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含其他用材林)基地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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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唯一号: 111634020210000306
专题名称: 杉木(含其他用材林)基地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592.pdf
专题类型: 植物

专题描述

永嘉植杉历史久、分布广。1972年,被省列为杉木基地县,造林每亩补助6元(含三年抚育费3元)。至1977年,全县基地造林20877亩。1978年1月7日,省农林局批准永嘉列入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县,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基地,每亩补助7元(其中1元为基地实施费),是年验收合格26262亩,兑付补助费157572元。1980年,省确定溪下、大岙、石染、界坑、黄南、潘坑为省用材林基地重点公社,每亩基地补助15元(松类块状整地每亩5元)。1983年,温州市政府确定四海山林场以及岩坦、四川两区所辖15个乡镇为永(嘉)文(成)泰(顺)三大片用材林基地之一。经验收合格者,补助造林费每亩6~25元(全垦整地25元,水平带状整地20元,大块状整地15元,松类块状整地6元)。为鼓励大力发展林业基地建设,各级政府分别采取优惠政策。1972~1990年,营造用材林基地13.7万亩。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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