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纳税评估与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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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59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纳税评估与服务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638-639
摘要: 本节记述余姚市纳税评估与服务,其中包括了地税、国税、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税务中介机构。
关键词: 余姚市 税务 纳税评估

内容

纳税评估
  地税 2002年7月开始,对查账征收企业实行审核评税管理。2004年,进一步完善审核评税办法。2008年,在金融保险业试行纳税评估。2009年,选取18户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评估,入库税款2334万元。2010年,确定纳税评估警戒线,共评估764户,入库税款871万元。
  国税 2004年开始试行纳税评估。2005年6月,设立税源管理二科(纳税评估科)。是年,共评估评析企业1122户,其中移送稽查4户、纳税自查有问题1101户。累计调整税款3293.44万元,其中增值税2596.36万元、企业所得税697.08万元。调整计税所得额5288.35万元,加收滞纳金85.12万元。此后,纳税评估进入常态化。至2010年,评估企业累计达5150户,调整税款22293.82万元。
  纳税服务
  地税 1997年9月,实行以办税大厅为标志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2002年10月,实行银税联合,实现“一站式”开放办税。2010年,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开设办税服务自助区。
  国税 1997年后,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施“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推进网上申报、认证、抄报税、开通短信平台、税企QQ群、网上在线咨询等。2010年6月,在城区、泗门两个办税服务厅安装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同时在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安装电子叫号系统。是年7月,实现涉税事项全市通办,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机关限定的涉税事项时,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税。同时,取消办税事项47项,待办事项转为即办事项40项,取消报送主表和附报资料322件次,减少办税流转环节305个级次,下放和前移审批权限的办税业务81项。实现诸多办税事项一次性申请受理,一次性审批办结。2010年末,推出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
  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2002年起,开展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评定。至2010年,市国税局、地税局共评出纳税信誉等级A类企业、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共456户次,并分别进行受牌表彰。
  税务中介机构
  1995年2月,组建市税务师事务所,5月16日开始运转。是年10月17日,市地方税务局咨询事务所增挂市第一税务师事务所牌子,开展税务代理业务。在运行的初始阶段,税务代理业务受市国、地税局的指导,人、财、物受各自主管部门监管。税务师事务所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0年后,税务中介机构先后完成转制,开始进入市场化运作。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税务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5家。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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