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户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59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户政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2
页码: 916-9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公安机关的户政工作,包括户口管理和暂住人口管理。
关键词: 横河镇 公安机关 工作管理

内容

户口管理
  抗日战争前实施保甲制,国民党县政府设户政室,区、乡、镇设户籍管理员,运用保甲组织督促户长呈报户口异动,由甲长按月挨查,逐级上报,制发国民身分证。
  解放后,废除保甲制。1950年5月县公安局根据省《户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清查户口的初步意见》,治安干警全力投入,并由驻军配合,开展集镇的户口清查登记工作。1951年9月,根据公安部公布的《城市户口登记条例》,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各集镇户口挨户普查,全面登记,核对姓名、人口、年龄、职业、成分等项目,发放户口簿。1955年9月,遵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全县普遍建立经常的户口管理制度。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布。“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户口管理工作陷入混乱。1970年6月,县革委会决定全面清查全县人口。1975年10月1日,开始启用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专用章,户政工作逐年加强。横河镇现已建立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管内移居、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制度。1987年,横河派出所开始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办理身份证,第一年共办理了35000余张,到2002年底,已为50462名16周岁以上的公民办理了身份证。
  居民出国、出境,必须由本人申请,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办理出国(境)护照后,按规定进行。
  暂住人口管理
  1950年5月开始,在旅店、客栈内设《旅客循环登记簿》,登记管理往来城镇的暂时住宿人员。1992年10月慈溪市人民政府批转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报告》,明确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聘用,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1994年初,针对慈溪市外来人口多,治安问题突出的难点和热点,经过调查研究,4月开始以横河镇为试点整顿外来人口,以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年底横河镇外来人口为3055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多,1996年镇设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有关村建立暂住户口登记站,共24个,配专管人员93人。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中,为外来暂住人员设一户一档登记簿,对其身份证件、暂住房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加强管理与服务。1997年,相士地等村建立外来人口公寓,得到宁波市公安局巫波伦局长的肯定。至今已建有镇级暂住公寓1家,居住人数189人;企业及其他暂住公寓39家,居住人数4460人。租住私房3472户,租住人员24527人。至2003年底,外来人已增至29176人。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横河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