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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谢铎的历史顺变观及历史真实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谢铎及茶陵诗派》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6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谢铎的历史顺变观及历史真实观
分类号:
K09
页数:
5
页码:
121-125
摘要:
谢铎具有丰富的治史经验,他对汉唐宋以来的历史人物、事件作有大量的史学札记,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他的历史顺变观和真实观。
关键词:
谢铎
历史顺变
内容
谢铎具有丰富的治史经验,他对汉唐宋以来的历史人物、事件作有大量的史学札记,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他的历史顺变观和真实观。
一、历史顺变观早在谢铎青年时代即有“大化何,四时互更代”(《杂诗》)之咏,从中隐约透露出事物发展有其必然规律的历史观。入仕之后,随着不断接手《英宗实录》《通鉴纲目》《宪宗实录》《历代通鉴纂要》等史书的勘纂润色工作,其史学演进观亦日臻成熟。成化九年谢铎上《癸巳封事》云: 窃观今日天下之势,如日之中,如月之望,如四时之夏,正《易》所谓泰、所谓丰、所谓大有之时也。以陛下端拱持盈于上,群臣奔走仰成于下, 宜若无待于私忧过计者。然而中者昃之渐,望者弦之渐,夏者秋之渐,故圣人于《易》,在《泰》有艰贞之戒,在《丰》有勿忧之戒,在《大有》有无备之戒,盖不如是则无以保其常丰、常泰、常大有如一日也。② 应当说,谢铎史学观建立的哲学基础源自经学著作,他以四进变化,日月盈缺征代天下大势的运演过程本身即是刺取了《易经》中的观点,但浙东史派“全体备用”的主导思想又使谢氏循环往复的历史存在模式充满了积极作为的用世色彩,而令其老套的陈述中略有新意。这种新意表现在他强调顺应历史自在的迁换大势的同时,发挥历史主体尤其是皇帝的作用,以在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铁则之下保持永远的“丰”“泰”“大有”的局面。这是一种进取的顺变观,惟其进取才使得谢铎的史论中充满批判的精神。这里以对曹参的评价为例,其“曹参”条说: 天下之治惟其时,识其时而酌其事之当以否,斯善治天下矣。方秦氏之吞并诸侯也,阡陌井田,郡邑封建,坑焚学校,举先王之法而尽变之。当是时,天下之民涂炭已极,继其后者又从而纷扰之,几何不为垓下之项乎? 参之相汉,有见于此,遂访诸盖公,求黄老之说,一以清净无为为治。彼以其猛,我以其宽;彼以其扰,我以其静,一矫而反之。以苦于多事之民,一旦得见无事之治,是犹出烈炽之中而沃以清泠之水,故民安其治而歌之。
所以转二世之秦为四百年之汉者,参亦不为无功焉。参之治固可谓识时矣,然吾犹有惜于参者。盖时虽厌于有为,而事之不可不为者,君子不容以概不为也。参之意惟恐一事之为未能益民而先已扰民,乃至一无所事, 终其身惟萧何之法是守,抑不知何之佐高帝也,倥偬于马上之治,当时制度大抵袭秦之旧而已,先王良法美意之变于秦者,曾闻其能修什一于千百乎?况时至孝惠,秦灰已冷,楚坑已平,牝鸡之声未闻,屠牛之锋未挫,可以有为之日也。帝察参不事事,且使其子谏之,帝亦非常主矣。使参能与帝有为,三代之治未必不可挽而上也。奈何一意矫秦,遂至酣歌废事,卒使汉家之治因循杂伯而已。於乎!参但知清净之药足以调扰乱之民,而不知王道之菽粟所以养民生者,不可一日无此,所以徒能瘳秦民之疾苦, 而终不能复元气于三代之时之民也。噫!汉之所以为汉者为此,汉之所以止于汉者亦以此。① 他针对曹参为相后“举事无所变更,日夜饮酒”的评论,表明其对萧规曹随的汉初政治是持肯定态度的。黄老无为之治在当时起到了宽猛相济的效用, 谢铎由衷称扬“参之治固可谓识时矣”。然而,曹参毫无区别地将“不可为”与“不可不为”作“我为”处理,所以只能起到安定民心、稳固时局的作用,却不能促使汉朝短时期内迅速崛起,实现上古三代之治,也即是“参但知清净之药足以调扰乱之民,而不知王道之菽粟所以养民生者,不可一日无此,所以徒能瘳秦民之疾苦,而终不能复元气于三代之民也”。谢铎对曹参治术的评价无疑是辩证的,尤其他指出这一无为方略在惠帝“秦灰已冷,楚坑已平,牝鸡之声未闻,屠牛之锋未挫”、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期显然起到了阻碍作用,这又体现出其历史观中顺变的特质。
另外,他对狄仁杰的评价也立足对汉唐历史精熟把握的基础之上,揭示它们内在的联系,以发展的眼光进行类比和归纳,从而在乍看相似的历史事件表象之外,获得深刻的洞察和判断。他“狄仁杰”条说: 天下事有似同而实异者,君子于其心而已矣。裴炎之谏武后立七庙、反政豫王,侃侃乎殿陛之间,有似于王陵之为汉,然庐陵废立之谋,谁实启之?陈平之佐周勃诛诸吕,迎立代王,迟迟乎岁月之久,有似于仁杰之复唐,然诸吕分王之议,谁实主之?借曰宽假吕氏,以图后功,诸武之王,仁杰有是事乎?平之心不过贪生畏死,以保富贵而已。若乃裴炎之废立既党于武氏矣,而故为是论谏以收公议于其后,陵之所以面折吕氏者,果如是乎?苟以炎之谏而比陵,以平之功而比仁杰,则绐说吕禄属兵太尉,郦寄亦汉之忠臣矣;劝诱二张请还庐陵,吉顼亦唐之忠臣矣,是乌可哉?要之,陵不必有平之功,而其心即仁杰之心;仁杰不必有炎之谏,而其心非平之心。若乃其事之成不成,幸不幸,则君子不暇论也。① 他认为表面看来,裴炎劝谏武则天与西汉王陵谏诤吕后相似,狄仁杰中兴唐室与陈平帮助周勃诛灭吕氏外戚力量相似,但是追根溯源他们的原始动机却多有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往往决定革新会有成败的不同结果,但身处历史洪流中的关键人物的主观意愿也不容忽视。王陵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尽管没有取得类似陈平的功绩,也是堪与后者乃至狄仁杰相比的,陈平则不过贪生畏死,以保富贵而已”,即使成功铲除诸吕势力,也不值得渲染,因为一旦时势有异,他必然是另一种苟安顺从的姿态;同样,狄仁杰虽没有像裴炎一样纵论宏议,却不阿附武氏,是从内心到实际功效均值得称颂的人物。谢铎在评价狄仁杰的过程中,运用略迹原情的方法,注重在不同时势背景下考察历史人物的动机与功绩之间的关系,带有较强的道德评判的意味。这在李东阳《陆孝子诗序》中也有体现,其云:“当原其心,苟其心诚且迫,譬之救焚拯溺,宁赴汤蹈火以求益于事,不得与以死伤生者比。君子于此,固当有取焉。”①从历史评判的角度,谢铎的思想在后世得到积极的传承,如清包仪《易原就正》卷五注《大过卦》“象曰:过渉之凶不可咎也”时说:“事虽不济,而心则无可尤。盖幸而成天下之事,固当论其功;不幸而死天下之事,自当原其心,所谓不可以成败论英雄。”②不难看出他与谢铎历史观念之间的继承关系。
二、历史真实观上述历史顺变并不意味着评史标准流宕无依,应当指出的是,谢铎的顺变观建立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他认为:“人臣建策效计,当原其心,诚为国邪, 笨虽不就,君子予之;心不在国,假善以济其私,功虽幸成,君子不与也。”③从历史人物的初始动机来展开评价,而不是仅从其自身的口头表白和客观效果断定, 这亦是谢铎历史是非观的体现。谢铎“曹操、刘备”条举出曹操来佐证观点说: 刘豫州能以长坂之败,合江东而为赤壁之胜,则其于新附之蜀,唇齿汉中,必非苟苟轻出,以坐待自敝者也。操自称多智,则其计岂尽出懿、晔之下者哉?盖幸而得,未若不幸而不得,以养吾全胜之威,正有惩于前日赤壁之轻用,而重发于此。不然,操岂知足者,而能为是得陇望蜀之戒邪? 一日十惊之说,夫宁知非《晋史》故欲神懿之策,乃援晔以卑操乎?④ 魏军攻占汉中后,司马懿、刘晔劝说曹操乘势西指,攻取益州,曹操回答说:“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邪!”七天后得蜀地降兵称:“蜀一日数十惊, 守将虽斩之,不能安。”曹操再问刘晔,后者说:“今已小定,未可击也。”从这条史料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曹操谨小慎微,以致坐失战机的结论,谢铎却不以为然,认为这是“《晋史》故欲神懿之策,乃援晔以卑操”。他进而分析说:“操岂知足者,而能为是得陇望蜀之戒邪?”一方面刘备能够由襄阳兵败,转而联合东吴取得赤壁之战的胜利,已经表明其有卓越的领导才华和军事能力。他占领益州后,虽立足未稳但肯定已部署好兵力,准备打一场政权保卫战。另一方面, 赤壁之败的教训实在过于惨重,曹操理应慎重,“幸而得,未若不幸而不得,以养吾全胜之威,正有惩于前日赤壁之轻用,而重发于此”。由此我们看出谢铎对史料真伪的甄别工作是非常重视的。
正如上面提到的,在确认史料可信的前提下谢铎又展开对传主“略迹原情”式的是非评价和价值判断。“人臣建策效计,当原其心”的主张,其实与谢铎一贯的“正心诚意”的理学思想相通。谢铎认为“诚”为真实无妄之谓,进而“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情也,都是真实无妄,所以亘古亘今千万人,一个个都是如此,这便是天理之本然”①。谢铎将他的理学精神引入历史领域,这使其剖判人物过程中更为犀利、深刻。他不同意苏颖滨所称“陈平、狄仁杰待其(吕后、武则天)已衰而除正之,故身与国俱全”的观点,反而认为陈平以一己私利为中心,望风觇气、与世偃仰、假善济私,不能与狄仁杰相提并论。陈平固然帮助周勃翦除诸吕势力,迎立代王,但当初附合“诸吕分王”的也是他,所以“平之心不过贪生畏死,以保富贵而已”。因此,历史人物的真实动机决定了后世的评价,至于“其事之成不成,幸不幸,则君子不暇论也”。这说明在对历史事实的评判当中,谢铎挟进了大量的道德评价的因素。
知识出处
《谢铎及茶陵诗派》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重点考察谢铎的诗文主张及创作特色,并将谢铎和其他茶陵诗派成员结合起来一同考察,以概括“茶陵诗派”的全貌,评价“茶陵诗派”和谢铎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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