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口计划生育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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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256
机构名称: 莲都区人口计划生育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013.pdf

机构描述

近年来,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为载体,不断完善各项工作。2012年,全区共出生3939人,计划内出生3639人,计生率92.38%;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6.45;婚前检查率90.58%,优生检测率82.47%;没有因违法执法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莲都区连续11年蝉联全市计划生育优胜奖,2005年被评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五示范区”,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2011年被评为"十一五期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计生奖惩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设,构建齐抓共管计生工作格局。计生事业经费投入逐年提高,仅2012年区级财政用于计生事业经费达1634万元,人均36.21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全区累计奖(特)扶对象1841人,仅2013年发放奖特扶金额191多万元。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累计奖励补助400多人,发放总额60万元。全区计生依法管理能力稳步提高,有效推进了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2012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269万元,当年社会抚养费兑现率75.05%。 全区"双创”工程深入推进,每年末根据工作实绩对乡镇(街道)、村(居)进行分类评估,结合“政治、经济、责任”三捆绑制度,严格落实奖惩,增强干部工作意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调节和规范村民生育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共享计生服务资源。计生宣传氛围日渐浓厚,宣传阵地不断夯实。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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