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有资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59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国有资产管理
分类号: F123.7
页数: 6
页码: 642-647
摘要: 本章记述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1988~1990年,市财政税务局负责管理国营企业财务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营企业逐步实行政企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市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企业由财务管理转向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由市国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关键词: 余姚市 国有资产管理 财政

内容

1988~1990年,市财政税务局负责管理国营企业财务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营企业逐步实行政企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市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企业由财务管理转向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由市国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及范围和内容
  管理机构
  国资办 1992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税务局。是年6月,在企业财务科增挂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合署办公。1994年3月,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企业财务科分设,单独作为内设机构。
  国资局及国资办 1996年8月,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挂靠市财政局。2001年12月,财政局与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05年1月,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保留挂在市财政局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国资科 2009年9月,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科挂牌的国资科改为单独设置。
  国资管理中心 2010年9月,设立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隶属于市财政局。
  管理范围
  企业单位 不包括大部分中央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但包括市供电局、市烟草局两个部门的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 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但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
  管理内容
  对资产的单位财务管理 1988~1990年。市财政税务局农财科和预算科分别管理国有农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企业财务科管理粮食、商业、供销、物资和工业系统的企业财务,包括收益分配、计划分配、项目资金(含银行借款、财政拨款)等。供销系统为集体企业,财务属托代管性质。
  对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 1991~2009年,对国有资产进行界定、登记、评估,作为资产保值增值管理的依据。1991年6月,对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产权进行界定。1992年8月,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3年底,成立余姚会计师事务所、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995年7月,把国有土地评估纳入国资管理。是年开始,企业、农业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由市国资办管理。1999年1月,对企业临街房屋建筑物、不能单独或难以进行土地评估的房屋建筑物评估方法作出规定。2004年开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管理。2006年起,开展对改制单位资产评估中增值部分的成本、整体评估方法、土地用途性质等问题进行处理和监督。
  对资产的依法全面管理 2010年6月,市政府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对外投资、担保、融资、资金出借、资产出租、对外捐赠、不良资产核销、利润分配、人员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二节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产权登记管理
  1991年初,执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试行办法》,开始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992年8月,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登记范围为五类:一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团公司;二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三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投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四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改组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五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办理产权登记的企业。1993年1月,对在境外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也进行产权登记。是年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形成常规,每年3月底前完成。2000年6月,取消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制度,采取“以表代检”的形式,规定在年度终了90天内,上缴年度检查汇总数据及分析。2001年1月1日起,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开展换发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至201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7家,资产总额519亿元,净资产86亿元。其中,按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98家,国有参股企业9家,另有国有出资民办非企业,三者合计净资产78.5亿元。
  资产评估管理
  1993年12月,设立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开始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两年内评估、确认881家次。1994年5月,国资办对评估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国有资产评估逐步趋向规范。1995年7月,对国有土地地价进行评估,由市国土局审核、确认、办理。1999年1月,市地方税务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有关企业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作出规定:临街房屋建筑物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或收益法,如采用其他评估法的要加以说明,并需经确认的机构同意;对不能单独或难以进行土地评估的房屋建筑物,须采用现行市价法,如选用其他评估方法的要加以说明。是年8月,完成第一棉纺织厂政策性破产的国有资产评估、确认。2000年6月,完成改制前期评估立项76家,评估结果备案55家。2001年11月起,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12条办法,评估工作更趋程序化、准确化。至是年底,完成249家企业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转让的评估工作。2005年10月,执行《宁波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的管理。2006年4月,开展对改制单位资产评估中增值部分的成本、土地用途为工业性房屋建筑评估、税收优惠等问题处理和监督。
  承包经营管理
  1987年,国营企业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1年,开始进行第二轮承包(见第十四编《工业企业改革》第一章第一节《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企业承包经营到1999年基本结束。市财政、国资管理部门主要做好各项承包指标的认定,并和企业主管部门一起作为发包方与企业签订承包合同。
  资产转让管理
  1997年7月,市财政、国资管理部门会同市体改办在粮食局所属市舜江机械实业公司(前身为市粮机厂)完成国有产权转让的试点工作。此后,在8家国有企业中开展资产转让工作。1999年,通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转让,将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转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是年底,全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转让改制185家。至2003年,全市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转让、改制的企业249家,出让资产2.57亿元(转让基价),资产处置收入5.97亿元。市财政、国资管理部门主要做好出让前的清产核资、评估(社会公示)和出让基价确认及公开招标、拍卖、职工经济补偿的审核等工作。
  国有股权管理
  股权管理内容 1994年12月,贯彻国家国资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内容主要对国有企业改组前进行资产评估,确认申请股权管理方案,审核国有资产折股、国有股转让,做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时的股权界定,监缴国有股权收益等。
  市化纤集团公司股权管理 2000年6月,市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和市经济发展局共同做好市化纤集团公司债转股工作。2003年10月,批准同意全部出让双象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公开拍卖转让给宁波舜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市交投公司股权管理 2000年1月,批准市交通投资公司与香港亚太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合作经营建设甬余余夫公路、梁辉至周东一级汽车专用道、329国道余姚段三个“四自”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同年6月,设立港舜、隆舜等6家合作公司,筹集公路建设资金5.76亿元。
  市金瑞公司股权管理 2001年11月,批准市金瑞资产经营公司出资280万元,与舜宇集团共同设立宁波舜宇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年,批准市金瑞资产经营公司出资560万元,共同设立浙江舜宇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份均占11.22%。
  市外贸公司股权管理 2004年4月,批准市外经贸局接转市外贸有限公司在市东方物流公司所有股权;批准市外经贸局减持对余姚市外贸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
  第三节 监管资产经营和投融资公司
  监管资产经营公司
  市财政国资部门监管的资产经营公司(括号内为成立时间)有: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994.4)、物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997.11)、金瑞资产经营公司(1998.12)、城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999.6)、金汇物产经营公司(2000.6)、兴国商业资产经营公司(2004.7)。至2010年,除物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清算停业之外,其余资产经营公司仍在运作。
  监管投融资公司
  国有独资的投融资公司,由市国资部门批准设立。1996年7月,批准设立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至2010年,共设立18家投融资公司,至年底都在运作。
  市国资机构监管重点是,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管理,防止债务风险。
  第四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资产存量管理
  市国资管理部门主要是做好登记、清查、评估等基础性工作。下面是几个主要年份的存量资产情况。
  1999年底 行政事业单位161家,资产总额15.1亿元,负债总额3.83亿元,净资产11.27亿元。全年收入2.1亿元,支出1.7亿元。
  2003年底 行政事业单位337家,资产总额35.63亿元,负债总额7.2亿元,净资产28.43亿元。收入总额30.51亿元,支出总额29.73亿元。
  2006年底 2005年开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清查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单位,清查于2007年3月结束。全市行政事业单位315家,资产总额43.59亿元,负债9.47亿元,净资产34.12亿元。分两个层次:一是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级共76家,资产总额12.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9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5.5%,货币资金2.4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0.6%,负债总额3.43亿元,其中暂存款3.11亿元、占负债总额的90.7%,净资产8.67亿元,其中固定基金7.76亿元、占净资产的89.5%;二是其余行政事业单位239家,资产总额31.5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0.9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6.5%,货币资金4.2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3.4%,负债总额6.17亿元,净资产25.3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1.12亿元、占净资产的83.3%。
  2010年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1.8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6.31亿元。
  资产出让管理
  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市国资部门主要是做好出让前的清产核资、评估和出让基价的确定等。
  2000年,完成余姚四中、余姚宾馆、市设计院、事业单位幼儿园、劳动就业管理处三产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自收自支、自主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2001年6月,完成72家事业单位改制工作中的资产依规转化处理。同年下半年,完成42家乡镇卫生院、市公路段等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至2002年6月,在完成全市115家事业单位改制工作中,处置职工劳动关系1180人,剥离离退休人员447人,提取退休人员统筹金1500万元,并实现社会化发放,处理事业单位改制资产11亿元。2003年,全市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基本结束。
  资产综合管理
  2004~201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要内容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的审批管理,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资产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的管理。建立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建立“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即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