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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谢铎任礼部侍郎兼国子祭酒时期的敎育思想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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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谢铎及茶陵诗派》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6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谢铎任礼部侍郎兼国子祭酒时期的敎育思想
分类号:
K09
页数:
10
页码:
163
摘要:
本文介绍了谢铎任礼部侍郎兼国子祭酒时期的敎育思想的概括。
关键词:
谢铎
礼部侍郎
国子监
内容
弘治十三年(1500),谢铎在辞职致仕十年之后再度出仕,担任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李东阳《神道碑》曰: 辛亥,致仕归。荐者以十数,特擢礼部右侍郎,管国子祭酒事,命吏部遣使及其家起之。公再辞不得,道得疾径归,复请,而敦迫日益急,乃行至京师,辞所加职,以本官治事,亦不许。居二年,辞至再。癸亥,修《历代通鉴纂要》,命为润色官。疏又五、六上,后乞归养疾,乃许。① 谢铎此次出仕后,看到教育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上了一道《维持风教疏》,其中提出四条改革措施,与十年前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时提出的六项改革措施相比,我们可以看出,其中若干内容是一脉相承的。比如“正祀典”一条, 在南京任上作为第三条,在北京国子监祭酒任上则作为第一条提出。由此看来,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谢铎是十分重视的。又南京时提出的“慎科贡”,至北京时已改为“重科贡”。这二条均被重复提出,可见谢铎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的重心所在。另外,“革冗员”是对“择师儒”的延续,亦可见明中叶时官学中冗员之多。“塞捷径”亦指出当时教育界所存在的弊病。谢铎在任礼部侍郎兼国子监祭酒时,章懋为南京国子监祭酒,两人声望甚高。《明史·谢铎传》曰: 时章懋为南祭酒,两人皆人师,诸生交相庆。居五年,引疾归。铎经术湛深,为文章有体要。两为国子师,严课程,杜请谒,增号舍,修堂室,扩庙门,置公廨三十余居其属。诸生贫者周恤之,死者请官定制为之殓。家居好周恤族党,自奉则布衣蔬食。
可见谢铎在任北京国子监祭酒时,采取了许多有益于教育的措施。同样可惜的是,因为改革的阻力太大,谢铎仅任职二年,就一再提出辞职,改任《历代通鉴纂要》的润色官。虽然如此,谢铎的教育改革思想仍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
《谢铎集》卷七十二《维持风教疏》曰: 窃惟人伦,风教所先,人伦不可以不明也,臣愿正祀典以究明伦之实; 仕途,风教所系,仕途不可以不清也,臣愿重科贡以清入仕之途;冗员,风教之滥,冗员不可以不革也,臣愿革冗员以从京府之制;捷径,风教之羞, 捷径不可以不塞也,臣愿塞捷径以澄国学之源。
在此《维持风教疏》中,谢铎提出了四项改革措施,第一条是“正祀典以究明伦之实”,他认为: 窃惟学校之设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莫先于父子,子虽齐圣不先父食,奈何仍讹袭故以颜、曾、思三子配飨堂上,而其父则皆列祀庑下,冠屦倒置,有是理哉?为今之计,莫若别于阙里立庙,祀叔梁纥而配以颜、路、曾皙、孔鲤诸贤,如先儒熊去非之论,庶几各全其尊而神灵安妥也。人伦莫大于君臣,殷之顽民犹不忍忘纣,奈何忘君事仇?若吴澄者,亲为有宋之遗臣,而腼颜胡元之官禄,名节扫地,复何言哉?后死之诛,正宜律以《春秋》大义,斥其用夷变夏之罪,罢黜从祀,以列于莽大夫之间,庶几不掩其恶而人心惬服也。
第二条是“重科贡以清入仕之途”。他认为: 窃惟科贡之设,皆所以罗天下之贤才而用之也。科举一途,虽称得人,奈何考试等官,类皆御史,方面之所辟召,职分既卑,学亦与称,恩之所加,势亦随之。于是又以外帘之官,预定去取。或者名为防闲,而实则关节内外相应,悉凭指麾,而科举之法日坏矣。臣愚,乞敕两京大臣, 各举部属等官素有文行者,取自上裁,每布政司特差二员以为主考,如往岁诸臣之所建白者,庶几前弊稍革而真才亦可以渐得矣。岁贡一途, 虽亦有人,但近来提学等官,类从姑息,试廪之初,不以势取,则以贿行; 不以济贫,则以优老。及其来贡之际,又听其自乞愿授教职,往往名为升考而实则虚文,上下相蒙,迄无可否,而岁贡之法益坏矣。臣愚,乞敕礼部,将岁贡生员愿授教职者,先送翰林院、国子监,按月考试,期年之间,择其果通三场者,方许升考,授以职事,庶几前弊稍革而教官亦不至甚滥矣。
在奏疏的前言中,谢铎提到“近睹礼部尚书傅瀚等为地震事题准各该衙门条陈所见,臣固知天下之事所当言者不止于此,盖凡政本之蠹蚀,官司之黩滥, 生民之愁苦,军士之疲困,灾异之迭见,边境之失宁,是皆宗社安危之关,而朝廷宵旰之所急者……风教,学校之首务也,臣虽不才,职专学校,又岂容终于隐默而不一言之哉?”可知“维持风教”四点要求的提出饱含了对当世深刻的忧患意识①。明孝宗弘治朝总体来说是刻意求治,并为史家津津乐道的。孝宗朱祐樘继位之后便开始为在前朝蒙受冤狱的文武大臣平反,一批才美干济的贤能之士得以重用,如王恕、马文升、刘大夏、徐溥、刘健、谢迁、李东阳等,从而促使国内出现了“海内安,户口繁多,兵革休息,盗贼不作”的升平局面②。孝宗自己“勤求治理,置亮弼之辅,召敢言之臣,求方正之士,绝嬖幸之门”③ ,可以说是明中后期以来难得一遇的好皇帝,但是前代积累下来的弊政已成难返之势,如开朝确立的户口赋役制度难以推行,土地兼并严重,赋役流失,府库空乏,这又使前线饷银不足,加之宦官监军,遂使作战不力,连遭败绩。另外还有滥封传奉官的问题,这一切均使弘治君臣的峻业鸿绩变得黯淡无光④。政治上的不景气进而影响教育,“边圉多警,许生员纳马入监,有七千余名。川、陕荒歉,守臣又具奏上粮入监,通前共有数万余人”⑤。大量例监生充斥了国子学,这是当时财政危机最直接的体现。谢铎于弘治十三年起复并入京叙命,但早在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就已通过邸报得知与吴与弼同点礼部右侍郎的消息⑥。此间诏命频下,催其上任,他则以老病推脱,辞色甚苦,当然最后还是勉强北上,这不能不说明谢铎对当下仕途的畏避态度。而一旦接受了官秩,谢铎骨子里匡济进取的儒家精神便再次燃起,“明知其不可而力为之”的人格特色便又一次得到彰显。
《维持风教疏》中的前两项措施,即“正祀典以究明伦之实”与“重科贡以清入仕之途”基本上是弘治三年在南监提出的“慎科贡以清教化之源”及“正祀典以端教化之本”的翻版。在南监时谢铎为宋儒杨时请祀,并要求罢祀吴澄,为此还引得朝议喧哗,最终杨时的从祀地位得到认可,而吴澄从祀不变。此时在北监的他则以人伦常理出发,再次要求正祀,所谓“学校之设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莫先于父子,子虽齐圣不先父食,奈何仍讹袭故以颜、曾、思三子配飨堂上,而其父则皆列祀庑下,冠履倒置,有是理哉?”因此,谢铎主张“别于阙里立庙,祀叔梁纥而配以颜路、曾皙、孔鲤诸贤,如先儒熊去非之论,庶几各全其尊而神灵安妥也”。除此之外,谢铎显然仍对吴澄去祀不成一事耿耿于怀,他说:“人伦莫大于君臣,殷之顽民犹不忍忘纣,奈何忘君事仇?若吴澄者,亲为有宋之遗臣,而腼颜胡元之官禄,名节扫地,复何言哉?后死之诛,正宜律以《春秋》大义,斥其用夷变夏之罪,罢黜从祀,以列于莽大夫之间,庶几不掩其恶而人心惬服也。” 道德评价使谢铎绕过吴澄实际的理学成绩立论,措辞之严厉则为平日行文所少见。然而,这一次同样是“一波才起万波随”,据《明孝宗实录》卷一七三载: (弘治十四年四月)礼部议覆掌国子监事礼部右侍郎谢铎所陈三事, 谓叔梁纥立庙及吴澄从祀事,铎与学士程敏政尝言之,俱以廷议不合而止,今请再集廷议。岁贡生员入监一年,方许告就教职,请如铎议,余皆有不可行者。惟论吴澄不当从祀,时尚书傅瀚力诋铎言为谬。侍郎焦芳曰: “铎言诚有难行者,但草庐先生(吴澄)苦心著述,虽若有功,而出处大节则真有可议。铎言不当从祀,是已。”瀚力称前人之请为有见,今不可遽易。① 总之,廷议场面非常激烈,但除岁贡生事告允外,余议皆无果而终。谢铎针对科举过程中存在的“座主门生,沆瀣一气”的弊端提出“重科贡以清入仕之途”,而这也是其众多谏议中获廷议通过的唯一一条。科举当下的状况是:“考试等官,类皆御史,方面之所辟召,职分既卑,学亦与称,恩之所加,势亦随之。
于是又以外帘之官,预定去取。或者名为防闲,而实则关节内外相应,悉凭指麾,而科举之法日坏矣。”关于考官任用问题,《明会要》卷四十七“选举”载: 初制:两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同考用教职。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景泰三年,令布按二司同巡按御史推举见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学廉谨者,聘充考官。于是教官主试,遂为定制。② 正如谢铎揭露的那样,巡按御史推举的教官虽“文学廉谨”,但官秩卑微, 容易受到上峰意志的左右,从而形成上下其手的局面。谢铎建议:“两京大臣, 各举部属等官素有文行者,取自上裁,每布政司特差二员以为主考”,主考官的品级和选用范围提升了,科场舞弊的难度自然也增大了。当时岁贡的现状也令人堪忧:“近来提学等官,类从姑息,试廪之初,不以势取,则以贿行;不以济贫,则以优老。及其来贡之际,又听其自乞愿授教职,往往名为升考而实则虚文,上下相蒙,迄无可否,而岁贡之法益坏矣。”前面已经提到贡监生分为三类: 恩贡,遇国家庆典,皇帝诏令府州县学贡送,不占常贡名额;选贡,提学官第3— 5年考试选拔府、州、县学生员;岁贡,按府学三人,州学二人,县学一人,每年向国子监贡送①。因为选送贡生一事均由地方提学主管,而一旦提学用非其人就非常容易滋生权钱交易、人情请托等腐败现象。事实上,明中叶以来基层选送的生员质量已难以保证,因此谢铎主张礼部严把入监关口:“将岁贡生员愿授教职者,先送翰林院、国子监,按月考试,期年之间,择其果通三场者,方许升考,授以职事,庶几前弊稍革而教官亦不至甚滥矣。”正因为切中时弊,而措施详明可行,方得通过廷议;不管怎么说,谢铎“科贡事重,仕途可清,而所以维持风教者不外是”的评价和期望未免还是过高了。不但强调严抓科贡的关口,谢铎对科举本身亦有独到的批判的眼光。其《科举私说》中称: 是故今之科举,罢诗赋而先之经义,以观其穷理之学,则其本立矣。
次制诏论判而终之以策,以观其经世之学,则其用见矣。穷理以立其本, 经世以见诸用,是虽科举之学苟于此而尽心焉,则古之所谓德行、道艺之教,盖亦不出诸此。而其所以成人材、厚风俗、济世务而兴太平也,应岂有不及于古之叹哉?然考其归,则所谓穷理、所谓经世者,恒浮谈冗说,修之无益于身心,措之无益于国家,甚者口夷、齐而心蹻、跖,名伊、周而迹斯、鞅,遂使科举之学,悉为无用之虚文。② 由此可知,谢铎以其一贯的全体大用的价值观,较深刻地指出当下科举教育普遍流于表面的弊端,而这一弊端又是体制性的。谢铎不只是在具体的行政操作层面有着严密的思想认识,他同时也没有停止对科举教育利弊的思考; 然而限于当时的现实条件,这又只能是落入第二义了。
《维持风教疏》的第三条是“革冗官以从京府之制”。谢铎认为: 窃惟京国四方之极,天下所视以为准则者也。窃见顺天、应天二郡, 实惟京府。大兴、宛平、江陵、上元四县,皆为附郭。见今学校之设,惟二府有之,而四县皆未尝有。盖虽统于所辖,实亦以府学之生徒悉皆四县之俊秀,与其储养之滥,不若选择之精之为愈也。不然,岂以京国首善之地而惜此一学校之官哉?奈何凡今天下附郭县分不多,多寡俱各有学,其视京府实为冗滥。臣愚,请从顺天、应天之制,凡附郭一县例增廪膳十名,随其县之多寡以为增益。止以府学教官兼领其事,生员虽益而官不加多,庶几冗员稍革,而风教之责亦稍重矣。臣亦熟知今之为官者,类喜添设而难于裁减。殊不知增一官则增一官之费,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天下冗员之可减者,宁止是哉?① 明朝的地方官学按性质可分为三类,即儒学、专门学校和社学。儒学包括按地方行政区划设立的府学、县学、州学,按军队编制设立的都司儒学、行都司儒学、卫儒学、都转运司儒学、宣慰司儒学和安抚司儒学,专门学校包括武学、医学和阴阳学;社学在城镇和乡村设立,招收8岁以上15岁以下的民间子弟, 带有某种强制性②。《明会要·职官》卷四十一载儒学兴建情况: 明初置儒学提举司。洪武二年十月辛卯,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府设教授,州设学政,县设教谕,各一。俱设训导:府四,州三,县二。又有都司儒学(龙文彬注:十七年,置辽东始),行都司儒学(注:二十三年,置北平始),卫儒学(注:十七年,置岷州卫,二十三年,置大宁卫始),以教武臣子弟。俱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如府。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司,俱设儒学。③ 地方儒学自开朝就颇受重视,并且体制日趋完备。由谢铎此疏议中“见今学校之设,惟二府有之,而四县皆未尝有”的情况来看,儒学兴建并未如上引述材料所言真正形成“一轨九州,天下同风”的局面。同时顺天、应天两府学冗员现象日趋严重,究其原因,崇祯时大学士钱龙锡揭示说:“学官旧用岁贡生,近因举人乞恩选贡,纂修占缺者多,岁贡积至二千六百有奇,皓首以殁,良可悯。
且祖宗设官,于此稍宽者,以师儒造士需老成故也。”①以上虽为后来监学冗员更为严重时的现象,但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弘治时府学的情况。谢铎希望在顺天、应天之外的属县大兴、宛平、江陵、上元开设学校,并相应把府学中的冗散力量划拨过去,“实亦以府学之生徒,悉皆四县之俊秀。与其储养之滥,不若选择之精之为愈也”。因为顺天与应天一为首善之地,一为帝王之乡,“天下所视以为准则者也”,完全可以照此模式广泛推广,是以谢铎请求说:“从顺天、应天之制,凡附郭一县例增廪膳十名,随其县之多寡以为增益。”这一改革措施不只裁汰了学府中臃肿的部分,而又将它们加以分流补充到基层教育机构中,从而既避免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冗散人员的力量。然而谢铎也深知“今之为官者,类喜添设而难于裁减”,其推行的阻力可想而知,但是他本着“增一官则增一官之费,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的思想坚持己见,不管其能否推行,这种魄力都是令人钦服的。
第四条是“塞捷径以澄国学之源”。谢铎认为: 窃惟国学聚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皆所以备国家他日之任使也。选之科贡,犹恐未精,奈何近年以来大开捷径,如纳马、纳粟之徒,皆谓其有资国用之缺,殊不知得其利者未什一,而受其害者已千百。况今日之纳马、纳粟即他日之鬻爵卖官,此等风声,岂盛世所宜有哉!今边事方殷,谋国之臣必有以此策献者,万一再行,则彝伦之堂,竟为交易之地,岂不大可耻哉!臣愿深监前弊,预塞其途,虽或国用不足,亦当别为节缩区处,而此策断不可行矣。往年为因此辈在监不谙文理,凡拨各衙门写本者俱各顾人,今遂视为定例,致使六科短差亦以顾人艰难为辞,目前流害其极如此, 如蒙乞照内府等衙门事例,许以年月相应者送科,写本亦令挂选出身, 庶几嗟怨少息,而风教之地亦稍清矣。臣固知国家养士不厌其多,但贤关所在,恩幸之滥进,昏眊之杂处,殊亦可忧,然则捷径之当塞者,又宁止是哉!①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弘治中后期边患频仍,国库空虚,为弥补财政不足,允许招进大批例监入学,一时通过纳马、纳粟的人滚滚而至,致使监学的教学质量锐降。谢铎对此给予严厉批评:“今日之纳马、纳粟即他日之鬻爵卖官,此等风声,岂盛世所宜有哉!”这真要我们佩服他直言谠论的勇气了。例监生的表现实在无法让人恭维:“此辈在监不谙文理,凡拨各衙门写本者俱各顾人,今遂视为定例,致使六科短差亦以顾人艰难为辞,目前流害其极如此。”谢铎提出解决方案说:“照内府等衙门事例,许以年月相应者送科,写本亦令挂选出身,庶几嗟怨少息,而风教之地亦稍清矣。”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塞捷径以澄国学之源”是断难实行的,谢铎称“国有不足,亦当别为节缩区处”,倒还是对当时左支右绌、入不敷出的财政危机缺乏足够认识,而显得有些迂阔了。
正因为谏议大多不能采纳,而职责所在又使之不能已于言,这就为谢铎最后一次出仕蒙上了非常矛盾和痛苦的色彩。弘治十四年(1501)六月十一日与十三日两首次韵诗略可表明其当时的心境。《六月十一日雨中以事早朝不果感而有述》云: 炎风吹雨昼阴阴,夜半泥途没马深。
路险未能辞吏责,命穷犹复误朝簪。
向来漫浪成何事,老去依违愧夙心。
廊庙江湖忧乐地,敢言城市与山林。
《十三日再朝有感用前韵》云: 敢从明日问晴阴,又向空街走夜深。
多病可应还涉世,感恩终是愧投簪。
自怜一代功名地,不尽平生感慨心。
何处有山容不得,好官犹复玷儒林。① 由两首诗我们可以看出谢铎扶病出仕而深怀感恩的心态。然而,身体上的老病与仕途中的蹇困,又使他陷入“廊庙江湖忧乐地,敢言城市与山林”以及“何处有山容不得,好官犹复玷儒林”的两难境地中。渴望有所为,匡治天下风教纵然是他一生的主调,而面对种种不顺,又怎能强求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有什么惊人表现呢?弘治十七年(1505),半年之内,谢铎连上六疏告病还家,王廷相《方石先生墓志铭》称:“时六馆诸生以状乞留先生者,毋虑千人。”谢铎至家一年后,孝宗即去世。随之武宗即位,宦官刘瑾等八人号称“八虎”,诱导只有十五岁的皇帝嬉游,朝政遂日益败坏,谢铎的告归亦算明智之举了。
纵观他在两监时的教育主张和管理方法,均具有鲜明的崇儒敦化的色彩。
谢铎注重正本清源的工作,杜绝或减少例监以清国学之源,加强科贡考官任命、监生才能考察的管理以正仕途之始,以及正典礼以明人伦之基,所有这一切均表明谢铎善于从源头抓起,不做表面文章的行政作风和教育理念。不只如此,他还强化监学中书籍刻印与保管措施,关心馔堂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监生历事比例确定方面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谢铎在《修举废坠疏》中历举北监监生号房不仅紧张而且破败问题,监生邢伟、韩本、宋济死后安葬费用问题,监内堂宇墙壁年久失修等问题,无不从监生日用所急着眼,而深得人心,作为一名教育家,在谢铎身上体现出的人文关怀的特色亦是非常鲜明的。
知识出处
《谢铎及茶陵诗派》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重点考察谢铎的诗文主张及创作特色,并将谢铎和其他茶陵诗派成员结合起来一同考察,以概括“茶陵诗派”的全貌,评价“茶陵诗派”和谢铎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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