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赤城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820020210004956 |
颗粒名称: | 人吏 |
分类号: | D922.142 |
页数: | 2 |
页码: | 二八五-二八六 |
摘要: | 國初以前後押録四、前行、後行、貼司、書手爲名次,其押司、録事,選等第戶諳吏道者充,曹司隨戶口多少立額。康定二年,以稅戶不省文書,召有産業人投名,試書等不足則抽差稅戶,既而諸縣後行各□充州吏,以二年替,仍輪上州充知後典。慶曆三年,令押司、録事三年替。熙寧募知後典替曹司,自是縣吏不貼差。紹興令募成丁有稅産無過犯者充,不足則取犯杖罪情輕者充,又不足則取非稅戶而有稅産之人爲保者充,二十六年裁吏額五,臨海、黃巖二十人,天台、仙居、寧海一十五人,今如之。 |
关键词: | 台州 管理法 法制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