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文化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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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91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文化体制改革
分类号: G12
页数: 2
页码: 944-945
摘要: 本章记述了余姚市文化体制改革,包括了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等。
关键词: 文化事业 体制改革 余姚市

内容

1988年开始,政府职能逐步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移,推动和鼓励发展文化产业,下放乡镇文化管理体制,市政府加强对文化事业的宏观管理和调控。20世纪90年代,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改革。
  第一节 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目标责任制
  1995年,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由基础性工作、业务性工作和经济目标三部分组成。基础性工作任务,主要指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干部职工培训及作风建设、财务纪律、党建、团建、工会、老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内容。业务性工作和经济目标,根据各单位行业特点分别确定。
  年终按职务系数发放目标考核奖,正职领导为单位平均效益工资的1.5倍,副职领导为单位平均效益工资的1倍,职工实行档案工资(职务系数随事业发展逐步调整)。
  剧团和剧院改革
  1998年6月,市姚剧团、市越剧团、市龙山剧院合并组建市艺术剧院,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对外演出保留市姚剧团、市越剧团牌子。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单位效益与个人利益挂钩、个人贡献与个人收入挂钩的分配机制;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全员聘任制、劳动合同制,富余人员分流或待聘。
  第二节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
  经营和管理改革
  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7~1993年,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以经济指标为主、基础目标和业务性目标考核与公益性事业单位相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和经济岗位责任制。对单位经营者,实行档案工资,按原标准工资的80%按月预发,年终结清,超额奖励。
  实行企业化管理 1993年,市新华书店由事业性质转为企业性质,职工仍实行结构工资制。由于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承担着部分公益事业,市政府仍确定为事业性质单位,但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
  进行企业改制
  2002年,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市新华书店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改制后,单位名称分别变更为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和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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