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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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7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4
页码: 900-9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情况,包含了双溪县警卫队,永嘉县大队,永嘉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等。
关键词: 军事 解放军 永嘉县

内容

双溪县警卫队
  民国38年(1949)5月3日,成立双溪县警卫队,谢用佐兼队长,胡国洲兼政委。下辖2个中队和溪口区、鹤盛区、枫林区、碧莲区、罗浮区、永临区6个武工队。
  永嘉县大队
  民国38年(1949)9月由双溪县警卫队整编,大队长彭家发,政委魏俊哲,副大队长周双峰,副教导员郑康平。下辖2个中队和10个区中队。1950年10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温州军分区第一独立营,营长湛金凯,政委魏俊哲,副营长仇心光,副教导员郑康平。区中队撤销。
  永嘉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3年11月成立,由县委、县府、县人武部、宣传部、民政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人组成,县委书记兼主任委员,县人武部为日常办事机构。1962年,7区58公社建立基层人民武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停止活动。1980年重新恢复。
  永嘉县人民武装部
  1951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嘉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成立。部长赵汝山,设政治、军事、后勤3股,下辖11个区人武部。1952年9月,由华东军区任命县人武部领导人。机构为正团级,属温州军分区和县委双重领导,主管全县人民武装建设和兵役工作。1955年1月,永嘉县人武部改称永嘉县兵役局,下设动员、统计、征集、民兵、预备役军官五科,同时撤销区人武部,设区武装助理员。1960年2月,恢复县人武部,定为乙级,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部机关设组织动员、作战训练、政治工作3科。配编干部21名,战士2名。1962年10月,全县7区58公社普遍成立人武部,任命专职人武干部65人,属地方编制。“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武部遵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参加“三支两军”(支左、支农、支工,军训、军管)工作。1967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嘉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下设政工、农业、工业、秘书四大组,取代政府,领导全县工农业生产。1968年12月,永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生产办公室撤销。1976年2月,县人武部增设装备管理科。1986年5月,县人武部由军队制改属地方制,为副县级单位,配编干部16人,职工7人。下设办公室、军事科和政工科。
  民国38年(1949)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第五军分区副司令程美兴率浙江省警备旅二团三营4个连进驻大岙。配合永嘉县大队及仙居、黄岩两县部队在九头垄、净乐寺一带剿灭吕炼荣等武装股匪。同年12月撤防。
  一〇三师七团二营
  1951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〇三师七团二营进驻大岙剿匪,营长高钟文。次年10月撤防。
  南京四〇七部队
  196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直属四〇七部队队部和四分队驻上塘云加山脚。队长刘玉真,政治委员朱景芳。1977年调防。
  温州军分区直属十分队
  197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温州军分区直属十分队进驻上塘,接管407部队营房。1978年撤防。
  武警中队
  1949年8月,双溪县民主政府公安局设看守班,10月改称永嘉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政治保卫队。1950年10月,更名永嘉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队。1952年5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浙江省永嘉县中队,属县公安局建制。1955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浙江省永嘉县部队。1962年10月,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浙江省永嘉县中队。1966年,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嘉县中队,属永嘉县人武部建制领导。1976年2月,改编为永嘉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队,属县公安局建制领导。1983年1月,更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永嘉县中队。
  消防中队
  1973年11月,建立永嘉县公安局消防中队,干部由县公安局指派,战士为应征入伍义务兵。1983年,归属温州市武警支队,由温州市武警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4年,更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永嘉县消防中队,又称永嘉县公安局消防中队。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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