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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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038
颗粒名称: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
分类号: K820.8
页数: 4
页码: 77-80
摘要: 泰不华,字兼善,伯牙吾台氏。初名达普化,文宗赐以今名,世居白野山。父塔不台,入直宿卫,历仕台州录事判官,遂居于台。家贫,好读书,能记问。集贤待制周仁荣养而教之。年十七,江浙乡试第一。明年,对策大廷,赐进士及第,授集贤修撰,转秘书监著作郎,拜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时御史大夫脱欢怙势贪暴,泰不华劾罢之。文宗建奎章阁学士院,擢为典签,拜中台监察御史。
关键词: 历史人物 生平事迹 台州

内容

泰不华,字兼善,伯牙吾台氏。初名达普化,文宗赐以今名,世居白野山。父塔不台,入直宿卫[1],历仕台州录事判官,遂居于台。家贫,好读书,能记问。集贤待制周仁荣养而教之。年十七,江浙乡试第一。明年,对策大廷,赐进士及第,授集贤修撰[2],转秘书监著作郎,拜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时御史大夫脱欢怙势贪暴,泰不华劾罢之。文宗建奎章阁学士院[3],擢为典签,拜[4]中台监察御史。
  顺帝即位,加文宗后太皇太后之号,大臣燕铁木儿、伯颜皆列地封王。泰不华率同列上章言:“婶母不宜加徽称[5],相臣不当受王土。”太后怒,欲杀言者。泰不华语众曰:“此事自我发之,甘受诛戮,决不敢累诸公也。”已而太后怒解曰:“风宪[6]有臣如此,岂不能守祖宗之法乎?”赐金币二,以旌其直。出佥河南廉访司事,俄移淮西。继迁江南行御史台经历,辞不赴,转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浙西大水害稼,会泰不华入朝,力言于中书[7],免其租。擢秘书监,改礼部侍郎。
  至正元年,除绍兴路总管[8]。革吏弊,除没官牛租,令民自实田以均赋役。
  行乡饮酒礼[9],教民兴让,越俗大化。召入史馆,与修辽、宋、金三史,书成,授秘书卿。升礼部尚书,兼会同馆事。黄河决,奉诏以珪玉白马致祭河神,竣事上言:“淮安以东,河入海处,宜仿宋置撩清夫,用辊江龙铁扫,撼荡泥沙,随潮入海。”朝廷从其言,会用夫屯田,其事中废。
  八年,台州黄岩民方国珍为蔡乱头、王伏之仇逼,遂入海为乱,劫掠漕运粮,执海道千户德流于实。事闻,诏江浙参政朵儿只班总舟师捕之,追至福州五虎门,国珍知事危,焚舟将遁,官军自相惊溃,朵儿只班遂被执。国珍迫其上招降之状,朝廷从之,国珍兄弟皆授之以官,国珍不肯赴,势益暴横。九年,诏泰不华察实以闻,既得其状,遂上招捕之策,不听。寻除江东廉访使,改翰林侍读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已而出为都水庸田使。
  十年十二月,国珍复入海,烧掠沿海州郡。十一年二月,诏孛罗帖木儿为江浙行省左丞,总兵至庆元。以泰不华谂知贼情状,迁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10],分兵于温州,使夹攻之。未几,国珍寇温,泰不华纵火筏焚之,一夕遁去。
  既而孛罗帖木儿密与泰不华约以六月乙未合兵进讨。孛罗帖木儿乃以壬辰先期至大闾洋,国珍夜率劲卒纵火鼓噪,官军不战皆溃,赴水死者过半。孛罗帖木儿被执,反为国珍饰辞上闻[11]。泰不华闻之痛愤,辍食数日。朝廷弗之知, 复遣大司农达识帖木迩等至黄岩招之。国珍兄弟皆登岸罗拜,退止民间小楼。
  是夕,中秋月明,泰不华欲命壮士袭杀之,达识帖木迩适夜过泰不华,密以事白之,达识帖木迩曰:“我受诏招降耳,公欲擅命耶?”事乃止。檄泰不华亲至海滨,散其徒众,拘其海舟兵器,国珍兄弟复授官有差。既而迁泰不华台州路达鲁花赤。
  十二年,朝廷征徐州,命江浙省臣募舟师守大江,国珍怀疑,复入海以叛。
  泰不华自分以死报国,发兵扼黄岩之澄江[12],而遣义士王大用抵国珍,示约信, 使之来归。国珍益疑,拘大用不遣,以小舸二百突海门,入州港,犯马鞍诸山。
  泰不华语众曰:“吾以书生登显要,诚虑负所学。今守海隅,贼甫招徕,又复为变,君辈助我击之,其克则汝众功也,不克则我尽死以报国耳。”众皆踊跃愿行。
  时国珍戚党陈仲达往来计议,陈其可降状。泰不华率部众,张受降旗乘潮而前。船触沙不能行,垂与国珍遇,呼仲达申前议,仲达目动气索,泰不华觉其心异,手斩之。即前搏贼船,射死五人,贼跃入船,复斫死二人,贼举槊来刺,辄斫折之。贼群至,欲抱持过国珍船,泰不华嗔目叱之,脱起,夺贼刀,又杀二人。
  贼攒槊刺之,中颈死,犹直立不仆,投其尸海中。年四十九,时十二年三月庚子也。僮名抱琴,及临海尉李辅德、千户赤盏、义士张君璧皆死之。泰不华既没, 除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行台州路达鲁花赤事,不及闻命已。后三年,追赠荣禄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柱国,封魏国公,谥忠介,立庙台州[13],赐额崇节。
  泰不华尚气节,不随俗浮沉。太平[14]为台臣劾去相位,泰不华独饯送都门外。太平曰:“公且止,勿以我累公。”泰不华曰:“士为知己死,宁畏祸耶。”后虽为时相摈斥,人莫不韪之。善篆隶,温润遒劲。尝重类《复古编》十卷,考正讹字,于经史多有据云。
  泰不华传略泰不华(1304~1352),字兼善,初名达普化,元文宗赐今名。原籍白野山, 父塔不台任台州录事判官,入籍临海。幼时家贫好学,被周仁荣收养教育,师从乐清李孝光。17岁江浙乡试第一。元至治元年(1321),对策大廷,赐进士及第,授集贤院修撰,转秘书监著作郎,调江南行台监察御史。御史大夫脱欢仗势贪暴,不华弹劾使之罢官。大臣燕铁木儿、伯颜皆列土封王,不华联合大臣上章谏止。太后欲加杀害,不华对众人道:“此事自我发之,甘受诛戮,决不敢累诸公。”太后解怒说:“风宪有臣如此,岂不能守祖宗之法乎?”赐金币,表彰直言。后入史馆,参与编修《辽史》《宋史》《金史》。书成,任秘书卿,升礼部尚书, 兼会同馆事。至正八年(1348),黄岩方国珍起事。十一年二月,不华任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围歼方国珍被阻,次年任台州路达鲁花赤。十二月,元军征徐州,命江浙行省募舟师守江,不华发兵扼守黄岩澄江,被方国珍水军包围,于王林洋中槊死。追赠荣禄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封魏国公,谥忠介。著有《复古编》。

附注

[1]入直宿卫:塔不台为蒙古族,选入皇宫任卫士。 [2]集贤修撰:集贤院主管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吸收社会闲散人才;兼管道教、阴阳、占卜等事。修撰,官名。 [3]奎章阁学士院:儒臣研习经典、著作的机构。 [4]拜:初任命官,或罢官后再授官职。 [5]婶母不宜加徽称:武宗长子明宗,次子文宗,顺帝为明宗长子。 [6]风宪:监察官。 [7]中书:中书省,实际长官为右、左丞相,副职平章政事。 [8]绍兴路总管:元代地方机构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路为行省以下机构,路总管府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人,同知、治中、判官各一人。 [9]乡饮酒礼:地方教化礼仪。每岁春秋祭礼毕,行乡饮酒礼,凡年老者上坐。 [10]宣慰使都元帅:宣慰司是行省与路府之间承转机构,设宣慰使、同知,副使等。边地宣慰使兼调度军旅之事,兼都元帅。 [11]饰辞上闻:见《明史·方国珍传》。 [12]澄江:永宁江。马鞍诸山,在江北之畔。 [13]立庙台州,赐额崇节:崇节祠在黄岩永宁江畔将军岩下(马鞍诸山近侧)。 [14]太平:元丞相,被劾罢官后脱脱为相。脱脱征讨张士诚无功被劾,太平复相。

知识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由正史(二十五史)台州籍人物、赐谥台州籍人物、清雍正《浙江通志》台州籍部分人物组成。其中正史103人,赐谥人物47人,《通志》230人。附篇为清《四库全书总目》台州籍人物著作。以上文献汇集台州著名历史人物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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