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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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3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合同管理
分类号: D923.601
页数: 1
页码: 3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合同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推行经济合同制度,1953年起,商业部门收购农副产品多先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手工业社与工商主管部门之间也多签订加工、产销合同。
关键词: 横河镇 合同管理 经济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推行经济合同制度,1953年起,商业部门收购农副产品多先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手工业社与工商主管部门之间也多签订加工、产销合同。经济合同制度,1958年受“人民公社化”影响而松懈,“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否定,1978年以后又得到恢复。1980年6月起,县工商局《关于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和任务,要求贯彻“自愿原则”办理合同鉴证。杨梅购销合同开展鉴证试点,杨梅销售指定由县副食品公司和龙南供销社统一经营,与生产队签订合同。1983年3月前,合同由工商企业股兼管,1984年至1987年合同鉴证由经济合同管理股管理。1984年横河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立经济合同仲裁庭,办理合同纠纷案件。1985年实行粮、棉定购合同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商业收购部门,宣传《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为保证合同的全面完成,对粮、棉定购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调查和监督。是年开始开展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活动。2001年度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镇内共有慈溪市级10个,宁波市级5个。2002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命名企业15个,其中保持荣誊称号1至2年的3个,2至3年的4个,5年以上的8个。
  2002年度横河工商所鉴证财产租赁合同94份,金额118万元;共检查各类合同112份,发现不合格合同2份,金额7万元;监督当地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36份,金额93万元。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横河镇志(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以翔实的史料、完备的体例、严谨的结构、简洁的文字,把横河的建置、自然环境、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民情习俗、经济综述、农业,水利等全面系统的展现了横河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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