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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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唯一号: 111634020210000764
专题名称: 禁忌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276.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昔日,人们缺乏科学知识,往往迷信无形的神灵,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禁忌:正月初一不扫地,不吃稀饭,不挑人粪,否则钱财会外流,出门会遭雨淋,会亵渎神灵。逢年过节,忌打碎器物。忌拾溪边鱼、路中鸟,鱼不在水、鸟不飞天被认为是反常,拾了恐招灾。孕妇忌吃蟹,否则婴儿长六指或“横生”。小孩忌吃饭焦、鱼卵和玩米、数米,否则会变懒惰,变痴呆,日后不会计算。男人忌从妇女衣裤下走过,以免招来晦气。忌拔脚毛,说“一条脚毛一担谷”。吃饭时不能撒米粒和碗底留剩饭,否则遭雷击。不能用筷子敲饭碗和将筷子插在饭碗中央。宴请客人时,不能中途将空碗碟收起,否则被认为是“逐客”,也忌把盘碗反扣在桌面上,否则有咒人生病之嫌。开店铺的忌人坐在柜台上。做生产的忌早上第一个顾客不成交而去,否则全天倒运。走江湖的逢七不出门,逢八不进门,民间有“七折八扣”、“七煞八败”之谚。忌夜间把衣服晾在外边,以免冲犯夜游神。忌把衣服穿在身上缝补,否则将来会做贼。忌入殓啼哭时,眼泪滴在死尸上,否则死者不忍离去,且不得超生。亲人亡故忌说“死”,一般称“走去了”、“去世了”、“过辈了”,或用“百年”、“作古”、“仙逝”、“归天”等语。舍宅遇蛇不能打,连声念“那里来,那里去!”忌摘野外的“白碗碗花”,摘了会打碎碗碟。扁担放在地上,忌妇女跨过,否则不吉利。上列诸多禁忌,今已逐渐淡化。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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