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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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6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建设用地管理
分类号: F321.1
页数: 3
页码: 689-690
摘要: 本节记述余姚市建设用地管理,包括批准权限、统一征地、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
关键词: 余姚市 建设用地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

内容

批准权限
  1988年3月1日,市政府规定建设用地征用、使用的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根据用地规模和单位类型分级报批。
  1999~2010年,共批准单位选址建设项目683个,总用地面积1727.09公顷。截至2010年末,共办理农用地转用4528.14公顷。
  统一征地
  1990年起,市重点工程和城镇辖区内的建设用地项目,实行统一征地。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标准农田,需支付标准农田补建费。
  1993年前,国家征用1亩土地,招收1名农村劳动力为合同制工人。随着对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就业安置政策逐步被取消。2001年起,征用土地一律不安置土地征用工,改为征地单位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助费。
  2003~2010年,实行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规范安置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出让
  1992年5月15日,市土管局与市舜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全市第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面积12267平方米,使用年限为70年,出让价每亩128.8万元。
  1998年,全市房地产业、金融业、商贸业用地,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年5月,市政府依法对劳动路东侧0.998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中标价2408元/平方米,高出底价45.9%,同月,依法对江南警务区0.1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408万元,创下每公顷2914万元的土地出让最高价。是年,定向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土地面积4.07公顷,共收取土地出让金4595.91万元。其中,公开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土地面积3.93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4187.91万元。1998~2010年,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769宗,土地面积1471.26公顷,共收取土地出让金315.49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981.27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289.44亿元。
  2006年9月开始,对工业用地实行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年12月21日,陆埠镇江南村国有工业用地0.61公顷,起始拍卖每公顷675万元,最终以每公顷1369.5万元价格成交,成为全市第一宗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的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后,工业用地全部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009年10月,市政府制定《余姚市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到2010年,工业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489.99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26.05亿元。
  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
  1988年3月开始宅基地按小户、中户、大户安排,实行限额审批,每人20平方米。使用耕地,小户(3人以下)不超过75平方米,中户(4~5人)不超过110平方米,大户(6人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
  1988年,对宅基地专项整治,逐村逐户调查、勘丈、制图。1999年,处理发证。是年底,22个乡镇、811个村、22万农户的权属调查、宗地勘丈、上墙公布等工作完成率100%,登记做证率80%以上,发证率40%以上。大隐、鹿亭、四明山等乡镇发证率超过85%。
  1999年1月1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1999~2010年,共审批农村私人建房23278户,占用土地208.5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563户、面积59.54公顷。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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