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令鄭至道諭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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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赤城志》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5134
颗粒名称: 天台令鄭至道諭俗七篇
分类号: K295.53
页数: 2
页码: 六一一-六一二
摘要: 縣令之職,所以承流宣化,於民爲最親,民不知教,令之罪也。予自至官,觀爾百姓,日以爭訟來至於庭,其間多違理逆德,不孝不悌,凌犯宗族,結怨鄰里,以至婚姻之際,多事苟合,殊無恩義五服之親,問以服紀,全然不知,浮浪盜販之人,日益加眾,如此者皆由風俗鄙陋,教道未至,兼修學從宦之家少小,人無所觀法,若不曉告而加之罪,是罔民而刑之也。今采諸經傳,擇其文理易明,而可以感動人之善心者,爲《諭俗》七篇。百姓各以此更相訓教,率而行之,禮義之風,必從此始,若順爾舊俗,反予教言,恣意任情,必犯刑禁。
关键词: 台州 地方志 宋代

内容

縣令之職,所以承流宣化,於民爲最親,民不知教,令之罪也。予自至官,觀爾百姓,日以爭訟來至於庭,其間多違理逆德,不孝不悌,凌犯宗族,結怨鄰里,以至婚姻之際,多事苟合,殊無恩義五服之親,問以服紀,全然不知,浮浪盜販之人,日益加眾,如此者皆由風俗鄙陋,教道未至,兼修學從宦之家少小,人無所觀法,若不曉告而加之罪,是罔民而刑之也。今采諸經傳,擇其文理易明,而可以感動人之善心者,爲《諭俗》七篇。百姓各以此更相訓教,率而行之,禮義之風,必從此始,若順爾舊俗,反予教言,恣意任情,必犯刑禁。

知识出处

赤城志

《赤城志》

本书是南宋时期陈耆卿纂修的一部台州总志。全志分地理、公廨、秩官、版籍、财赋、吏役、军防、山水、寺观、祠庙、人物、风土、冢墓、纪遗、辨误十五门,计四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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