职教练员参加军分区集训。下旬组织全市民兵信息员情报侦察专业集训,组织2批基层专武部长参加军分区集训,组织全市专职武装干部。5月份组织工兵专业骨干赴金华预备役工兵团训练,7月份市属民兵水上救援排进行收拢集结、水上搜救、排除障碍、转移受困群众等课目的演练。8月5日,组织全市专武干部、民兵应急分队骨干比武考核,检验年度训练成果,收到较好效果。
  【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部党委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抓细抓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分析人员思想,制定对策和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做到领导负责,及时过问,务求彻底解决,做到以领导促管理。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时时刻刻讲安全、讲稳定,做到方案缜密、要求明确、分工细致、责任到人。重温军区20条、省军区15条规定,再次明确纪律“高压线”,使每名干部职工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到以学习促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情况变化,修订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对战备值班、平时值班、计算机管理、财务制度、请销假、公文办理、车辆管理等内容进行充实调整,做到以规范促管理。突出抓好“人、车、枪、弹、密、毒、火、电、气、油”十个重点的管理,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完善兵器室、作战室、档案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做到以落实促管理。
  【融洽军政、军民关系】
  对传统双拥节庆日赋予新的形式、内容和活力,注重实效。扎实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及时调整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协调维权活动,并组织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到驻地军(营)开展“送法到军营”活动,发放涉军维权法规小册子,现场解答官兵涉法疑难。全年共受理涉军维权案件9起,审结9起,受到上级和官兵的好评。年初90名民兵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大型工程车辆综合治理活动,受到市政府高度评价。
  (屠建航)
  政法综治
  【概况】
  2010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以服务全市“项目突破年”、“创新提升年”活动和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为目标,以世博安保“护城河”工程为中心任务,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抓重点、强基础、克难点,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群体性事件、刑事发案、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16.67%、0.58%、20.4%和6.3%。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未发生省级平安考核中六类被一票否决的重大事项。确保世博会期间入沪滋事、个人极端行为事件零发生,实现“平安余姚”创建达标四连冠。
  【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世博会期间“余姚人到上海不惹事,国内外宾客来余姚不出事,余姚本市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对敌情、社情的发现、化解、控制和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管控,确保入沪滋事、个人极端行为事件零发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机制,稳妥处置因医患纠纷、征地拆迁、企业转资、环境污染、非正常死亡、村级党组织换届等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15起。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央、省级部门的肯定。巩固完善“五常法”、“六必治六支撑”、“四级维稳法”、“四签字法”、基层“网格化管理”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维稳工作法。继续实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步”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2039件,调处成功率97.4%。运用各种手段妥善化解28件2009年前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严打整治斗争】
  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赌博、强迫交易、涉黑涉恶等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635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81名,其中破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案件13起,破案率100%;破获七类恶性案件36起,破案率100%;破获“两抢”案件244起;摧毁犯罪团伙183个674人;抓获各类逃犯94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挽回经济损失2014万元;查取涉毒刑事案件148起,查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198人,缴获各类毒品409.38克,查处吸毒人员1242人次,其中强制隔离戒毒172人,社区戒毒267人,行政处罚1043人。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168件1888人,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87件2263人。组织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22个社会治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净化治安环境。
  【基层基础工作】
  继续深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和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建设,注重乡镇街道的综治工作中心与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的功能对接,完善“8+X”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政法、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和反邪教、警务、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信访、民防、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劳资纠纷调处等10个基本社会管理职能,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和一条龙工作流程,使综治工作中心真正成为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协调、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的基础平台。进一步拓展领域、扩大覆盖,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以及“平安景区”、“平安宗教场所”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加强与毗邻兄弟市、区的协作,做到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平安联创,促进边际和谐稳定。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推行分类管理措施,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走在全省前列。深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深入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护林”工程,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重点围绕基层基础、公共服务、公平正义、社会环境、民生福祉等源头性、根本性、保障性难题,着眼完善区域治理、推进统筹联动、促进互动协作、强化社会责任破除联通障碍等环节,组织开展“1+15”社会管理创新专题调研,谋划确定12个(其中3个为宁波市试点项目)重点推进项目,按照继承和创新并重、规范与提升并重、服务于管理并重的原则分别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分类实施和督促检查,推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阶段性工作走在宁波市各县(市、区)前列。
  【创建“平安余姚”】
  围绕“平安余姚”建设四连冠目标,按照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拓展领域、扩大覆盖,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以及“平安景区”、“平安宗教场所”等12项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全市21个乡镇、街道、265个行政村、35个社区、156家规模以上企业、5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达标,285所学校、27.5万户家庭分别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实现“平安余姚”创建合格四连冠的目标。
  【政法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庭审观摩、疑案评析、类案研讨,落实岗位培训和实战训练。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正面引导,狠抓违纪违规,巩固干警思想防线。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加强执法抓监督,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整体推进一线干警把握运用政策法律的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的提高。
  (市委政法委)
  公安
  【概况】
  2010年,市公安局不断深化“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的工作理念,围绕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这一中心任务,以“三项建设”和“平安余姚”建设为载体,以抓深化为主线,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年破获刑事案件4072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381名,摧毁犯罪团伙183个,刑事发案比上年下降1.18%。有1人获公安部级荣誉,5个集体、2名个人获省级荣誉,被评为省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
  【打击犯罪】
  强化命案攻坚能力。一方面加大对社会面治安的管控力度,实行严打、严治,有效遏制命案发案;另一方面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命案侦破机制,积极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全力开展命案攻坚,及时侦破一批重大恶性现行命案。全年共立杀人案件8起,破案8起,立伤害致死案件5起,破案5起,破案率达100%。
  深化打黑除恶工作。坚持“情报主导、适度经营、专案侦察、整体作战”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打黑除恶工作机制。以开展治刀缉枪和禁赌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排查涉枪涉赌涉恶犯罪线索,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通过专案经营、秘密侦查等手段,摧毁以吴建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以吕其洪为首的网络赌博犯罪团伙和黄世胜等人特大强奸、拐卖妇女犯罪团伙等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形成“黑恶必除”的高压态势,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20名,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犯罪团伙14个,其中摧毁涉及赌博、建设工程等领域的重大恶势力团伙8个,抓获团伙成员96名,有效震慑涉及建筑行业和涉赌犯罪的黑恶势力,涉黑涉恶案件明显减少。
  严打侵财型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以入室盗窃、街头“两抢”、盗抢机动车、电瓶车为重点的“两抢一盗”专项打击行动,以开展“反盗抢百日攻坚战”助推“两抢一盗”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打击的精确度和实效性。对团伙案件、系列性案件和有影响的侵财型案件进行专案经营,成功破获湖南省保靖县籍人员系列性盗窃保险箱案、贵州省铜仁籍人员系列夜间盗窃民宅案和王桂东系列性拦路抢劫案等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736名,破获“两抢”案件244起、盗窃案件2933起。
  严惩各类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币、银行卡和发票犯罪活动,积极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处置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1起,经初查立案207起,破案1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名(网上逃犯16名),移送起诉111件108人,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
  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以遏制毒品来源和新吸毒人员滋生为重点,大力推进缉毒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戒毒管控、缉毒打击实效。全年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48起,查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98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32克、冰毒351克、麻古38274粒。通过深入开展对运输、贩卖毒品犯罪的经营侦查工作,进一步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空建,成功破获“2·22”、“5.10”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有效遏制毒情发展蔓延势头。
  夯实刑事基础建设。以DNA实验室建设和尸体解剖室改造为重点,积极推进刑事技术装备建设工作,为刑事技术工作有效服务打击破案打下坚实基础。扎实推进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范化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应用的新途径,有力提高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利用率,推动刑事技术工作良性发展。全年共勘查现场11936起,比上年增加113%;上传捺印指纹19324份,采集DNA血样17836份,采集率达99%;通过指纹识别系统认定各类刑事案件748起,通过活体采集仪抓获犯罪嫌疑人226人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4起。
  不断提升侦查破案能力。创新秘密力量建设思路,采用外省市远程派驻等方法,拓宽秘密力量建立渠道,取得较好效果。全年通过秘密力量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55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78起(其中命案3起),占总破案数的28.93%。进一步强化网上作战意识,积极探索获取涉网线索和证据的方式,努力提高重特大疑难案件的攻坚能力,特别是在网络赌博专项整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行政管理】
  加强维稳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积极拓展情报信息工作渠道,围绕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特点、国内外出现的重大事件、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对敌情、社情的发现、化解、控制和处置能力。全年共收集各类情报信息366条,特别是在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10·1”等敏感日期间,获取大量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密切关注医患纠纷、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施工进展过程中等引发的各类不安定因素。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事态为处置原则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合理运用策略和战术,依法妥善处置“1·16”低塘街道周东货运站职工意外死亡、凤山街道家具厂改制职工非正常上访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苗头27起。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防止现实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上网后放大、扩散、蔓延,及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3000余条,查证110余人,防止落地形成现实危害。
  做好世博安保重点管控工作。在世博安保期间,对排查出的68名世博安保重点高危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入沪滋事、个人极端行为等事件零发生。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限运、禁运危险物品的临时管控规定,强化对涉危企业、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点物品管控到位。加强对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管,对供水、供电、输气、供油等重要设施开展重点排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值班、巡逻等安全防范措施,并对专(兼)职保卫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全市11个反恐重点目标的绝对安全。
  加强安全保卫和警卫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制定方案,逐一落实安保人员和措施,确保元宵节、白云寺宗教活动、首届农业博览会、全国女子排球大奖赛、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等55次大型活动安全、有序举行。按照“警卫工作无小事”要求,认真做好中共中央原总书记、中央军委原主席、国家原主席江泽民,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等警卫对象在余姚期间或途经余姚期间的警卫工作19批次,确保绝对安全。
  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在原有《姚江110》电视节目、《姚江警讯》报纸专版、《姚江警务》网络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在市广播电台开办《警方在线》节目,大力宣传公安中心工作、亮点工作以及先进事迹、人物,推出警方提示和防范指导等安全知识栏目。积极开拓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派出所长讲防范”等公安宣传专题活动,制作并发放各类防范宣传图册17000余份,有力地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社会各界反响良好。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校园安全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民警授课”、“大手拉小手”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工作。积极践行“社区警务战略”,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意见》,加强对全市各警务室运作情况的不定期检查和通报,落实警民恳谈、警情通报、案件回访等制度,推进城乡社区警务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规范,推动警力下沉,通过制定完善社区民警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和建立社区民警专(兼)职化机制,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区民警队伍的相对稳定。积极践行“信息化警务战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e超市建设工作,提高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水平,促进社区警务工作良性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大警务室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完成对一类、二类警务室的专用电脑配置和公安局域网接入工作,并将专用工作手机配发到一类、二类警务室的社区民警,为社区警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严密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强巡防力量建设,以车巡、步巡、武装巡逻相结合的巡逻方式,开展加强式、叠加式巡逻,并在治安重点区域及周边增派便衣力量和秘密力量,有效遏制“两抢”、扒窃等多发性街面违法犯罪。加强群防群治工作,依靠社区(村居)治保调解人员、乡镇综治人员、保安队员等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大力提升群防群治队伍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强化居民小区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和推进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小区治安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治安岗(卡)点的分层管理和运作机制,使设卡和巡逻两者相互补充、有效运作。世博一级、二级安保等级响应期间,各卡点共投入警力1950人次,检查过往人员1806人,检查车辆963辆。加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建设,通过召开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情况交流会,加强监控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效衔接技防措施和人防物防手段,确保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持续发挥实战效能。全年通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5名,破获刑事案件150余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90余起。
  强化行业场所管理。从落实行业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管控,严密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制定出台《余姚市公安局行业场所治安重点整治工作暂行办法》及《行业场所治安重点整治单位记分标准》,规定将每月在案件防范、日常内部管理及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等方面得分最低的3家旅馆、1家娱乐(休闲)场所、1家网吧确定为当月末位单位,联合各职能部门的警种,采取突击包围式检查等形式,对这些单位实施为期一月的治安重点整治,切实提高其违反管理规定的成本。
  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强化对治安混乱、复杂区域的排摸和分析研判,采取多种措施集中开展整治,有力消除治安乱点。进一步强化行业、场所治安监管责任,开展美容美发、按摩服务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站街招嫖等影响城市风貌和社会风气的丑恶现象,及时扭转低塘街道329国道沿线、城区富巷小区、凤山街道模具城及胜一村部分区域等治安秩序混乱的局面。上海世博会期间,组织开展世博安保“护城”系列集中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3202人次,在全市各主要道路设卡205处(次),清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出租房、旅馆、危化物品经营单位等3203家,破获刑事案件80起,查处治安案件2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名(其中上网逃犯10名),查获酒后驾驶人员157名,缴获管制刀具14把,清除乱点隐患769处。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发挥交通管理职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开展影响城区畅通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共查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2.6万余起,新增停车位1800余个,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同时,有效缓解停车难的矛盾。扎实推进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在完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投入使用第一期交通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对首批50个路口的交通智能管理,显著提高城区主干道路口的通行效率。以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为重点,切实强化路面动态管控,严厉查处各类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2776起(其中查获酒后驾驶3640起),查扣各类机动车10040辆,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37人、受伤171人,直接经济损失9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4.86%、29.92%和2.69%。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加大火险隐患整改力度,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旧结构房屋、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完善火灾隐患挂牌整治等制度,严防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共监督检查消防重点单位279家,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8份,办理行政处罚项目94个,并对19家单位实行“三停”。大力推进消防平安镇村建设、消防“防火墙”工程和开封路、马渚两个消防站基础建设,加大对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全社会防火、灭火的能力。全市各镇村共增配灭火器56745具、消防栓2885只、消防车20辆,完成房屋电气改造41633间。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组织的优势,在全市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共举办消防志愿者活动15次、大型宣传活动21次,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在媒体上发表稿件53篇,悬挂消防宣传标语145条,发放各种提示、警示、宣传资料8万余份。
  加强110接处警工作。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工作,提高接处警快速反应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购置更新功能更全、容量更大的专业110处警车45辆,并全部配发到基层单位,解决处警车辆陈旧、空间狭小等问题;启动部署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周到、及时的服务和帮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110接处警工作的进步和完善。组织开展以“危难见真情请拨110”为主题的110爱民实践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展现110接处警工作成效,争取公众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结合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完善窗口便民服务设施,提高户籍管理、证照办理、行政审批、出入境办理等方面的服务效能,做到服务规范、热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扎实做好《进沪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通行证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共发放入沪通行证10454张。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全年共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16271人次,受理、审核、上报外国人、台湾居民各类签证、签注、证件及延期355人次,受理、审核、上报公民因私出国(境)32219人,查处各类涉外案(事)件11起,其中“三非”案件8起。认真履行公安行政审批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42144件,办结34113件,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正确率100%。
  【警务保障】
  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出台《余姚市公安局办理信访事项工作流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信访专项工作。坚持执行局领导接访、开门接访等制度,重视初信初访和源头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忧心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强化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责任制,落实排查督办、三级包案等措施,扎实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成功清理李长华、蒋兴利等信访积案20起,从根本上减少越级重复上访和上访滋事隐患的发生。加强信访重点对象稳控工作,在“两会”、“世博会”和各种重大活动等重要信访节点,对9名可能越级滋事的信访重点对象实行三级领导包案制,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世博会期间无重点人员赴京去沪上访。
  深入推进大情报体系建设。践行“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加强大情报工作体系建设,建立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和情报主导下的勤务运作机制。推进情报信息中心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基础数据收集和信息员队伍网络建设工作,推广应用省厅“浙江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提高情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各所队根据情报信息中心提供的线索抓获网上逃犯120名,比上年增加20%。推进七类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全面开通网上缉控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深化实战应用,有力提升反恐维稳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全年共接收、处置七类重点人员比中信息33267条,其中出警处置7852条,抓获在逃人员263名。以“底数清,信息实,动向明,行为控”为目标,结合信息纠错工作,严格管控本地重点人员,管控率持续保持100%。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抓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组织主办警官资格考试、基本法律知识测试和5批次的法院庭审旁听,增强执法主体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笔录系统和执法监督平台,完善行政案件“单轨制”的网上审核、审批,并实行个案质量评判制度和科所队长办案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增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继续深化“大走访”活动,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组织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和“社区民警进万家”等主题活动,采取上门走访、集体座谈、警情通报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群众、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向“两代表一委员”等报告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促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年共上门走访社会各阶层群众55000人次,走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2300余家,集中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爱民实践活动25次,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695件。
  【队伍建设】
  强化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强化学习、培育“忠诚、奉献、卓越”的宁波公安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培育民警的核心价值观和“创先争优”意识。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每月制定并印发《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民警学习科学发展观、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理论文献,开展“读书周”、“调研月”、“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培养广大民警敬业向上的良好风气。积极做好世博安保特殊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七七”工作法、网上谈心等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认真落实“五谈五访”、政工例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并开展队伍定期分析,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对公安工作的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强化队伍职业能力建设。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民警信息应用、执法办案和群众工作能力。全年共有383位民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295位民警参加“战训合一、轮值轮训”警务技能训练。不断完善“战训合一、轮值轮训”警务技能培训和“警师制”,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研讨交心等先进的教学方式,通过以老带新、结对帮学,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加强对协(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协(辅)警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职责、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4月下旬,分两期对全局协(辅)警队员进行岗位培训,使协(辅)警进一步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严格实施《余姚市公安局民警违规记分办法(试行)》,对86位民警进行记分处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整顿清理不规范的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通过自查自纠、集中督察等措施,警车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明显减少。认真开展“三查一治”专项工作,通过思想发动、对照自查、廉政谈话、信访监督等途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呈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警经济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制定出台《余姚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五个严禁》,以小卡片的形式逐一下发至每个办案民警,并明确罚责,确保禁令贯彻落实到位。
  强化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实。大力开展“听警声、解警忧、暖警心、爱警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走访民警家庭活动,加强与民警的经常性沟通,倾听民警的心声,疏导民警的心理,想方设法为民警及家庭解决后顾之忧。严格落实科学用警制度,减少警力资源浪费,合理安排民警轮休,做到张弛有度。做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解决民警的车贴、加班补贴等问题,改善食堂就餐环境,为民警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以新成立的警营文体俱乐部为平台,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摄影等文体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情趣和奋发进取的工作态度,共举办“警歌嘹亮”大型演唱会、“中秋放歌”歌咏比赛等大型文艺活动7次,进一步丰富民警的业余生活,营造和谐、团结、奋进的浓厚警营氛围。
  【案例分析】
  破获“7·15”杀人抛尸案。7月15日下午3时左右,阳明街道新建公园内发现1颗高度腐败的女性头颅。7月17日下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岑达君(男,50岁,慈溪市逍林镇宏跃村人,暂住兰江街道丰杨河村)被抓获归案。经审讯,岑交待2010年4月左右在阳明街道庙弄菜场搭识1名女性后带至兰江街道丰杨河村租房内将其杀死并分尸、藏尸于野外,7月15日下午又将该女尸头颅抛弃于新建公园内欲制造轰动效应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深挖,岑又交待2009年7月左右在阳明街道龙山公园旁搭识1名女性后带至丰杨河村租房内将其杀死并分尸、藏尸于野外,2009年8月29日上午将该女尸头颅抛弃于阳明街道舜北公园内;2010年3月左右在阳明街道一足浴店内搭识1名女性服务员后带至丰杨河村租房内将其杀死并分尸、藏尸于野外的犯罪事实。
  破获“2·22”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件。为彻底摧毁从境外金三角地区延伸至宁波、余姚等地的“贩毒通道”,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在省禁毒总队、宁波技侦支队、禁毒支队及贵州纳雍县警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市公安局于2月22日至3月18日先后在余姚城区、贵州纳雍县、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等地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夏永发(男,34岁)等9人,当场缴获毒品麻古4.5千克,海洛因30余克,冰毒20克及一大批吸毒、加工工具,并缴获作案用汽车3辆,毒资16万余元,手机20余部,成功破获“2·22”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件。主犯杨武(男,30岁,贵州省纳雍县人)于6月12日被抓获归案,并缴获毒资24万元。经审讯,该团伙交代从2009年7月后通过汽车伪装运输,将23千克毒品麻古从云南孟连运输到宁波进行贩卖。
  摧毁特大百家乐网络赌博犯罪团伙。为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05”打击网络赌博专案组。在宁波市公安局多个业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专案组为期1个余月的艰苦侦查,于5月12日凌晨先后在余姚、慈溪、绍兴等地,抓获网络赌博违法犯罪嫌疑人员63人,查扣网络赌博服务器2台、电脑30余台、银行帐户资金200余万元,暂扣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10辆,一举捣毁1个特大百家乐网络赌博犯罪团伙。共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吕其洪(男,39岁)等35人交待自2009年9月从缅甸引进授权3.23亿的“蓝盾”百家乐网络赌博授信总额度后,开设网络赌场,分割帐号,接受他人投注的犯罪事实。阮卫明(男,52岁,余姚市人)等9人交待参与百家乐网络赌博、吸毒的违法事实。
  (胡科杰)
  检察
  【服务大局】
  灵活办案严宽结合。严打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查起诉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45件80人,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涉企轻微犯罪,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处理上尽可能依法从宽,全年共对涉企轻微犯罪案件10件10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依法慎重采取羁押、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职能,加强查办涉黑涉恶犯罪工作协调与侦查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先后打掉非法插手城东新区开发、房地产开发、高铁建设等工程建设的6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如在审查起诉吴建平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时发现,该犯罪团伙组织较为严密,社会影响恶劣,极有可能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经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指导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对该案深挖细查,调取大量证据,补充证据材料80余份、240余页,增加4起重大犯罪事实,终将这一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挖出,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以矛盾化解为核心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突破口,把维护“两会”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热心主动做好说理劝解和息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0件,均妥善处理后结案;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其中立案复查9件,办结9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后再审改判。
  加强普法宣传与虚拟社会管理。举办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借助“12.4”全国法律宣传日,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50人次。实施“检校共建”,开展上法制课、专题讲座等活动10次,有效推进校园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重新修订2009年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实施办法》,建立重点网评员、网络新闻发言人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能力,受到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刑事检察】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执法办案“重其所重”原则,在法律强制措施适用上能捕则捕,决不手软;在案件处理上能诉则诉,决不宽缓;在法律适用上能高则高,决不就低,实现打击力度最大化。重点打击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涉黑涉恶犯罪、涉黄、涉赌、涉毒等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共审查批捕上述犯罪824件1366人,提起公诉544件1015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239件2012人,批准逮捕1168件188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43件2570人,提起公诉1163件2227人,依法报送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4件86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就是化解矛盾的理念,多管齐下做好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做到检调对接、检调融合、检调合一,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根据不同案情及其变化把握办案节奏,急缓适当,依法选择合适的办案速度,当快则快,宜慢则慢,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对36件一般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通过检调互动方式促成刑事和解,对3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严查严重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2件3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6件28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8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共查处职务犯罪大案28件,其中本级现职市管干部要案4人,均创历年新高。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14件15人,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更好地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转变证据观念提升办案质量。突破由“供”到“证”的传统办案模式,实现由“证”及“供”的良性转变。充分运用司法会计、司法鉴定、技术侦查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搜集证据,锁定犯罪事实。在查处陈某受贿案时,陈某到案后拒不交代问题,在陈某“零口供”的情况下,综合利用心理测试等多种技术侦查手段,掌握其受贿的确凿证据,最终陈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同时,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规范办案,坚决落实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执法监督等办案制度,提高办案质量,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率、判决率均达100%。
  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先后在杭甬客运专线余姚段工程、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实现工程建设与预防工作同步开展。采取“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特色授课方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通过个案剖析、预防调查、专题报告等形式,发现社会管理疏漏,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41次,形成专题调查报告30件。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全年共提供查询1346次。
  【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审查关,挖掘诉讼监督线索。既注重从大处着眼,强调对重大犯罪案件涉案嫌疑人的立案监督与追诉,又注重从小处着手,强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细微处寻找突破。监督立案案件已判决17人,其中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漏罪漏犯41人次,其中8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捕17人,其中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提起抗诉2件,其中1件经提请宁波市检察院抗诉,法院再审后已改判,实现近年来刑事抗诉案件“零”的突破。
  深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抗诉与调解息诉并重,对判决错误案件,坚决提请抗诉;对判决正确但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案件,加强息诉说理,充分利用各种调解手段,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2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19件,经法院再审改判或调解结案12件,立案后调解7件,审查后作息诉处理的45件,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积极拓展民行检察监督范围,查处虚假诉讼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177万元,开创宁波地区成功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先例。同时,会同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协作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联合多部门对2009年开发启用的“余姚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进,增加手机定位等功能,实现对重点矫正对象的即时定位监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控,夯实上海世博会“护城河”工程,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加强刑罚执行日常监督,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1865人,审查减刑假释裁定1708人。对保外就医、监管场所安全、在押人员教育改造、管教执法活动等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完善建议,规范监管行为。
  【检察改革】
  创新工作机制。借助信息网络技术,成功开发“追诉查漏信息平台”软件,建立在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人员及涉案复杂人员四类人员信息资料库,突出信息共享、查询与工作监督三大功能,实现了追诉工作由“单兵作战”向“集团作战”、由“手动”操作向“自动”操作、由无从抓起到有序管理三大转变,有效解决追诉工作难题,提升追诉工作实效。创建“三个一”专项预防机制,即建立一个工作室,设置一个举报箱,聘请一名联络员,把预防触角延伸到工程建设一线。创建职务犯罪案例数据库、重大职务犯罪案例数据库、渎职侵权犯罪案例数据库和专项职务犯罪案例数据库四个职务犯罪案例数据库,努力实现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化。
  【基础建设】
  加强道德作风纪律建设。积极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活动,并通过组织检察官宣誓、听取专题报告、开展专题研讨、举行主题演讲、举办“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出台《2010年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分解》文件,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执法办案工作的“十个严禁”规定,重申各项纪律要求,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塑造优良的工作作风。
  加强素质精神培养。组织开展网络培训、案件季度评析、庭审观摩、疑案评析、类案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活动,落实“一员多岗”制度,组织“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参加检委会讨论,把业务学习与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全年共安排24期241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出台《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检察理论研究及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成功主办“重庆打黑后时代的法学思考”专题研讨会,并将年轻检察官对“重庆打黑”的理性思考文章结集出版,引起较大反响。
  重视基础建设。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大楼建设稳步推进,后续工作扎实开展。对网络进行升级,确保网络安全。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加强检察业务应用软件开发。全年共开展司法会计技术鉴定、心理测试、文件检验鉴定等10余次,开发检察业务软件1套,为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自身监督。把案件事务保障中心融入监察室,建立大监管机制,将案件日常管理与质量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配备一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协助院领导专管内督工作,实现案件督察的动态化、过程化,确保重点案件质量过硬。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实施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诉讼监督等检察工作,完善与人大、政协的经常性联系与沟通机制,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与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检务监督员、检察监督联络员“三员”的联系,充分发挥“三员”在案件办理、检风检纪等检察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督察结合起来,构筑公正执法的坚固防线。
  (毛建浓)
  审判
  【概况】
  2010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管理,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1066件,办结11124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68%和5.39%,收结案保持良性循环,有关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各项主要指标,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宁波市各基层法院第一。
  【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经济企稳回升。进一步加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司法应对,重视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妥善审理执行好在调整经济结构、深化经济改革、推动出口增长等方面引发的各类纠纷。妥善审结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各类商事案件2352件,诉讼标的金额7.48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1.97%和31.96%,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及时制订出台《关于为我市“两个年”活动和“六大行动计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将党委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举措,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经济发展大局相适应。确立“主动服务、司法暖企”的工作理念,开辟涉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建立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定期分析、专项报告和联动应急机制。通过法官进企业走访、举办法律与经济论坛等方式,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采取提前介入、灵活保全、“放水养鱼”等方法,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慎重处理群体性纠纷。通过依法拍卖资产,宝诚集群案履行债务8.2亿多元,其中实现银行债权7亿元,其关联企业宁波瑞宝不锈钢有限公司自2009年初恢复生产后,至2009年12月产值已达1.2亿元。
  服务创业创新发展。围绕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关于服务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两个文件,积极营造保护和激励企业创业创新的司法环境,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审结公司解散、股东权益、合伙等案件36件,诉讼标的金额605万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4件,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依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制止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自主品牌,激发创造活力,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件,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1件2人。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案件48件,有力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始终把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作为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明确“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全力支持”的工作原则,妥善审理执行涉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22件,切实保障国家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顺利实施。紧紧围绕城市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服务,对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强制执行申请,坚持从快、优先原则进行处理,全年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0件,准予执行325件,妥善处理涉及四明广场、市政府东侧康复路地块和中山中路及凤山周边地块改造等重大工程的强制拆迁案件,保障“项目突破年”活动顺利开展。围绕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专门成立调研课题组,对2007至2009年期间全市行政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梳理,着重分析行政案件尤其是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向市政府报送。年度被省高院列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做到不枉不纵。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87件,比上年下降4.6%。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两抢”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案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强奸、故意伤害案件115件,审结抢劫、抢夺、盗窃案件387件。为配合世博会期间维稳工作,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及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快打击,共审结此类案件421件923人。对严重交通肇事犯罪,根据省高院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自首,严格适用缓刑,共审结交通肇事案件77件78人。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20件。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依法打击网络赌博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审结此类案件34件,判处罪犯85人。严格执行该宽则宽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惩教结合,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共对409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4人免予刑事处分。
  加强调解工作。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联合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诉调衔接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行业调解由法院快速确认的工作机制。推进退休资深法官、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的制度创新,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或者主持调解、和解,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59.47%,比上年提高13.24个百分点。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使64件刑事案件的被害方及时获得1237.27万元经济赔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审结行政案件40件,其中经法院协调后撤诉21件。
  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和重信重访的解释说明工作,尽可能避免涉案矛盾积累激化成新的上访,努力做好判后答疑和案结事了工作,一审民事息诉率达95.09%,比上年上升1.38个百分点。严格贯彻信访案件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制度,通过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措施,花大力气解决信访难题,共处理来信来访200件,比上年下降56.71%。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上级交办的17件涉诉信访逐案定责,现已化解11件,结案率为64.71%。
  落实综治措施。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地区社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大特殊人群帮教保护工作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报道、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以案说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共开展法律咨询10次,在宁波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93篇。针对全国法院系统面临的严峻安保形势,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安保投入,认真抓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机制和机关安保工作。
  【创新社会管理】
  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环境。共执结案件3038件。抓好集中执行长效机制,每月开展凌晨、夜间、节假日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密度和强度。共进行统一的集中执行37次,执结案件465件,执结标的金额257.6万元。加强执行威慑,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56人,依法对57件案件追加迟延履行金180余万元,拘留3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人有期徒刑1年,彰显司法权威。深入开展申请执行人为中小企业、涉农民工工资等8类重点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共为660名农民工执行到工资款378万元。
  保护涉案民生。依法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6211件,比上年上升13.61%。妥善处理离婚、扶养、继承等纠纷1002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1558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纠纷260件,全力化解劳资矛盾,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审慎处理相邻权等权属纠纷136件,努力保护财产权利,维护邻里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原金属材料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164件系列案件,解决一大批群众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困难。针对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存在假债现象,与公安、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预防、打击力度,防止个别当事人通过法院调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以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虚假诉讼案件1件3人,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等刑罚,有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深化便民服务。巡回审判、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诉讼举措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审判综合大楼改造,完善立案大厅便民设施,拓展司法服务功能,实现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收退费等“一站式”服务。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80.84%的民商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院长电子信箱,收到并及时回复来信18件,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有431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115.7万元,为5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25万元。拓宽救助领域,制定出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为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6.5万元。
  【创新法院管理】
  创新资源配置。按照科学设岗、明确职责、按责定员、分类管理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顺利开展部分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工作,各部门职能更清晰、分工更合理。实施法官员额制度,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选任13名符合法官任职条件、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审判法官,形成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法官组成的法官群体,使法官群体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推行法官和法官助理“1+1”模式,合理界定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职责,使审判法官卸下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专心办案,保证案件质效的提升。人员配置坚持向“一线”业务部门倾斜,优化审判部门的人员素质,缓解人案矛盾。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使各类各级人员按岗位“对号入座”,对同类同级法院工作人员,用统一的标准管理,简化干部人事管理,从根本上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健全质效管理。建立由审监庭负责,以案件督查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兼职质评员为延伸的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案件质量管理模式。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庭审抽查和案件检查,全面剖析存在问题,努力构建“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内外结合、即时救济”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创新评查方式,利用数字法庭进行庭审评查。突出评查重点,加强对涉案金额400万以上案件的评查。强化节点管理,将立案、送达、开庭、合议、宣判等10个时间节点作为信息采集点,计算各节点之间的审理用时,对各个部门、审判人员和各类案由的案件在每个节点的用时进行分类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和重点人员,定期通报。加强审判委员会建设,新补充委员10人,人员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修改完善工作规则,使审判委员会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作为我院最高审判组织的作用。平均审理天数、上诉率、同期结案率等办案质效数据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案件质效管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最高法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在全国法院系统刊发推广余姚工作经验。
  推进公开机制。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力求以公开促公正。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门户网站顺利建成后,着力丰富网站内容,不断拓宽审务公开范围,对所有排期开庭案件实行网上预告,供社会公众查阅。加快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共建成25个数字法庭,实现远程提审、庭审同步录像等功能。积极开展“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社区群众、党员干部等15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了解。强化执行权的阳光运作,认真总结执行经验,出台阳光执行12条措施,并通过资料发送、执行公示等渠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布,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透明度,得到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共告知申请人案件执行进展1563人次,165名申请人参与见证案件执行过程。
  强化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把司法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着力加强廉政机制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为客观、准确地选人用人、评价干部提供依据。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确定10类工作岗位89个主要风险点,对岗位廉政风险的预警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宁波中院在余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推广会,专门推广余姚法院做法。以建立廉政文化基地和举行法官宣誓授职典礼为载体,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干警改进纪律作风,凝聚团队精神。被省高院列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试点单位。
  【落实监督机制】
  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2009年10月,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以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和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开展法院院长与辖区内省人大代表的定期联络工作,悉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批转交办的案件16件,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评议,全年共邀请旁听庭审40余人次。更加主动接受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完成62名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38件。
  (陈力)
  司法行政
  【概况】
  2010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主旋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为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年为全市行政村修订涉法文书112件,处理群体性纠纷53件,开展法制宣传137场次,配合调解纠纷183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82次,代理诉讼事务105件。有3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14名律师参加每月的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为市领导解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解答。积极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培养法律服务队伍后备力量,先后邀请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主任章碧珍和鑫浩所主任窦鹤年为全体青年律师就如何健康成长作业务讲座。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对9名申请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进行审查,同时,对1家律师事务所的新建、15名实习律师证的申领及部分律师的流动进行初审,对8位符合条件的律师助理核发助理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前置性公证服务。在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投标,高铁沿线的拆迁户提供安置房的抽签等提供有效的公证服务,发挥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市公证处全年理各类公证3890件,业务收费327万余元。
  中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筹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量大幅上升,“12348”窗口服务民生作用进一步凸显。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做到应援尽援,畅通维权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全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53件,其中民事类237件、刑事类89件,非诉讼案件27件;受援人数达900余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来电咨询445件,接待来访2111批3898人次。建成援助信息系统,便民网络进一步完善,实现援助中心与各乡镇援助工作站的上下联动及与困难群众、特殊群体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加强各类特定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在海军驻姚某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委派7名律师每月轮流进驻部队,为700余名官兵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在部队开展3次大型法制宣传,收到较好效果。
  【司法所建设迈上新台阶】
  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有效推进“大调解”建设,8月召开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9月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大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标志全市大调解工作机制进入实质性运作。共涉诉调委会共受理案件166件,调解成功137件,成功率为82.5%。其中借贷纠纷占近半左右,涉及标的达70余万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7022件,成功6785件,成功率为96.6%,涉及金额约5000万元。医疗纠纷调委会共接待咨询90余人次,受理医疗纠纷65件,调解成功59件,涉及索赔金额1460余万元,实际赔付209余万元,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无一例提出反悔。
  司法所建设继续朝规范化标准迈进。开展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低塘街道、泗门镇、阳明街道3家单位已通过宁波市司法局的考核验收。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积极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工作。坚持并完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开展】
  强化工作联动管理。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管理,确保接收、监管、解矫各个环节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进一步开展将相对不诉人纳入社区帮教和“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行动”。初步健全以公、检、法、司等部门形成的监控网,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居为主的监管网,以家人、亲属、好友为主的监护网。加强管控,落实工作长效机制。全年未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或归正人员在上述重要时期内闹事、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情况。
  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在2009年研发的“余姚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4月联合移动公司在系统内开发“GPS手机跟踪定位”功能,对全部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实时掌握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去向。由于系统效果显著,在全宁波市和省内一些地区推广运用“余姚模式”。探索庭前征求意见和当庭无缝衔接,大大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效果。进一步将相对不诉人纳入社区帮教,全年有5名相对不诉人接受社区帮教,同时对上年的3名相对不诉人进行考察,表现均良好。积极开展延伸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到相关监狱对在押服刑犯延伸帮教和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同时加强与监狱衔接,做好假释对象的情况调查,协助省二监、黄湖监狱等单位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归正人员分类管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监狱、劳教所衔接,对罪犯进行身份核对和情况了解,针对每名归正人员的犯罪类型、年龄、性别、服刑期间表现情况、家庭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帮教等级,落实相应帮教措施,有的放失,效果明显。全市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18名,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8名,解矫374名,无再犯新罪。有归正人员2018人,落实帮教1919人,帮教率为95.1%,落实安置1842人,安置率为91.3%,过渡性安置基地21个,重新犯罪43人,重新犯罪率2.1%。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5月实施全市检查验收活动,7月12日接受并通过宁波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考评。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前期调研。于3月份承办浙江省“六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座谈会,并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征文活动,全市共收集征文23篇。
  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认真执行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顺利组织4批共74名拟提任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组织全市公务员开展“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参加测试人员2213名,平均成绩达93.8分。加强农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以城乡统筹的标准,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指导低塘街道汤家闸村、马渚镇沿山村通过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5月份组织开展余姚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考核验收工作,有20个行政村(社区)通过了验收。9月份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的凤山街道剑江村、丈亭镇胡界村和申报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梨洲街道明伟村、河姆渡镇车厩村,顺利通过宁波市司法、民政两家的联合验收。全市已有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9个、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8个、余姚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3个,民主法治村达标率为82.6%,社区达标率为71.9%。
  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做好《侵权责任法问答》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问答》两书的征订、发放工作。抓好本级普法阵地建设和业务信息工作,创建市普法音像资料库,与《余姚日报》社合作出版“普法资讯”专版3期。选送市电视台《法与德》栏目参加2009年度全省法制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获二等奖。市普法办已连续三年被省普法办评为“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参与司法部等部委组织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队伍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并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先锋”专项活动。局党组领导分别以7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对教育活动开展指导督查。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从5月初到7月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活动,以辅导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工作职能就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方面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司法局网站和公开栏内进行了公开。10月份,近50名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司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发展。首次以“公推直选”方式,对1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党员参选率达84%以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整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重新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形成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各负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
  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对事关全局发展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决策工作的民主、科学和透明。做好司法行政干部招录工作,年度招录16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和1名局机关公务员。针对性开展机关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培训的效果。
  (市司法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1

《余姚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1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1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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