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公社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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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3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公社化时期
分类号: F325.11
页数: 6
页码: 375-3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人民公社化时期情况,横河(区级)人民公社建立初期,组织管理实行军事化,大队建营,生产队建连,从农村到集镇由公社统一办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出工、收工、吃饭的作息时间以红旗、军号声为准。
关键词: 横河镇 人民公社化时期 大跃进

内容

横河(区级)人民公社建立初期,组织管理实行军事化,大队建营,生产队建连,从农村到集镇由公社统一办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出工、收工、吃饭的作息时间以红旗、军号声为准。工、农业生产计划由公社统一制定并下达到各大队、生产队。如1959年全公社生产指标为:水稻亩产2500~3000斤,棉花亩产1000~1500斤,油菜亩产250~500斤,大小麦亩产500~1000斤,大豆亩产450~800斤,生猪饲养量8万头~10万头。全社早稻面积32541亩,品种搭配比例是:稻区早火稻10%,棉区则是15%;南特号20%~30%,有芒早粳60%~80%;新品种“立国”、“陆羽”、“505”等5%。棉花35000亩,一律用岱字棉。春花作物,大小麦6548亩,油菜6529亩。生产管理上以政治鼓动为主,提出“鼓足干劲搞生产,放开肚皮吃饱饭”,“青年赛罗成,妇女赛过穆桂英,要与罗通比干劲”,“虚心学习胡巧娥,争取秋后上北京”等口号。连与连、排与排、组与组之间开展竞赛活动,搞“卫星田”、“万斤稻”。全社有棉花卫星田1235亩,亩产5000斤以上指标的水稻丰产田13750亩。在办工业抽调后的剩余劳动力,除参加所在生产队生产劳动外,还要服从公社与大队的统一调配,支援他队的农业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时还要发动中、小学生参加劳动。为了达到“万斤稻”指标,各地把多块田将成熟的水稻,移栽到一块“万斤稻”田中。这种虚假浮夸做法严重破坏生产,产量反而低于往年。
  公社下设信用部、供销部、11个社办厂。农业生产、人民生活(供给制)所需现金和物资由公社划拨,或在全社范围内无偿调节,如小农具、桐油、生活必需资料由供销部供给,调节不足部分由供销社向外地采购。30台抽水机、1927头耕牛、878艘农船,在全社平衡后无偿划拨调配。3000多部水车,发动130多名木匠修理。农药、化肥不足就办起14个土农药、土化肥厂。全社需要插秧机707部,由木业厂制造,并发动社员献料,其中燥什木100立方米,白铁皮100斤。棉花营养钵制钵器1300部,由机械厂制造。竹器社组织了126个簟匠分成15个小组,木业厂抽调了船匠、棕匠、木工30人分成7个组,到各大队开展为农服务修理工作。资金由公社信用部负责筹集,通过财务会计部门支付。各食堂用粮开始时按需由公社划拨,实行吃饱制,从1959年1月起粮食开始吃紧,公社实行粮食管理“四统一包”制,即统一掌握,统一分配调拨,统一加工,统一保管,按以人定粮的口粮包干到食堂。粮食库存凭公社批准的“调拨书”、“领粮凭证”按批准数付粮。在粮食工作纪律中规定:食堂用粮,坚决按三定留粮办事,不能突破计划,人口转移一定要通过转移凭证方可增减定粮,坚决不能以粮食做复制品等等。
  对“大跃进”、人民公社一系列不切实际的做法,1959年初党中央已有察觉,2月在郑州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开始纠正“平调风”,3月贯彻《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横河人民公社贯彻会议精神,开展整社工作,广大干部群众“放鸣”了万余条意见,有60%的人并不赞成大跃进、人民公社。5月初公社召开算账大会,处理被平调应归还社员房屋2065间,现金8021.23元,粮食19332斤。接着,改公社所有一级核算制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管理区、生产队(原高级社为单位)三级所有制。将原生产队改称为核算单位。恢复评工记分和“三包一奖”(即保产量、保用工、保成本,超产奖励)的管理办法。这年10月,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贯彻后,又开展了“反右倾”运动,在农村干部队伍中推行“插红旗、拔白旗”的做法,把坚持实事求是的干部视作“右倾”,定为“白旗”,思想上批判,组织上撤职。这又使“平调风”、“瞎指挥”,虚假浮夸的做法重新抬头,并一直延续到1960年。
  1960年11~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传达贯彻,纠正“一平二调”、“虚报浮夸”和生产上“瞎指挥”的错误。1961年4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又贯彻,恢复自留地,自留地按总耕地的3%~5%分给社员;停止办食堂;为鼓励饲养生猪,给养猪户每头2厘杂地作为饲料地;粮食分配实施基本口粮、肥料、工分三挂钩的办法,即以450斤原粮为基本口粮,超过部分按劳、按肥比例分配(也有40%按口粮,30%按工分,30%按肥料分配粮食的);经济分配实行以劳动工分计酬的办法;农业经营普遍按“三包一奖赔”,“小段包工”,“评工记分”的做法进行。这一农村经济管理办法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展开,农村经济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把“三自一包”批判为滋生资本主义的温床(“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由买卖,自由种植,包产到户)。取消生产管理上“三包一奖赔”,推行出工(包括参加“文化大革命”政治活动)按劳级“记工一直头”①的做法,全面实施平均主义记分法。1968年推广大寨大队劳动管理办法,批判“工分挂帅”,实行政治评分,参加集体劳动都要人头到齐,先学习毛主席语录、背“老三篇”、做“三忠于”,然后再分头干农活。按计划规定种植粮食和棉花作物,不准在棉地、田边、地角套种或间种其他经济作物,凡种田塍毛豆、棉地套种瓜、果类作物的,由公社、大队派人一律拔除或削掉。在财,务物资管理上出现了账目混乱、财产混乱、开支混乱的情况,多数生产队的收入多年徘徊,超支户多,年终分配兑现不了。
  上述以政治方式管理农业生产的做法,虽然在1971年至1972年曾经出台过纠正办法,但因极“左”思潮主导各项工作,农村经济管理上的政治挂帅和平均主义一直持续到1978年。这种极“左”的管理方式造成多数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上不去,农民生活水平长时间处于半温饱状态。
  1979年初,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贯彻后,一些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定额管理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如1980年1月1~2日,龙南公社召开了全社经营管理工作情况交流会,会上航渡大队、寺下大队第二生产队等单位介绍了1979年度在实施分组作业、定额管理及联产承包的做法。航渡大队6个生产队,有5个队实施了分组作业,定额管理,1个生产队为联产承包责任制。
  ①“记工一直头”,是指公社社员只要出工干活,就给你在记工簿上划上一直,无论是干好干坏、干多干少,都可以得到同等劳级的报酬。
  1979~1980年,现镇域极大多数生产队实行了分组作业、定额管理的责任制,按劳动力情况划分小组,按小组劳力级数分田到组,按种植计划内容和作业要求定额到田,定额总工分到组,验收拨分,好坏奖赔,组内死分活评,同时规定了种植计划、治虫、大型工具使用、山林管抚、水稻育秧等有生产队统一组织,生产队长负有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责任。对包产到组或联产到户的实行“四定一奖”制,即定土地、定劳力、定产量、定成本,超奖亏赔,并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
  当时,生产队重视农家肥料的使用,鼓励农民投肥,对炉灰、畜肥、人粪尿等按质量、数量计价。肥料的价格一般为柴灰1元/箩、草灰0.7元/箩、猪粪1元/箩、鸡粪0.15元/斤、免粪2元/箩、羊粪2元/箩、人粪尿0.3元/担。养牛户的牛粪,全年由生产队分次挑取,以每头每年记1700分工分,参加生产队的当年年终分配为报酬。
  生产队还有一部分不脱产干部,以每年补贴数额不等的工分参加当年年终分配为报酬,其补贴数额分别为:记工员300分/年·人,生产队会记500分/年·人、生产队长400分/人·年、农船管理员200分/年·只,仓库保管员与植保员均为60分/年·人。
  对交队记分的社办企业人员,每人每月向生产队集体交人民币28元,可以对照生产队第三个劳动力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一些粮户关系在生产队的泥水匠、木匠等手工业者,每人每月向生产队集体交人民币25元,也可对照生产队第三个劳动力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
  1981年,多数生产队推行“统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又改进到“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利益更直接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这一年已有78.1%的生产队包产、包干到户。到1983年镇域100%的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次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横河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面开展了以延长土地承包期15年为主要内容的第一轮土地承包工作,至10月底全部结束,县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证。以法定形式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分离。村生产合作社、生产队只需做好管理协调、农田水利设施、机耕机灌、防病治虫、计划任务安排落实等工作。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农业经济管理工作,随着集体经营的终结也到此结束。1983年夏,镇域4个乡对生产队的财务与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生产队一级共有公共积累账面余额6542178元,账面登记财产3363980元,盘点后实有财产2831559元,其中生产队仓房2205间,社员历年超支欠款860608元,生产队储备粮2297816斤。从1980年始,按资产处理要求,生产队逐年把仓房财产作出卖、出租处理,小农具折价归户,超支借款边清理边回收,生产队历年积累、回收款、资产出售款除分给生产队社员土地承包垫底资金外,余额由村财务部门统一保管,归原生产队所有。也有按生产队劳动力、承包田面积分配到户的。在1984年第一轮土地15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时,生产队已把极大多数小农具折价归户,金额为234764元,在积累中为承包户拨生产成本(垫底资金)1017859元。其余生产队积累资金和财产到1986年(该卖的卖,该分的分)基本处理完毕。
  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建立后,要保留的集体资产,仅有村一级了。村级资产按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制度办理。1999年村财务由全镇集中统一建立会计代理站实施管理工作。是年,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承包期延长30年)工作开展,到2000年基本结束。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横河镇志(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以翔实的史料、完备的体例、严谨的结构、简洁的文字,把横河的建置、自然环境、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民情习俗、经济综述、农业,水利等全面系统的展现了横河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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