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项困难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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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0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专项困难救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3
页码: 1063-10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余姚市1998年至2010年特定对象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的情况。
关键词: 专项 救助 余姚市

内容

特定对象救助
  1993年,1725名在乡“三老”(老共产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人员获得定期定量生活困难救助,总金额59万元;对因病住院治疗费用较大的898户农村贫困户给予救助款15万元。1995年,对因病造成困难的980人安排救助款18万元,对临时困难的370人发放救助款8万元。1996年,对4230户、15229人安排救助款24万元,临时救助2460人次、26万元。1997年,救助1708户、4710人共20万元。1998年,对“三老”人员、城镇居民中的孤老残幼等10类定救对象1813人发放救助款150.5万元。2001年,5899名困难对象获得社会救助金123.3万元。2002年,对415户、806人安排救助款9万元,对124户临时困难户发放救助款18万元。2003年,慰问救助困难户6200多户,发放救助款140万元。2004年,慰问农村“三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8558户,发放救助款343.32万元;走访慰问困难对象25140
  户,发放救助款、救助物资总价值共1007.91万元。2005年,慰问农村“三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8564户,发放救助款597.59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对象232人,发放救助款17万元。2007年,救助困难对象2.90万人,发放救助款、救助物资总价值1500万元。同年,428个单位和188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家庭结成对子,每个帮扶对象受助资金均在1000元以上。
  2008年,实施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发放制度,户籍人口女满65周岁、男满70周岁的老年人,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退休金的人员外,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助金。2010年,标准提高到80元。
  提高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定期补助标准。于1991年、1998年、1999年和2006年,4次分类提高标准。
  住房救助
  2004年起,对民政困难对象家庭进行住房救助。至2010年,共救助1336户、2137人,发放救助资金1249.72万元。
  医疗救助
  2005年开始,实施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等。当年市财政预算安排350万元,全市实际救助16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7.24万元。
  2006年,全年救助29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96.08万元。
  2007年,全年救助41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08.29万元。
  2008年,全年救助57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62.79万元。
  2009年,全年救助89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05.41万元。
  2010年,市政府办于2月20日出台《余姚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市救助人次和支出资金增加较多,达到1242人次、共1256.07万元。
  2005~2010年,医疗救助共358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025.87万元。
  教育救助
  2004年起,实施教育救助,救助对象为全日制学校的困难家庭子女。2004~2010年,共救助2733户、275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95.7万元。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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