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志卷之十秩官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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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赤城志》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822
颗粒名称: 赤城志卷之十秩官門三
分类号: K295.53
页数: 21
页码: 一七〇-一九〇
摘要: 國朝乾德初,詔諸州各置通判。藝祖下湖南,命所管州各置此官,以刑部郎中賈玭等充,懲藩鎮之弊也。建隆後,大郡置兩員,餘置一員。崇寧三年行三舍一,帶管句學事,宣和三年罷。宣和初詔特置添差。初置無常員,或以特恩,或以宗室戚里,紹興八年始命州各一員,近歲多缺不除。熙寧初詔於舉人最多州郡置教授,初乃轉司辟充,至是始屬吏部。紹興三年復置四十四州。是時諸方建置,後先不齊,若天台則又未知始何時也。余謂郡貳之設,所以佐侯宣化,贅員同正置。若文學掾,則風教繫焉,皆不容以無述也。稽遺刻,諗故牘,蓋自端拱以後始略有可紀者,然多《壁記》所未載。今參附爲一編,而以前朝位司馬者冠諸其首,亦存古之意也。
关键词: 台州 地方志 宋代

内容

國朝乾德初,詔諸州各置通判。藝祖下湖南,命所管州各置此官,以刑部郎中賈玭等充,懲藩鎮之弊也。建隆後,大郡置兩員,餘置一員。元祐中知通並兼管句勸農事。崇寧三年行三舍一,帶管句學事,宣和三年罷。紹興十三年帶主管學事,淳熙三年復罷。宣和初詔特置添差。初置無常員,或以特恩,或以宗室戚里,紹興八年始命州各一員,近歲多缺不除。熙寧初詔於舉人最多州郡置教授,初乃轉運司辟充,至是始屬吏部。建炎三年罷。紹興三年復置四十四州。十二年詔闕官處通置,若試教官,則始于元豐七年,添差教授則始於政和三年。是時諸方建置,後先不齊,若天台則又未知始何時也。余謂郡貳之設,所以佐侯宣化,贅員同正置。若文學掾,則風教繫焉,皆不容以無述也。稽遺刻,諗故牘,蓋自端拱以後始略有可紀者,然多《壁記》所未載。今參附爲一編,而以前朝位司馬者冠諸其首,亦存古之意也。

附注

一崇寧:底本、明刻本誤作「崇德」,今據四庫本改。按宋之年號無「崇德」。二唐史:明刻本同,四庫本作「唐書」。三悉心贍恤:明刻本、四庫本作「悉力贍卹」。四以朝奉郎至:底本脫「至」字,今據明刻本、四庫本補。五仚:四庫本作「企」。六此條明刻本、四庫本同,《永樂大典》卷一○四二一所述較詳,録如下:「李彙,覃懷人,字推之。紹興九年通判州事,因家天台。官至朝議大夫,撰《九天僕射祠記》。」按:《僑寓門》不載。七正月以右奉議:底本爲缺字符號,今據明刻本、四庫本補。八通直郎至:原脫,據明刻本、四庫本補。九四月替:原脫,據明刻本、四庫本補。一○正月通理替:四庫本無「通理」二字。一一郎:原脫,今據明刻本、四庫本補。

知识出处

赤城志

《赤城志》

本书是南宋时期陈耆卿纂修的一部台州总志。全志分地理、公廨、秩官、版籍、财赋、吏役、军防、山水、寺观、祠庙、人物、风土、冢墓、纪遗、辨误十五门,计四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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