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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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5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897-8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不同时期的劳动就业情况。
关键词: 横河镇 劳动就业 管理

内容

晚清、民国时期,横河工业企业很少,仅有手工业作坊、轧米厂等,只有极少数人应雇就业。
  新中国成立初,横河、彭桥等乡建立了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境内始有集体企业职工。继后又建起粮站、油厂、食品站等地方国营工商企业,境内始有全民所有制职工,就业人数逐年增加。
  1953年县建立招工管理制度,计划经济年代,劳动就业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招工计划进行,主要解决城镇居民户口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年龄一般控制在30周岁以内。职工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可招收其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工种有全民、集体固定工,计划内和计划外临时工,季节工等,1984年8月起,逐步推行劳动合同制招工。90年代后,企业用工只要年初报计划,经县(市)级劳动部门审批同意,企业可以公开向社会招工(包括招收本地农民和外来劳动力),也可以委托市场代招,招工年龄一般可放宽到35周岁,均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自2000年起,就业招工由原来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主要加强事后的用工管理。2002年后,境内企业和就业人员均采取双向选择录用。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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