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乡镇企业实行扶持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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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48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对乡镇企业实行扶持政策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6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的税务的对乡镇企业实行扶持政策,乡镇企业刚出现时税务部门以免税扶持为主。70年代政府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横河镇 企业 扶持

内容

乡镇企业刚出现时税务部门以免税扶持为主。70年代政府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1977~1979年,横河税政税务所对企业所得税按20%的固定税率征收。1978年10月1日始对新办乡镇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减免工商所得税。80年代以后,慈溪市政府先后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对重点骨干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比上年度实际应交数环比递增12%以上部分,经批准由市财政全额返还。当年应交粮食附加税,水利基金比上年实际应交数环比递增12%,作为上交定额基数,包干上交。当年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市财政按50%比例返还。这就促进骨干企业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对于开发新产品,凡列入市工业产品导向目录,对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年利润率在8%以上的,经批准三年内返还该产品新征增值税的10%,所得税比上年实际应交数环比递增10%以上部分,经批准由财政全额返还。对技改投入按2%给予补助。1998~2000年间先后出台“实力工程政策”、“重点骨干企业政策”、“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扶持特色经济政策”、“外向型经济政策”、“二奖励二补助”等多项优惠政策措施,横河(地方)税务所都按规定执行,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综合全镇减免地方税的额度,据不完全统计占应征税款的45%左右。
  2002~2004年,国税慈溪第一分局对横河镇的校办、福利、涉外等企业减免税收2398万元,对出口企业退税13695万元,增加企业发展的后劲。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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