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销售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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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唯一号: 111634020210000431
专题名称: 煤油销售情况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710.pdf
专题类型: 矿产

专题描述

清德宗光绪二年(1876)《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后,温州被辟为通商口岸,英、美煤油(俗称洋油)开始在县城销售。嗣后,英、美商人相继设立“亚细亚”(英)、“美孚”(美)石油公司办事处,向县城(今鹿城区)和县境内主要城镇推销煤油。销路打开后,两公司先后在县城建造4座石油堆栈。民国6年(1917),“美孚”公司在瓯江北岸建梅园石油堆栈,历时3年建成。民国25年(1936),英商也在清水埠购买土地建成一坐大储油池。此后,经营煤油的座商越来越多,32年(1943),城区已有39家。 建国初期,现县境内人民还是很少使用煤油。1950年销售3吨,1952年12吨,1956年142吨。1957年起,实行凭票定量供应,保证人民生活用油不低于煤油分配总额80%,年销售量152吨。1965年3月1日开始,煤油供应分批发和零售两种价格。1982年起,照明煤油严格凭证(票)供应,严禁代煤作生产燃料,代柴油作内燃机燃料。1983年,煤油计划分配实行平价、高价两种价格供应,年销售1123吨。1984年联入华东电网后,实行“先农村,后城镇,先照明,后其他,区别有电区和无电区”的供应原则,年销量一直稳定在1100吨左右。1987年,计划外自营成品油经营政策放宽,平价油计划供应减少。1990年年销量917吨。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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