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服务项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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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17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共服务项目
分类号: F299.24
页数: 3
页码: 160-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1988-2010年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情况,分别记述了城乡教育均衡化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建设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农村 公共服务项目

内容

城乡教育均衡化建设
  优化农村教育资源 1988年初,有小学498所、初中70所、普高10所、职高6所,师范、中专、技校各1所,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改造农村薄弱学校。1996年,推进城乡教育网点调整和破旧校舍改造,至2010年底,幼儿园发展到154所,小学撤并到94所,初中撤并到45所,城区和农村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95.5%和85.5%,7~12周岁儿童入学率100%,15年基础教育普及率98.2%。
  增加农村教育经费 1998年起,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免收学费。2002年秋季起,对户籍在四明山、大岚、梁弄、鹿亭4乡镇及梨洲街道茭湖、燕窝、黄明片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杂费和住宿费,发放困难补助费。2006年春,扩大到全市持有《特困证》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烈士子女、“五保”(衣、食、住、医、葬5项保障)供养的未成年人、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并每周免费提供2~3餐“爱心营养餐”。2006年秋季起,免除义务教育段在校生的杂费。2007年秋季开始,困难补助范围扩大到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子女,并对就读高中的上述各类对象的子女免除学杂费,就读专科生每学年一次性补助3500元,本科生每学年一次性补助5000元。2008年春季起,对义务教育段在校生免费发放国家课程教科书、地方课程教材、辅助学习资料,取消收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等。2009年春季,取消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借读费,实现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同城待遇。2010年春季起,免除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住宿生的住宿费,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
  建立教育集团 2008年,探索促进均衡发展和扩张优质教育资源的办法,以“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的基本办学模式,尝试建立教育集团。到2010年底,组建以东风小学和星光小学为主体的东风小学教育集团、以舜水中学和舜江中学为主体的舜水中学教育集团以及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共3个。
  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东海明珠文化工程 1988年,公共文化设施基本上集中于城区。1995年4月,实施“东海明珠文化工程”,推进文化机构、设施、队伍、活动及文艺创作面向基层和农村。2003年底,全市9个乡镇创建成为宁波市级“东海明珠”。至2009年,所有乡镇、街道均达到宁波市“东海明珠文化工程”标准,其中泗门、陆埠、小曹娥、临山、丈亭、梁弄、朗霞、低塘8个乡镇、街道达到省级标准。
  农村“111”文化工程 2004年起,开展以“10个文化中心镇、100个文化中心村、1000户文化中心户”为内容的农村“111”文化工程建设,采取镇村户3级联建、城乡联动的方式,加快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到2006年底结束,共建成文化中心镇8个、中心村110个,培育中心户1039户。同时,2006~2010年,实施“千场电影百场戏”工程,每年送电影进村3000场、送戏300场以上。
  文化燎原工程 2007年开始,实施“文化燎原工程”,投入1500万元,构建乡镇(街道)、村、自然村、户4级公共文化阵地网络。到2010年底,累计创建省级文化强镇7个、体育强镇12个;建立村级业余文体团队700支,队员超过1万人;建成集镇综合文化中心19个、村落文化宫259个。
  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1988年,全市各村配有防疫人员和接生员等。进入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设村级妇幼保健网点。到1997年,建立覆盖所有村的村级妇幼保健网。2003年9月,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余姚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市)。2008年7月,门诊小病受惠机制扩面至全市农村居民,门诊补偿标准为30%。2003~2010年,筹资标准每人每年由45元提高到300元,大病住院补偿封顶由2万元提高到8万元;参合率提高到97.3%。
  2006年,市三院、梨洲医院、梁弄和马渚中心卫生院开展面向老年困难群体、贫困家庭、外来孕产妇及儿童、山区困难群众和老年白内障等病人的平价医疗。是年,逐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转型发展。到2010年底,建成宁波市级以上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19家,其中207家成为小病受惠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实现刷卡报销医疗费用,城乡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1988~1995年,农村继续实施“五保”制度,即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靠的孤、老、残、幼,由集体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大多数老年农民仍依靠子女供养。1995年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老农保”)。2003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规定征地当年凡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7年12月1日,实施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简称“新农保”),老农保停止新增业务。2009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2010年底,参加“新农保”农民72680人。
  《余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都实现养老保险。2010年,全市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建设
  1988年,农村劳动力仍以从事农业为主。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企业工作。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培训。2003年4月,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行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就业管理制度和劳动力市场体系。2003年底,21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向1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发放《求职登记卡》,并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免费培训。2006年9月,市政府制定《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五年规划》,计划在“十一五”(2006~2005)期间,市级财政每年投入800万元资金,作为培训保障。
  到2010年底,建成以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成校(职校)和社会办学机构组成的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网络,形成市级劳动力市场1个和乡镇、街道劳动力分市场11个;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窗口336个,就业信息和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城乡二元的就业体制基本消除。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6.7万人次,12.4万名农民实现转移就业。农民就业非农化率86.2%以上,非农收入比重85%以上。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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