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计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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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2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口计划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134
摘要: 本节记述横河镇经过几十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广大育龄夫妇已能自觉地有计划生育,可酌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市计生局不再下达人口计划。需要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只要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依法登记结婚,就可以开始怀孕生育,两个月内发给育龄夫妇婚育服务证。
关键词: 横河镇 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

内容

自1979年正式配备区、公社计生专职干部,就着手制订人口规划。各区、公社(乡、镇)的人口计划指标是由县计生委(现市计生局)下达区后,再由区下达到各公社(乡、镇)。1989年,下达给横河区的人口计划为1770人。区下达给各乡镇人口计划指标,按计划数发给一孩、二孩准生证(现改为婚育服务证),并同各乡镇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以后计划生育责任书签订到各村)。是年全区实际出生1763人,占下达数指标数的99.60%。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人口计划由市计生局直接下达到镇,2000年后,改原由市下达指标为村、镇上报,符合政策者可以生育。自1981年至2000年20年中,镇域按计划可出生人数17899人,实际出生16211人,比计划少出生1688人。经过几十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广大育龄夫妇已能自觉地有计划生育,可酌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市计生局不再下达人口计划。需要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只要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依法登记结婚,就可以开始怀孕生育,两个月内发给育龄夫妇婚育服务证。需要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只要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照顾第二孩条件,经过镇审核、市审批同意后,可以开始怀孕,领取婚育服务证。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横河镇志(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以翔实的史料、完备的体例、严谨的结构、简洁的文字,把横河的建置、自然环境、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民情习俗、经济综述、农业,水利等全面系统的展现了横河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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