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皇帝勅諭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馮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見聞隨筆》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5296
颗粒名称: 清康熙皇帝勅諭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馮甦
页数: 2

内容

茲命爾巡撫廣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管糧餉鹽法,駐劄廣州府,專理該管地方,舉劾文職賢否、 糧餉刑民一切民事。
  爾宜宣布德意, 撫安人民, 約束衙門員役, 使之恪遵法紀, 毋致作弊生事, 擾亂兵民, 操練兵馬, 修濬城池, 設立水寨, 詢訪民瘼, 禁戢奸頑。
  其掌印都司、 行掌印都司、 屯局都司、 僉書、 衛守備、 守禦、 所千總、 衛千總、 經管錢糧, 仍照舊聽爾統轄。
  所屬地方應徵應免錢糧,皆照戶部題過新定經制遵行曉諭,仍細加體察。
  如有司各官朦朧重收,借端科派,參奏處治,嚴飭所屬,察解逃人。
  如遇地方寇賊生發,即會同總督、提督、總兵官計議,統率將領戮力剿滅,務盡根株。
  禁止奸民,不許出海勾引,預加哨探,嚴行堵禦, 毋致一賊登岸。
  廣設方略,撫順剿逆。
  倘已降掠,仍即剿捕。
  凡地方利弊,有可蘇息民命, 振飭維新者,逐件條奏,請旨施行。
  地方備儲之計如常平社倉等事,責令有司力行修舉。
  福建地方海道相通, 若賊勢蔓延, 亦要會同應援, 協力共濟。
  境內迯丁荒糧, 責成道府轉行有司, 從實察核, 造册開報應蠲豁者, 奏請蠲豁。
  一面曉諭招徠, 勸課農種, 嚴禁濫徵侵佔,使民人樂業,毋容有司將見存人戶概派包賠,以致重累黎民。
  所屬司道以下各官果有真心任事,廉能著效者,即據實舉薦。
  如粉飾欺僞,貪酷殃民,庸懦溺職者,不時參奏。
  副將以下武職,聽爾節制,併各衛所漢土官兵,亦聽節制,防守地方,剿禦賊寇,提調兵馬,舉劾武職賢否。
  一切軍務,俱會同總督、提督酌行。
  如有武官騷擾地方,攪害良民,縱兵搶掠及隱匿賊情不報等事, 聽爾會同總督、 提督糾參, 從重治罪。
  爾仍聽總督節制。
  勅中開載未盡事宜, 聽爾詳酌施行。
  年終將行過事蹟及兵餉錢糧造册送部察考。
  爾受茲委任, 須持廉秉公, 殫心竭力, 以副委任。
  如怠玩廢弛, 貪黷乖張, 貽悞地方, 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故諭。
  康熙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注

【校勘記 】 一 本文録自馮甦《 馮再來雜文》, 清鈔本, 書法精湛。 此勅書爲康熙皇帝任命馮甦爲廣東巡撫之委任書, 對於瞭解馮甦身處順逆大節關頭及其後來堅決辭榮還鄉之舉, 均有重要之意義。

知识出处

見聞隨筆

《見聞隨筆》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見聞隨筆》二卷問世以後,以其所記史料珍貴,多爲此前野史筆記所未載,而爲此後正史所取材, 故流傳雖然不甚廣, 而學者評價較高, 見重士林,《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稱是書「首載李自成、張獻忠傳,次敘永明王竊號始末,次載何騰蛟、堵允錫、瞿式耜、張同敞、陳子壯、 張家玉、 陳邦彦、 李元允、 李乾德、 楊展、 王祥、 皮熊、 楊畏知、 沐天波、 李定國十五人傳」云云。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