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征收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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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唯一号: 111634020210000526
专题名称: 营业税征收情况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794.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明清时期,对市肆、门摊、店铺已实行课税。民国20年(1931)2月,温州营业税局成立,永嘉成立营业税局办理处。3月,开征普通营业税,课税标准以营业额或资本额定为5‰、8‰、10‰三档税率。以银元为计算单位,当年营业税收入52319.49元。23年(1934),全县商业经营行业多达70余类。有物品制造及钱庄业248户,资本总额153.17万元。当年实征营业税9735元。其中钱庄107户,占总户数43.14%,资本额占64.4%,税款占65%。各类商业、交通及饮食服务,娱乐业2508户,资本额266.4万元,当年营业额2728.23万元,实征营业税11.58万元。其中营业额以南北货、洋广杂货、棉织品、纸、山地货等业居先,占总营业额44.54%。同时,征起牙行营业税2417元,典当营业税509元,屠宰营业税19101元,罚锾2634元。33~35年(1944~1946),实征普通营业税17163.2万元(法币),36年(1947)实征特种营业税19467.8万元(法币),37年(1948)实征特种营业税13999元(金圆券)。38年(1949)1月至6月,查定银行钱庄29户,税额234.8万元(金圆券),船务行28户,税额417.8万元(金圆券)。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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