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赤城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820020210005134 |
颗粒名称: | 天台令鄭至道諭俗七篇 |
分类号: | K295.53 |
页数: | 2 |
页码: | 六一一-六一二 |
摘要: | 縣令之職,所以承流宣化,於民爲最親,民不知教,令之罪也。予自至官,觀爾百姓,日以爭訟來至於庭,其間多違理逆德,不孝不悌,凌犯宗族,結怨鄰里,以至婚姻之際,多事苟合,殊無恩義五服之親,問以服紀,全然不知,浮浪盜販之人,日益加眾,如此者皆由風俗鄙陋,教道未至,兼修學從宦之家少小,人無所觀法,若不曉告而加之罪,是罔民而刑之也。今采諸經傳,擇其文理易明,而可以感動人之善心者,爲《諭俗》七篇。百姓各以此更相訓教,率而行之,禮義之風,必從此始,若順爾舊俗,反予教言,恣意任情,必犯刑禁。 |
关键词: | 台州 地方志 宋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