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及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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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7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及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
页码: 742-743
摘要: 本节记述余姚市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及会议,包括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和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键词: 余姚市 常务委员会 工作机构

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
  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为“一办三委”,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人、委员2~5人,均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改设为“一办五委”,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5~10人,委员人选不限于市人大代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与第十一届相同。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均设主任1名,副主任1~2人。工作委员会不再设委员。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委员会。2002年12月,增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视情配设。
  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常委会工作机构与第十三届常委会相同。
  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和街道工作委员会
  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 1988年5月2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9个区和余姚镇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员,联络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1992年5月,行政区划调整,人大工作联络员制度自然终止。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1年9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后改为凤山、阳明、梨洲、兰江)四个街道工作委员会,并任命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2003年3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低塘、朗霞街道工作委员会,并任命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常务委员会会议
  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始于1987年5月,1988年2月至1990年4月,共举行16次会议,听取、审议工作报告47个,作出决议决定1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人次。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共举行会议21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58个,作出决议、决定2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4人次。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共举行会议44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15个,作出决议决定3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6人次。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共举行会议44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79个,作出决议决定20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次。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共举行会议30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17个,作出决议决定4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7人次。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2007年2月至2010年12月共举行会议27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90个,作出决议决定18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0人次。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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