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旁”植树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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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唯一号: 111634020210000305
专题名称: “四旁”植树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590.pdf
专题类型: 植物

专题描述

自古以来,人们习惯在村旁、宅旁、河旁、路旁栽植松树、枫树、樟树、榕树、柏树、柳树、桉树、喜树、黑荆树以及银杏、苦楮、枫杨、柳杉、乌桕、水杉、泡桐、板栗、木麻黄、千年桐等树木,并长期加以保护,以美化村容风貌,群众称为风水林,有的已成为古树名木。 “四旁”植树投劳主要形式是义务植树。民国25年(1936),县政府从处州(今丽水)林场调入苗木7000株,发放公路沿线各乡公所补植行道树。同年3月1日,永嘉县民众俱乐部在积谷山(今温州中山公园内)进行植树造林,栽下马尾松、泡桐、黄杨、竹、柏等3000余株。3月7日,县政府举行植树仪式,在县城三角门外公路两旁及雪山(今温州市区)栽植桃树、杨梅、杏梅、芙蓉等苗木,并定为风景林。民国26年(1937)3月12日,国民党县党部在西门翠微山下龙景小学操场(今属温州市区)举行孙中山逝世12周年纪念暨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分发造林宣言。3月14日,机关、学校均派人前往翠微山参加植树劳动,每个机关单位植30棵,每个学校植60棵。 建国后,县府大力鼓励“四旁”植树,每年春季,动员机关、部门、学校踊跃参与以绿化城镇为主体的“四旁”植树活动。1964年春,温州地委主要领导人李铁锋、李文辉等在永嘉江北公社示范栽植公路行道树70余株,推动80公里公路绿化,栽下桉树63000株。1967年县人委发出关于做好公路绿化紧急通知,要求公路沿线公社、大队、生产队高质量地完成所属地段公路绿化任务,由国家调拨苗木,社队负责栽植和管理。1975年起,公路绿化改由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自购苗木,自行栽植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行道树滥遭砍伐。1976年以后,104和330两条国道线过境路段都重新栽植水杉、黑荆树、喜树等树种,现已连贯成荫。 1976年开始,县府连续五年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在县城屿山公园栽植法国梧桐、木麻黄、湿地松、樟树、桉树、柏树、松树、女贞等。1979年3月2日,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植树节活动”通知,3月12日植树节,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工厂职工、商店店员和公社社员共数十万人,踊跃参加植树造林,每人义务植树3~10棵。1982年2月,成立县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每年植树节,均发动各界人士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983~1989年,分期对县城永建路、县前路和环城西路等主要街道进行绿化,定植或种植法国梧桐、大叶黄杨、桂花、碧桃等。1985年,县府大院重新规划绿地,移栽花木。 1950~1990年,“四旁”植树累计2450万株,1985年测算活木蓄积量43808立方米。此外,在江边涂堤营造木麻黄、白杨树、水杉、桉树、桤木等防护林1188亩。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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