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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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040
颗粒名称: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七
分类号: K820.8
页数: 2
页码: 83-84
摘要: 陈孚,字刚中,台州临海人。幼清峻颖悟,读书过目辄成诵,终身不忘。至元中, 孚以布衣上《大一统赋》,江浙行省为转闻于朝,署上蔡书院山长,考满,谒选京师。
关键词: 历史人物 生平事迹 台州

内容

陈孚,字刚中,台州临海人。幼清峻颖悟,读书过目辄成诵,终身不忘。至元中, 孚以布衣上《大一统赋》,江浙行省[1]为转闻于朝,署上蔡书院山长[2],考满,谒选京师。
  二十九年,世祖命梁曾以吏部尚书再使安南,选南士为介[3],朝臣荐孚博学有气节,调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摄礼部郎中,为曾副。陛辞,赐五品服,佩金符以行。三十年正月,至安南,世子陈日燇以忧制不出郊[4],遣陪臣来迎,又不由阳明中门入,曾与孚回馆,致书诘日燇以不庭之罪,且责日燇当出郊迎诏,及讲新朝尚右之礼,往复三书,宣布天子威德,辞直气壮,皆孚笔也。
  其所赠,孚悉却之。使还。除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帝方欲置之要地,而廷臣以孚南人,且尚气,颇嫉忌之,遂除建德路总管府治中[5],再迁治中衢州,所至多著善政。秩满,复请为乡郡,特授奉直大夫、台州路总管府治中。
  大德七年,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
  时台州旱,民饥,道殣相望,江浙行省檄浙东元帅脱欢察儿发粟赈济,而脱欢察儿怙势立威,不恤民隐,驱胁有司,动置重刑。孚曰:“使吾民日至莩死不救者, 脱欢察儿也。”遂诣宣抚使,核其不法蠹民事一十九条。宣抚使按实,坐其罪, 命有司亟发仓赈饥,民赖以全活者众,而孚亦以此致疾,卒于家,年六十四。
  孚天材过人,性任侠不羁,其为诗文,大抵任意即成,不事雕斲,有文集行于世。
  子遘,江浙行省左右司员外郎,致仕。女长妫,适藁城董士楷,太常礼仪院太祝宗缉之母也;末妫,适同里韩戒之,行枢密院经历谏之母也。俱有贞节,朝廷旌表其门闾。
  陈孚传略陈孚(1259~1309),字刚中,号笏斋,临海双港松里村人。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以布衣身份上《大一统赋》,授台州上蔡书院山长。二十九年六月, 吏部尚书梁曾出使安南,陈孚为副使,授翰林国史院编修、礼部郎中。次年正月至安南,安南王陈日燇借口服丧不来迎接,并不让使臣自阳明中门入城。使臣据理力争,评理书信均出陈孚手笔。凡陈日燇馈送,一概不受。安南王遣臣随朝上表谢罪。回国,任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持正不阿,被人嫉忌,调任建德路总管府治中、台州路总管府治中。大德七年(1303),台州大旱,江浙行省命浙东元帅脱欢察儿发仓赈灾,不听,并置重刑镇压百姓。陈孚愤而上诉, 列举脱欢察儿不法事19条,终置之于法。陈孚开仓赈灾,劳瘁而卒。赠翰林直学士、嘉议大夫,临海郡公,谥文惠。有《陈刚中诗集》。陈孚作诗为文,五言古诗有简淡之风,七律整丽匀和,七言古诗不乏佳作。

附注

[1]江浙行省:元代实行行省制。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江浙行省,辖今江苏、安徽两省长江以南地域,上海市、浙江、福建两省兼江西东北隅地,省会杭州。 [2]上蔡书院山长:南宋景定三年(1262),知州王华甫始建,位于临海东湖畔。元至元间(1264~1294)迁玄妙观右,为宋元著名书院。山长,主讲并总院务者。南宋及元,官立书院设山长与学正、教谕,由礼部及行省选任。 [3]选南士为介:选南方人传宾主之言。 [4]陈日燇以忧制不出郊: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世祖遣礼部尚书张立道等赴安南,谴责安南王陈日燇以兵抗拒,且要陈入朝,陈惧,派臣代之,并上表谢罪。九月,元廷再遣梁曾、陈孚使安南,诏谕陈日燇亲入朝。陈以忧制(守孝)为由,不出城迎接元使梁曾、陈孚。

知识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由正史(二十五史)台州籍人物、赐谥台州籍人物、清雍正《浙江通志》台州籍部分人物组成。其中正史103人,赐谥人物47人,《通志》230人。附篇为清《四库全书总目》台州籍人物著作。以上文献汇集台州著名历史人物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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