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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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58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755
页数: 5
页码: 616-620
摘要: 本节记述余姚市财政管理,其中包括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
关键词: 余姚市 财政 财政管理

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经常性支出管理 1988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试行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行政单位实行级别工资制;事业单位实行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相结合工资制。同时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定员定类、缺编不减经费、超编不增经费的办法。2001年,全市压缩行政编制人数17%。同时,建立工资基金管理制度。2005~2006年,调查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2007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2009~2010年,清理规范后的公务员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一发放管理,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全市公务员工资走上公开透明的“阳光工资”之路。同时,对部分事业单位试行“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管理 1988~1990年,取消公配自行车,实行私车公用修理补贴。农村月定额5元,城区4元。1993年是项补贴取消,公务用车(汽车)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后改为定额、定编管理。1999年,对公务汽车实行定点招标维修制,维修费比上年节约62.1%。2004年,选择马渚镇政府等单位,启动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原有公车一律公开拍卖,收入上缴财政,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按职务发给公务交通费,包干使用。截至2008年9月,全市公务用车改革除公、检、法部门外,基本完成,涉及车改人员2181名,市直部门车贴金额1349.85万元。一次性购车补贴368人,补贴金额852.4万元。2008年,汶川发生大地震,各直属部门公用经费一律削减5%,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办公经费削减10%,合计409万元,支援地震灾区。2009年,建设“节约型机关”,接待经费下降10%,会议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经费下降15%。2010年,公用经费支出再次节减5%。是年,制定信息网络、招商、报纸杂志经费等管理节约办法。同年,公、检、法和城市管理局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会议经费管理 1988~2008年,一直按三种不同类型会议标准审批、管理会议经费。其间,经费标准多次变动。2009年,重新实施《会议经费标准管理办法》,控制会议经费。
  差旅费和邮电费管理 1988年,差旅费实行限额与超限自负20%的办法。1996年,宁波市内出差伙食补贴每人每月80元,定额包干。2005~2010年,公车改革后,省外、市内差旅费按新标准实行定额补助。
  通讯费管理 1997年,对公配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进行清理,住宅电话折价处理给个人。2001年8月,住宅和移动电话费一律自理;市制定《分职务通信补助办法》。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8年,预算外资金继续实施“集中储存、计划管理、财政监督、有效使用”的管理办法。是年,19个行政事业单位、25个重大预算外资金项目纳入管理办法。1991~2003年,预算外资金实施“收支两条线,综合财政”管理办法。2004年9月起,市对预算外资金逐步实施“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支付国库化、监督经常化”的重大改革,至2010年,预算外资金除少部分之外,实施“政府非税化收入预算化管理,国库直接支付”的法制化管理体制。
  专项资金管理 2006年前,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年9月起,对确定的专项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2008年,共收缴上年专项结余2318万元。2009年6月,市政府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拨付依据项目库序列,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上报资金拨付申清单,财政部门按预算额度、项目进度、时间要求,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项目单位。2009年,收缴工程结余资金3022万元。2010年,对2009年完工专项资金结余进行调查摸底,收缴专项资金1198.68万元。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1988年,制定预算外资金自筹基建管理办法,对预算外基建项目,实施“先审后存、先存后批、先批后用”程序式管理。1996年,建立预算内基建资金拨付规程,基建单位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及用款计划,财政部门限额拨付,一年一结,余额一律注销。1997年,对2000万元以上(或财政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列为市属重点项目。实施项目法人投资责任制,工程施工招标制,项目奖惩制。1999年,市实施《财政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阶段拨款不得超过造价的85%,余款竣工决算审计后拨付,其中5%作为工程维修保证金。2000年,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程序。是年5月,财政性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事项,移交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和审计中心,市财政做好固定资产交付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2007年,实施基建项目前期费滚动使用制。是年5月,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2008年,实施《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是年9月,实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1000万元以上项目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由市公共建设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行使业主和项目法人职能,负责500万元以上政府部门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除城建、水利、交通专业投资项目外)。2010年12月,市制定《市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 1988~1995年,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负责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力管理。1996年起,余姚成为国家政府采购制度试点县(市)。1998年,市政府颁发《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并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范围仅限车辆及维修、保险、现代办公用品、大宗用纸、印刷、空调等。是年,建立市政府采购中心,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合署办公。先后建立《招投标规则》《供货商管理办法》《定点印刷管理办法》《定点汽车维修办法》等制度。2002年8月,市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04年6月,市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招投标中心、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和审计中心。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建筑、交通、水利、国土资源6个专业招投标管理机构随之撤销。2009年,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采购资金646万元。2010年,节约采购资金573.63万元。
  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002年6月,市政府设立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并实施《市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是年,有86户进入核算中心集中核算,120户进入分中心核算,资金收付量300亿元。2003年,市核算中心发出拒付整改通知书120份,金额168万元。2004年,发出拒付整改通知书75份,金额105万元。2005年,发出拒付整改通知书44份,金额103.5万元。2006年,发出拒付整改通知书19份,金额27.8万元。各单位不合理支出逐年下降。2008年1月,建立市财政直接支付机构,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履行市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职责。是年,财政国库直接支付1313笔,金额1.4亿元,其中基建项目资金1615万元,企业直补政策性资金1.24亿元;网上银行办理资金支付8.17亿元。2009~2010年,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颁布《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工作方案》。2010年,全市21个乡镇、街道,74个市直部门,公务人员工资由国库统一支付,会计核算收付总量21.98亿元(网上银行支付10.17亿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资金2.34亿元。是年,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第二、第三批共91家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至2010年,办理会计集中核算10986笔,资金收付总量10.36亿元;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基本完成。
  财政监督与支出绩效评价 1988~1989年,先后两次对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开展财务检查监督,共查处违规资金189万元,并按规定作出处理。1995~1997年,先后三次开展“小金库”与预算外资金财务大检查,共查处违规资金1041万元,其中小金库148万元。2002年,市财政局实行预算、拨付、监督三分离,设立财政监督科,并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预算外资金收支、基建财务等实行监督。是年,监督核减基建资金2108万元,核减率10%。2009年,开展“小金库”治理及“回头看”,发现15个单位的“小金库”、计769.8万元。重点检查32家单位、计金额274.4万元,均按规定作出处理。2010年,对165家社团、102家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小金库”检查,按规定处理11万元“小金库”资金,并对票据管理、费用开支、财务核算等进行整改和纠正。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1992年,依据财政部规定,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1500元、2000元。1993年,依据财政部规定,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是年7月,按省规定,分五个方面确定固定资产原值。同月,依据《企业财务通则》,为鼓励企业发展,加快技术进步,允许采用“双倍余额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的办法。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选择,报财政部门批准。1998年,依据省财政厅通知,对固定资产实行有偿占用费,月率为3‰。
  流动资金管理 1991年1月起,对国营企业国拨流动资金按月利率7.2%。计提保值费,其中70%%留给企业、30%上缴市财政。1993年7月,实行新的财务制度后,随着企业资本金制度的建立,资本金不分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专项资金;国家财政也不参与核定企业流动资金,企业资金借贷使用由企业自主向银行申请办理,财政不再过问。
  成本费用管理 1989年3月和6月,按上级规定放宽和提高国营企业招待费、差旅费开支。1993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余姚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按“产成品进价与售价孰低法”,核算库存产成品成本。同时,对国营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是年3月,加强对企业存贷、应收账款、待摊费用、延递资产四项资金和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四项费用的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是年7月,商业企业财务也同时执行财政部《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统一商品国内、国外进货成本的计算口径,将原商品流通费改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并调整费用开支范围。1998年,依据财政部规定及企业破产财务处置程序,余姚市相关企业试行企业破产事项。
  利润分配管理 1982年前,余姚国营企业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办法,按不同企业类型确定不同的留成比例。1983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1986年后,市财政局几次调整部分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方案。1993年,试行外贸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上缴相当于所得税的利润办法,上缴比例为33%。1996年5月,国有粮食企业上缴利润办法改革为依法上缴所得税;税后净利润分配,按现行财务制度办理。
  财务管理转为资产管理 20世纪90年代,探索推进政企分开。1996年后,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与之相适应的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逐步转为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管理。2010年6月,市政府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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