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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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唯一号: 111630020210000403
人物姓名: 王与
人物异名: 字:与之;号:正庵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375.pdf
性别:
时代: 元代
出生年: 1261年
卒年: 1346年

传略

王与(1261~1346),字与之,号正庵。少年时究心法律之学,二十岁,得部使者刘牧之推荐,为温州路功曹,升杭州路盐官州提控案牍。盐官州滨海,常遭海潮冲毁,裂陷数十里,当局竟延请张天师施符法镇压,置工程修复于不顾。王与痛迷信之害,倡议迁移民居,重筑海堤,保护辖境,从此民得安居。后以劳绩升为温州路乐清县尹、处州路总管知事,转湖州录事。 王与精刑律,为我国古代著名的法医学家,浙江诸疑案均赖其处决。杭州五库稗钞案,连累者数百人,王与“一审顿白”,除为首者法办外,余皆释放。台州无赖田太杀人,嫁罪同姓名商贾,案久不决,王与查明该商贾其时在永嘉经商,有通行证和旅馆住宿单可证,遂将田太法办。刑名著作甚富: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作《无冤录》二卷,以明检复之法式;稍后作《钦恤集》以辨刑杀之情罪。惠宗至正三年(1343)刊《刑名通义》以补二集之遗缺,将以救为吏者之失误。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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