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文所用的材料,有《明史》《明实录》《嘉靖太平县志》《嘉庆太平县志》《民国台州府志》、黄绾《谢文肃公行状》(简称《行状》)、李东阳《明故通议大夫礼部右侍郎掌国子监祭酒事致仕赠礼部尚书谥文肃谢公神道碑铭》(简称《神道碑》)、王廷相《方石先生墓志铭》(简称《墓志铭》)、李东阳《怀麓堂全集》、谢铎《桃源净稿》和《桃溪类稿》、焦竑《焦太史辑国朝献征录》(简称《献征录》)、何良俊《四友斋丛说》、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桃溪谢氏宗谱》等,其版本情况参见第一章注释,兹不赘。
② 《明实录·孝宗实录》卷五十二,第1031页。
① 《嘉靖太平县志》卷七。
① 《嘉庆太平县志》卷十二。①《嘉庆太平县志》卷十二。
② ③ 《嘉庆太平县志》卷七。
①(明)邵宝《容春堂后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73页。②③④⑤⑥ 《嘉庆太平县志》卷七。
①(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丙集·李少师东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45页。
② (清)黄宗羲撰《明儒学案》,见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七、八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①《怀麓堂全集·文后稿》卷三。
②《怀麓堂全集·诗前稿》卷十。
③ 《怀麓堂全集·文后稿》卷十五。
① 《怀麓堂全集·文后稿》卷十四①《怀麓堂全集·文前稿》卷二十六。
②同上,卷十四。
③ 《怀麓堂全集·杂记》卷十。①② 《怀麓堂全集·文前稿》卷二十一。
③(明)吴宽撰《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一,四部丛刊本。① 《怀麓堂全集·诗前稿》卷十五。
① 《怀麓堂全集·诗前稿》卷七。① 《怀麓堂全集·诗前稿》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