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购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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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4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购业务
分类号: F721.2
页数: 5
页码: 635-6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农副产品收购业务、畜产品收购业务、废品收购业务和棉花收购业务。
关键词: 横河镇 商业 收购

内容

农副产品收购
  慈溪杨梅以横河龙南为主产区。1953年起,杨梅主要由供销部门购销,1981~1990年年平均收购量为929吨,最多是1981年为2661吨。为方便山民一般都采用上山设点收购,主销沪、杭、甬等地,其间自1983年以来少量鲜杨梅销往香港等地。质次杨梅进行腌制加工,后晒干运销省内外食品厂做蜜饯。
  茶叶在60年代前仅少量种植,以自采自用为主。70年代,发展较快,山区几乎村村有茶园,乡乡有茶厂。1981~1990年平均收购量为94吨,最高1989年为140吨,以销绍兴精制茶厂为主,部分供应本地。80年代末供销社办了精制茶厂,不仅内购内销,也进行外购外销,精加工后运销国外,1997年加工外销数量最多,为3671吨。
  蚕茧收购主要在50~70年代,常年收购量为100~150担,以后由于蚕茧价格低而逐渐减少,至1984年已基本绝迹。1980开始收购干椒、丝瓜络等,1980~1982年,3年共收干椒140吨,丝瓜络15吨,中药材如麦冬、垂盆草、紫苏等品种也有少量收购。蜂蜜70年代开始收购,1981~1985年,5年共收蜜糖28吨。
  榨菜主要帮助社队推销,80年代供销社办了酱品厂以后就向农民收购,自己加工制成榨菜及酱菜,运销外地。
  90年代随着粮油购销政策的放开,供销社积极开展粮油议购议销,并办起了油厂,进行油菜籽和棉籽加工及营销。
  畜产品、废品收购
  畜产品收购
  品种有兔毛、羊皮、羽毛、兽皮、猪鬃、猪肠衣等。新中国成立前有私商经营,1954年供销社始设土产收购门市部(后改为采购商店)收购土畜产品。70年代以前,皮毛的收购以兽皮为主,有黄鼠狼、田狗、野兔、野猫、野狗、獾锗、水獭、角麂等皮,家养动物以羽毛为大宗。此后,野生动物逐渐减少,以家养动物皮毛收购为主。据统计,1981~1990年畜产品,年平均收购金额为29.5万元,其中1990年为50万元,为收购额最高年份。
  兔毛:长毛兔从1954年引进。60~70年代,村村山林队办兔场,中、小学校作为勤工俭学也办场养兔,山区每户都养几只。1981~1990年共收购兔毛16.5吨,其中1986年收购5.7吨,收购金额40万元,占畜产品收购额的95%。
  羽毛:以鸡、鸭、鹅毛为主,除供销社设置有收购网点外,主要靠流动摊贩,走巷串户挨家收兑,每年春节最盛,以坑边纸、火柴、小糖兑换鸡鸭毛,俗称“鸡毛兑媒头纸”。1955年起供销社统一收购,由县土产公司统一加工,串毛条、鸡毛掸帚销售上海等口岸,出口为主。1981~1990年共收羽毛34吨,1985年为收购量最多年份,达11吨。
  牛皮、羊皮、羊毛:当地养牛习惯于耕地为主,严禁任意宰杀。1983年前,年收购牛皮平均在100张上下。尔后耕作机械发展,国家放宽耕牛管理,牛商从省内外大量贩运淘汰耕牛作菜牛宰杀,供销社牛皮的收购量急剧上升,1983年收购759张,1985年达2132张,1989年到最高为3260张,一跃为畜产品收购中数额最多的品种。羊毛最高收购年为1981年达7.5吨。其他杂皮要数狗、猫皮为多,1981年狗皮1061张,猫皮1913张。1983年猪肠衣收购最高年,为1.7万多根。
  废品收购
  主要是废铜、铁,破衣布等,供销合作社建立前由小贩兑糖担收集,加工整理后由专门私商运往宁波等地。
  1952年供销社开始收购废品,专设固定与流动收购网点,先后收购废钢铁、杂铜、锡、铅、镍、破布、废棉、人发、破鞋、废橡胶、废塑料、碎玻璃等。1958年,曾去千家万户收集废钢铁,确保“钢铁元帅升帐”,出现了把金属用器、工艺品砸碎,拆掉铁窗门当废品出售的现象。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破“四旧”,出现了有些历史文物也当废品收购的情况。1981~1990年,年平均收购废旧物资金额为28万元。进入90年代,供销社成立了专营废旧物资公司,从省外、国外集装箱购入废钢铁,经营量急剧上升,1997年收购废旧物资达7093万元,一定时期为企业创了利润,但最终由于管理不善等因素产生不少呆账,到2002年3月横河供销社转制时,废品物资公司已倒闭。
  棉花收购
  元代时,将棉花纺织成布向外运销。鸦片战争后,英、美军舰、商船云集宁波,贱价倾销洋纱洋布(1公斤洋纱仅相当于1公斤皮棉的价值),土纺土织受到严重影响。
  民国20年(1931),私商收购棉花销往宁波、上海、杭州、福建等地。民国24年(1935),由龙泉(今石堰)、剑山、乌山、横河等16个棉花运销合作社联合组成县棉花运销合作社,有社员2176人,股金8.43万元。其中横河镇域有6个社,社员1024人,仅龙泉乡棉花运销合作社当年棉花运销经营额为26万元。此棉花运销合作社于民国30年(1941)按省政府通令解散。
  棉花收购形式
  1951年,以签订合同形式开展棉花预购。内容有:植棉亩数、预购数量、棉粮比价、棉花质量、交售时间、偿付实物的名称、数量、签订日期与有效期限、保证人姓名、双方责任等。按预购合同总额的20%发放大米、化肥等实物代预购定金。棉花收购时实行检验与民主评级相结合,由花纱布公司、合作社与棉农各派1人,组成评级小组,依照规定标准民主评定。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955年下半年,在彭桥思孝堂建立棉花收购站及棉花加工厂,实行厂、站合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县供销联社直接管理的棉花专营单位。1981年以后,随着农业体制改革,改以队(生产队)投售以队结算为以户投售以队结算。彭桥棉花收购站承担横河、龙南、彭桥、樟树和天东等乡镇的棉花收购任务,石堰乡的棉花由石堰棉站收购,收购后运至彭桥棉花加工厂加工。1985年,棉花统购取消,实行合同定购,农民完成定购任务后的棉花允许上市自销。1987年又改为指令性计划管理,国家规定棉花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收购。1987年7月1日,彭桥棉花加工厂并入浒山棉花加工厂,彭桥、石堰等棉花收购站归浒山棉花加工厂管辖,但其棉花收购地域与经营业务照旧不变。1999年浒山棉花加工厂转制,彭桥、石堰棉花收购站解体,其资产归慈溪市供销联社管理。
  棉花奖售政策
  1961年起,投售皮棉给予化肥票、布票、食糖票等奖励。每售100斤皮棉,奖成品粮35斤、布票5尺、化肥30斤,后奖售化肥逐步增至50~70斤。1979年,实行“核定基数、超购加价”。1978~1980年,棉花收购价三次调高,皮棉每百斤从104.8元提高到145.8元。1983年每售百斤皮棉奖原粮50斤。次年每售百斤皮棉奖化肥80斤。
  质量检验
  1957年,推广棉花分摘、分晒、分存、分结法,提高了棉花收购质量。1963年贯彻“一试五定”与民主评级相结合的棉花检验制度,实行专车试轧衣分,手扯尺量长度,仪器测定水分,手拣估测杂质,对照标准评定等级的做法。1971年以前,棉花收购标准细绒分优级、次优级,上级、次上级,中级、次中级,下级、次下级、平级共9级。长度分为9/8吋至11/16吋共15个等级。粗绒品级分为上级、次上级,中级、次中级,下级、次下级6种。黄花品级分上、下两级。细绒白花以长度7/8吋、含水量10%、杂质1%为标准级。按上述品质作为定价依据。1972年,棉花收购品级改为7级,7级以下为级外棉。长度标准改为6档,改英制为公制。水分仍为10%,最高不超过12%。含杂标准皮棍棉为3%,锯齿棉为2.5%。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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