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谢铎的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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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谢铎及茶陵诗派》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59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谢铎的史学思想
分类号: K09
页数: 35
页码: 112-146
摘要: 谢铎不但是一位著名的文学家、诗人,而且还是一位史学家。他能成为一位很有史学思想的人,固然因为熟读史书,恐怕更重要的是与其三次出仕为官期间,曾四次奉诏参与大型史书的编纂有关。
关键词: 谢铎 史学思想

内容

谢铎不但是一位著名的文学家、诗人,而且还是一位史学家。他能成为一位很有史学思想的人,固然因为熟读史书,恐怕更重要的是与其三次出仕为官期间,曾四次奉诏参与大型史书的编纂有关。据《明史》本传及《嘉靖太平县志·谢铎传》记载,谢铎参与修撰的大型史书有以下四部:一是成化初年以翰林院编修的身份参与修撰《宪宗实录》;二是成化九年奉旨校勘《通鉴纲目》;三是弘治初年因言者交荐,以原官即丁忧前担任的翰林院侍讲身份预修《宪宗实录》;弘治十六年,以礼部右侍郎的身份预修《历代通鉴纂要》,为润色官。这四部史书中两部为实录,两部为历史书的整理汇编。《通鉴纲目》与《历代通鉴纂要》仿司马光《资治通鉴》例,有“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之功用。另据李东阳《明故通议大夫礼部右侍郎掌国子监祭酒事致仕赠礼部尚书谥文肃谢公神道碑铭》和王廷相《方石先生墓志铭》,谢铎著述中属于史书的还有《元史本末》《宰辅沿革》《国朝名臣事略》《赤城新志》等。非常遗憾的是,李东阳《神道碑》和王廷相《墓志铭》中提到的这些著作今天均已佚去。
  现在我们能看到的谢铎的著作是《桃溪集》的第二次编定稿《桃溪净稿》和第三次编定稿《桃溪类稿》,前者有诗稿45卷,文稿39卷,《桃溪净稿·文稿》之卷二十一、卷二十二两卷包括“史论”二十八篇①,卷二十三是“讲章”五篇,又《桃溪净稿·诗集》卷二十五《续春秋一十六首》《续通鉴纲目二十一首》、卷二十六《续宋史十六首》、卷二十七《拟室明铙歌十二篇》并序、卷二十八《殷鉴杂咏二十四首》并序,均以古史为题,以诗歌的形式发表了对史事的看法,其余还有些散篇诗文体现出谢铎的历史观。我们可以从中窥见谢铎的史学思想。
  一、国内政局一:宪宗怠政、孝宗勤政、武宗荒嬉明宣宗朱瞻基于宣德十年(1453)病逝,年仅九岁的皇太子英宗朱祁镇即位,年号为正统。鉴于新帝年幼,太皇太后张氏将国政交由内阁大学士杨荣、杨溥和杨士奇主持。后来司礼监王振得英宗宠信,“三杨”等人亦为之逊避,朝野上下万马齐喑。在朝纲不振的同时,边患又起。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瓦剌也先大举入侵。好大喜功的王振挟帝亲征,八月即遭土木堡之败,英宗被俘,王振为护卫将军樊忠所杀。英宗被俘之后,其弟朱祁钰于九月即位,是为代宗。同年十月初一,也先再次大举进犯,十月十一日,兵临北京城下,于谦率兵出城迎敌,奋勇抗战,屡获胜利,十一月初八,也先退兵塞外。次年改元景泰,也先屡次请和,英宗于八月间被释返京,闲居南宫过着幽禁的日子。景泰八年(1457)正月,景帝病重,徐有贞、武清侯石亨和太监曹吉祥等人发动“夺门之变”,迎立英宗复位,景帝则幽死于宫中。
  天顺八年(1464)正月,英宗病死后,十八岁的太子朱见深即位,次年改元成化,是为宪宗。宪宗在位二十三年,是个昏庸的君主,在他的纵容下,宦官肆意操纵国政,从成化五年(1469)开始,大学士万安凭借万贵妃的得宠成为宪宗最为倚重的人。他不以国事为务,反而与宪宗沉溺于宫闱燕乐,致使皇帝数月不朝成为常事。宪宗把国政完全托付给宦官,宦官更是以万贵妃为后台,肆无忌惮,目空一切,甚至位居总督和总兵官之上。另外宪宗随意任人为官,资历出身一概不拘,因此形成了“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而数千人”①的可悲局面。
  成化二十三年(1487),明宪宗死去,九月朱祐樘继位,是为孝宗,次年改元弘治。孝宗大力取用贤能并委以重任,“置亮弼之辅,召敢言之臣,求方正之士,绝嬖幸之门”。② 随之马文升、张吉、王纯、丁玑、李文祥、敖毓元等大臣纷纷被起用。由于宪宗成化年间言路堵塞,孝宗还注重广开言路以革除弊政,形成了“是时上更新庶政,封章旁午,言路大开”①的良好政治氛围。此外孝宗还厉行节俭并减轻赋税,弘治元年(1488)马文升向孝宗建议:“一应供应之物,陛下量减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孝宗对其建议极为褒奖,“嘉纳之,悉施行”②。孝宗时期政治清明的局面为历代史家称道,清人谷应泰称:“孝宗之世,明有天下百余年矣。海内安,户口繁多,兵革休息,盗贼不作,可谓和乐者乎!……当是时,冰鉴则有王恕、彭韶;练达则有马文升、刘大夏;老成则有刘健、谢迁;文章则有王鏊、丘濬;刑宪则有闵珪、戴珊。”③当然,弘治期间的治平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其国内诸如土地兼并、宦宠弄权及边疆动荡、边民暴动等政治痼疾还依然存在。
  弘治十八年(1505)孝宗死去,皇太子朱厚照即位,是为武宗,次年改元正德。孝宗在弥留之际,招来内阁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将太子托付于他们,并说:“东宫年幼,好逸乐,卿等当教之读书,辅导成德。”④武宗在位期间的确是骄纵贪玩,不理政事,大权从而落入宦官刘瑾手中。正德年间政治黑暗, 民不聊生,动荡不安的局面再次出现。正德五年十月,文安人刘六、刘七在霸州发动起义,短短十几天就有数千人响应。此外,又发生了藩王朱宸濠等的叛乱。虽然他们最终都被平息下去,明代国运却越呈颓弊之势了。正德十六年(1521)三月,武宗咯血而死,因其无子继位,首辅杨廷和以《皇明祖训》为训诫说:“兄终弟及,谁能渎焉。兴献王长子,宪宗之孙,孝宗之从子,大行皇帝之从弟,序当立。”⑤提议朱厚熜继承皇位,此建议得到了皇太后张氏的批准。四月, 朱厚熜即皇位,次年改元嘉靖,从此开始了长达四十五年的明世宗统治时期。
  二、国内政局二:宦官专权明朝的政治腐败与宦官专权息息相关。英宗正统年间即对王振委以重任,他除去了“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⑥的禁牌,又结党营私,可以说正是王振首开明宦官专权之风。虽然“土木之变”中王振为乱军所杀,但宦官专权乱政的先河一开,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宪宗成化年间,宦官权势进一步膨胀,宦官汪直因机敏圆通、善于逢迎,甚得万贵妃的欢心和宪宗的赏识,成化十三年(1477)宪宗又从锦衣卫中挑选强干的官校一百余人,在灵济宫前设西厂,由宦官汪直直接管理,其势力远远超过东厂和锦衣卫。西厂设立之后,对官员的侦察更是繁细周密,无孔不入,用刑也更为苛刻残酷。而宪宗久处宫闱,与外界不通,西厂的设立正是要刺探外部的各种动向,这恰恰使其与朝臣的联系更为疏远,增加了宦臣弄权的机会。
  成化时期宦官的权势不仅很大,而且有名者很多,除汪直外,还有梁芳以及由他带起来的钱能、韦眷、王敬等人。梁芳是为万贵妃办事的内监,其党徒和帮凶遍布各地,梁芳以采办为名,大肆聚敛,并将国库的金银挥霍一空。成化时期宦官的专权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从十余人,一事而参六七辈,分布藩郡,总领边疆,援引险邪,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方责贿,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①。这段话是对成化时期宦官专权局面的形象描述。
  明武宗朱厚照当太子时,宦官刘瑾就带着他“为长夜之游”,刘瑾成为其最可依赖的心腹。正德年间,刘瑾又设内厂,东厂和西厂也在他们的监视之内, 其作恶多端令人发指。刘瑾专权期间穷奢极侈,对百姓大肆搜刮,成为百姓受害最重的弊政之一。时林俊上言说:“天下皆曰两皇帝……陛下时不视朝,刘瑾西南向倨立,鸿胪寺各官叩头,而题奏某部与某敕某酒饭,皆其言语。各官起身,鸿胪喝向东作揖。故谓陛下坐皇帝,刘瑾立皇帝也。”②其声势熏天可见一斑。另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甲二, 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狮蛮带二束,金汤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袭,牙牌二匮,穿宫牌五百,金牌三,衮袍八,爪金龙四,玉琴一,玉瑶印一,盔甲三千”③。那些御用禁物及大量兵器成为他谋反的直接证据,但他专权期间聚敛之巨亦足以给他量刑治罪了。
  总之,明代中期以来宦官独揽大权屡见不鲜,皇帝对宦官的信任又使宦官的职权得到了极度的扩大和膨胀。宦官经营皇庄、皇店,侵夺百姓良田,出代税监,控制贸易甚至还充任矿监、监军等。明中期宦官权威之大,范围之广,均大大超越前代,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三、外患:西北边患及其他国内政治的腐败极易招致外患的发生,前面提到的土木堡之变即是明廷内外交困的集中反映。这场事变发生时谢铎只有十五岁,事隔多年他作有《哀土木》一诗,其中有“故老百年犹涕泪,太平今日忆更新”句①,说明他对这次军事失败一直印象深刻。成化间,西北边患是当局首要应对的问题。成化四年(1468)四月,西北固原的土达,平凉户满四聚众起事,依据石城,声势日益壮大。明廷派遣都御史项忠统帅京营兵连同陕西戍卒五万人镇压,直到成化五年(1469)正月,捕杀彗帚山首领毛哈喇,叛军余部勒令解散,起义才告一段落。
  成化九年(1473)九月,土鲁番速檀阿力王入侵哈密。甘肃巡抚娄良急速上报, 兵部尚书白圭称:“哈密为我西藩,土鲁番无故凌夺,不救则赤斤诸卫尽为蚕食。嘉峪外皆强敌,而祸中甘肃。”②此后速檀阿力的扰边活动不断发生,到嘉靖九年(1530)冬,哈密终为土鲁番所据。正是因为西北边防局势紧张,成化九年十月,阁臣商辂发起群臣以《论西北备边事宜状》为题纵议国是。谢铎将时下局势与宋代进行对比,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他认为边患不断的真正原因在于当局采取的搜套政策失当。因此,朝廷应当利用当下相对稳定的战略发展期加紧对上述地区的布防与控制。他提议说:“及此无事之时,正宜蓄兵养锐,于大同、宁夏以为东西之援,于是而渐图收复汉唐故疆与我国初东盛之地, 据三受降城以极形势,修千八百堠以谨烽火,以河曲为室家而屯田积谷于其中,以受降为门户而耀兵振武于其外。”③此外,他又从边将任命是否得当、减轻内地及边疆平民负担等角度,阐述他的边防主张。总体上来说,谢铎的建言论证翔实严密,谈锋尖锐无畏,体现了一名儒臣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虽然最终并没有得到宪宗的肯定并加以推行,却赢得了士林中较高的声誉。
  成化以来,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国内到处充满冒烟的火种。成化三年(1467)三月,聚居在荆襄山区的饥民在河南人刘千斤和僧人石龙的领导下起义。六年(1470)十月,李胡子又反,直到成化十二年,才平息起义。除了荆襄暴动,还有广西藤峡瑶族起义。起义始于景泰年间,直到成化元年十二月,浙江左参政韩雍才予以平定。虽然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大藤峡保持了安定状态,但到正德五年(1510),这里反抗气焰又重新燃起,直到嘉靖十八年(1539) 才彻底平息。总之,虽然成化、弘治、正德三朝相对而言是明代较为稳定的时期, 但种种内忧外患却大量存在,它们对谢铎史学思想形成无疑具有重要的影响。
  !+# $%BYZ[ 《讲章·圣有谟训》较充分地体现了谢铎的天命观。这则讲章应该是谢铎成化十一年至十六年五月任经筵侍讲期间所作,名义上是在为皇帝疏解文典, 其实宣讲过程本身就是对其理学、教育及历史观点的阐述。《尚书》中“尚”字为“上”之义,即上古之书的意思。《尚书》是夏、商、周三代官方历史文献及部分上古事迹著作汇编,相传由孔子汇纂;而其中如《洪範》《尧典》《禹贡》《皋陶谟》据后人考证皆为儒家后学续补之作。《尚书》在西汉初仅存二十八篇,即《今文尚书》;武帝时,孔安国于旧宅中发现用篆体书写的《尚书》,即《古文尚书》;东晋人梅赜又献《尚书》,即《伪古文尚书》。今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即《今文尚书》与《伪古文尚书》的合编。《尚书》以保存周朝的史料为主,因而周公旦“以德配天”的宗教政治伦理观处于主导地位。在殷周时代人们将事物运动变化的最终原因归结为一个超验的精神本体“上帝”或“天命”,“上帝” 是有意志、有作为、有人格色彩的神,他不但是自然界的主宰,还是人类社会甚至精神领域的主宰。朝代更替、运祚迁换正是天命谕示或庇佑下的结果。谢铎在《偶读虞舜夏少康周成王与程婴杵臼事有感得四绝句》其二云: 一旅看看起二斟,分明遗腹是天心。
  祀天旧物终归夏,真羿何须着意深。① 在谢铎看来,夏的建立及发展是符合天命的。这亦即与本篇讲章中称夏初君臣雍睦、物熙治平的景象是一致的: 道在昔先王不敢慢天,常恐惧修省,以克谨天戒于上。其臣人不敢玩法,皆奉法修职,以克有常宪于下。百官之众,各修其职以辅其君。故当时之君,内无失德,外无失政,所以能为明哲圣的君。
  上段谢铎的解释明确以遵顺或违逆天命为治与乱的分界线,只有“不敢慢天, 常恐惧修省,以克谨天戒于上”,才能求得永平。“天戒”,谢铎解释说,“上天所以警戒人君者,如日食之类”,这其实是以阴阳灾异附会政事的翻版。《周易》首先提出阴阳两个基本范畴,自然界及人类社会中的万事万物均由这两种对抗的力量孳乳推动。作为从自然界中抽取的八种卦名两相错综配伍,又衍生六十四卦及三百八十四爻,而两卦之间如果是交感的,象征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就是吉卦;反之亦然①。《尚书·洪範》中提出“五行”说,即“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禾啬。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禾啬作甘”②。“五行”中这五种基本元素是物质世界不可或缺的,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属性,只有在不违背基本性的前提下,才能物我两宜。如《尚书·洪範》所记箕子与周武王谈论天道时曾说,鲧治水时未能遵从水“润下”的本性,用土壅堵,结果适得其反, 这正是当时用“五行”说解释史事的例子。除此之外,《尚书·金滕》中还记载周成王受管、蔡二叔蒙蔽,猜忌周公,致有“风禾尽偃”的风雷之变;成王深感上天的震怒,郊迎周公,并订立永不诛罪的金匮之盟,遂使“风禾尽起”,气象如常。这又是殷周时代躬行天罚,以天象私揣天意的体现。谢铎的讲解无疑贯彻了上述思想: 今日食之变,天戒显然,而羲和若罔闻,知是失其常宪,昧先王之谟训矣,如何可赦?盖当是时,后羿专政,君弱臣强,以致此变,羲和党羿,而不以告,故仲康命胤侯正其罪而诛之如此。
  日食只是一种正常的天体运行过程中造成的视觉印象,即使如地震、旱涝等自然灾害与当下政治状况亦无必然的因果联系,遑论天意赏罚了。在西周末年,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奴隶制王权的瓦解,人们已逐渐从宗教政治神学的蒙昧中摆脱出来,《国语·周语》记“伯阳父论地震”一事,伯阳父即认为周亡的衰象源于地震造成的灾难,而地震的产生不是天命的产物,却是“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蒸”、阴阳二气失序的结果①。这无疑是对长期以来近于迷狂崇拜的政治神学体系的重大的矫正。随着春秋时代的到来,老子提出以“道”为核心的“自然无为”的主张,认为“道”而非“天帝”才是事物存在与变化的根源和准则,“道”既无意志、无作为,且没有人格色彩,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又“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乃是宇宙万物存在与生息的充盈状态。孔子却与之相对,仍然秉承周公旦以来“天帝”为人格神的观点, 只是对鬼神之事采取了敬而远之的立场,而天命却始终成为他哲学体系中的最高悬设。其在《论语·季氏》中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孔子的一生正是在不断寻求认识及随顺天命的必然性的过程中获得了最终的知性自由:“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据此,我们可知,虽然在孔子这里上古三代政治神学的光芒有所减弱,其理论重心转向个体本体如何更为和谐地渗入群体本体而成就德厚而流光的仁人范型,但诸如以阴阳、五行附会时事的庸俗政治学等消极因素得到了潜在的保留。这或许可以成为汉代董仲舒以阴阳、五行为柱石建立起“天人感应”的政治神学体系以及东汉章帝建初四年(79)班固整理《白虎通德论》进一步将经学神学化的源头了。毫无疑问,向来服膺儒术、丹漆随礼的谢铎对此亦是深信不疑的。我们很容易在他的诗作中寻到其“敬天”的痕迹,如“看从注脚三分欠,悟到天心一画无”(《读易》)“须信缵承终在我,言兴废本由天”(《重修族谱有感》)“天应未绝斯文脉,再世还教有小同”(《再用李广郑玄杜衍范镇事足前四绝为八首》其二)“百常命在天应识,涕泣吾今拜蜀公”(同前其四)等等。上述诸例不同谢铎其他以“天”代表皇室,“天下”代表黎庶,而均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终极指称,天威不可违逆,天戒必甄心动惧以迎之,谢铎在讲章中又将“敬天”思想作了进一步推论: 臣尝因是推之,人君至尊无对,其所敬事而畏惮者,惟天而已。故天心仁爱人君,必出变异以告戒之;而人臣之忠爱其君者,必举天戒以警动之,庶几恐惧修省,变异可消,天意可回,而国祚可永。
  值得一提的是,谢铎明显有其匡救时弊的目的在。据《明会要·祥异》卷六十八、六十九载,成化年间共有九次日食,分别为三年二月丁酉、五年六月癸丑、六年六月戊申、九年四月辛酉朔、十年九月癸丑、十一年九月丁未、十二年二月乙亥、二十年九月乙酉朔、二十一年八月己卯;彗星亦多现,如成化元年二月、四年七月、九月、七年十二月甲戌、八年正月,其中七年十二月之彗,中朝震恐,以致宪宗“避正殿,撤乐,敕群臣修省,条时政得失”;还有地震频发,成化元年四月甲申,河南钧州有震;三年四月,四川有震;四年八月,京师地震;六年正月丁亥,河南、湖广有震;十二年正月,南京有震;十三年九月,京师有震;十七年二月甲寅,南京、凤阳、淮安、扬州、和州、山东河南局部州县同日有震;二十年京师、永平诸府、大同、宣府、辽东同日有震;二十一年三月,泰山有震;五月京师地震①。其实,天象无常,灾异频生,正如前面提到的伯阳父所论,与人间政治关联甚微,其关键在于如何防治周济而非其他。不过从另一方面讲,灾异的出现恰恰为台谏机构或忠耿之士提供了上疏改变弊政的机会,咫尺天威成为支持他们立论的最充足的根据。以成化十二年正月南京震灾为例,地震发生后,南京科道官上奏:“弭灾之策,乞进君子以正朝廷,择将帅以备边郡,设法制以弭盗贼。并乞敕天下镇巡官及三司郡县,省刑薄敛,拯饥缉盗,毋妄兴土木,毋因公科扰。”对此,有司受敕实行②。但是仔细考查一下,震灾问题居然牵扯到朝廷人事铨选、边将任命、加强法制、薄赋省徭等额外话题之上,对民众而言亦可称是因祸得福了。宪宗成化朝不能善始善终,其宠幸万妃及权臣万安, 又沉溺于神仙道术;同时边境多扰,国中流民暴乱不绝,自然灾害正好成为忠良开口而谄佞噤声的契机。谢铎历举张禹、王安石“以天变为不足惧”而造成恶果实属牵强,但他最后冀望宪宗“远法圣谟,近取殷鉴,以上谨天戒,以下察臣宪”①才真正体现出他的一番拳拳忠贞之心。谢铎具有丰富的治史经验,他对汉唐宋以来的历史人物、事件作有大量的史学札记,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他的历史顺变观和真实观。
  一、历史顺变观早在谢铎青年时代即有“大化何,四时互更代”(《杂诗》)之咏,从中隐约透露出事物发展有其必然规律的历史观。入仕之后,随着不断接手《英宗实录》《通鉴纲目》《宪宗实录》《历代通鉴纂要》等史书的勘纂润色工作,其史学演进观亦日臻成熟。成化九年谢铎上《癸巳封事》云: 窃观今日天下之势,如日之中,如月之望,如四时之夏,正《易》所谓泰、所谓丰、所谓大有之时也。以陛下端拱持盈于上,群臣奔走仰成于下, 宜若无待于私忧过计者。然而中者昃之渐,望者弦之渐,夏者秋之渐,故圣人于《易》,在《泰》有艰贞之戒,在《丰》有勿忧之戒,在《大有》有无备之戒,盖不如是则无以保其常丰、常泰、常大有如一日也。② 应当说,谢铎史学观建立的哲学基础源自经学著作,他以四进变化,日月盈缺征代天下大势的运演过程本身即是刺取了《易经》中的观点,但浙东史派“全体备用”的主导思想又使谢氏循环往复的历史存在模式充满了积极作为的用世色彩,而令其老套的陈述中略有新意。这种新意表现在他强调顺应历史自在的迁换大势的同时,发挥历史主体尤其是皇帝的作用,以在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铁则之下保持永远的“丰”“泰”“大有”的局面。这是一种进取的顺变观,惟其进取才使得谢铎的史论中充满批判的精神。这里以对曹参的评价为例,其“曹参”条说: 天下之治惟其时,识其时而酌其事之当以否,斯善治天下矣。方秦氏之吞并诸侯也,阡陌井田,郡邑封建,坑焚学校,举先王之法而尽变之。当是时,天下之民涂炭已极,继其后者又从而纷扰之,几何不为垓下之项乎? 参之相汉,有见于此,遂访诸盖公,求黄老之说,一以清净无为为治。彼以其猛,我以其宽;彼以其扰,我以其静,一矫而反之。以苦于多事之民,一旦得见无事之治,是犹出烈炽之中而沃以清泠之水,故民安其治而歌之。
  所以转二世之秦为四百年之汉者,参亦不为无功焉。参之治固可谓识时矣,然吾犹有惜于参者。盖时虽厌于有为,而事之不可不为者,君子不容以概不为也。参之意惟恐一事之为未能益民而先已扰民,乃至一无所事, 终其身惟萧何之法是守,抑不知何之佐高帝也,倥偬于马上之治,当时制度大抵袭秦之旧而已,先王良法美意之变于秦者,曾闻其能修什一于千百乎?况时至孝惠,秦灰已冷,楚坑已平,牝鸡之声未闻,屠牛之锋未挫,可以有为之日也。帝察参不事事,且使其子谏之,帝亦非常主矣。使参能与帝有为,三代之治未必不可挽而上也。奈何一意矫秦,遂至酣歌废事,卒使汉家之治因循杂伯而已。於乎!参但知清净之药足以调扰乱之民,而不知王道之菽粟所以养民生者,不可一日无此,所以徒能瘳秦民之疾苦, 而终不能复元气于三代之时之民也。噫!汉之所以为汉者为此,汉之所以止于汉者亦以此。① 他针对曹参为相后“举事无所变更,日夜饮酒”的评论,表明其对萧规曹随的汉初政治是持肯定态度的。黄老无为之治在当时起到了宽猛相济的效用, 谢铎由衷称扬“参之治固可谓识时矣”。然而,曹参毫无区别地将“不可为”与“不可不为”作“我为”处理,所以只能起到安定民心、稳固时局的作用,却不能促使汉朝短时期内迅速崛起,实现上古三代之治,也即是“参但知清净之药足以调扰乱之民,而不知王道之菽粟所以养民生者,不可一日无此,所以徒能瘳秦民之疾苦,而终不能复元气于三代之民也”。谢铎对曹参治术的评价无疑是辩证的,尤其他指出这一无为方略在惠帝“秦灰已冷,楚坑已平,牝鸡之声未闻,屠牛之锋未挫”、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期显然起到了阻碍作用,这又体现出其历史观中顺变的特质。
  另外,他对狄仁杰的评价也立足对汉唐历史精熟把握的基础之上,揭示它们内在的联系,以发展的眼光进行类比和归纳,从而在乍看相似的历史事件表象之外,获得深刻的洞察和判断。他“狄仁杰”条说: 天下事有似同而实异者,君子于其心而已矣。裴炎之谏武后立七庙、反政豫王,侃侃乎殿陛之间,有似于王陵之为汉,然庐陵废立之谋,谁实启之?陈平之佐周勃诛诸吕,迎立代王,迟迟乎岁月之久,有似于仁杰之复唐,然诸吕分王之议,谁实主之?借曰宽假吕氏,以图后功,诸武之王,仁杰有是事乎?平之心不过贪生畏死,以保富贵而已。若乃裴炎之废立既党于武氏矣,而故为是论谏以收公议于其后,陵之所以面折吕氏者,果如是乎?苟以炎之谏而比陵,以平之功而比仁杰,则绐说吕禄属兵太尉,郦寄亦汉之忠臣矣;劝诱二张请还庐陵,吉顼亦唐之忠臣矣,是乌可哉?要之,陵不必有平之功,而其心即仁杰之心;仁杰不必有炎之谏,而其心非平之心。若乃其事之成不成,幸不幸,则君子不暇论也。① 他认为表面看来,裴炎劝谏武则天与西汉王陵谏诤吕后相似,狄仁杰中兴唐室与陈平帮助周勃诛灭吕氏外戚力量相似,但是追根溯源他们的原始动机却多有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往往决定革新会有成败的不同结果,但身处历史洪流中的关键人物的主观意愿也不容忽视。王陵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尽管没有取得类似陈平的功绩,也是堪与后者乃至狄仁杰相比的,陈平则不过贪生畏死,以保富贵而已”,即使成功铲除诸吕势力,也不值得渲染,因为一旦时势有异,他必然是另一种苟安顺从的姿态;同样,狄仁杰虽没有像裴炎一样纵论宏议,却不阿附武氏,是从内心到实际功效均值得称颂的人物。谢铎在评价狄仁杰的过程中,运用略迹原情的方法,注重在不同时势背景下考察历史人物的动机与功绩之间的关系,带有较强的道德评判的意味。这在李东阳《陆孝子诗序》中也有体现,其云:“当原其心,苟其心诚且迫,譬之救焚拯溺,宁赴汤蹈火以求益于事,不得与以死伤生者比。君子于此,固当有取焉。”①从历史评判的角度,谢铎的思想在后世得到积极的传承,如清包仪《易原就正》卷五注《大过卦》“象曰:过渉之凶不可咎也”时说:“事虽不济,而心则无可尤。盖幸而成天下之事,固当论其功;不幸而死天下之事,自当原其心,所谓不可以成败论英雄。”②不难看出他与谢铎历史观念之间的继承关系。
  二、历史真实观上述历史顺变并不意味着评史标准流宕无依,应当指出的是,谢铎的顺变观建立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他认为:“人臣建策效计,当原其心,诚为国邪, 笨虽不就,君子予之;心不在国,假善以济其私,功虽幸成,君子不与也。”③从历史人物的初始动机来展开评价,而不是仅从其自身的口头表白和客观效果断定, 这亦是谢铎历史是非观的体现。谢铎“曹操、刘备”条举出曹操来佐证观点说: 刘豫州能以长坂之败,合江东而为赤壁之胜,则其于新附之蜀,唇齿汉中,必非苟苟轻出,以坐待自敝者也。操自称多智,则其计岂尽出懿、晔之下者哉?盖幸而得,未若不幸而不得,以养吾全胜之威,正有惩于前日赤壁之轻用,而重发于此。不然,操岂知足者,而能为是得陇望蜀之戒邪? 一日十惊之说,夫宁知非《晋史》故欲神懿之策,乃援晔以卑操乎?④ 魏军攻占汉中后,司马懿、刘晔劝说曹操乘势西指,攻取益州,曹操回答说:“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邪!”七天后得蜀地降兵称:“蜀一日数十惊, 守将虽斩之,不能安。”曹操再问刘晔,后者说:“今已小定,未可击也。”从这条史料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曹操谨小慎微,以致坐失战机的结论,谢铎却不以为然,认为这是“《晋史》故欲神懿之策,乃援晔以卑操”。他进而分析说:“操岂知足者,而能为是得陇望蜀之戒邪?”一方面刘备能够由襄阳兵败,转而联合东吴取得赤壁之战的胜利,已经表明其有卓越的领导才华和军事能力。他占领益州后,虽立足未稳但肯定已部署好兵力,准备打一场政权保卫战。另一方面, 赤壁之败的教训实在过于惨重,曹操理应慎重,“幸而得,未若不幸而不得,以养吾全胜之威,正有惩于前日赤壁之轻用,而重发于此”。由此我们看出谢铎对史料真伪的甄别工作是非常重视的。
  正如上面提到的,在确认史料可信的前提下谢铎又展开对传主“略迹原情”式的是非评价和价值判断。“人臣建策效计,当原其心”的主张,其实与谢铎一贯的“正心诚意”的理学思想相通。谢铎认为“诚”为真实无妄之谓,进而“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情也,都是真实无妄,所以亘古亘今千万人,一个个都是如此,这便是天理之本然”①。谢铎将他的理学精神引入历史领域,这使其剖判人物过程中更为犀利、深刻。他不同意苏颖滨所称“陈平、狄仁杰待其(吕后、武则天)已衰而除正之,故身与国俱全”的观点,反而认为陈平以一己私利为中心,望风觇气、与世偃仰、假善济私,不能与狄仁杰相提并论。陈平固然帮助周勃翦除诸吕势力,迎立代王,但当初附合“诸吕分王”的也是他,所以“平之心不过贪生畏死,以保富贵而已”。因此,历史人物的真实动机决定了后世的评价,至于“其事之成不成,幸不幸,则君子不暇论也”。这说明在对历史事实的评判当中,谢铎挟进了大量的道德评价的因素。
  明君贤臣为谢铎进行历史评价过程中的两个相辅相成的重要方面。他针对历史上出现的明君贤臣进行理性的估衡,而不拾人余唾,从中可以看出他独到的审视体察的史才和史识。
  一、明君观谢铎为参编《通鉴纲目》及《历代通鉴纂要》等书作了大量的史学札记,像他这样写出大量读史札记的参预修史的同僚不乏其人,李东阳就是一例。据《四库全书总目·新旧唐书杂论提要》称: 是编(即《新旧唐书杂论》)摘唐史事迹,辨其是非,所论太宗、明皇之事为多,持论亦皆平允。然东阳依违避祸,固位取容,其论宋璟不与反正之功,无害宰相之体,实阴以自解;其论狄仁杰、褚遂良优劣,谓二人易地, 仁杰必能强谏于武后初立之时,遂良必不能成功于武后既纂之后;及论德宗猜忌,元载凶嫉,李泌能周旋其间,亦隐然自以调停为功。其“驳胡寅论高力士”一条及论“姚崇任谄用诈”一条,亦欲以持论之正,自盖其所为也。① 不像李东阳这样在史评中为自己的行为寻求辩护,谢铎则谠谠直论,允持厥中。谢铎理想的君主形象为:“惟精惟一,兢业万机如舜,然后可以为存心; 必明物察伦,知人则哲如舜,然后可以为致知,如是则德无不修而道可凝,于是著于三千三百之仪而成其发育峻极之功。”②其最高的治术理想则为刑错之风。
  明察、仁厚、精勤、有力成为他评价明君的一般标准。比如他“汉文帝”条举汉文帝赐吴王濞几杖以惩其不朝之咎,要体现“君人者有以服天下之心,则无所施而不可”的道理说: 君人者有以服天下之心,则无所施而不可,不然将惠之而亵,威之而格矣。故在文帝可以赐几杖,而铁券之恩适足以恕怀光;在宋祖可以罢藩镇,而削地之谋适足以祸晁错。然则文帝之于吴,赐之可,削之亦可,而何独有见于几杖之芒刃,而无见于髋髀之斧斤乎?濞之反,帝亦不能无憾焉。③ 与之相反,刘备杀刘璋,自领益州牧,则是“天下事有合于义,而不能不疑于天下后世者,知之不精,行之不直,过为委曲,自文以自乱其真”。本来法正就劝刘备取代刘璋,而前者称:“今以小利失大信义于天下,奈何?”入蜀后,刘璋对其心存戒备并严把关口,这样最终激怒刘备,招致杀身之祸。谢铎“昭烈”条说: 天下事有合于义,而不能不疑于天下后世者,知之不精,行之不直,过为委曲,自文以自乱其真耳。昭烈以帝室之胄,举义兴复,则天下固汉之天下也,夫孰得而争之?特其势有难易,不得不先荆、益,置江东以徐制许、雒耳。是以孔明隆中之对,直欲资表取璋以图曹操,盖亦兼弱攻昧而远交近攻之意也。向使昭烈乘赤壁之胜,卷席而西,以声罪致讨,则璋固其囊中物耳,孰敢以为非义者哉?惟以好逆之而入,顾乃以敕关靳兵为璋之罪而取之,是固未足以厌人心也。故昭烈之失,不在于取璋,而在于受璋之迎;不在于得蜀,而在于据涪之怒。观其拒统之说,正坐见义不精,已自不能不疑于心,其何以免于天下后世也哉?独不知孔明复何处于昭烈也,岂其不与当时之谋乎?① 在谢铎完全道德化的批评中,正是刘备对天下大义(汉为正统)“知之不精,行之不直,过为委曲,自文以自乱其真”,使谢铎对其产生了色仁而行违的质疑。又谢铎认为“君子于天下事,惟其可久不变,而以吾心之安者行之,不则未有不至于大坏而极敝者也”,即个人在历史进程中要适应时势的发展而不可固于个人“心安理得”式的退避,反之只会使情势更加恶化。他“唐高祖”条评价唐高祖和唐太宗说: 天下之敝端,立异以启之也。事之有不可以经而以权者,惟圣人能行之。不然,是未免于立异,而天下之敝端于是乎始矣。唐高祖之于太宗, 既不能如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则处之以人臣所不疑之地可也,顾乃宠以天策上将,使之地嫌位逼,不惟建成之心不能自安,而太宗之心亦有不得安者。于是始以妃嫔之僭,继以王、魏之谋,又继以杨文幹之叛逆,不已,而饮鸩呕血,至于昆明池之约,而太宗危矣。则其推刃同气,蹀血禁门,亦岂独太宗之罪哉?程子曰:“周公之功大矣,皆人子之分所当为。鲁安得独用天子礼乐哉?成王之赐,伯禽之受,皆非也,其因袭之弊,遂使季氏僭八佾,三家僭雍彻。”於乎!斯言也,观于此而尤信。① 他举了唐太宗不顾高祖“事成当以汝为太子”的许诺,固辞东宫之位,最后却发生“玄武门之变”为争位而骨肉相残的事件:“(武德)九年六月,太宗以兵入玄武门,杀太子建成及齐王元吉。高祖大惊,乃以太宗为皇太子。”②对此谢铎评价说:“昔人责太宗以子臧之节,予亦惜太宗不知王季之义,而过为是好名以自速其罪戾也。”③相让为国,强调孝友之义的宋王李成器誓死不居嫡嗣之位,而产生了“上以成睿宗之明,下以成明皇之义,而开元三十年之治,未必不基于此”的效应,更加印证了谢铎对通权达变中的时势判断、自我定位、时机把握等诸要素综合应用的重要性的认识。他进一步申明说:“天下之机不在此则在彼,故智者慎焉。方其机之未发也,彼犹有所忌而不敢近,发而彼得以制之, 鲜有不反射而及于祸者,此高贵乡公之所以见弑于司马昭,而窦武、陈蕃之所以见杀于王甫、曹节也。”④ 谢铎历举的汉唐诸代君主均不是白璧无瑕的,而正是通过对他们的针砭剖判得出了自己的明君观。他对唐玄宗的批判可谓字字诛心,后者虽有拨乱之功,却“迹其所以致祸者而躬蹈之,则是恶湿而居下”。接着胪列其种种过失:“明皇知武后之祸起于聚麀,而不能已寿妃之册;知韦氏之祸生于点筹,而不能遏禄儿之宠;虽力诛曌后既死之魄以绝之于宗庙,欲其不至于乱亡也,得乎?”“若玄宗者亲见武氏之祸,亲平韦氏之乱,不瞽不跛,终其身展转于井之中,而卒莫之悟。”⑤不止如此,谢铎将女祸乱国与宦竖、权臣迕政并提,其嫉恶之情致使在对武则天的评价上显得有失公允。他“武后”条评价武则天说: 於乎!世莫不幸于才之在小人也,小用之则小害,大用之则大害。武氏其小人之才之尤者乎?世何不幸而有莽、操而又有武氏也!吾尝读《武后传》,见其一言一事之美,未尝以为喜而不以为忧,故虽以吕强之在汉, 张承业之在唐,其行有足取者,君子固忧其善之在彼而不在此,以为世道之不幸也,而况才之出于小人者乎! 除此之外,他还在《殷鉴杂咏·光宅后》一诗中斥责武后说: 祸极女娲惨,奸深吕氏谋。分明麀聚季,莫怪牝为周。① 谢铎将武则天比作吕后,而他评价吕后的《人彘》一诗写道: 宫中雉为牝,厕中人作彘。白马枉誓天,赤龙几堕地。② 吕后是一位凶妒且权力欲望强盛的人,韩信的被杀充分体现了她柔软却强狠的政治手腕,刘邦死后她迅速培植诸吕势力,陵迫刘氏宗族。相比吕后, 武则天似乎更胜一筹,谢铎称“祸极女娲惨,奸深吕氏谋”则意味着在女色乱国方面她已登峰造极了。事实上,武则天的人生道路曲折坎坷,充满了变数。她为并州文水人(今山西文水东),十四岁入宫为太宗才人,在太宗死后为尼。高宗李治召为昭仪,永徽六年(655)立为皇后。因李治病弱,朝事多由则天处理, 时人并称“二圣”。弘道元年(683)中宗李显即位,则天垂帘听政。次年废中宗,立睿宗李旦。载初元年(690)又废睿宗,自称圣神皇帝,易国号为周,改元天授。武则天在位期间(690—705),开创殿试制度,亲自考查贡士;并允许九品官及百姓可自行荐举;修《姓氏录》,五品官即可升入士流。在经济政策方面多依贞观以来旧例,有效保证了大唐社会财富的逐年增长,成为连接贞观与开元两朝至关重要的一环。当然,她贬逐长孙无忌、褚遂良,任用酷吏来俊臣等, 屡兴大狱,使朝野震惶;晚年又崇尚奢靡,专断独行,均为其弊政所在。神龙元年(705)中宗李显复位,上尊号为“则天大圣皇帝”,是年冬,则天去世。谢铎对武则天采取了彻底否定的态度,他说:“吾尝读《武后传》,见其一言一事之美, 未尝以为喜而不以为忧。”“世莫不幸于才之在小人也,小用之则小害,大用之则大害。武氏其小人之才之尤乎?世何不幸而有莽、操而又有武氏也!”谢铎之所以有如此大的认同偏差,大概是向来“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 天地之大义”(《易·家人》),及“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列子·天瑞》)等固有成见在作祟,这又是我们难以强求古人的地方。
  二、贤臣观与明君观相对的是贤臣观,忠孝雄杰且有智勇才略在谢铎看来是贤臣的重要特征。比如他在“宋王成器”条评价李成器的时候,就特别强调孝友之道, 他说: 孝友之有益于人家国也大矣。睿宗之贤,不及高祖;明皇之贤,不及太宗。高祖且不能与有功之子,况睿宗乎?太宗且不能处无道之兄,况明皇乎?使成器不能以死自让,他日登楼之变,吾知其不在太平而在成器矣。父子兄弟之亲一也,孰谓明皇能忍于杀其子而能不忍于其兄哉!然则成器一让,上以成睿宗之明,下以成明皇之义,而开元三十年之治,未必不基于此也。於乎!孝友之有益于人家国也如此,君子观建成之祸,而后知成器之功。① 显然谢铎对李成器以死让国的行为给予高度赞赏,此外他也非常推崇唐宰相陆贽,其《陆宣公》一诗云: 宣公古人品,在唐无与让。仁义百万言,致君尧舜上。
  艰难奉天诏,闻者色怊怅。遂令颠沛余,重有中兴望。
  天意不可回,君心竟难亮。侃侃道州翁,不救延龄谤。
  悲哉方药书,千载伤立仗。② 陆贽为唐苏州嘉兴人(今属浙江),大历间进士。贞元八年(792)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他勇于揭露两税法实行以来的各种弊端,主张薄敛减赋,以布帛为计税标准;又建议在边境屯田积谷,改进防务。后为裴延龄所谄,十年(794)冬罢相,贬为忠州别驾,居忠州十年后卒。陆贽空有“仁义百万言,致君尧舜上”的宏愿,却落得“天意不可回,君心竟难亮”的结局,因此谢铎特别指出君臣和顺、风云际会的重要性。唐代孔颖达早曾指出:“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于恳诚而已。斯道稍衰, 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于是箴谏者稀。”①在封建官僚体制日趋完备的情况下,君臣间的交流愈加不可缺少。他在“论吕夷简”条中说: 李宸妃之事,刘后以主母而久擅权于当时,仁宗以嫡孕而将得志于他日,人臣谋国而处兹危疑之际,亦大艰难矣。夷简者,上能夺刘后之私情,下不遗仁宗之宿憾,调和两宫,终始如一,孰谓非宰臣之力、宰臣之能也?殊不知天子之母,固不可以不厚,而嫡庶之分,亦不可以不严。自母以子贵之说行,世之人主但知能尊其所生之为孝,而不知尊其母所以卑其父之不得为孝也。是故宸妃以后服殓,非厚宸妃也,所以陷宸妃于先帝宗庙之非礼;非厚仁宗也,所以启仁宗于他日追尊之非义。且曰太后尚念刘氏,是特为太后谋也。又曰异时勿谓夷简不道,是特为一身谋也。於乎!天下独无大中至正之道,可以沮太后之邪心,而弭仁宗之遗恨者乎?夷简诚知道而忠谋,力劝太后,明语仁宗,布诸天下,告于宗庙,痛悔前日袭取之非,大正今日主妾之义,于是而为宸妃发丧,厚其所当厚,而杀其所当杀,以仁宗之明达仁恕,质以先王之礼,未有不从者,而顾为是委曲弥缝以免祸,抑末矣。② 谢铎认为吕夷简在仁宗、太后之间起到了良好的沟通互联的作用,使后党与王权之间的纷争得到化解,避免了政治动乱的发生,与一般臣僚依违两可的自保之道不同。相反,不顾忠义,徇私献谗者又遭到谢铎的鄙弃,他在“虞世基”条中称: 自古衰乱之世,未尝无智勇才略之士为国家出死力者,而其功卒不克就,奸臣忌之,而其君之昏不足以知之也。当隋之季,盗贼遍天下,太仆杨义臣击张全称、高士达,破降河北贼数十万,功亦伟矣。虞世基乃曰:“小窃未足虑,义臣克之,拥兵阃外,此最非宜。”遂诏罢义臣兵,贼由是复盛不可制。於乎!以炀之残逆,虽义臣不罢,吾固未见其能弭盗而安天下也。
  独恨奸臣之所以误国者,启千百世敝端之始,至使岳飞之忠孝雄杰,亦卒死于贼桧之手,坐失事几,以坏宋三百年天下于左衽之域,此天下后世之所痛心而扼腕者也。然世基不免,而桧乃老死牖下,吾又不能不叹未定之天,于是而益甚矣。於乎!彼小人者,亦何惮而不为哉!① 谢铎藉由虞世基与秦桧的例子,说明奸臣当道的危害,对隋代杨义臣、宋代岳飞的遭遇深表同情。又谢铎论范纯仁之语:“为人臣者,尽力以事其君,死生以之,顾事之是非何如耳。至于成败,天也,岂可豫忧其不成而遂辍不为哉?”范纯仁正道直行而非忧谗畏讥的风概令人钦敬,这又加重自古贤良明珠暗投的悲剧意味。谢铎悲叹历史上人材不遇的现象,其论徐洪客云: 世习之移人,不有特见先觉之士出于其间,为之陈说义理,则举天下之大事而不陷于功利、诈力也者,几希矣。世至于隋,例称禅代,虽以唐太宗之贤,其劝高祖以起兵也,亦必至循其故迹而后已。於乎!其亦溺于世习,而不自知其非也邪!抑尝见徐洪客之说李密者,曰:“执取独夫,号令天下。”噫!此特见先觉之言也,使太宗闻此而举以号于天下,则固汉高之击楚而为仁义之师矣。洪客盖董公之流,汉高幸而遇董公,太宗不幸而不遇洪客,徒使托空言于李密而已。於乎!其亦不幸矣夫!② 谢铎对徐洪客的话没有产生实际的历史作用而惋惜,这种惋惜其实更多的是为历史上不胜枚举的同类人物和事件而发,从中也可以看到谢铎评价人物时也注意到机遇这些偶然性因素的特殊作用。
  谢铎还注重评价臣僚贤良与否的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利国利民,他以司马光与王安石为例说: 自昔中国之动静,夷狄未尝不知之,则宰相之贤否进退,彼得以为轻重也,无惑矣。安石为相,既取凞河湖北,复取泸夷,无不遂意,若可喜者, 而交阯小丑得以露布青苗助役之非于天下曰:“中国穷困生民,欲以相拯。”温公尝劝宣仁弃兰州五砦以复于夏而已,初未闻其能取夷狄尺地以自益,然而契丹君臣动色相戒,曰:“中国相司马矣,慎无生事、开边隙。” 噫!何以得此于彼哉?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安石设法尽利以自弱其民,交阯虽小,如之何其弗侮?温公易暴驰利以自固其民,契丹虽强,如之何其弗畏?相臣之为国重轻也,盖如此。然则为国者,其亦知所先务哉。① 在谢铎看来,王安石施行变革,表面上改善了百姓的经济状况,却带来了扰民之乱;司马光举措保守,但采取强干弱枝、巩固中央的政策,达到了强民镇边的效果,相比较而言后者更把握住了为政的根本。不论谢铎的观点是否公允,他能够从国民实际利益出发来评价历史人物,这种态度无疑是值得称道的。
  谢铎对历代君臣的史评绝不是置之案头,一泄胸中私忿的斗方名士的作法,关于汉唐以来的为政得失,他很多都通过讲章、奏疏的形式上达天听,如他成化九年所上《癸巳封事》《论西北备边事宜状》,成化十一年至十五年任侍讲时的各种讲章,均有大量言之凿凿的史料佐证,这都说明谢铎在史评中寓含了充盈的道德批判及干预时政的愿望。明君、贤臣的渴求恰恰反证了当朝君昏、臣庸的事实,但谢铎的态度却未转为消极,其《次西涯病起早朝韵》云:“卜居未是赐归年,阳羡谁教浪买田。可信行藏真在我,极知用舍本由天。周公寤道方成梦,尼父初心未绝编。廊庙江湖今万里,海天空阔正无边。”(《谢铎集》卷四十五,第405页)追慕周孔,用舍行藏亦可为其现实人生的写照。
  一 、谢铎对权奸误国的批判谢铎在成化十六年至弘治元年第一次休隐期间写的《殷鉴杂咏二十四首》序说: 夫有国有家者,之所当鉴固非一端,然而莫先于女宠,莫甚于宦寺,莫大于奸臣,是三者要皆阴类,恒相依倚附丽以为腹心羽翼,而国之凶、家之害未有不由之者。……虽然害人之家未有不反害其家,凶人之国未有不与国而俱亡者,然卒之往往甘于覆辙之蹈而不知止焉。於乎!是三者之鉴又岂独有国有家者之所当知也哉?作《殷鉴杂咏》以告于世之人。① 女宠、宦寺、奸臣是谢铎最为究心的三道政治暗流。在二十四首诗中,论女祸者有妹喜、妲己、褒姒、吕后、赵飞燕、元后、贾后、武则天及杨玉环等九人, 宦臣及奸臣集团有寺人貂、赵高、张让等十常侍、鱼朝恩、仇士良、田令孜、孟昭图等多个,奸臣则有童贯、赵孝成、王容、吕不韦、李义府、李林甫、卢杞、蔡京、秦桧、贾似道等十人。他们最为接近皇帝且深得宠信,这样就容易利用政治上的优势地位,或招权纳贿,或谄上欺下,其最终结局都是祸国殃民。其咏杨玉环的《新台妃》诗云: 春老华清宴,门深羯鼓声。新台高百尺,不见范阳兵。② 谢铎认为,因为杨玉环的出现,玄宗沉溺于酒色笙歌,不问国事,最后兵临城下时还惘然无知。咏赵高《生隐宫》诗云: 世岂无尤物,天生此隐宫。马方尝阙下,鹿已失关东。① 赵高与胡亥用计除去扶苏,胡亥顺利登位。后者却被赵高的权势包围,毫无作为。咏秦桧《议和策》诗云: 野史禁能设,国史世还修。独有议和策,不刊君父雠。② 秦桧在位时权倾朝野,修史时对靖康之变讳莫如深,此诗正是对其脆弱的政治神经的极大讽刺。相比谢铎在《读宋史十六首》中咏岳飞的《金字牌》一诗中所写: 未饮黄龙府,先悲金字牌。英雄恨不灭,血泪满长淮。③ 从中更可以看出其鲜明的爱憎立场。综上,皇权内部在遭到三种势力的挖蠹后,要么运转失灵,要么为人所制,其结果均是灾难性的。谢铎在对吕公著的史论中称: 然有惩陈、窦以悉诛宦官者,而汉卒不免于夷陵,惩五王以悉殄于常武者,而唐卒不免于播迁。则惩其事未若惩其心,天下之治与乱,特君心一转移之间耳。④ 正因为君王能够威福自任,一意孤行,这使得历史上的一切功过成毁找到了最直接的肇事者和责任人: 太甲不怨艾,虽伊尹何以成其功;成王不悔悟,周公何以致其力。吾尝窃谓元祐之治,虽司马公诸人之力,实宣仁摄政之功;绍圣之乱,虽惇卞诸人之罪,实哲宗亲政之过。⑤ 这样看来,女宠、宦寺、奸臣乱权于下,皆因帝王放权于上,谢铎认为“自古国家之剪除奸恶也,权出于君则为福,不则转而为祸也益深矣”。① 当然,谢铎同样认识到君子、小人,圣主、昏君这两组相对概念之间的模糊性及相互间转化的可能。小人并非獐头鼠目,一望便知;君子也非白璧无瑕,绝假纯真;历史上的任何一位君主也不是一开始就甘于背负昏庸的骂名,谢铎进一步指出: 世谓小人能胜君子,非小人能胜之也,所谓君子者实自败以取侮,然后小人有词于天下,斯君子之气沮而其机在彼矣。不然,君人者岂愿疏君子、亲小人以自祸其家国也哉!惟不能辩之于早,使小人得以冒君子之名而用之。② 因此,作为君主要真正做到明见万里、简在帝心是非常重要的。自秦以来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唐宋时期又设台谏两官,其监察职能进一步细化,如台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专主纠劾官邪;谏有谏议大夫、拾遗补阙、司谏、正言,掌侍从规谏,这些对官员甚至皇帝都有极大的督察作用。但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程度整体呈强化之势,明朝洪武初年置中书省行宰相职,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被诛,中书省遂罢。二十八年,有诏敕云:“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③专制王权被抬到无以复加的高度。在监察方面,明初尚设有御史台,洪武十三年罢废,十五年又设都察院,以纠弹为务。成化六年八月,诏命“科目出身历任三年者不限内外,通选御史”,致使选非其人的弊政出现,从侧面反映出都察院的位望和权力的有限性。说到底,皇帝是社会价值尺度的最初制定者和最终仲裁者,如果他的知性评判被蒙蔽,那么整个的社会价值评判体系就会陷入无序和盲目之中,士流的清议,黎庶的怨毁,甚至局势的恶化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谢铎在总结历史得失教训时,特别指出舆论导向在惩恶扬善方面的作用: 如果舆论为正义之士维护和推动,就会成为有效遏制权奸的举措;相反,舆论为权奸操纵,就会适得其反,正义得不到伸张,事实也会被蒙蔽,带来严重恶果。他在论“贡禹、杜钦”条中说: 奸臣敢于罔上,以窃生杀之权者,未尝无所假托凭藉,以收天下之公论。夫公论之在天下,孰不知所畏哉!惟名持公论者身为之地,然后小人乃敢肆然无复顾忌,而天下之势去矣。石显之杀萧望之,王凤之杀王章, 方不安于天下之公论,钦、禹辈顾以当时明经贤良而低眉委膝,为之指麾羽翼。於乎!显之与凤,亦奚足责哉。① 他在论“张涉、薛邕”时也说: 世谓小人能胜君子,非小人能胜之也,所谓君子者,实自败以取侮,然后小人有词于天下,斯君子之气沮而其机在彼矣。不然,君人者岂愿疏君子、亲小人以自祸其家国也哉!惟不能辩之于早,使小人得以冒君子之名而用之,乃反为小人之所指摘。若德宗之用张涉、薛邕,适以为宦官、武将之口实,遂至因噎废食而尽疑天下之士,虽以陆宣公之贤,犹不免于窜逐而后已。於乎!人君所藉以佐理天下者,天下之贤也,而使小人得以讥笑之,则天下事可知矣。此宦官、武将之祸,所以终唐之世而莫之救也。② 谢铎认为奸臣之所以能够得逞,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正派人士“低眉委膝”造成的,后者的随顺与沉默反而为前者利用,即使“君人者岂愿疏君子、亲小人以自祸其家国”的动机始终保持,无形中却充当了他们恣意妄为的工具, 以致黑白颠倒、是非不分。除此之外,谢铎认为君主实为风教与舆论的最终掌控者,能否完全恰当地行使君权往往会对政治局面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他在论“王凤”条中特别强调君权的作用说: 自古国家之剪除奸恶也,权出于君则为福,不则转而为祸也益深矣。显能杀天子之傅,至使帝为俯首冤戮谏臣而不忌。凤一旦假名义以去之, 如拉朽然。於乎!当是时,天下知有显而已。凤能去显,凤之权何如哉! 是犹乌附之去病,病去而元气索矣,能不死者,几人哉?故新都之篡汉,吾不曰莽之弑平帝,而曰凤之杀显。於乎!威福之所由来者渐矣,故君子观人之家国,不幸其奸恶之除,而必察其所以除之者何如,然后为幸不幸也。
  他日窦宪之于郑众,梁冀之于单超,盖凤之故智尔,然则有识者宁不为之寒心哉!谓之事虽尽善,或未也。① 谢铎认为西汉中后期权归外戚,年幼皇帝往往成为任人摆布的傀儡,王凤弄权正是西汉走向衰落的起点,为以后王莽篡立、窦宪乱政埋下伏笔。在君权旁落的情况之下,权臣之间为了争权进行相互倾轧,且给败亡一方冠以权奸之名,从根本上来讲并非国家之福,反而酝酿着更大的政治危机。当然,君权的行使亦有待于臣僚的忠直维护,然而历史上更多的现象则是明哲保身、首鼠两端,谢铎认为这也是权奸始终不能根除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在论“苏味道” 条中说:紫似朱而后可以乱朱,莠似苗而后可以乱苗。以是为非者,人皆知其是也;以曲为直者,人皆知其曲也;以贤为不肖者,人皆知其贤也。人孰得而惑之哉?惟其混是非、曲直、贤不肖而中持之,其天下之人不得而非,不得而刺矣。太宗之将杀建成而问也,李靖、徐世! 辞焉。高宗之将立武后而问也,于志宁独不言焉。当是时,争之者为是为直为贤,劝之者为非为曲为不肖,有不待辨而明者,之三人者既不能自附于君子,而又恶其同于小人,既不知作善之为福,而又惧夫为恶之得祸,迹其心盖原繁之中立,胡广之中庸也,两端之间,世恶得而知之哉?故后之人率用此欺世,以为持禄保位之常法,而不知眉州之祸亦模棱之误也。於乎!使小人而尽如其所利,如广、如靖、如世! ,君子固不屑为也,而况徒得小人之名,有若味道、原繁、于志宁者哉!② 在谢铎看来,应当直言进谏时而保持中立是对儒家中庸之道的庸俗化,而它又往往是后世持禄保位甚至欺世盗名的惯常作法,这其实是应遭到批判的。
  总之,谢铎用他敏锐的历史眼光、犀利的批判笔调对汉唐以来的奸臣误国现象进行类比分析,重要的是,他不止分析已成定谳的奸诈之徒,更对无原则奉行忠恕、中庸之道的一般作法也归入姑息养奸之列,可谓字字诛心, 入木三分。
  二、对忠臣义士的渴盼除了上述对权奸的批判外,渴盼忠臣义士、国力强盛成为谢铎反对女祸、权奸、宦官乱国的正面表达。谢铎认为在历史进程中始终存在一条先验的天理,他在评价“诸葛诞”条时称: 天理民彝之在天下,出于人心所不能已者,虽衰乱之世未尝一日亡, 特不幸不出于可恃,而出于不足恃;不出于朝廷卿相,而出于仆伍卒隶。
  是以奸雄往往得肆其诈逆,以遂其篡窃之谋。① 这条天理既是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宇宙万象孳乳运行的始因,又是其不可违逆的依据。它明显有谢铎的理学思想向历史哲学移植的痕迹,而在其历史哲学中又赋予了天理更为充盈的社会属性和道德色彩。按谢铎的表述,天理民彝是永恒的,但又必须依附一定的社会人群加以映现:如果它出自位高权重的朝臣就会流泽天下;相反,出自贩夫走卒则会引起动荡,遗患无穷。这又透露出谢铎固有的精英史观的立场,他所谓的“民彝”是统率万民的宗法纲常,却不是意识到民众是推动历史进程的最根本的力量这一真谛。天理极则落实到臣子身上,最精要的概括就是一“诚”字。谢铎在评价萧何时称:人臣事君,以诚不以伪,则虽势位之盛,有不难处者矣。古之人若商阿衡之于太甲,放于桐,归于亳,天下无有疑其为专为僭者,君曷得而疑之?此其诚可格天地、质鬼神,无愧于素履者然也。其或诚在我而不能必君之不疑,则如姬公之居东,愈积诚以感之,卒亦未有不悟者也。① 这里“诚”多少有些愚忠的味道,但它却又是在专制王权体制中臣子卑伏敛翼位势下的必然选择。相对来说,历史上的贤臣在奉行忠直信条的过程中, 除了表白对君主的效忠外,更多的还是坚持内心天道好还的道德观念。谢铎评价范纯仁说: 韩魏公于国家事知无不为。或曰:“公所为如是,殆非明哲之所尚。” 公叹曰:“为人臣者,尽力以事其君,死生以之,顾事之是非何如耳。至于成败,天也,岂可豫忧其不成而遂辍不为哉。”温公革新法,或谓之曰:“熙丰旧臣多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者,则祸作矣。”公正色曰:“天若宋祚,必无此事。”於乎!至哉二公之言,君子之临大节、断大事,亦惟曰“尽己”曰“听天”而已,尽己必勇,不勇则有所畏怯;听天必诚,不诚则有所觊倖。魏公以己而俟乎天,温公以天而信乎己,气象虽或不同,然视忠宣之言,则高下大小盖可见矣。② 对于上天这一人格神的敬仰始于先秦人们尚不成熟的天道观,但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它已经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评判和价值衡量的准则, “听天必诚”乃是历来忠直之士强大的信念基础和精神来源。当然,像阿衡、周公、萧何等人均为修诚的典范,对后世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一切奸伪宵小之徒无疑都是背离“诚”的体现。最迷惑后世的是历史上一些模棱两可、固位取容的现象,如苏味道、李靖、徐世" 等人: 惟其混是非、曲直、贤不肖而中持之,斯天下之人不得而非,不得而刺矣。……之三人者既不能自附于君子,而又恶其同于小人,既不知作善之为福,而又惧夫为恶之得祸,迹其心盖原繁之中立,胡广之中庸也,两端之间,世恶得而知之哉?① 对“不诚”的历史现象批判之余,谢铎亦表达了对圣君良臣的向慕,如他在论寇恂、班超时说: 相机应变,惟在我者有定力,然后足以挫彼之气而慑服之。不然如孔巢父之于李怀光者,特区区词色之间,乃至丧身辱国而不可救,况可杀其使而降其城哉!吾尝观寇恂之于高峻,班超之于于阗,未尝不叹光武、明帝国势之盛,而二人之威望知略足以量敌而破奸也,否则可不为之寒心乎?② 再如《读通鉴纲目二十一首》之《永安宫》一诗云: 吾观昭烈帝,诸葛忠武侯。受遗托孤际,心与天地谋。
  帝曰君自取,侯死以为酬。天也不祚汉,遗此千载忧。
  遂令衣带诏,竟为瞒贼仇。悲哉汉社稷,孙子同一丘。③ 寇恂、班超威武鹰扬,诸葛亮死而后已,均成为谢铎正面弘扬的对象,同时从上述诗文中又明显看出谢氏读史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忧患意识。“否则可不为之寒心乎”及“悲哉汉社稷,孙子同一丘”愈加表明忠良的难得及权奸得逞的轻易。这又可以直接联系到成化朝以来种种奸权当道、宦竖横行、佞倖逞志的现实,谢铎读史的悲凉感未必不植根于此。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谢铎这里忠义与孝亲原则是等量齐观的,尽管忠孝之间可以互相贯通,但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谢铎则认为应当尽可能做到忠孝兼顾,否则很难称之为贤良之士,他在论李瓘时说: 昔楚子将杀令尹子南,而告其子弃疾,弃疾曰:“洩命重刑,臣亦不为。”及子南杀,弃疾曰:“弃父事雠,吾弗忍也。”遂缢而死。君子曰:伐国不问仁人,楚子不以弃疾为可惮而告之,固可占其为人矣。夫为人子者, 犹不可与闻其君之不利于其父,况告父以必负其君而欲早为之备乎?若瓘者,谓宜微见动静可去,则涕泣以死谏于其父可也;不幸而势絷于君,则宁含垢以死,亦可也,又况德宗之所以语瓘者曰:“卿当委曲弥缝,使君臣父子俱全。”则瓘得以自处矣。然而往来咸阳,归报其君,不过愿陛下备之而已,瓘之心何心也?於乎!君父在世,未有能轻重之者,既告君以备其父,则亦可告其父以畔其君矣,弃疾之死且不足以偿责,瓘纵自杀夫何益哉?世之君子犹或以为贤而惜之者,其亦异乎《春秋》之义矣。① 楚弃疾在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措施阻止亲父被杀,最后也以自杀以谢不孝之罪,尽管弃疾在当时得到高度评价,但谢铎认为“君父在世,未有能轻重之者”,即使弃疾自杀也不能解除其罪责,以此一例又可证明谢铎历史观中道德评判的因素之浓厚了。
  成化九年,首辅彭时等人以《论西北备边事宜状》为论题,征询群臣建言。
  谢铎对宪宗提出要求:“不惑异端,不溺他好,纲纪必立,赏罚必信,征敛以艺, 费出以经,罢庙塔之奉,绝恩倖之滥,杜私门之蠹,省坐食之冗,以大宽边税,以大足边储。凡所以任用将帅,蓄养士卒,设施注措于关徼夷狄之间者,皆周详精密如在室堂之上。”②虽然此状主要针对备边事宜而论,但谢铎立论的重心无疑还在内政改良、君德修明等内因的解决上。其“赏罚必信”、“绝恩倖之滥”等主张既是针砭现实而出,又是谢氏向来反滥赏、滥刑思想的体现。其在评曹彬时称: 善持天下者不滥赏,亦不吝赏,惟信赏而已矣。太祖之于曹彬,宁赐以三十万钱而靳一使相,夫岂吝赏者哉?特不欲滥赏耳。然与其不轻授于旋师之后,孰若不轻许于出师之初。徙木之赏,固为国者所不弃,然许而后赏,上下之间已不免交相为利,况又从而不信之乎?向非曹彬之谦厚,固未能保其不怏怏者。李怀光之覆车,盖可鉴矣。① 这正是当下政治的鲜明的折射。宪宗即位之初传旨于下,可以任用伶人术士为文思院副使,从而造成“一传旨,姓名至百十人,谓之传奉官。文武僧道滥恩者以千数”的弊政。② 成化十九年十二月,御史张稷等人的进谏揭露了传奉官制度的荒谬性:“比来末流贱技,妄厕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文职有未识一丁,武阶亦未挟一矢,白徙骤贵,间岁频迁。或父子并坐一堂,或兄弟分踞各署。甚有军匠逃匿,易姓进身,官吏犯赃,隐罪希宠。一日而数十人得官, 一署而数百人寄俸。自古以来,有如是之政令否也?”③孝宗继位后降职、罢黜传奉官二千余人,一时朝野称快。然而,孝宗本人并未从根本上铲除这一制度。弘治七年,太监李广矫诏授传奉官如成化间旧例,孝宗居然予以默认。弘治十二年,情势再度严重,给事中张弘至称:“初汰传奉官殆尽,近匠官张广宁等一传至百二十余人,少卿李纶、指挥张玘等再传至一百八十余人。”④直到武宗正德年间,这一制度还余烬未息,时政荒乱可见。除了滥赏恩倖之外,广建皇庄及藩王、外戚、勋贵庄田亦有愈演愈烈之势。明初,太祖赐勋臣贵胄庄田, 多至百顷,藩王则达千顷;又赐百官公田,以租充禄,渐演为定制。宪宗即位后将曹吉祥地收作宫田,皇庄由此得名,以后庄田遍布郡县。至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人上奏:“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三十有二,共地三万三千余顷。管庄官校招集群小,称庄头、伴当,占地土, 敛财物,污妇女。稍与分辩,辄被诬奏。官校执缚,举家惊惶。民心伤痛入骨, 灾异所由生。”⑤官与民争地、争利直接激化了社会矛盾,成化间的荆襄流民起义即是显例⑥。弘治二年,谢铎有《白日鼠》一诗云: 嗟尔白日鼠,公然走踆踆。尔也本阴类,及昼恒畏人。
  何年易尔性,不畏人怒嗔。残污我书册,施及吾冠巾。
  暴啮动万状,孰辨夜与晨,我欲灌其穴,穴坏与墙亲。
  我欲熏以火,未及徙我薪。展转两无策,为尔徙■呻。
  悠悠此苍天,敢谓谁不仁。① 这可以算是对群小如城狐社鼠,而当朝又投鼠忌器的辛辣讽刺了。
  谢铎亦反对滥刑,其评义纵中称: 刑之滥,不独君子受其祸,虽小人亦有因祸而幸者。小人幸而得非辜之祸,则亦将有辞于天下,而其罪亦未减矣。残酷若义纵,至一日杀无罪二百人,在王法诚有不容诛者,今乃坐捕告使而弃之市,则纵之罪,以民之故也,以民而死,兹其得祸也,顾不幸乎?於乎!纵不足惜,独念当时征敛之急,滥刑至是,则非纵而得罪者可知矣。② 这亦是对有明以来滥刑事实的曲折反映。早在洪武十五年,朱元璋罢仪銮司,改置锦衣卫,专掌缉捕、侍卫、刑狱之事,隶属镇抚司。成祖继位,宠信纪纲,后者借掌锦衣卫之机制造冤狱数以百千计。世宗时,尚书林俊上言:“祖宗朝以刑狱付法司,事无大小,皆听平。自刘瑾、钱宁用事,专任镇抚司,文致冤狱,法纪大坏。更化善治在今日,不宜复以小事挠法。”③可见镇抚司锦衣卫滥刑之重。除了锦衣卫,东厂、西厂也是明朝两大冤狱制造所。永乐十八年十二月,东厂设立,由大内太监统领。成化十三正月,又设西厂,由太监汪直掌控。
  数月间,汪直及其下属肆意拘讯命官、聚敛财物,冤狱频起。在群臣的声讨下最终罢去西厂。弘治九年,刑部官员徐珪又建议罢东厂,其称:“臣在刑部三年,见问盗贼,多东厂镇抚司缉获;或校尉挟私诬陷,或为人报仇,或受首恶赃, 令傍人抵罪。刑官洞见其情,无敢擅更一字,以致枉杀多人。”④然而,此议寝废不从。正德元年,刘瑾党羽邱聚、谷大用分领东、西厂,刘瑾自掌“办事厂”,虽东、西厂亦在其监控中,手法愈加酷烈。东、西厂、锦衣卫等特务部门的设立使君主专制的程度得以空前加强,它所带来的恐怖氛围及臭名昭著的恶果丝毫无益于事件的澄清,谢铎对此深恶痛绝,却不得不在当时秋荼密网的环境下, 以曲笔加以表达,其中《穷奇兽》一诗云: 穷奇兽,能啮人。啮人必忠信,覆谓奸佞亲。穷奇,穷奇,天生尔性任尔真,吾不尔怪何敢嗔。何敢嗔,蝮蛇在宥西踣麟。① 穷奇为传说中兽名。《山海经·西山经》有载:“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 猬毛,名曰穷奇,音如獆狗,是食人。”后引申为恶人。《左传·文公十八年》称:“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 天下之民谓之穷奇。”总之,口蜜腹剑、面誉背毁正是“穷奇”一类人的共同特征,其亦可算作对当朝权奸的形象表征了。此诗虽涉曲笔,却与其史论一脉相通。
  通过对谢铎史学思想的探究,我们看到他注重史料的甄别并以历史人物的行迹推原其真实的行为动机,以此作出是非判断,而深得春秋笔法。此外, 在纵向梳理历史脉络的同时,亦注重共时的历史人物及事件的考察,尤其是注重古今事实的历时比较,这使其史论具有鲜明的致用特色,而非徙托空言——— 谢氏历史观出经入史,以天命、诚等作为道体、心体,而赋予了其史学以理学式逻辑起点、历史起点,同时也使其评论具有泛道德化评判的特点,这一切无疑都是浙东史学承继朱熹“全体备用”思想的重大发扬。谢铎在对历史现象进行批评的过程中,对君臣关系作了伦理、道义层面上的考察,对权奸、女祸、宦竖等政治暗流大加挞伐。但是这种考察毕竟停留在“冀君王—悟”的道德渴盼上,对如何发挥台谏作用形成约束机制,而非只依赖君主一人道德觉悟和政治才能的体制性探讨相对欠缺,这就使之容易陷入孤立的思想境地。现代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曾说过:“历史不是一连串的事实,历史著述也不是对这些事实的叙述:历史学家与其他的人类世界观察家一样,必须做到让人能够理解事实,这就需要他们不断地对什么是真的,什么是有意义的, 做出判断。”①谢铎有甄别,有选择,有判断,并有一种让当世君主不忘殷鉴,令后世学人永志史规的著述气魄和实绩,这些是值得今人加以重视和研究的。

附注

① 北京图书馆藏有谢铎《桃溪类稿》嘉靖二十五年刻本,共六十卷,其诗歌较《净稿》溢出甚多,而文,尤其史论部分则相差无几,故仍可据《净稿》所收部分立论。①(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一百八十《李俊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779页。 ② (清)谷应泰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二“弘治君臣”条,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26页。 ①夏燮著、沈仲九标点《明通鉴》卷三十六,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374页。 ②(清)谷应泰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二“弘治君臣”条,第610页。 ③《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二“弘治君臣”条,第626页。 ④《明通鉴》卷四十,第1531页。 ⑤《明史》卷一百九十《杨廷和传》,第5034页。 ⑥ 《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第1826页。 ①《明通鉴》卷三十五,第1338页。 ②(明)张萱撰《西园闻见录》卷一百“内臣上”条,1940年哈佛燕京学社版,第7241页。 ③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三“刘瑾用事”条,第654页。 ①《谢铎集》卷七,第65页。 ②《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兴复哈密”条,第586页。 ③ 《谢铎集》卷六十九,第663页。 ① 《谢铎集》卷三十五,第316页。 ①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②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页188中。 ① 参见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第27页。 ①(清)龙文彬撰《明会要》卷六十八至六十九,中华书局1957 年版,第1313、1320、1345— 1346页。 ② 《明会要》卷六十九,第1345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八,第657页。 ② 《谢铎集》卷六十九,第670页。 ① 《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27页。 ① 《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2页。 ①《怀麓堂全集·文前稿》卷九,清嘉庆八年陇上学易堂刻本,浙江大学图书馆藏。 ②(清)包仪《易原就正》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2页。 ④ 《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2页。 ① 《谢铎集》卷六十八,第650页。 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十九,页760上。 ②《谢铎集》卷六十八,第654页。 ③ 《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28页。 ① 《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1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5页。 ②(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二《太宗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6页。 ③《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6页。 ④同上,第637页。 ⑤ 《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1页。 ①《谢铎集》卷二十八,第247页。 ② 同上,第246页。①《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0页。 ② 《谢铎集》卷一,第5页。 ①《毛诗正义·诗谱序》,中华书局1980年版《十三经注疏》本,第262页。 ② 《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6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5页。 ② 同上,第633页。 ① 《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47页。 ①《谢铎集》卷二十八,第245—246页。 ② 同上,第247页。①《谢铎集》卷二十八,第248页。 ②同上,第250页。 ③《谢铎集》卷二十六,第236页。 ④ ⑤ 《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8页。①《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0页。 ②《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3页。 ③ 《明会要》卷二十九“职官一”,第464—465页。①《谢铎传》卷六十六,第629页。 ② 《谢铎传》卷六十七,第643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0页。 ② 《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39页。 ① 《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3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25—626页。 ② 《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9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39—640页。 ②《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31页。 ③ 《谢铎集》卷二十五,第230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4页。 ② 《谢铎集》卷六十九,第667页。 ①《谢铎集》卷六十七,第645页。 ②《明会要》卷四十九“选举”,第931页。 ③同上,第932页。 ④《明史》卷一百八十《张弘至传》,第4798页。 ⑤《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第1887页。 ⑥ 郑天挺主编《明清史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62—164页。 ①《谢铎集》卷三十二,第289页。 ②《谢铎集》卷六十六,第628—629页。 ③《明史》卷九十五《刑法志三》,第2337页。 ④ 《明会要》卷六十七“刑四”,第1304页。 ① 《谢铎集》卷三十二,第287—288页。 ① [英]阿诺德· 汤因比著,刘小成、郭小凌译《历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第420页。

知识出处

谢铎及茶陵诗派

《谢铎及茶陵诗派》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重点考察谢铎的诗文主张及创作特色,并将谢铎和其他茶陵诗派成员结合起来一同考察,以概括“茶陵诗派”的全貌,评价“茶陵诗派”和谢铎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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