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和街道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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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8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乡镇和街道学校管理
分类号: G46
页数: 2
页码: 908-909
摘要: 本节记述了余姚市1985年后,对乡镇、街道管理的学校,经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到“以市为主管理”两个阶段的情况。
关键词: 学校管理 乡镇 余姚市

内容

1985年后,对乡镇、街道管理的学校,经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到“以市为主管理”两个阶段。
  分级办学和分级管理
  1985年2月,开始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县政府对县和乡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范围和管理职责进行划分。县属中学和区中心小学由县政府办学,县教育局主管;乡镇初中、小学、成人学校由乡镇政府办学,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分工管理。
  1985年7月,撤县设市。以区为单位,市属完中辅导乡镇初中,市属区中心小学辅导乡镇小学。
  1989年2月,市属完中停招初中,各区设立区辅导学校,市属高中与乡镇初中脱钩,区内初中、小学、成人学校由区辅导学校辅导管理。
  1992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9个区的辅导学校建制。为统筹九年制义务教育,除示范性、实验性、特殊性校(园)外,初中、小学、幼教事业原则上由乡镇管理。教师的编制审定、资格审定、考核奖惩、职称评审等仍以市教委为主,乡镇配合进行。
  1992年7月,各乡镇建立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乡镇属各类教育工作,召集人由乡镇中心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
  1993年11月,建立乡镇教育辅导室。乡镇教育辅导室通过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对本乡镇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进行辅导和管理。
  以县(市)为主管理
  2001年5月,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6年,贯彻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市政府及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统一发放教职员工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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