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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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050
颗粒名称: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分类号: K820.8
页数: 3
页码: 118-120
摘要: 王叔英,字原采,黄岩人。洪武中,与杨大中、叶见泰、方孝孺、林右并征至。二十年,以荐为仙居训导,改德安教授。迁汉阳知县,多惠政。岁旱,绝食以祷,立应。建文时,召为翰林修撰。上资治八策, 曰务问学、谨好恶、辨邪正、纳谏诤、审才否、慎刑罚、明利害、定法制,皆援证古今,可见之行事。燕兵至淮,奉诏募兵。已知事不可为,沐浴更衣冠,书绝命词,藏衣裾间,自经于元妙观银杏树下。肥甘空在案,对之不下咽。千秋史官笔,慎勿称希贤。妻金氏自经死,二女下锦衣狱,赴井死。
关键词: 历史人物 生平事迹 台州

内容

王叔英,字原采,黄岩[1]人。洪武中,与杨大中、叶见泰、方孝孺、林右并征[2]至。叔英固辞归。二十年[3],以荐为仙居训导,改德安教授。迁汉阳知县,多惠政。岁旱,绝食以祷,立应。建文时[4],召为翰林修撰。上资治八策, 曰务问学、谨好恶、辨邪正、纳谏诤、审才否、慎刑罚、明利害、定法制,皆援证古今,可见之行事。又曰:“太祖[5]除奸剔秽,抑强锄梗,如医去病,如农去草。去病急或伤体肤,去草严或伤禾稼。病去则宜调变其血气,草去则宜培养其根苗。”帝嘉纳之。
  燕兵至淮[6],奉诏募兵。行至广德[7],京城不守。会齐泰[8]来奔,叔英谓泰贰心,欲执之。泰告以故,乃相持恸哭,共图后举。已知事不可为,沐浴更衣冠,书绝命词,藏衣裾间,自经于元妙观银杏树下。天台道士盛希年[9]葬之城西五里。其词曰: 人生穹壤间,忠孝贵克全。磋予事君父,自省多过愆。有志未及竟, 奇疾忽见缠。肥甘空在案,对之不下咽。意者造化神,有命归九泉。尝念夷与齐,饿死首阳巅。周粟岂不佳,所见良独偏。高踪渺难继,偶尔无足传。千秋史官笔,慎勿称希贤。
  又题其案,曰:“生既已矣,未有补于当时。死亦徒然,庶无惭于后世。”燕王称帝,陈瑛簿录其家[10]。妻金氏自经死,二女下锦衣狱,赴井死。
  叔英与孝孺友善,以道义相切劘。建文初,孝孺欲行井田[11]。叔英贻书曰:“凡人有才固难,能用其才尤难。子房于汉高,能用其才者也;贾谊于汉文, 不能用其才者也。子房察高帝可行而言,故高帝用之,一时受其利,虽亲如樊、郦,信如平、勃,任如萧、曹,莫得间焉。贾生不察而易言,且言之太过,故绛、灌之属得以短之[12]。方今明良相值,千载一时。但事有行于古,亦可行于今者, 夏时周冕之类是也。有行于古,不可行于今者,井田封建之类是也。可行者行,则人之从之也易,而民乐其利。难行而行,则从之也难,而民受其患。”时井田虽不行,然孝孺卒用《周官》更易制度,无济实事,为燕王藉口。论者服叔英之识,而惜孝孺不能用其言也。
  台州有樵夫,日负薪入市,口不贰价。闻燕王即帝位,恸哭投东湖死。
  叶惠仲,临海人。与兄夷仲[1]并有文名,以知县征修《太祖实录》,迁知南昌府。永乐元年[2]坐[3]直书靖难事,族诛。
  补锅匠者,常在# 州、重庆间,业补锅,凡数年,川中人多识之。一日,于# 州市遇一人,相顾愕然。已相持哭,共入山岩中,坐语竟日。复相持哭,别去。
  其人即冯翁也。翁在# 以章句授童子,给衣食,能为古诗。诗后题马二子,或马公,或塞马先生。后二人皆不知所终。
  石允常,宁海人。洪武二十七年进士,官河南佥事,廉介有声。坐事谪常州同知。建文末,帅兵防江,军溃,弃官去。后追录废周藩事[4],寻狱二年,免死戍边。
  王叔英传略王叔英(?~1402),字原采,号静学,黄岩亭岭(今温岭市小河头村)人。
  年轻时刻苦勤学,洪武中为仙居训导,改德安教授,迁汉阳知县。建文帝召为翰林修撰,上资治八策,为建文帝嘉纳。与方孝孺友好,常以道义相激励,为当朝台州籍二名儒。方欲行井田制,王去信劝阻,指出井田制行于古而不可行于今,不可行而行之,则民受其患。
  燕王朱棣起兵,逼建文帝逊位。王奉诏募兵抗燕,至安徽广德,知大势已去,乃沐浴更衣,自缢殉职。燕王称帝后,方孝孺拒命起草即位诏,至灭十族。
  王受株连,家被抄,妻金氏死狱中,二女投井死。弟元默埋名隐迹商旅中,被人告发,遭斩。
  王善属文,政论较多,尝言“赵孟之贵,非吾所愿;陶朱之富,非吾所慕。使吾文如古圣贤,是吾心也”。著《静学文集》二卷。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追谥忠节。
  说明:补锅匠:清光绪《黄岩县志》卷十九《忠义》:“冯! (城内)西街人。建文中刑部司务。帝出亡,与程济等二十二人偕从焉。时诸臣酌定,往来道路给运衣食者六人。其一尝自称塞马先生,又称冯翁,又称马公,又称马二子。”《光绪县志》附《建文年谱》:“甲申(1404)十一月,往" 州,方寄食林中,为童子塾师,师(建文帝)至,留三日而去。" 州壁诗,大书马二子题,见(视)补锅匠,即铲去之。” 民国《台州府志》卷一一二《忠义二》:“《逊国忠臣纪》称,有冯者,黄岩人。
  建文中,为刑部司务,帝出亡,与程济等二十二人偕从焉。尝自称塞马先生,又称冯翁,又称马公,又称马二子。《明史》云有补锅匠,其人即冯翁也。翁在" , 以章句授童子,给衣食,能为古诗。”(转自《牛景先传》)

附注

[1]今台州温岭市。 [2]并征:同被朝廷征用授官。叶见泰、林右,临海人。 [3]洪武二十年:1387年。洪武,明太祖年号。 [4]建文时:朱元璋太子已故,由长孙朱允炆继位,年号建文。 [5]太祖:明太祖朱元璋。 [6]见《徐宗实》注。 [7]广德:今属安徽。 [8]齐泰:江苏溧水人。洪武进士,官至兵部侍郎,明太祖临崩召授顾命,辅建文帝,任兵部尚书。齐泰提议削夺藩王之策,南京陷落被害,祸及九族。 [9]盛希年:明万历《黄岩县志》卷六:“盛希年,王叔英乡人也。” [10]陈瑛:滁州人,燕王称帝,召为右副都御史,为人残刻,造成数百血案。 [11]井田:周朝井田制。 [12]王叔英援引汉朝开国功臣张良、樊哙、萧何、曹参、陈平、郦食其、周勃、灌婴等治国故事(萧、曹指萧何、曹参,绛、灌指周勃、灌婴),劝说方孝孺不宜施行井田制。 [1]夷仲:叶见泰。 [2]永乐元年:明成祖朱棣年号,为1403年。 [3]坐:因为。 [4]废周藩事:建文帝废除明太祖所封各地藩王。

知识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由正史(二十五史)台州籍人物、赐谥台州籍人物、清雍正《浙江通志》台州籍部分人物组成。其中正史103人,赐谥人物47人,《通志》230人。附篇为清《四库全书总目》台州籍人物著作。以上文献汇集台州著名历史人物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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